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上午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士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购贷款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将21,600万元应收账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被担保方)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4.18亿元并购贷款提供补充质押担保。
目前被担保的子公司经营正常,并购贷融资余额为37,620万元,本次为并购贷款补充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对子公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补充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办理相关合同的签署和质押手续的办理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充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并购贷款提供补充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林斌先生弃权。
林斌先生弃权理由:“经询问未能获取质押担保合同初稿,无法判断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公司最优利益,是否能同意质押担保,故投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并购贷款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