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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以下统称为“本次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22,181,2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75,543,263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188,858,157.50元。

1、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即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时,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或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如下:

(1)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

47.71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2)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48.04元/股调整为45.54元/股;

(3)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47.19元/股调整为44.69元/股;

(4)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79.74元/股调整为77.24元/股;

(5)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6)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1.44元/股调整为18.94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17.46元/股调整为14.96元/股;

(7)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0.96元/股调整为18.46元/股;

(8)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1.18元/股调整为18.68元/股;

(9)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38.25元/股调整为35.75元/股;

(10)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1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22,181,2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875,543,263股为基数,向全体享有分配权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

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存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相关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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