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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1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901名激励对象授予8,248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2.98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2.98元/股调整为81.41元/股。

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901名变更为1,8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48万份调整为8,226万份。

并且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同意公司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1.41元/股。

5、公司原拟向1,897名激励对象授予8226万份股票期权,由于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897名变更为1885名,股票期权总量由8226万份调整为8174万份。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完成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79.74元/股调整为77.2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业绩不达标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740,000份调整为45,785,250份。

二、本次调整情况

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一个行权期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1、共有360名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

励对象,根据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360名激励对象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5,82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为2021及2022年度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前二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平的110%,其中2022年前二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平的110%为30,688,140千元,2022年归母净利润为29,553,507千元。对1524名因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第一个行权期的20,089,750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3、共有1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根据《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45,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上述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740,000份调整为45,785,250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类型人数分配期权数量(份)占现有激励对象获授第八期期权总数的比例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
研发人员58016,639,00036.34%0.24%
制造人员2647,656,25016.72%0.11%
品质人员932,586,5005.65%0.04%
其他业务骨干58718,903,50041.29%0.27%
合计152445,785,250100.00%0.65%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1、根据《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360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

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5,82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名因违反“公司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4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524名因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第一个行权期的20,089,750份股票期权将全部注销。经调整后,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740,000份调整为45,785,250份。

2、公司本次对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360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5,82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名因违反“公司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4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524名因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第一个行权期的20,089,750份股票期权将全部注销。

经调整后,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740,000份调整为45,785,250份。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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