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锁定期时间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6)。经自查发现,公告部分内容错误,需补充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上海基金”)和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宁波基金”)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74,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国投创业宁波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254,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已于2023年6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国投创业上海基金根据承诺,自愿延长锁定期至2023年12月19日。
更正后: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上海基金”)和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宁波基金”)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74,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国投创业宁波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254,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已于2023年6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根据上市前承诺,国投创业上海基金解禁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