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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32次
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32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审议意见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风险揭示。请发行人:(1)对价格传导有效性、持续性进行充分风险揭示。(2)对应收账款回款及流动性风险进行充分风险揭示。
2.关于中介机构核查。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对友辉塑胶终端销售真实性做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自2019年起的资金流水做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对在建工程进度、资金安排、逐笔资金流向的真实性以及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做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4)对水电消耗量与产量的匹配性做进一步分析论证。
三、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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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毛利率、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请发行人:(1)说明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化是否与同行业一致,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2)说明毛利率较同行业高,而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的合理性,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关于在建工程真实性及其建设成本合理性。(1)说明截至2022年底,上述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及已发生建造成本的主要构成,并对照相关可行性报告,逐项分析存在差异及其产生原因。(2)说明公司2021和2022年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包括厂房的建筑面积、投入金额,采购每一台机器设备的厂家、型号、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3)说明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款对应的预付单位名称、每一笔预付款转账金额、时间、对应采购设备名称、规格、单价、数量,与预付单位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说明在建工程预算投入、计划建设周期、项目开始时间点、与预期差异的原因、工程进度、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期末余额、资金来源。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友辉塑胶与友辉实业。请发行人:(1)说明友辉塑胶及其关联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高,特别是2020年、2021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对其年度销售额比例超过100%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友辉塑胶及其关联方期后回款情况,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友辉塑胶及其关联方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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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2)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友辉塑胶及其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可以从金鼎创赢取得无息借款的情况下,为友辉实业借款提供担保并支付高额利息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3)按产品结构、前五大客户名称等逐项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友辉塑胶及其关联方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同期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4)结合上述发行人对友辉塑胶及其关联方、友辉实业的信用政策、借款事项、销售定价等情况,以及发行人实控人、董监高与友辉塑胶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联系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与永辉塑胶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特殊关系,是否存在利益倾斜,是否已实质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