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第一项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2、本次会议第四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定于 2012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三)召开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10日—2012年7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
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下午15:00至2012年7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
山路698号)。
(四)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7月4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
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7、《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
8、《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12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董监事会决议已于
2012年6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及委托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
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邮编:264205(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2年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传真:0631-5967988
联系人:王明山、孙吉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7
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48,投票简称:华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对应申报价
议 案
序号 (元)
总 议 案 100.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
1
有效表决权总数: 股×2= 票
1.1 《关于选举潘利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1.2 《关于选举王明山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2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0
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5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5.00
6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6.00
7 《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 7.00
8 《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议案》 8.00
注:1.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本次股东大会第一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
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
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
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