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宜康3:权益变动报告书(宜华集团、刘绍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1

证券代码:400166证券简称:宜康3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如适用)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如适用)刘绍喜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如适用)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设立日期1995年4月5日
注册资本78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邮编515800
所属行业综合(含投资类、主业不明显)
主要业务家居生活、健康医疗、地产开发、战略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193162320K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名称刘绍喜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刘绍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自然人填写(如适用)

姓名刘绍喜
国籍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不适用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家居生活、健康医疗、地产开发、战略投资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刘绍喜直接持有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6%的股权,通过汕头宜华世纪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4%股权。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多人情形的还应填写(如适用)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股权关系刘绍喜直接持有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6%的股权,通过汕头宜华世纪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4%股权。
资产关系不适用
业务关系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刘绍喜在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
股份名称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表决权委托,致使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减少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2023年/6月/20日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权益变动前)合计拥有权益160,612,526股,占比18.30%直接持股160,612,526股,占比18.30%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所持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0,612,526股,占比18.3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权益变动后)合计拥有权益0股,占比0%直接持股160,612,526股,占比18.30%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所持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0,612,526股,占比18.3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不适用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竞价交易□通过做市交易□通过大宗交易□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投资关系、协议方式√其他(表决权委托)
2023年6月20日,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与余伟宾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将其持有宜华健康全部有表决权的160,61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30%),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除股份收益权、处分权以外)全权委托余伟宾先生行使。

(二)权益变动目的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现宜华健康综合竞争力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宜华健康发展无不利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批准部门不适用
批准程序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不适用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资料;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