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长光华芯股票代码:688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序号 | 名称 | 住所或通讯地址 |
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200 |
2 | 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 |
3 | 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199 |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光华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长光华芯/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达润长光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橙芯创投 | 指 | 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璞玉投资 | 指 | 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达润长光、橙芯创投、璞玉投资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长光华芯股份的行为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达润长光
企业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200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841Y5XQ |
出资额 | 3006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7年1月19日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 |
合伙人 | 王敏、袁春、邱晓炜、李追阳、严仲艳、余元才、许立群、汪善国、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达润长光46.57%、10.10%、9.98%、6.65%、6.65%、6.65%、6.68%、6.65%、0.20%的合伙份额 |
2. 橙芯创投
企业名称 | 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所 |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MA1TECNY99 |
出资额 | 9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07日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
合伙人 | 苏州创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鸿斌、屈向军、邱晓炜、徐广艳、苏州高新区创业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橙芯创投55.56%、11.11%、8.89%、8.89%、8.89%、5.56%、1.11%的合伙份额 |
3. 璞玉投资
企业名称 | 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199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81HYX6N |
出资额 | 606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6年02月23日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与相关咨询服务 |
合伙人 | 蔡志敏、龙昭名、曹绪军、徐广艳、王在民、许家铭和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璞玉投资16.50%、16.50%、16.50%、16.50%、16.50%、16.50%、0.99%的合伙份额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1. 达润长光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余文峰 | 男 | 中国 | 湖北省武汉市 | 否 |
2. 橙芯创投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余文峰 | 男 | 中国 | 湖北省武汉市 | 否 |
3. 璞玉投资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余文峰 | 男 | 中国 | 湖北省武汉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行情变化增持或减持长光华芯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准则15号》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达润长光、橙芯创投、璞玉投资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60,649股、684,970股、8,502,000股,持股比例分别为0.1479%、0.3886%、
4.8230%。前述主体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9,447,619股,占总股本
5.3595%。
2023年6月19日,橙芯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长光华芯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比例降至5%以下,橙芯创投持股比例由0.3886%降至0.0292%,减持股数为633,621股;达润长光、璞玉投资本次未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后,达润长光持有长光华芯股份总数为260,649股,持股比例为0.1479%;橙芯创投持有长光华芯股份总数为51,349股,持股比例为0.0292%;璞玉投资持有长光华芯股份总数为8,502,000股,持股比例为4.8230%,三者所持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达润长光 | 持有股份总数 | 260,649 | 0.1479 | 260,649 | 0.147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0,649 | 0.1479 | 260,649 | 0.1479 | |
橙芯创投 | 持有股份总数 | 684,970 | 0.3886 | 51,349 | 0.02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80,628 | 0.3861 | 47,007 | 0.026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42 | 0.0025 | 4,342 | 0.0025 | |
璞玉投资 | 持有股份总数 | 8,502,000 | 4.8230 | 8,502,000 | 4.823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502,000 | 4.8230 | 8,502,000 | 4.8230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33,621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金额(元) | 变动比例(%) |
橙芯创投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 | 633,621 | 73,462,018.74 | 0.36 |
合计 | 633,621 | 73,462,018.74 | 0.36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长光华芯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长光华芯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卖出长光华芯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金额(元) | 变动比例(%) |
达润长光 | 大宗交易 | 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2,000,000 | 205,287,000.00 | 1.47(公司送股前,总股本为135,599,956股) |
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6日 | 799,501 | 81,605,067.07 | 0.45 | ||
橙芯创投 | 大宗交易 | 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6日 | 1,920,000 | 193,008,000.00 | 1.09 |
合计 | 4,719,501 | 479,900,067.07 | 3.01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除上述卖出情况外,未有其他买卖长光华芯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 余文峰
2023年6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 余文峰
2023年6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 余文峰
2023年6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 备置地点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 |
股票简称 | 长光华芯 | 股票代码 | 6880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达润长光: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200 橙芯创投: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 璞玉投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199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9,447,619股 合计持股比例:5.3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情况: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8,813,998股 合计持股比例:5.00%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合计变动数量:633,621股 合计变动比例:0.3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 余文峰
2023年6月21日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 余文峰
2023年6月21日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达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 余文峰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