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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1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王京、尚建武、颜东亮、张小山、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尹秋艳、赵康、付涛、周勤、柳瑞锋、王连慧、程恒、乔飞、门弋、李斌文、曹鸿赟、赵平、陈默、刘文谦、李坚、刘飞共2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500、5000、60、1000、5000、1500、400、9100、170、5000、400、10000、3600、700、10000、1700、10000、4000、1300、3250、6500份股票期权。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

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VENTURI MASSIMILIANO、TORRADO MARCOS MANOEL、KLASDI UDI、KATZIR ERAN 共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000、5500、15000、15000份股票期权。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鉴于第六期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COLONNA PAUL F、任彦辉、冯钰仪、马晓雪、李晓林、郭裕光、EMILIANORUPERTO ROMEO GAMBETTA共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25、105、

861、9000、10000、5500、15000份股票期权。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七期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邢世清、CHE A BAU、DEGUCHI YUKIHIKO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4400、4800、36000份股票期权。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后的6,875,543,2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存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做如下调整:

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47.71元/股;

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8.04元/股调整为45.54元/股;

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7.19元/股调整为44.69元/股;

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79.74元/股调整为77.24元/股;

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4.61元/股调整为52.11元/股。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76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75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213名所在单位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035,5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7名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65,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2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4,1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名因违反“公司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0,000份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195,000份调整为7,325,333份。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801人,其在第四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7,325,333份股票期权。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6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3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2名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0,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890,000份调整为1,740,000份。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61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8日止)可行权共860,000份股票期权。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对70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51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90名所在单位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002,25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9名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08,75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2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8,33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经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8,570,000份调整为15,830,667份。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762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29日止)可行权共7,339,417份股票期权。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102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2,28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831名所在单位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

权的5,136,667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18名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380,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3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15,41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8,680,000份调整为20,867,916份。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1,047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4日止)可行权共20,867,916份股票期权。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360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5,82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为2021及2022年度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前二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平的110%,其中2022年前二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平的110%为30,688,140千元,2022年归母净利润为29,553,507千元。对1524名因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第一个行权期的20,089,750份股票期权将全部注销;对1名因违反“公司红线”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4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740,000份调整为45,785,250份。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基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存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如下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1.44元/股调整为

18.94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17.46元/股调整为14.96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0.96元/股调整为18.46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1.18元/股调整为18.68元/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38.25元/股调整为35.75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3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2,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24人因所在单位2021和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上述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54,18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因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5,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45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9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3,146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2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66,396股。

十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4,167股。

十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9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5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47人因所在单位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上述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62,032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5人因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7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62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4,532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08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97,510股。

二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2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64,042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97人因所在单位2022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上述29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353,084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7人因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22,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16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39,626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4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51,082股。

二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4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5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07人因公司业绩要求未达成原因,上述10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276,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12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6,500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3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84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12,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4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6月20日。

二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公司向416名激励对象授予18,375,000股限制性股票。

二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23年7月13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6日。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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