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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1
股票简称:海泰科股票代码:301022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Hi-Tech Moulds & Plastics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3-4-2

声 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3-4-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公司的相关风险

(一)新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主要向既有汽车行业客户及其他客户销售,少量自用,根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规划及近期改性塑料采购情况,预计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所产改性塑料外售和自用的比例分别为98.27%和1.73%。虽然公司已与部分客户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意向采购额合计11,750万元,公司也积极与潜在客户进行了洽谈、协商,但是募投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是基于现有的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作出的,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存在客户届时实际采购额与目前意向采购额不一致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市场均存在其他竞争对手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普遍在扩充产能中,未来预计产能将进一步扩大;2021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现有产能平均为59.81万吨、在建产能平均为19.44万吨,未来预计产能平均为79.26万吨。以2021年的2,650万吨的市场规模为基准,本次募投项目15万吨产能占比为0.57%,公司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取得预期的市场份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市场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未来发行人客户开发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公司新建募投项目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分类项目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包含运费剔除运费包含运费剔除运费包含运费剔除运费

按产品类型

按产品类型注塑模具19.90%27.15%20.57%27.57%30.18%33.22%

3-4-4

分类项目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包含运费剔除运费包含运费剔除运费包含运费剔除运费

-汽车注塑模具

-汽车注塑模具19.90%27.17%20.57%27.59%27.44%30.73%

-熔喷布模具

-熔喷布模具20.01%20.70%20.99%21.04%60.94%61.12%

塑料零部件

塑料零部件32.68%33.59%30.40%31.02%26.06%26.95%

合计

合计21.96%28.19%22.04%28.09%29.86%32.72%

剔除熔喷布模具毛利率

剔除熔喷布模具毛利率21.96%28.21%22.05%28.11%27.32%30.4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86%、22.04%和21.96%,剔除熔喷布模具业务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32%、22.05%和21.96%;剔除熔喷布模具业务以及剔除运费因素影响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40%、28.11%和

28.21%,毛利率整体平稳略有小幅波动。如果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汽车产业的周期性波动、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劳动力成本上升、运费成本上升、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客户议价能力下降、下游客户新项目开发和订单量可能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出现,且发行人未能持续在技术创新、项目开拓、成本控制等方面保持竞争力,或未能及时采取其他有效应对措施时,发行人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或者下滑的风险。

未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因素可能增多。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预计低于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若未来发行人改性塑料产品收入增速高于模具和塑料零部件的收入增速,改性塑料收入占比将提升,毛利率亦存在下滑的风险。

(三)经营业绩放缓或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产品销售规模整体保持增长,最近一年收入受到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毛利率水平有所恢复,人民币汇率逐渐企稳减少了汇兑损失,净利润相对上升。2018年起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面临市场需求不足、中美贸易摩擦、国内宏观经济周期性转换、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等不确定因素。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和营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汽车模具行业,公司经营业绩与汽车模具下游市场的景气度密切相关。

3-4-5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50,031.8959,233.7245,552.64
净利润5,436.656,032.366,837.09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837.09万元、6,032.36万元和5,436.6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1.77%和9.88%。公司存在因汽车产销量回落、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摩擦、宏观环境波动、俄乌战争等因素而导致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甚至发生亏损的风险。

(四)新建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公司拟进入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行业中,来自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者众多,既有一批历史悠久、资金实力雄厚的国际巨头,又有数家具备一定规模且已登陆资本市场的国内企业。公司与巴斯夫、陶氏公司、金发科技、道恩股份、国恩股份等国内外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随着产业整合的推进,行业将可能呈现规模、技术、资金实力全方位竞争的态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可能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新建募投项目关键效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数值
1营业收入174,500.00
2净利润7,368.15
3毛利率12.85%
4净利润率4.22%
5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0.76%
6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年)9.74

注: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和净利润率为达产后均值。

公司对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为预测性信息,是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技术水平、客户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

3-4-6

中,市场本身具有其他不确定性因素,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宏观经济形势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的开拓不达预期、募投项目产品单价或成本无法支撑效益测算的毛利率、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变化,造成募投项目无法实施、延期实施或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将对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募投项目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五)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风险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工后,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一定幅度增长,年折旧费用将相应增加,随着项目逐步达产,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额占预计营业收入(含募投项目)、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的比例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逐渐减小。结合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和募投项目规划,于2023年至2027年预测期间,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比重3.03%2.55%2.41%2.02%1.75%
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润比重34.73%24.58%30.29%26.41%24.07%

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未来平均每年新增的折旧摊销金额分别为1,952.88万元和2,831.57万元,预计平均每年新增营业收入可达46,000.00万元和174,500.00万元,扣除上述折旧摊销后平均每年新增净利润分别为7,023.79万元和7,368.15万元。若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则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六)境外业务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27,708.50万元、40,978.07万元和30,796.81万元,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05%、69.57%和62.22%。随着公司业务的全球化发展,海外市场成为公司经营的重点市场之一,公司产品远销欧洲、北美和泰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把握全球采购的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海

3-4-7

外市场,紧密跟随客户业务发展需求,整合国际资源,公司于2019年在泰国投资设立泰国海泰科。

因国际市场的政治环境、军事局势、经济政策、竞争格局、突发事件等因素更加复杂多变,且法律体系、商业环境、企业文化等方面与国内存在诸多差异,假如境外业务主要客户、经营模式、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境外收入可能存在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甚至发生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面临因海外经营经验不足、经营环境恶化导致的海外经营风险。

二、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联合资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没有担保无法得到有效的偿付保障。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税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3-4-8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当年度无其他特殊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或其他特殊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③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

④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其他特殊情况。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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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分红,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但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就该等议案公司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4-10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经详细论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5、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决定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下一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如下:

2021年度,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920万元(含税),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4,112.34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2年度,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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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920万元(含税),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3,516.60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最近三年,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注)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2年1,920.005,436.6035.32%--1,920.0035.32%
2021年1,920.006,032.3431.83%--1,920.0031.83%
2020年-6,837.08-----

注: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含机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含机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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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2、若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机构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机构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4、本机构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机构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在本机构及本机构一致行动人作为海泰科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期间持续有效。”

3-4-13

(三)独立董事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4-14

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公司的相关风险 ...... 3

二、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7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7

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 7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7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 11

目 录 ...... 14

第一节 释义 ...... 16

一、普通术语 ...... 16

二、专业术语 ...... 1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0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20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6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8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9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9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39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3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46

一、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46

二、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46

三、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46

3-4-15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57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 59

六、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63

七、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 98

八、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 119

九、公司资本性支出分析 ...... 121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22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125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 126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29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129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12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34

四、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的影响 ...... 140

五、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141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 142

七、本次募集资金涉及购买土地或房产的情况 ...... 14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9

3-4-16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海泰科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次发行海泰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海泰科模具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泰国海泰科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海泰科新材料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新麟三期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之一
无锡清源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之一
常州清源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之一
清源新麟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清源新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雪和友青岛雪和友投资有限公司
雪和友管理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雪和友清源创投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雪和友清源创投合伙协议《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赛轮股份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新材料青岛新材料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Faurecia、佛吉亚佛吉亚集团(Faurecia,股票代码:0MGR.L),总部位于法国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SMG、萨玛萨玛汽车集团(Samvardhana Motherson Group),总部位于印度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Grupo Antolin、安通林安通林集团(Grupo Antolin),总部位于西班牙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IAC、埃驰埃驰集团(IAC Group),总部位于卢森堡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3-4-17

Yanfeng、延锋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中国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上汽通用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一汽大众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Magna、麦格纳麦格纳(Magna),总部位于加拿大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Adient、安道拓安道拓(Adient,股票代码:ADNT.N),总部位于美国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Plastic Omnium、彼欧彼欧集团(Plastic Omnium,股票代码:POM.PA),总部位于法国的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Renault S.A.、雷诺雷诺公司(Renault S.A.,股票代码:0NQF.L),总部位于法国的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及服务商,发行人客户
一汽富维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42),发行人客户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模协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扣非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最近三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模具在工业生产中,用于将材料强制约束成指定模型(形状)的一种工具
塑料模具塑料加工工业中和塑料成型机配套,赋予塑料制品以完整构型和精确尺寸的工具
注塑模具塑料模具最为普遍的成型方法,将熔融塑料以注射的方式注入模具型腔中,得到塑料产品的模具
塑料零部件指由注塑机生产的各种注塑产品统称塑料零部件,包括各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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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零件等
模板组合模具的板状零件的统称
模架也叫模胚,指将模具各部分按一定规律和位置加以组合和固定,并使模具能安装到加工设备上工作的部分,由导向机构、定位机构、锁紧机构组成
热流道在注塑模具中使用的,将融化的塑料粒子注入到模具空腔中的加热组件系统
改性塑料改性塑料主要是指在工程塑料和通用塑料的基础上通过物理的、化学的或两者兼有的方法,引入特定的添加剂,或改变树脂分子链结构,或形成互穿网络结构,或形成海岛结构等所获得的高分子树脂新材料
高分子新材料高分子新材料是指含有聚合物成分或本身为聚合物材质的,由相对分子质量较高的化合物所构成的复合型材料
聚丙烯类含有聚丙烯的复合材料的统称
聚苯乙烯类含有聚苯乙烯的复合材料的统称
工程塑料类及其他在工程技术中作为结构材料的塑料,能够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承受机械应力,能够应用于较为苛刻的化学物理环境,是一种强度、耐冲击性、耐热性、硬度和抗老化性能均优的塑料材料。工程塑料的品种主要有聚碳酸酯(PC)、聚酰胺(PA)、聚甲醛(POM)、聚酯(PBT 和PET)和聚苯醚(PPO)等
PP聚丙烯(Polypropylene),是一种半结晶性材料,具有良好的抗吸湿性、抗酸碱腐蚀性、抗溶剂性,但对芳香烃溶剂、氯化烃(四氯化碳)溶剂等的抵抗力较差,高温下抗氧化性较弱。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器械、日用消费品等
EPDM三元乙丙橡胶(Ethylene-Propylene-Diene Monomer),是乙烯、丙烯以及非共轭二烯烃的三元共聚物,属于聚烯烃类原料,因其主链是由化学稳定的饱和烃组成,只在侧链中含有不饱和双键,故其耐氧化、抗臭氧、抗侵蚀等性能优异,可广泛用于汽车部件、建筑用防水材料、电线电缆护套、耐热胶管、胶带、汽车密封件等领域
T1010份滑石粉填充,滑石粉是一种为白色或类白色、微细、无砂性的粉末,可用于橡胶、塑料、油漆等化工行业强化改性的填充剂
PC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是一种非结晶材料,具有特别好的抗冲击强度、热稳定性、光泽度、抑制细菌特性、阻燃特性以及抗污染性,但流动特性较差,材料的注塑过程较为困难。主要应用于电气和商业设备、器具、交通运输行业等
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是一种非结晶性材料,具有超强的易加工型、低蠕变性、优异的尺寸稳定性和很高的抗冲击强度。主要应用于一般机械零件、减磨耐磨零件、传动零件和电讯零件
ASA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塑料(Acrylonitrile-styrene-acrylate Plastic),具有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能、耐候性和加工性能,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气、建筑等领域
PA聚酰胺(俗称尼龙)(Polyamide),是一种半结晶材料,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耐热性、耐磨损性、耐化学药品性和自润滑性等,因摩擦系数低,具有一定的阻燃性,易于加工,适用玻璃纤维和其它填料填充增强改性。主要应用于汽车、仪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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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电子、建筑、包装等,是用途最广的工程塑料之一
GF玻璃纤维(Glassfibre),玻璃熔融后经快速拉伸并冷却成型的纤维,是增强塑料中最有代表性的增强材料,具有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等优点
塑料合金两种或以上不同的塑料经物理共混或化学接枝等方法处理而获得的功能改变或性能改善的新材料
汽车轻量化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汽车的整体重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和气体排放
主机厂商、整车厂商相对零部件供应而言的,具备设计、研发、制造面向终端用户产品能力的厂商
CNC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的简称,是一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
MES制造执行系统(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的简称,是美国先进制造研究机构AMR(Advanced Manufacturing Research)在90年代初提出的,该系统能通过信息传递对从订单下达到产品完成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优化管理
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的简称,是一种支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的创建、管理、分发和应用的一系列应用解决方案,能够集成与产品相关的人力资源、流程、应用系统和信息
CAE/CAD/CAM计算机辅助工程(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计算机辅助设计(Computer Aided Design)/计算机辅助制造(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e)
ERP企业资源管理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的简称,由美国Gartner Group公司于1990年提出,是一种主要面向制造行业进行物质资源、资金资源和信息资源集成一体化管理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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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Hi-Tech Moulds & Plastics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泰科
股票代码301022.SZ
法定代表人孙文强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电话0532-89086869-8099
传真0532-89086867
邮政编码266111
网址http://www.hitechmoulds.cn
电子信箱service@hitechmoulds.com.c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响应政策号召,更好的抓住发展机遇

新材料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并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措施,有力的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公司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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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顺应政策方向,响应政策号召,更好的抓住发展机遇。

2、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凭借强大研发实力、领先的技术水平、严格的质量管控和良好的服务,在汽车模具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经过十多年的稳健经营和快速发展,公司目前已经拥有数量庞大的稳定、优质客户群体。公司是佛吉亚(Faurecia)、萨玛(SMG)、埃驰(IAC)、安通林(Grupo Antolin)、延锋(Yanfeng)、彼欧(PlasticOmnium)、麦格纳(Magna)、安道拓(Adient)等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件企业的模具供应商,主要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通用、大众、奥迪、保时捷、雷诺、福特、奔驰、宝马、捷豹、路虎、沃尔沃等国际知名品牌,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一汽奥迪等合资品牌,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国内主流自主品牌,以及理想、小鹏、前途、蔚来、Rivian、高合、比亚迪、吉利、问界等新能源车品牌的生产。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新业务的顺利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丰富公司产品线,拓展新的利润点

汽车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从2016年至今,我国汽车年产量基本维持在2,500万辆以上水平,连续多年蝉联全球第一。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提升,汽车已经成为石油的消耗主体之一,而在石油资源日益减少,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我国严格制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法规,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及二氧化碳排放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实现节能降耗,汽车企业可以通过发展新能源汽车、调整产品结构、研发高效驱动系统、汽车轻量化等多种方式。轻量化是汽车企业最易于采用的方式,由于环保和节能要求日趋严格,汽车轻量化已成为世界汽车行业发展的趋势。

实现车身轻量化有多种途径,增加改性塑料用量是汽车轻量化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改性塑料通过添加各类助剂使得产品性能大幅提升,因此其在汽车制造中的比例也逐年增加,并逐渐成为汽车轻量化材料的重要角色。通过降低汽车的整车重量,在提升汽车的动力性能的同时,还能有效减少能源消耗,既可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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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燃油汽车的尾气排放,也可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随着汽车轻量化的持续推进和新能源车的快速发展,改性塑料仍将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实现改性塑料的规模化生产,从而抓住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车的发展机遇,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拓展新的利润点。

2、提高公司为客户提供模塑解决方案的能力

模具是汽车注塑零部件批量生产必须用到的关键生产设备,而模具制造需要经过客户需求分析、设计、制造方案、工艺方案、编程、加工、检验、装配、试模等多个流程,在注塑模具试模环节,公司需使用改性塑料打样生产汽车内外饰件,经客户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注塑模具。项目中如果因为改性塑料原材料原因导致试模效果达不到客户要求,可能需要多次试模验证材料,或者需要调整模具来适应塑料原材料特性,重复这些验证步骤和模具调整会导致项目周期延长,同时增加项目成本。优质的塑料原材料和与之匹配的模具能够缩短项目周期,减少试模验证或者调整模具次数,降低开发成本,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

改性塑料已经广泛的应用于汽车内外饰件的生产,不同的应用场景对改性塑料材料的性能有不同的要求,不仅强度、硬度、韧性、阻燃性等基础要求的标准在提高,而且在电学性能、卫生安全性能、环境友好性能等方面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其对汽车内外饰件生产企业的材料选型要求越来越高。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可以通过在材料注塑成型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模具的同时也提供合适的改性塑料原材料,从而提升客户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最终提高公司为客户提供模塑解决方案的能力。

3、增强业务协同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壮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注塑模具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生产经验。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实践积累,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了汽车内外饰模具中的各类饰件注塑成型模具和注塑相关的核心技术。公司紧密跟随客户业务发展需求,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在泰国设立控股子公司泰国海泰科,为客户提供汽车注塑模具和相应的汽车塑料零部件。

公司通过以上布局,初步构建了从汽车注塑模具研发与制造到汽车塑料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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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生产的一体化服务能力。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增改性塑料的生产加工能力,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模塑一体化”、“一站式采购”的服务需求,还可以提高模具开发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升公司的模具生产效率,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壮大。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57.16万元(含39,657.16万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9年6月26日。

5、债券利率

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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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7月3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1月3日至2029年6月26日。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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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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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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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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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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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海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国泰君安包销。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6月2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587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也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海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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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海泰科”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4.7664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83,200,000股,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无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83,200,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3,965,644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82%。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1022”,配售简称为“海泰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海泰科”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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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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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③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④发行人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等情形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⑦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⑧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4-33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57.16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50,315.5939,657.16
合计50,315.5939,657.16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19、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

3-4-34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联合资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三)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2、承销期

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3日。

(四)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390.00
律师费用46.13
审计及验资费67.00
资信评级费用30.00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17.23
合计550.36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金额均为含税金额,且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五)承销期间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2023年6月21日T-2刊登《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披露《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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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2023年6月26日T-1网上路演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023年6月27日T披露《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2023年6月28日T+1披露《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2023年6月29日T+2披露《中签号码公告》 网上中签缴款日,中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有足额认购资金
2023年6月30日T+3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3年7月3日T+4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公司账户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六)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任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国泰君安的监督。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国泰君安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可转债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国泰君安担任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海泰科、国泰君安、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经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可转债持有人自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八)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

1、违约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

3-4-36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文强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电话:0532-89086869-8099

传真:0532-89086867

联系人:梁庭波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031866、021-38031868、021-38031877

传真:021-38670666

3-4-37

保荐代表人:尹柏元、宋伟项目协办人:夏瑜佳项目经办人:唐超、彭博怡、邢享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书瀚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5A层电话:0532-85023081传真:0532-85023080经办律师:李茹、徐述

(四)审计机构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李尊农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经办会计师:李江山、王哲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少波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电话:010-8567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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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5679228经办人:杨恒、丁媛香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8666000

(七)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00号电话:021-63181818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荐人持有公司股票如下:权益客需部自营股东账户持有发行人8,300股股票,占发行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4,000,000股的0.01%。国泰君安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国泰君安公正履行保荐及承销职责。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3-4-39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6,400.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31,370,69849.02%
高管锁定股--
首发前限售股31,370,69849.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629,30250.98%
三、总股本64,000,00010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限售股份(股)
1孙文强20,049,55131.33%境内自然人20,049,551
2王纪学11,321,14717.69%境内自然人11,321,147
3李勤3,584,5605.60%境内自然人-
4刘奇3,579,0985.59%境内自然人-
5赵冬梅2,820,7644.41%境内自然人-
6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820,7644.41%境内非国有法人-
7任勇1,614,6672.52%境内自然人-
8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0,1270.73%境内非国有法人-
9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0,1270.73%境内非国有法人-
10刘冬秀457,7160.72%境内自然人-
合计47,188,52173.73%-31,370,698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4-40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

监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审计

泰科

模具

泰国海泰

证券

部财

测试验证中心加工部

术部

制造部

内市

场项目部

工艺计

划部

外市场

项目部

管理

质量部行政人事部

仓库

行政人事部

财务部采购部财务部

制造部市场部

质量部行政人事

采购部财务

制造部市场部

技术部行政人事部

质量部

海泰科新材料

(三)公司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企业2家。

1、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1)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3-4-41

公司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月7日
法定代表人孙文强
注册资本12,500.00万元
实收资本12,5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100%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模具、塑料机械及配件、自动化装备、橡塑原料、橡塑制品、检具;模具技术服务、模具技术咨询、模具技术专业培训、模具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指标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115,026.00
净资产68,145.22
营业收入41,570.39
净利润3,281.34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2)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 (Hi-Tech Mould& Plastics (Thailand) Co., Ltd)
成立日期2019年7月8日
法定代表人孙文强
注册资本98,486,000.00泰铢
实收资本98,486,000.00泰铢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泰国春武里省是拉查县卡堪冲镇第7村700/6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99.996%,海泰科模具持股0.002%,青岛富诚模塑有限公司持股0.002%
主营业务塑料零部件及模具生产、销售。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3-4-42

单位:万元

指标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11,515.76
净资产5,936.72
营业收入9,090.58
净利润2,224.70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3)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王纪学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二路66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合成材料销售(分支机构经营);橡胶制品制造;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指标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98.86
净资产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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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6.75

注:海泰科新材料于2022年8月设立,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2、参股企业

(1)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清源新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45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臻园路10号院内综合楼422室
发行人出资情况发行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并持有7%权益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21,400.00万元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臻园路10号院内综合楼422室
发行人出资情况发行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并直接持有23.36%权益,通过雪和友管理间接持有0.46%权益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公司上市以来控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孙文强和王纪学一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

3-4-44

制权未发生变化。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文强先生、王纪学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6,064,416股、14,717,491股,合计40,781,907股;持股比例分别为31.33%、17.69%,合计49.02%。孙文强先生和王纪学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二人为一致行动人。

孙文强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材料加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任青岛三和实业有限公司技术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在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就读;2000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青岛琴科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5年6月在青岛科技大学担任教师;200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1月至今历任海泰科模具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兼任泰国海泰科董事;2022年5月至今,兼任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委会委员;2022年8月至今兼任海泰科新材料总经理;现任青岛市城阳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

王纪学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至2003年10月历任青岛海尔模具公司CAD/CAM工程师、C3P技术中心副主任、质量部、制造部、项目部、采购部部长;2012年1月至2019年7月任青岛海科模内装饰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曾任监事;2004年1月至今任海泰科模具副总经理,历任董事、监事;2019年7月至今兼任泰国海泰科董事;2022年8月至今兼任海泰科新材料执行董事。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文强先生和王纪学先生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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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情况。

3-4-46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指标根据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

一、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公司首先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主要考虑项目金额是否超过税前利润的5%。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务资料。

二、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中兴华审字(2021)第030034号”、“中兴华审字(2022)第030140号”和“中兴华审字(2023)第03016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576.0432,345.197,777.12
交易性金融资产12,242.8321,878.50-

3-4-47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772.63558.731,373.92
应收账款22,062.9820,680.8014,731.40
应收款项融资156.18336.48260.29
预付款项2,511.142,201.851,245.20
其他应收款435.49354.16290.22
存货36,957.2928,044.1229,400.91
其他流动资产475.39283.3297.54
流动资产合计91,189.99106,683.1655,176.60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101.50--
固定资产17,610.8916,483.9516,094.31
在建工程6,644.96955.92-
使用权资产462.82112.74-
无形资产2,365.142,466.802,408.16
长期待摊费用8.77104.51205.64
递延所得税资产1,199.38869.50617.13
其他非流动资产11,365.401,945.64456.24
非流动资产合计41,758.8622,939.0419,781.48
资产总计132,948.85129,622.2074,958.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31.81
应付票据9,206.0812,190.728,578.88
应付账款13,013.0511,019.7510,663.9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4,421.1514,539.9514,713.03
应付职工薪酬2,146.362,269.801,912.25
应交税费547.74473.80496.93
其他应付款141.8995.2172.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7.20448.33333.33
其他流动负债652.43556.98733.84
流动负债合计40,475.8941,594.5338,236.2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85.32--

3-4-48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长期应付款-166.67500.00
预计负债1,558.601,119.511,042.18
递延收益557.88615.8334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64.5360.26-
非流动负债合计2,566.341,962.271,887.18
负债合计43,042.2243,556.8040,123.41
所有者权益:
股本6,400.006,400.004,800.00
资本公积55,598.8755,598.8711,911.32
其他综合收益-54.86-322.81-133.21
专项储备599.14542.53472.53
盈余公积442.01442.01144.97
未分配利润26,921.3423,404.7417,639.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9,906.5086,065.3334,834.62
少数股东权益0.120.070.05
所有者权益合计89,906.6286,065.4034,834.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2,948.85129,622.2074,958.0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0,031.8959,233.7245,552.64
其中:营业收入50,031.8959,233.7245,552.64
二、营业总成本43,816.7253,917.6937,285.86
其中:营业成本38,771.2245,957.4231,882.05
税金及附加220.02416.43417.60
销售费用1,876.681,961.621,578.91
管理费用1,905.331,960.351,456.35
研发费用2,058.092,035.251,641.06
财务费用-1,014.621,586.63309.89
其中:利息费用61.35187.58246.61
利息收入156.73110.4837.99

3-4-4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加:其他收益883.82646.63773.6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25.66509.1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5.67378.5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54.58-558.86-893.5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91-1,301.12-204.6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63170.010.7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846.125,160.307,942.94
加:营业外收入1.861,340.021.49
减:营业外支出2.752.370.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845.236,497.967,943.63
减:所得税费用408.58465.601,106.5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436.656,032.366,837.0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436.656,032.366,837.0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36.606,032.346,837.08
2.少数股东损益0.040.020.0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67.96-189.60-116.47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67.96-189.60-116.4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1-0.00-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5,704.615,842.766,720.6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704.565,842.746,720.61

3-4-5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0.050.020.0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84951.07721.4244
(二)稀释每股收益0.84951.07721.424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5,950.5850,246.8837,988.42
收到的税费返还2,321.691,178.15876.5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10.092,553.17725.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282.3653,978.2039,590.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098.8035,352.2325,530.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061.279,156.406,850.84
支付的各项税费1,238.381,368.191,760.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48.762,060.471,535.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247.2047,937.2935,677.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4.846,040.913,913.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77,660.0074,54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81.16538.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0.94327.1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6.83110.5237.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8,908.9375,516.3637.9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123.845,614.082,503.55
投资支付的现金170,461.5096,0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585.34101,654.082,503.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76.41-26,137.71-2,465.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6,829.58-

3-4-51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30.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829.58730.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33.331,064.25166.6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942.5754.92139.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1.651,886.41147.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97.553,005.58453.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7.5543,824.00277.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34.13-603.87-170.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804.6823,123.331,554.5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468.904,345.562,791.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664.2227,468.904,345.56

(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75.0514,771.5092.77
交易性金融资产5,034.195,034.83-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00.001,280.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7,693.7110,986.0910,612.83
存货---
其他流动资产107.15108.1516.49
流动资产合计14,010.1032,180.5710,722.0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8,704.9434,639.627,470.87

3-4-52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101.50--
固定资产18.0726.9135.76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0.010.01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195.61
非流动资产合计50,824.5234,666.547,702.24
资产总计64,834.6266,847.1218,424.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98.4588.007.9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256.62299.50238.62
应交税费3.468.470.50
其他应付款21.9012.114.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80.43408.09251.9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8.558.71-
非流动负债合计8.558.71-
负债合计388.97416.80251.96
所有者权益:
股本6,400.006,400.004,800.00
资本公积55,610.2155,610.2111,922.66

3-4-53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42.01442.01144.97
未分配利润1,993.433,978.101,304.74
所有者权益合计64,445.6466,430.3218,172.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4,834.6266,847.1218,424.33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200.001,218.87-
减:营业成本63.80520.29-
税金及附加0.090.300.04
销售费用144.1268.97207.37
管理费用531.16277.12401.31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43.57-98.13-0.59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43.74100.500.83
加:其他收益1.640.62102.9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9.761,155.671,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6434.83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03-0.0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5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4.831,641.40510.39
加:营业外收入-1,340.00-
减:营业外支出-2.3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4.832,979.10510.39

3-4-54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0.168.70-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682,970.40510.39
五、综合收益总额-64.682,970.40510.39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8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99.73-31.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41,554.05103.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1.471,554.05134.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79.24639.62359.36
支付的各项税费8.690.230.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7.9085.255.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5.83725.10365.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5.64828.95-230.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8,560.0056,12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49.51165.0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736.023,228.17600.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8,145.5259,513.18600.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90117.13
投资支付的现金114,726.8288,288.7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00.002,500.007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0,526.8290,796.65817.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81.30-31,283.46-216.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6,829.58-

3-4-55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829.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920.00-34.7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801,696.34147.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60.801,696.34181.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0.8045,133.24-181.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996.4614,678.73-628.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771.5092.77721.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75.0514,771.5092.77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4-56

2、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
2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
3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22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①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青岛市100.00-设立

②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无。

(2)2021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3)2020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3-4-57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2.252.561.44
速动比率(倍)1.341.890.6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0.600.621.37
资产负债率(合并)(%)32.3833.6053.5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002.943.16
存货周转率(次)1.131.531.1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150.940.8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2.163.610.32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4.113.443.60

注:基本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4)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2022年度6.20%0.84950.8495

3-4-58

项目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度9.98%1.07721.0772
2020年度21.77%1.42441.42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度4.32%0.59110.5911
2021年度5.34%0.57610.5761
2020年度18.89%1.23641.2364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32.63170.010.3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163.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76.071,981.57762.3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89.99887.6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89.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862.7112.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75.80
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858.023,041.911,050.88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204.71235.68148.41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亏损以“-”表示)-0.00-0.00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653.312,806.23902.48
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436.606,032.346,837.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3,783.293,226.115,934.60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分别为902.48万元、2,806.23万元和1,653.3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4-59

13.20%、46.52%和30.41%。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大,主要系当年公司上市获取了一定的政府补助所致。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1)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 (变更前金额)2020年1月1日 (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合并报表

存货

存货236,765,804.79240,848,735.41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144,113,122.64-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142,198,729.47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375,569.676,289,962.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612,439.59

3-4-60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 (变更前金额)2020年1月1日 (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108,529,770.06112,000,261.09

注: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1)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合并报表

存货

存货294,009,079.74288,854,193.08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149,159,730.51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147,130,254.9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7,338,433.895,308,958.34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4,969,251.274,270,886.35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176,390,148.30172,432,747.11

注:变更会计政策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无影响。

2)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0年度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度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合并报表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318,820,454.59305,830,736.73

3-4-61

报表项目2020年度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度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合并报表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15,789,139.7933,933,744.31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1,065,376.1610,367,011.24

注: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通过“销售费用”核算的运输费调整为通过“合同履约成本”核算进而结转至“营业成本”;

2、变更会计政策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各项目无影响。

2、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中国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解释15号对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4、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2022年度未提前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执行解释16号对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3-4-62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2022年2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了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认缴出资101.50万元,持股7.00%。由于对上述投资的理解偏差,公司在编制《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时误将上述投资列示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上述投资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中核算,公司已在2022年8月23日予以更正。

本次更正未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整体资产负债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仅系资产负债表列示科目的调整。本次更正涉及的财务信息如下:

1、对2022年3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2年3月31日 (变更前金额)2022年3月31日 (变更后金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15,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15,000.00

2、对2022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2年3月31日 (变更前金额)2022年3月31日 (变更后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15,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15,000.00

3-4-63

六、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91,189.9968.59%106,683.1682.30%55,176.6073.61%
非流动资产41,758.8631.41%22,939.0417.70%19,781.4826.39%
合计132,948.85100.00%129,622.20100.00%74,958.0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74,958.07万元、129,622.20万元和132,948.85万元。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较上年末增加72.93%和2.57%,总体呈增长趋势。2021年末总资产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5,576.0417.08%32,345.1930.32%7,777.1214.09%
交易性金融资产12,242.8313.43%21,878.5020.51%--
应收票据772.630.85%558.730.52%1,373.922.49%
应收账款22,062.9824.19%20,680.8019.39%14,731.4026.70%
应收款项融资156.180.17%336.480.32%260.290.47%
预付款项2,511.142.75%2,201.852.06%1,245.202.26%
其他应收款435.490.48%354.160.33%290.220.53%
存货36,957.2940.53%28,044.1226.29%29,400.9153.29%
其他流动资产475.390.52%283.320.27%97.540.18%
合计91,189.99100.00%106,683.16100.00%55,176.6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

3-4-64

和存货等构成,上述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4.08%、96.51%和

95.23%;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呈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2021年末流动资产同比增长93.35%,主要原因系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及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所致;2022年末流动资产同比下降14.52%,主要系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和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断推进,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0.390.00%3.940.01%13.500.17%
银行存款13,663.8387.72%27,464.9684.91%4,332.0655.70%
其他货币资金1,911.8212.28%4,876.2915.08%3,431.5544.12%
合计15,576.04100.00%32,345.19100.00%7,777.1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777.12万元、32,345.19万元和15,576.0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09%、30.32%和17.08%。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银行保函保证金。

2021年末,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增加了24,568.07万元,增幅为315.90%,主要系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2022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6,769.15万元,降幅为51.84%,主要系当期推进募投项目施工建设及购买机器设备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1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1,878.50万元,主要为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及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2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2,242.83万元,较上年年末下降44.04%,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3-4-65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票据余额831.35597.581,430.42
银行承兑汇票余额805.73597.58610.42
商业承兑汇票余额25.62-820.00
减:坏账准备58.7138.8556.50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772.63558.731,373.92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国内客户发生交易时以票据作为结算方式,且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1,373.92万元、

558.73万元和772.6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9%、0.52%和0.85%。

2020年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较大的原因为已背书且在2020年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较多。2021年末、2022年末,应收票据金额变化不大。

2)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公司对应收票据进行背书时,根据应收票据承兑银行的信用等级情况确定是否予以终止确认。具体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为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全国性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时终止确认,其他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同时确认其他流动负债,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3-4-66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477.38-438.82-530.90
商业承兑汇票-8.00----
合计-485.38-438.82-530.90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收票据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3)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公司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减值准备,且对于应收账款以承兑汇票结算的,公司在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时账龄已连续计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56.50万元、38.85万元和58.71万元。

(4)应收款项融资

从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对于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为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全国性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承兑的且经常进行背书或者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260.29万元、336.48万元和156.1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47%、0.32%和0.17%。

公司对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票据,由于承兑银行信用等级较高,公司在背书时均予以终止确认。报告期内,终止确认金额分别为1,513.99万元、1,333.25万元和1,360.35万元。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余额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余额26,605.5423,400.3316,881.52

3-4-67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坏账准备4,542.562,719.532,150.1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2,062.9820,680.8014,731.40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53.18%39.51%37.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881.52万元、23,400.33万元和26,605.5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06%、39.51%和53.18%。2020-2021年度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相对稳定,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增加而增加。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主动减少反向保理业务金额、Faurecia(佛吉亚)对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收紧以及部分客户下游整车进度延后导致付款节点延后。具体分析如下:

2021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相对上年末增加6,518.81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当年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当年增加13,681.09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也随之增加,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略有上升。

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相对上年末增加3,205.21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上海、吉林等地为公司部分客户的办公所在地及部分客户项目所在地,而且上海及周边地区是汽车产业链中关键零部件、整车的生产地区,上述地区的宏观环境波动导致相关生产进度延后、客户回款滞后;②公司部分国外客户项目付款提供反向保理业务,公司可通过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提前获得项目回款,用以生产经营活动,但需支付一定的利息,公司鉴于募集资金到账后资金较为充足,在未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综合考虑利息费用、信用到期时间、汇率波动风险等因素后,减少了反向保理业务金额,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公司将增加反向保理业务开展以加强回款;③2021年以来佛吉亚对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有所收紧,公司与Faurecia(佛吉亚)之间账期360天以上的订单逐渐增加,受此影响2022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④部分客户回款受到下游客户整车项目开发进度、客户内部付款流程影响等导致实际付款进度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截止时间,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高。

2)应收账款类别分析

3-4-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12.31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40.893.91%1,040.89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564.6596.09%3,501.6713.70%22,062.98
其中:应收国内客户款项9,201.6934.59%1,520.3916.52%7,681.30
应收国外客户款项14,506.9254.53%1,910.2313.17%12,596.69
国外子公司应收账款1,856.056.98%71.043.83%1,785.01
合计26,605.54100.00%4,542.5617.07%22,062.98
2021.12.31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98.311.70%377.3194.73%21.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3,002.0398.30%2,342.2310.18%20,659.80
其中:应收国内客户款项6,955.9729.73%1,092.4115.70%5,863.56
应收国外客户款项13,212.1456.46%1,164.808.82%12,047.33
国外子公司应收账款2,833.9212.11%85.023.00%2,748.91
合计23,400.33100.00%2,719.5311.62%20,680.80
2020.12.31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6,881.52100.00%2,150.1212.74%14,731.40
其中:应收国内客户款项5,620.0033.29%1,038.1218.47%4,581.88
应收国外客户款项9,531.5256.46%1,060.1011.12%8,471.42
国外子公司应收账款1,730.0010.25%51.903.00%1,678.10
合计16,881.52100.00%2,150.1212.74%14,731.40

3)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

3-4-69

①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2022.12.311年以内18,557.8969.75%556.743.00%18,001.15
1至2年6,354.4723.88%2,503.3239.39%3,851.15
2至3年890.303.35%679.6376.34%210.67
3年以上802.883.02%802.88100.00%-
合计26,605.54100.00%4,542.5717.07%22,062.97
2021.12.311年以内19,716.0084.26%591.483.00%19,124.52
1至2年2,181.739.32%912.3341.82%1,269.40
2至3年956.304.09%669.4170.00%286.89
3年以上546.312.33%546.31100.00%-
合计23,400.33100.00%2,719.5311.62%20,680.80
2020.12.311年以内12,413.2673.53%372.403.00%12,040.86
1至2年3,756.1122.25%1,126.8330.00%2,629.28
2至3年204.211.21%142.9570.00%61.26
3年以上507.943.01%507.94100.00%-
合计16,881.52100.00%2,150.1212.74%14,731.40

注:2021年末和2022年末,对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在1年以内的比例分别为73.53%、

84.26%和69.75%,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质量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公司主要客户均系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或上市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回款能力较高,预计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同时,公司已按照预期信用风险损失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

②坏账计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组合计提坏账政策对比如下:

账龄银宝山新宁波方正平均值海泰科
1年以内3.00%3.00%3.00%3.00%
1-2年30.00%20.00%25.00%30.00%

3-4-70

账龄银宝山新宁波方正平均值海泰科
2-3年70.00%50.00%60.00%70.00%
3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

注:东江集团控股适用香港会计准则,因此未进行对比。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年度银宝山新宁波方正平均值发行人
2022年度20.34%6.48%13.41%17.07%
2021年度15.33%5.82%10.58%11.62%
2020年度13.03%3.73%8.38%12.74%

注:东江集团控股适用香港会计准则,因此未进行对比。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比
2022.12.311Faurecia(佛吉亚)6,067.7122.81%
2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4,337.9916.30%
3IAC(埃驰集团)3,098.7511.65%
4Plastic Omnium(彼欧)2,226.828.37%
5SMG(萨玛)1,655.886.22%
合计17,387.1565.35%
2021.12.311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5,313.7122.71%
2Faurecia(佛吉亚)4,367.7518.67%
3IAC(埃驰集团)3,158.8513.50%
4SMG(萨玛)1,792.417.66%
5Renault S.A.(雷诺)1,162.184.97%

3-4-71

日期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比
合计15,794.9067.50%
2020.12.311Faurecia(佛吉亚)4,717.6627.95%
2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2,175.5612.89%
3Renault S.A.(雷诺)1,672.269.91%
4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42.597.36%
5IAC(埃驰集团)1,203.097.13%
合计11,011.1765.23%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与客户销售情况基本匹配,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具有延续性。除佛吉亚自2021年以来对供应商的信用政策逐渐收紧,账期360天的订单逐渐增加外,其余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5)应收账款逾期与回款情况

①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余额26,605.5423,400.3316,881.52
未逾期余额16,380.9915,910.319,802.14
逾期1年以内余额8,543.905,625.895,157.15
逾期1年以上余额1,680.641,864.131,922.23
逾期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6.32%7.97%11.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1.39%、7.97%和6.32%,占比相对较低。公司应收账款逾期的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回款受到下游客户整车项目开发进度影响、受宏观环境波动影响以及客户内部付款流程导致实际付款进度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截止时间等原因导致。

②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3-4-7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 截止时间期后回款金额回款比例
2020.12.3116,881.522022.12.3115,355.7390.96%
2021.12.3123,400.3315,496.2966.22%

2020年末、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90.96%、66.22%;2021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为:A 回款期间仅包括12个月,而2020年末回款期间为24个月;B 受宏观环境影响回款比例相对较低;CFaurecia(佛吉亚)对供应商的信用政策收紧以及部分客户下游整车进度延后导致付款节点延后。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出现坏账的风险相对较小,发行人已按账龄或预期信用损失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

(6)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1,245.20万元、2,201.85万元和2,511.1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26%、2.06%和2.75%,余额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主要系预付外协加工费及材料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基本在1年以内。公司预付账款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扩张,公司预付外协加工费增加所致。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290.22万元、354.16万元和

435.4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53%、0.33%和0.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由售后回租保证金、押金、出口退税款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保证金、押金259.1161.6284.63
备用金10.245.281.22
出口退税款155.93270.96212.52

3-4-73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社保及公积金42.0033.18-
其他-5.0019.75
账面余额467.29376.04318.12
减:坏账准备31.8021.8827.90
账面价值435.49354.16290.22

(8)存货

1)存货构成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9,400.91万元、28,044.12万元、36,957.2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29%、26.29%、40.53%,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630.064.41%1,224.814.37%1,209.424.11%
周转材料95.130.26%84.810.30%44.880.15%
在产品24,769.0566.96%19,527.9869.63%17,200.8158.50%
库存商品712.411.93%445.491.59%746.712.54%
发出商品9,750.6426.38%6,761.0324.11%10,199.0834.69%
合计36,957.29100.00%28,044.12100.00%29,400.9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发出商品,二者账面价值合计占比分别为93.19%、93.74%和93.34%,占比相对稳定。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向内销客户发出的模具。根据发行人与内销客户的合同约定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模具收入确认惯例,公司对注塑模具以取得客户终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模具产品发货后,需取得客户的终验收合格单后方可确认收入,公司发出商品从发货至收入确认之间的时间间隔大多为18个月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3-4-74

单位:万元

日期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占比
2022.12.311IAC(埃驰集团)3,052.1730.10%
2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1,277.1012.59%
3Grammer AG(格拉默)876.998.65%
4宁波杭州湾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844.518.33%
5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674.596.65%
合计6,725.3566.32%
2021.12.311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1,270.2917.54%
2IAC(埃驰集团)1,062.2114.67%
3Faurecia(佛吉亚)845.1711.67%
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68.749.23%
5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404.905.59%
合计4,251.3158.69%
2020.12.311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3,227.2831.39%
2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1,301.4612.66%
3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41.509.16%
4IAC(埃驰集团)865.008.41%
5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710.556.91%
合计7,045.7968.52%

2)存货变动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存货账面价值36,957.2928,044.1229,400.91
存货账面价值/营业成本95.32%61.02%92.22%
存货变动金额8,913.17-1,356.795,724.33
存货增长率31.78%-4.61%24.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9,400.91万元、28,044.12万元、36,957.29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2.22%、61.02%和95.32%,存货占比有一定波动,主要原因如下:

3-4-75

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相对上年末减少1,356.79万元,增长率为-4.61%,存货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当年达到验收周期的项目较多,销售产品后将存货结转至营业成本所致。2022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相对上年末增加8,913.17万元,增长率为

31.78%,主要系发出商品增加2,989.62万元、在产品增加5,241.07万元。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受项目周期及宏观环境等原因影响导致项目进度延迟,存货无法及时转化为收入;另一方面,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在手订单不断增加,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在手订单增加使得生产规模相应增加,同时由于公司的项目具有较长的生产周期,因此在产品有所上升。

3)存货跌价准备

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余额跌价准备
发出商品10,141.18390.537,243.07482.0410,282.4083.31
库存商品1,103.86391.45808.87363.38746.71-
在产品25,469.91700.8620,236.27708.2917,576.60375.78
原材料1,883.14253.081,502.33277.521,410.65201.23
周转材料108.0912.9795.4310.6259.8314.95
合计38,706.181,748.8829,885.971,841.8630,076.18675.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分别为675.27万元、1,841.86万元、1,748.88万元,整体上存货跌价准备余额随着存货规模增加而增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2021年度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系,由于熔喷布模具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对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中的熔喷模具计提了较多存货跌价准备。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

3-4-76

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发行人可变现净值计算方法如下:

存货类别可变现净值计算方法
原材料、周转材料库龄1年以上的,以库龄作为计算可变现净值依据,对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及周转材料预计其可变现净值为0。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按项目分类,正常执行订单和中止订单以预计售价(合同不含税价格或预计可收回价值)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运费(按当期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内外销产品分别计算运费比例)、售后服务费(注塑模具按不含税合同价格的1.5%)、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作为可变现净值;因客户原因终止的订单以已收取款项或者预计可收取款项减去已经发生的成本作为可变现净值。

对于原材料、周转材料公司根据库龄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周转材料均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对于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由于存货一般与合同或订单一一对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③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库龄结构如下:

库龄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1年以内47.69%52.18%51.00%
1-2年38.55%39.94%36.14%
2-3年11.27%3.72%9.58%
3年以上2.49%4.16%3.28%
合计100.00%100.0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塑模具从项目启动到终验收一般需要14~24个月,存货余额库龄主要在2年以内,存货状况良好,已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龄3年以上的存货形成原因主要为下游客户开发的车型项目放缓,或者涉及相关客户的诉讼,导致部分存货暂未完成销售,库龄3年以上的存货占比较少,且公司已

3-4-77

按照会计政策对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④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

发行人生产的模具属于定制化产品,且单套价值较大,通常情况下客户会参与模具整个设计、生产过程,以确保整车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模具交付前,客户也一般会在发行人工厂对模具进行试模、预验收。报告期内,公司较少发生退换货。

⑤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宝山新11.02%13.81%14.64%
东江集团控股未披露4.63%3.13%
宁波方正1.50%1.59%1.69%
平均值6.26%6.68%6.48%
海泰科4.52%6.16%2.25%

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银宝山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所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东江集团控股、宁波方正接近。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待摊费用-140.24-
待抵扣进项税269.65108.1597.54
预缴纳所得税104.0534.94-
可转债相关费用101.70
合计475.40283.3297.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97.54万元、283.32万元和475.4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18%、0.27%和0.52%。

3-4-78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101.505.03%----
固定资产17,610.8942.17%16,483.9571.86%16,094.3181.36%
在建工程6,644.9615.91%955.924.17%--
使用权资产462.821.11%112.740.49%--
无形资产2,365.145.66%2,466.8010.75%2,408.1612.17%
长期待摊费用8.770.02%104.510.46%205.641.04%
递延所得税资产1,199.382.87%869.503.79%617.133.12%
其他非流动资产11,365.4027.22%1,945.648.48%456.242.31%
合计41,758.86100.00%22,939.04100.00%19,781.4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84%、95.26%和90.97%。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主要系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断推进,在建工程及预付设备款不断增加所致。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2,101.50万元。2022年末新增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101.50万元,主要系2022年2月和2022年5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参与投资设立了雪和友管理和雪和友清源创投,并分别实缴出资了101.50万元和2,000.00万元。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3-4-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6,526.5625.42%6,526.5628.18%6,448.7629.10%
机器设备17,388.8867.74%15,311.6066.11%14,739.8666.52%
电子设备650.182.53%347.431.50%287.551.30%
办公设备492.581.92%435.451.88%403.211.82%
运输工具612.442.39%540.062.33%278.711.26%
合计25,670.64100.00%23,161.10100.00%22,158.10100.00%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1,412.1317.52%1,102.1216.51%791.8813.06%
机器设备5,682.5070.50%4,834.9172.41%4,614.8176.10%
电子设备348.174.32%247.713.71%216.193.57%
办公设备364.014.52%343.465.14%271.194.47%
运输工具252.943.14%148.962.23%169.712.80%
合计8,059.75100.00%6,677.15100.00%6,063.79100.00%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5,114.4329.04%5,424.4432.91%5,656.8835.15%
机器设备11,706.3866.47%10,476.6963.56%10,125.0562.91%
电子设备302.021.71%99.720.60%71.350.44%
办公设备128.570.73%91.990.56%132.020.82%
运输工具359.52.05%391.102.37%109.000.68%
合计17,610.89100.00%16,483.95100.00%16,094.3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6,094.31万元、16,483.95万元和17,610.8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81.36%、71.86%和42.17%。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逐渐增加的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新增购置机器设备。最近一年末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导致非流动资产总额增加,因此固定资产的占比下降。

2)固定资产折旧情况

3-4-80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
银宝山新25-4010-155-5
宁波方正2010-3-55
海泰科203-153-53-54-5

注:1、宁波方正未单独披露电子设备折旧年限,披露办公及其他设备折旧年限为3-5年;

2、东江集团控股适用香港会计准则,不具备可比性,故未列示。

由上表,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具有合理性。

3)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955.92万元和6,644.9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4.17%和15.91%。2020年末,在建工程为已完工且转为固定资产的职工宿舍。2021年末和2022年末,在建工程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为2年且尚未发生转固,建设进度正常推进中,状况良好且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之“第八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转入、转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期初金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期末余额

2022年度

2022年度3号大型精密注塑车间955.925,689.04-6,644.96

3-4-81

期间项目期初金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期末余额

合计

合计955.925,689.04-6,644.96

2021年度

2021年度3号大型精密注塑车间-955.92-955.92
合计-955.92-955.92

2020年度

2020年度职工宿舍559.031,058.631,617.66-
合计559.031,058.631,617.66-

(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2,168.692,168.692,168.69
软件1,950.061,763.631,466.14
合计4,118.763,932.333,634.83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386.77343.48300.19
软件1,366.851,122.05926.47
合计1,753.621,465.531,226.67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781.921,825.211,868.50
软件583.21641.59539.66
合计2,365.142,466.802,408.1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系土地使用权、软件,账面价值分别为2,408.16万元、2,466.80万元和2,365.1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72%、12.17%和5.66%。

报告期内,公司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用以办理银行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3-4-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用于抵押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868.50万元、1,825.21万元和0.00万元。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预计使用寿命(年)
土地使用权软件及专利权
银宝山新25-503-10
宁波方正505
海泰科503-5

注:东江集团控股适用香港会计准则,不具备可比性,故未列示。公司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无形资产摊销计提充分、合理。

3)无形资产减值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均用于办公和生产经营,不存在过时、闲置、被终止使用或创造的经济绩效低于或将低于预期等减值迹象;公司拥有的软件目前均有效使用,不存在闲置或无法使用的软件,因此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预付工程、设备款11,365.401,945.64260.63
IPO相关费用--195.61
合计11,365.401,945.64456.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IPO相关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456.24万元、1,945.64万元和11,365.4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1%、8.48%和27.22%。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推进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3-4-83

购置机器设备所支付的预付账款。

(二)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40,475.8994.04%41,594.5395.49%38,236.2295.30%
非流动负债2,566.335.96%1,962.274.51%1,887.184.70%
合计43,042.22100.00%43,556.80100.00%40,123.4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40,123.41万元、43,556.80万元和43,042.22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所占比例分别为95.30%、95.49%和94.04%。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总体维持稳定,无明显波动。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731.811.91%
应付票据9,206.0822.74%12,190.7229.31%8,578.8822.44%
应付账款13,013.0532.15%11,019.7526.49%10,663.9627.89%
合同负债14,421.1535.63%14,539.9534.96%14,713.0338.48%
应付职工薪酬2,146.365.30%2,269.805.46%1,912.255.00%
应交税费547.741.35%473.801.14%496.931.30%
其他应付款141.890.35%95.210.23%72.190.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7.200.86%448.331.08%333.330.87%
其他流动负债652.431.62%556.981.34%733.841.92%
合计40,475.89100.00%41,594.53100.00%38,236.2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构成,

3-4-84

上述四项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8.81%、90.76%和90.52%;2020年末至2022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扩大,公司产品订单量不断增加,对应材料采购需求相应增加,因此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规模不断增加。2022年末,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公司向供应商支付了较多的货款,应付账款减少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731.81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91%、0.00%和0.00%。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8,578.88万元、12,190.72万元和9,206.08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2.44%、29.31%和22.74%。2020年末至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对供应商的采购金额的增加而增加。2022年末,应付票据余额相对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减少了承兑票据的开具量。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付货款12,787.1610,717.069,739.61
设备、工程款125.61208.25439.63
应付费用款100.2894.44484.72
合计13,013.0511,019.7510,663.96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外协加工费、运输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0,663.96万元、11,019.75万元和13,013.0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7.89%、26.49%和32.15%。公司应付账款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规模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订单不断增加因而

3-4-85

扩大了生产规模。

(4)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是公司根据合同订单的约定向部分客户预收的合同货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该部分款项的不含税金额在合同负债列示,税金在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列示。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为预收客户货款,各期末金额分别为14,713.03万元、14,539.95万元和14,421.1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8.48%、34.96%和35.63%。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912.25万元、2,269.80万元和2,146.3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00%、5.46%和5.30%。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奖金及津贴等。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增值税81.8951.1748.65
企业所得税409.33289.40383.08
个人所得税19.8334.213.61
城市维护建设税-42.5120.20
房产税17.8817.8817.70
土地使用税4.274.274.27
教育费附加-18.228.66
地方教育费附加-12.145.77
印花税14.544.003.54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44
合计547.74473.80496.93

3-4-86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职工工会会费139.8292.9569.50
借款及利息---
已报销待结算费用-0.060.67
其他2.072.202.01
合计141.8995.2172.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2.19万元、95.21万元和141.8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9%、0.23%和0.35%。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80.53115.0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66.67333.33333.33
合计347.20448.33333.33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733.84万元、556.98万元和652.4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92%、1.34%和1.62%,为已背书但尚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以及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核算时将增值税销项税归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3-4-8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负债285.3211.12%----
长期应付款--166.678.49%500.0026.49%
预计负债1,558.6060.73%1,119.5157.05%1,042.1855.22%
递延收益557.8921.74%615.8331.38%345.0018.28%
递延所得税负债164.536.41%60.263.07%--
合计2,566.34100.00%1,962.27100.00%1,887.1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预计负债和递延收益构成,上述负债金额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3.51%、88.44%和82.47%;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与销售返利不断增加所致。

(1)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分别为500.00万元、166.67万元和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49%、8.49%和0.00%。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方式融资租入设备用以生产经营,长期应付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售后回租融资租入设备166.67500.00833.33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166.67333.33333.33
期末余额-166.67500.00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和

285.32万元,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公司执行新的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2018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于非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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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政策进行变更。

(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预计销售返利945.29522.98368.61
产品质量保证613.31596.53673.57
期末余额1,558.601,119.511,042.18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1,042.18万元、1,119.51万元和1,558.6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5.22%、57.05%和60.73%。公司预计负债系预计销售返利和产品质量保证金。海泰科模具每期按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5%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售后服务费);同时,公司根据与客户的返利约定计提销售返利。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345.00万元、615.83万元和557.8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28%、31.38%和21.74%,均为政府补助。涉及的政府补助项目为汽车轻量化用长纤维增强塑料零部件制造成型模具装备开发项目、大型精密汽车注塑模具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汽车轻量化复杂结构件注塑模具数字化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研究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汽车轻量化用长纤维增强塑料零部件制造成型模具装备开发项目207.00276.00345.00
大型精密汽车注塑模具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03.22175.61-
汽车轻量化复杂结构件注塑模具数字化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研究项目147.66164.22-
合计557.88615.83345.00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0.00万元、60.26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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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3万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之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2.252.561.44
速动比率(倍)1.341.890.6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0.60%0.62%1.37%
资产负债率(合并)32.38%33.60%53.53%
利息保障倍数(倍)96.2835.6433.21

注:基本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4)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4倍、2.56倍和2.25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67倍、1.89倍和1.34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呈上升趋势。最近一年,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于1,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53%、33.60%和32.38%;报告期内,公司总体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主要系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公司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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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
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宝山新93.98%88.08%85.89%
宁波方正58.03%53.62%62.54%
东江集团控股40.48%43.11%45.79%
平均值64.17%61.60%64.74%
海泰科32.38%33.60%53.53%
公司流动比率
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宝山新0.670.770.81
宁波方正1.351.341.05
东江集团控股2.192.211.82
平均值1.401.441.23
海泰科2.252.561.44
公司速动比率
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宝山新0.310.380.43
宁波方正0.690.600.44
东江集团控股1.761.691.38
平均值0.920.890.75
海泰科1.341.890.67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21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资产负债率有一定幅度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得到优化。2020年度,公司流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比较接近,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流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年度,公司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东江集团控股速动比率较高所致。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综上,公司未来到期有息负债的偿付能力较强,有息负债无法偿付的风险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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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同时公司积极开拓融资渠道,通过股权及债权方式募集资金,积极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具有通畅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若公司经营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未转股的可转债将存在本息兑付风险。公司已进行风险提示,详见募集说明书之“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六、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之“(一)未转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002.943.16
存货周转率(次)1.131.531.18

注:基本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16次、2.94次和2.00次,最近一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环境影响、下游客户项目开发进度延后等原因导致回款滞后所致,及公司减少反向保理业务金额导致应收账款回款较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8次、1.53次和1.13次,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

2、公司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银宝山新3.823.834.97
宁波方正3.213.954.76

3-4-92

东江集团控股6.797.316.78
平均值4.615.035.50
海泰科2.002.943.16
公司存货周转率(次)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银宝山新1.701.681.87
宁波方正1.531.421.26
东江集团控股未披露3.743.46
平均值1.622.282.20
海泰科1.131.531.18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同一客户不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分别核算并列示应收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未将同一客户不同合同之间的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合同负债进行抵销列示,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从而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但与宁波方正接近,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结构与宁波方正相似,模具业务收入占比较高;银宝山新、东江集团控股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塑料零部件、注塑模具,且塑料零部件收入占比较高。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

3-4-93

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2)类金融业务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情况如下:

(1)类金融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开展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2022年5月11日,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雪和友管理、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新麟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新材料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吴国良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签署了《雪和友清源创投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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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和友清源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BMY7ED73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臻园路10号院内综合楼422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21,4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汪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雪和友清源创投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出资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雪和友管理普通合伙人1,400.006.54%
2海泰科有限合伙人5,000.0023.36%
3青岛新材料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3.36%
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3.36%
5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新麟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9.35%
6吴国良有限合伙人3,000.0014.02%
合计21,400.00100.00%

根据《雪和友清源创投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合伙企业出资,应在合伙企业成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分三期缴清,每一期缴纳出资的金额分别为其认缴出资的40%、30%和3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海泰科已经实际缴纳的出资金额为2,000.00万元。根据《雪和友清源创投合伙协议》约定,雪和友清源创投主要投向于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并应重点投向汽车领域相关的制造及服务业、材料和信息技术、青岛科技大学创业孵化项目。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汽车领域相关的制造业,产品的终端客户为汽车公司,因此发行人对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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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友清源创投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综合考虑目前的实际协同效果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发行人认定对雪和友清源创投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已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二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集资金中将对雪和友清源创投5,000万元投资款进行全额扣除,扣除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57.16万元(含39,657.16万元)。发行人承诺:“除对雪和友清源创投的5,000.00万元投资及对雪和友管理的

101.50万元投资,不再新增对前述产业基金的投资。”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况。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报告期内,因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战略中占比较重要的地位,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于2021年起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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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269.66万元和0万元。发行人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系风险管理手段和措施,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并非为了获得投资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2)银行理财产品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购买的金融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产品名称购买日期购买 金额产品类型年化收益率是否赎回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1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5/181,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79%
2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5/188,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79%
3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5/311,200保本浮动收益型3.04%
4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5/313,000保本浮动收益型3.04%
5结构性存款(NQD00278)2022/6/172,000保本浮动收益型3.00%
6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6/301,000保本浮动收益型3.02%
7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7/111,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5%
8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7/2913,500保本浮动收益型3.07%
9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8/153,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83%
10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8/316,2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0%
11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8/314,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0%
12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8/315,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0%
13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10/114,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7%
14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10/115,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7%
15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10/115,000保本浮动收益型3.12%
16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11/144,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2%
17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11/144,2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2%

3-4-97

序号产品名称购买日期购买 金额产品类型年化收益率是否赎回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18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12/154,500保本浮动收益型3.02%
19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12/152,700保本浮动收益型3.02%
20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1/165,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61%
21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1/164,300保本浮动收益型2.61%
22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1/162,900保本浮动收益型2.61%
23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2/15,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86%
24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2/14,300保本浮动收益型2.86%
25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2/12,500保本浮动收益型2.86%
26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3/15,000保本浮动收益型3.02%
27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3/13,850保本浮动收益型3.02%
28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3/11,800保本浮动收益型3.02%
29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4/35,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3%
30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4/33,7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3%
31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4/3450保本浮动收益型2.93%
32结构性存款(NQD00524)2023/5/94,320保本浮动收益型3.00%
33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5/93,7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2%
34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5/9400保本浮动收益型2.92%
35结构性存款(NQD00540)2023/5/317,370保本浮动收益型1.65%-3.00%
36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6/123,050保本浮动收益型1.65%-3.02%
37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3/6/12200保本浮动收益型1.65%-3.02%
合计154,640----

注:本表已赎回产品的收益率为实际年化收益率,未赎回产品的收益率为预计年化收益率。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新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金融产品发生额为154,640.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金融产品余额为10,620.00万元。上述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水平,均为本金保障型的产品,收益率水平与风险水平相匹配,因此上述理财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

3-4-98

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情形。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综合考虑目前的实际协同效果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对雪和友清源创投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已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集资金中将对雪和友清源创投5,000万元投资款进行全额扣除。除此之外,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3、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2,101.50万元,为对雪和友管理、雪和友清源创投的投资,上述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89,906.50万元的比例为2.34%,未超过30%。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七、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基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9,497.4298.93%58,904.2999.44%45,384.1299.63%
其他业务收入534.461.07%329.430.56%168.520.37%
合计50,031.89100.00%59,233.72100.00%45,552.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8%以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主要为销售废料、配件、原材料,以及加工费收入等。

3-4-99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类别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注塑模具41,516.1483.88%50,068.1285.00%41,761.0092.02%
塑料零部件7,981.2916.12%8,836.1715.00%3,623.127.98%
合计49,497.42100.00%58,904.29100.00%45,384.12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384.12万元、58,904.29万元和49,497.42万元,注塑模具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各期注塑模具产品的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在80%以上。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内销18,700.6137.78%17,926.2230.43%17,675.6238.95%
外销30,796.8162.22%40,978.0769.57%27,708.5061.05%
合计49,497.42100.00%58,904.29100.00%45,384.12100.00%

注:此处外销收入未包含发行人对外销客户的境内子公司的收入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05%、69.57%和

62.22%,外销地区主要为欧洲、北美和泰国;内销地区主要为华东、东北及华北。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8,909.5518.00%10,597.8317.99%9,921.73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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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二季度13,763.4727.81%18,361.6831.17%10,164.7822.40%
第三季度13,610.1127.50%15,337.0426.04%12,105.9426.67%
第四季度13,214.2926.70%14,607.7424.80%13,191.6729.07%
合计49,497.42100.00%58,904.29100.00%45,384.12100.00%

公司销售的模具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汽车零部件。公司业务自身并无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但由于公司模具产品收入确认受到客户验收时间、下游整车厂商汽车开发进度等多方面影响,因此主营业务收入在季度之间存在一定的波动。2021年度第二季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外销客户延锋、佛吉亚所需模具在当期出口较多,收入确认金额较大。

5、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注塑模具生产和销售,由于模具行业的特殊性,其生产和收入确认周期较长,而项目开发进度主要取决于下游汽车整车厂商新车型开发计划安排,同时由于模具产品单个项目产品金额较大,以及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导致公司报告期各期收入确认金额受单个客户、单个项目的影响较大,公司内外销收入金额也相应存在一定的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5,552.64万元、59,233.72万元和50,031.89万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0.03%和-15.53%%。报告期各期的营业收入变动分析如下:

(1)2021年度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59,233.72万元,同比增加13,681.09万元,同比增长30.03%。其中内销收入同比增长2.16%,外销收入同比增长47.95%。2021年度外销收入有较高的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实现收入同比增加12,731.02万元,公司对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的奔驰、大众、DAF、北京现代等车型所对应的项目在当期实现较多收入。

3-4-101

(2)2022年度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50,031.89万元,同比下降9,201.83万元,同比下降15.53%。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受宏观环境影响导致物流、验收进度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发货及收入确认;另一方面受项目周期进度影响而尚未完成验收,相关订单未能确认收入。上述因素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了短期不利影响,但预计长期并不具备可持续性。尽管如此,倘若汽车产销量回落、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摩擦、宏观环境波动、俄乌战争影响或者其他方面出现持续不利的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仍可能存在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公司已进行风险提示,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公司的相关风险”之“(三)经营业绩放缓或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6、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比较

报告期各期,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银宝山新259,700.35-2.88%267,404.84-17.52%324,215.63
宁波方正78,041.3911.22%70,170.618.84%64,471.30
东江集团控股227,932.10-5.20%240,439.8018.24%203,341.90
平均值-1.05%-3.19%-
海泰科50,031.89-15.53%59,233.7230.03%45,552.64

注:东江集团控股的金额单位为港币。

报告期内,由于宏观环境影响及项目周期的差异,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均存在一定波动,且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的收入变动趋势有所不同。2020-2021年度,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是由于发行人尚处于发展成长阶段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以及发行人2017年初搬迁至新厂后规模扩张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所致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同时2020年开始塑料零部件业务逐渐成熟且增长较快、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持续发力所致。具体分

3-4-102

析如下:

(1)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为30.0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平均增长率为3.19%,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率较高的主要原因系:

①公司当期达到验收环节的项目较多,模具业务收入继续保持增长;②塑料零部件收入相对增长较快,当年收入相对去年实现翻倍增长;③公司持续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模具产品销量翻倍增长。

(2)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5.5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平均增长率为1.05%,发行人营业收入降幅高于同行业公司的主要原因系受项目周期影响,公司不同年度之间收入确认的情况存在差异,当期到达收入确认环节的项目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动幅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2017年初搬迁至新厂后规模扩张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所致等因素使得2020-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以及2022年度受项目周期进度的影响,收入下降幅度较大。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基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38,628.4545,919.9031,834.60
其他业务成本142.7737.5247.45
合计38,771.2245,957.4231,882.0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小,公司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3-4-10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注塑模具33,255.4586.09%39,770.0986.61%29,155.5091.58%
塑料零部件5,373.0013.91%6,149.8113.39%2,679.108.42%
合计38,628.45100.00%45,919.90100.00%31,834.6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注塑模具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1.58%、86.61%和86.09%,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成本。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17,194.6544.51%21,588.9647.01%14,653.6846.03%
直接人工4,684.2412.13%5,443.8211.86%3,728.0311.71%
制造费用4,295.4611.12%5,139.0011.19%3,659.2611.49%
外协加工费用9,485.8224.56%10,322.7522.48%8,503.0526.71%
运费3,083.127.98%3,559.647.75%1,298.894.08%
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14.83-0.30%-134.26-0.29%-8.32-0.03%
合计38,628.45100.00%45,919.90100.00%31,834.6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结构相对稳定,直接材料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3-4-104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注塑模具8,260.6976.00%10,298.0379.31%12,605.5093.04%
塑料零部件2,608.2824.00%2,686.3720.69%944.016.97%
合计10,868.97100.00%12,984.39100.00%13,549.5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分别为13,549.52万元、12,984.39万元和10,868.97万元,毛利总体有所下降。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0.01%、22.41%和22.5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其他业务毛利对综合毛利的贡献较小,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包含运费剔除运费包含运费剔除运费包含运费剔除运费
注塑模具19.90%27.15%20.57%27.57%30.18%33.22%
塑料零部件32.68%33.59%30.40%31.02%26.06%26.95%
合计21.96%28.19%22.04%28.09%29.86%32.72%

注:根据新收入准则,从2020年1月起,发行人将发生的运费计入存货成本核算并在确认收入时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为便于比较毛利率变化情况,此处同时列示剔除运费后的毛利率情况。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86%、22.04%、21.96%,剔除运费因素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72%、28.09%、28.19%。

2021年度,剔除运费因素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4.63个百分点,当期塑料零部件毛利率同比上升,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受注塑模具毛利率下降所致,具体变动原因分析参见本节“七、公司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之“(2)2021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

3-4-105

2022年度,剔除运费因素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2021年度上升0.10个百分点,变化相对较小。

(2)2021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

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7.82个百分点,剔除运费因素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4.63个百分点,主要受注塑模具毛利率下降影响。2021年公司注塑模具毛利率同比下降9.61个百分点,其中汽车注塑模具导致模具毛利率下降4.69个百分点,熔喷布模具导致模具毛利率下降4.93个百分点,影响毛利率变动因素分析如下:

1)营业成本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

2020-2021年度,汽车注塑模具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变化率(①-②)/②
2021年①2020年②
主营业务收入49,906.2238,339.2130.17%
主营业务成本39,642.1827,818.9042.50%
其中:直接材料17,322.5212,385.8039.86%
工资4,899.503,454.6541.82%
制造费用3,688.402,918.4226.38%
外协加工费10,226.847,799.6131.12%
运费3,504.921,260.42178.08%
毛利率2021年③2020年④变化额(③-④)
毛利率(考虑运费)20.57%27.44%-6.87%
毛利率(不考虑运费)27.59%30.73%-3.14%

由上表可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公司成本明显增加,汽车注塑模具营业成本2021年同比增加42.50%,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30.17%。特别是国际运输成本大幅增加,导致公司营业成本中运费大幅增长178.08%。

剔除运费因素后,2021年汽车注塑模具毛利率为27.59%,相对2020年下降

3.14个百分点,变化幅度相对较小。

3-4-106

2)外汇汇率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2020-2021年度,公司汽车注塑模具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62.82%、64.40%,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且主要以欧元等外币作为合同计价货币及结算货币,汇率变化对收入、毛利率的影响相对较大。

2020年度,人民币对欧元处于先贬值后升值状态,总体来看对收入、毛利率的不利影响较小。2021年以来,人民币对欧元呈升值趋势,特别是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币处于快速升值状态,对收入、毛利率的不利影响较大,具体变化趋势如下:

由于公司模具合同签订与收入确认之间具有一定的间隔期间,一般为6-18个月,该等期间人民币升值将对公司收入、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假设公司于收入确认时按签订合同(订单)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确认收入,该项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按签单时外币汇率折算为收入金额①50,669.3137,902.64
实际确认收入金额②49,906.2238,339.21
成本金额③39,642.1827,818.90
考虑汇率后的毛利率④=(①-③)/①21.76%26.60%
实际毛利率⑤=(②-③)/②20.57%27.44%

3-4-107

汇率对毛利率的影响=⑤-④-1.19%0.84%

由上表可知,由于汇率因素导致2021年度毛利率下降1.19个百分点,而2020年度导致毛利率上升0.84个百分点。即是说,由于外汇汇率变化导致2021年度汽车注塑模具毛利率同比降低2.03个百分点。

3)销售价格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2020-2021年度,公司汽车注塑模具销售价格分别为94.43万元/套、82.90万元/套。由于模具属于非标准定制化产品,不同模具在产品规格大小、材质要求、技术复杂程度、交付周期等方面存在差异,由此导致模具价格、毛利率存在差异。一般来说模具更加复杂化、大型化、交付周期越短、材质要求更高,模具价格越高,2021年模具单套销售价格下降,主要系模具大小、复杂程度不同导致。

4)熔喷布模具毛利率变化的影响

2020-2021年度,熔喷布模具分别实现收入3,421.79万元、161.9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60.94%、20.99%。

2020年初,由于宏观环境影响,市场对口罩需求较大,且供应较小,公司凭借在注塑模具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新增熔喷布模具收入。由于市场处于卖方市场,熔喷布模具销售价格较高、毛利率由此较高。2021年以来,由于熔喷布模具市场供应较为充分,熔喷布模具收入金额、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并对模具毛利率影响较大。

上述因素对毛利率造成了短期的不利影响,但预计并不具备可持续性。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各期,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变动率毛利率变动率毛利率
银宝山新15.92%4.46%11.46%-7.90%19.36%
宁波方正16.69%-4.58%21.27%-6.40%27.67%

3-4-108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变动率毛利率变动率毛利率
东江集团控股26.41%-0.72%27.13%-0.23%27.36%
平均值19.67%-0.28%19.95%-4.84%24.80%
海泰科21.96%-0.08%22.04%-7.82%29.86%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宁波方正按照其招股书的主营业务口径,选取主营业务毛利率;

3、其他公司选取其模具业务毛利率数据作为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大致相当。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876.683.75%1,961.623.31%1,578.913.47%
管理费用1,905.333.81%1,960.353.31%1,456.353.20%
研发费用2,058.094.11%2,035.253.44%1,641.063.60%
财务费用-1,014.62-2.03%1,586.632.68%309.890.68%
合计4,825.489.64%7,543.8412.74%4,986.2110.95%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0.95%、12.74%和9.64%,从2020年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费作为合同成本,由销售费用转入营业成本和存货列报。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率相对稳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918.9048.96%903.4346.06%696.4944.11%
售后服务费621.3733.11%729.9037.21%654.8141.47%

3-4-10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差旅费129.816.92%110.735.64%101.106.40%
业务招待费140.847.50%155.207.91%76.224.83%
折旧费26.581.42%15.120.77%13.390.85%
其他39.192.09%47.232.41%36.912.34%
合计1,876.68100.00%1,961.62100.00%1,578.91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578.91万元、1,961.62万元和1,876.68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47%、3.31%和3.75%。2020年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费作为合同成本,由销售费用转入营业成本和存货列报。考虑运费的影响因素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877.88万元、5,523.29万元和4,977.33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销售费用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960.8650.43%900.2745.92%768.3852.76%
折旧摊销费382.0620.05%312.8215.96%233.4516.03%
中介服务费213.6011.21%403.3620.58%162.8911.18%
办公费202.4110.62%151.247.71%168.2311.55%
车辆费用38.502.02%65.793.36%23.441.61%
差旅费8.800.46%17.280.88%58.484.02%
业务招待费46.522.44%51.552.63%19.741.36%
其他52.582.77%58.042.96%21.731.49%
合计1,905.33100.00%1,960.35100.00%1,456.35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456.35万元、1,960.35万元和1,905.33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3.20%、3.31%和3.81%。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及办公费用。

3-4-110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410.0668.51%1,284.9563.14%1,067.1565.03%
直接材料费用414.5220.14%525.8125.84%379.8423.15%
折旧与摊销及其他233.5111.35%224.4811.03%194.0711.83%
合计2,058.09100.00%2,035.25100.00%1,641.06100.00%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是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折旧与摊销及其他。公司注重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为3.60%、3.44%和4.11%。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61.35187.58246.61
减:利息收入156.73110.4837.99
汇兑损益-938.471,477.3358.14
手续费及其他19.2332.2043.12
合计-1,014.621,586.63309.89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09.89万元、1,586.63万元和-1,014.62万元,财务费用主要是汇兑损益、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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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城建税62.22191.13182.72
教育费附加26.6681.9078.31
地方教育附加17.7854.6052.21
房产税71.5271.2759.73
土地使用税19.650.1116.09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3.05
印花税21.3516.339.14
环境保护税--0.02
车船使用税0.840.31-
其他-0.776.33
合计220.02416.43417.6

报告期内,公司的税金及附加分别为417.60万元、416.43万元和220.02万元,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876.07641.57762.30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5.053.269.30
退伍军人减免增值税2.701.802.03
合计883.82646.63773.63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根据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自2017年起计入其他收益。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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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理财收益86.22--
远期结汇收益225.22232.90-
结构性存款收益613.56276.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0.66--
合计925.66509.12-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0.00万元、509.12万元和925.66万元。主要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远期结汇收益和结构性存款收益等。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0.00万元、378.50万元和-335.67万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9.8617.65-35.6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825.74-580.27-835.8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983.76-22.01
合计-1,854.58-558.86-893.59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等。

6、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20.91-1,301.12-204.65
合计-20.91-1,301.12-204.65

3-4-11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来源于存货跌价损失。

7、营业外收支情况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1,340.00-
其他1.860.021.49
合计1.861,340.021.49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系当年公司上市获取了一定的政府补助所致。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税收滞纳罚款及其他行政罚款0.760.070.14
其他1.992.300.27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0.39
合计2.752.370.80

2020年1月,海泰科模具补缴2016年度的印花税税金及滞纳金,并将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2021年8月,海泰科模具重新申报了半年度的所得税,补缴了所得税税款及滞纳金,并将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2022年7月,泰国海泰科重新申报1-4月的模具维修业务增值税,补缴了增值税税款及滞纳金,并将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海泰科模塑和海泰科模具分别于2020年7月、2021年1月和2023年5月取得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于2022年11月取得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出具的证明,证明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不存在违反有关税收征管法律、

3-4-114

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2023年5月出具的证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泰科新材料不存在欠税或者税收违规行为。根据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海泰科模塑(泰国)有限公司的法律合规报告,确认泰国海泰科已足额补缴上述税款及缴纳滞纳金,滞纳金数额较小,不属于行政处罚,不会对泰国海泰科的生产经营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泰国海泰科遵守泰国有关增值税申报的法律法规。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32.63170.010.3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163.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76.071,981.57762.3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89.99887.6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89.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862.7112.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75.80
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858.023,041.911,050.88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204.71235.68148.41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亏损以“-”表示)-0.00-0.00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653.312,806.23902.48
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436.606,032.346,837.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3,783.293,226.115,934.60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分别为902.48万元、2,806.23

3-4-115

万元和1,653.3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3.20%、46.52%和30.41%。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大幅上升,主要系当年公司上市获取了较多的政府补助所致。

(七)净利润分析

1、净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营业收入50,031.89-15.53%59,233.7230.03%45,552.64
净利润5,436.65-9.88%6,032.36-11.77%6,837.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3.2917.27%3,226.11-45.64%5,934.60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837.09万元、6,032.36万元和5,436.65万元,净利润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934.60万元、3,226.11万元和3,783.29万元,同比变化率分别为-45.64%、17.27%。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净利润变动分析如下:

(1)2021年度扣非净利润变动分析

1)变动原因分析

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汇率波动影响

公司外销业务金额较大、占比较高,因此外币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欧洲地区为主,欧元为主要外币结算币种,2021年人民币兑欧元升值幅度达到10.03%,特别是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币兑欧元处于快速升值状态,单季度升值幅度达到4.05%,同时叠加公司2021年外销收入

3-4-116

占比提升,因此给公司带来较大金额的汇兑损失。

以海泰科模具为例,人民币升值直接导致2021年外币收入兑换成人民币减少763.09万元(2020年为增加436.57万元)。另外,人民币升值又使公司外币资产严重缩水,2021年财务费用-汇兑损失为1,477.33万元(2020年为财务费用-汇兑损失58.14万元)。综上,2021年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损失2,240.42万元,而2020年为收益378.43万元,该项目影响变动金额为2,618.85万元。

欧元兑人民币走势图(2020-2021年)

②产品毛利率影响

公司模具毛利率由2020年的30.18%下降为2021年的20.57%,2021年公司模具毛利率下降主要受汽车注塑模具以及熔喷布模具的影响。其中:

A 汽车注塑模具:2021年汽车注塑模具毛利率同比下降6.87个百分点,但主要是由于公司注塑模具产品以外销(尤其是欧洲)为主,使得运费和汇率波动等客观因素对公司盈利影响较为明显。剔除运费和汇率波动影响因素后毛利率同比仅下降1.11个百分点,下降幅度相对较小。

B 熔喷布模具:2020年初,由于宏观环境影响,市场对口罩需求较大,且供应较小,公司凭借在注塑模具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新增熔喷布模具收入。由于市场处于卖方市场,熔喷布模具销售价格较高、毛利率因此较高。2021年以来,由于熔喷布模具市场供应较为充分,熔喷布模具收入金额、毛利率下降幅度

3-4-117

较大,并对整体模具毛利率影响较大。2020年和2021年,公司熔喷布模具分别实现收入3,421.79万元和161.9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60.94%和20.99%。两下相比,熔喷布模具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下降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和净利润水平。

③资产减值影响

为更好的应对宏观环境波动、缓解广大人民群众对口罩的需求,公司于2020年将汽车注塑模具应用领域扩展至熔喷布模具。

2021年随着国内口罩市场逐渐饱和,口罩厂家对熔喷布模具的需求逐渐衰退,公司下游客户出现减少甚至取消熔喷布模具订单的情形,部分客户因其自身经营情况变化导致公司货款无法及时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因,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客户资信情况等对相关应收账款和存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由此导致2021年减值损失较2020年多计提761.74万元。

④其他因素影响

公司为更好地应对外部竞争,在开发新技术、开拓新市场、精益化管理上加大了投入,由此导致公司2021年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较2020年增加1,280.89万元。

2)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

由上述分析可知,公司2021年扣非净利润下滑影响因素包括毛利率下降、汇率变动、熔喷布模具相关资产减值等主客观因素,公司认为扣非净利润大幅下降不具有可持续性,具体分析如下:

①自2022年1-2月,人民币对欧元汇率仍有一定幅度升值,但自2022年3月以来整体处于区间震荡为主,未再进一步出现大幅升值的情形。基于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性,未来其持续大幅升值的可能性较小。同时鉴于2021年汇兑损失较大,公司已经开展外汇汇率的套期保值以规避风险。

3-4-118

欧元兑人民币走势图(2022年1-9月)

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21年对与熔喷布模具相关资产几乎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应收账款计提84.54%、存货75.93%),且后续将结合市场、客户资信情况和产品毛利率情况谨慎开展熔喷布模具业务,该业务进一步计提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该项业务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已经基本最大化,后续产生进一步重大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低,不具有持续性。

③随着汽车改型换代加快、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公司迎来了发展的机遇期,近几年公司在手订单逐年增多,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公司的产销量将大大提高,盈利能力会进一步增强。

尽管如此,倘若汽车产销量回落、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摩擦、宏观环境波动、俄乌战争影响或者其他方面出现持续不利的变化,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仍可能存在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公司已进行风险提示,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公司的相关风险”之“(三)经营业绩放缓或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3-4-119

(2)2022年度扣非净利润变动分析

2022年度,公司扣非净利润同比上升17.27%,相对上一年度有所增加。2022年度公司扣非净利润同比上升主要系人民币贬值引起汇兑收益增加。

2、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差异分析

2021年与2022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差异主要系政府补助、投资收益所致,其他各期扣非前后净利润差异相对较小。

虽然2021年度公司政府补助、投资收益金额相对较大,但其他期间金额相对较小。整体而言,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不存在对税收优惠的重大依赖。

3、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的对比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03%,净利润同比下降11.77%,主要系毛利率下降、人民币升值实现汇兑损失、熔喷布模具相关资产减值等。

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5.64%,净利润同比下降9.88%,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环境、项目周期进度等影响导致注塑模具收入下降所致。

八、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4.846,040.913,913.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76.41-26,137.71-2,46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7.5543,824.00277.4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34.13-603.87-170.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804.6823,123.331,554.53

3-4-120

(一)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49,282.3653,978.2039,590.60
营业收入50,031.8959,233.7245,552.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8.50%91.13%86.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4.846,040.913,913.01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13.01万元、6,040.91万元和-964.84万元;2020-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所致。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4.84万元,一方面系由于宏观环境影响导致项目进度延后进而导致当期收入同比下降,以及应收账款回款减少等原因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少;另一方面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主要原因系目前公司在手订单较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及维护供应商关系,向供应商支付的货款较多。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分别为

57.23%、100.14%和-17.75%,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以间接法将各年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5,436.656,032.366,837.09
加:资产减值损失20.911,301.12204.65
信用减值损失1,854.58558.86893.59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2,023.141,770.751,432.48
无形资产摊销288.09238.86186.0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06.45128.4985.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2.63-170.01-0.77

3-4-121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3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35.67-378.5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48.28550.24377.6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25.66-509.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28.74-254.85-248.8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04.2760.2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924.7936.33-5,947.3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83.62-8,614.99-5,341.8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75.915,048.205,304.70
其他33.21242.91129.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4.846,040.913,913.01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是由固定资产折旧、存货变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导致。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65.56万元、-26,137.71万元和-10,676.41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主要为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购买理财产品。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7.43万元、43,824.00万元和-2,597.55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和通过售后回租进行融资租赁收到的资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支付的中介费、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支付债务本金及利息。

九、公司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最近三年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4-122

2,503.55万元、5,614.08万元和19,123.84万元,公司运用IPO募集资金投入IPO募投项目建设,同时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主业。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期间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均投向与公司主业相关的项目,主要用于建设厂房和购置机器设备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可预见的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处于同一产业链上,属于拓展新业务、开发新产品的投资,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注塑模具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生产经验。公司积极开展新型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初步形成了“订单管理-模具设计-工艺规划-制造加工-在线监测-研配组装-试模验证-模具优化”这一成熟可靠的产品生产控制流程。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实践积累,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了汽车内外饰模具中的各类饰件注塑成型模具的核心技术,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累计获得4项发明专利和61项实用新型专利,在双色注塑成型、低压注塑成型和嵌件注塑成型技术,以及模具热流道应用技术、高速多腔模具应用技术等领域取得了较大突破。拥有山东省省级技术中心、大型精密汽车注塑模具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青岛市企业工程中心、青岛市工业设计中心,荣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在模流分析和模具设计软件基础上自主进行二次开发,建立标准化数据库,极大提升了模具设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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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和设计精度,有效降低了模具成本。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二)公司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情况”中的相关披露。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主要服务于汽车零部件细分市场,预计未来能够有效拓展公司业务的细分领域、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如下:

序号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
1RD112-一种组合式滑块导向装置的研发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2RD113-一种跨顶式滑块油缸固定装置的研发多腔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3RD114-模内切削胶口结构的研发模内切浇口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4RD115-模片定位方案的研发碳纤维板复合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5RD116-滑块内齿条螺纹脱模结构的研发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6RD117-直顶斜顶脱倒扣的顶出机构的研发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7RD118-保险杠抽芯顶出机构的研发汽车保险杠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8RD119-快速互换镶件的固定方式的研发快速互换镶件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9RD120-模具焊接柱做镶套脱模结构的研发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10RD121-前模弹块脱筋位结构的研发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11RD122-双色模具机械抽芯结构的研发多色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12RD123-弹簧弹块防粘模结构的研发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13RD124-气拍防顶白机构的研发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14RD125-抽芯锁紧机构的研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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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
15RD126-boss柱顶杆二次顶出机构的研发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16RD127-一种防撞模机构的研发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17RD128-防粘模滑块机构的研发注塑模具技术扩展项目机构进入小试阶段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以技术部为研发资源整合平台,对汽车模具相关领域进行深化研究,在全球范围内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成果。针对重大的技术研发项目,公司会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按照《产品设计开发控制程序》进行研究开发。研发过程中,由项目人员负责整个研发进度的跟踪及相关问题的分析解决。公司对项目申请、评审立项、经费使用、中期检查、成果验收等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管理,提高研发工作效率。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技术创新机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跟进行业最新技术发展动态信息

公司建立了定期工作会议机制,持续跟踪获取行业前瞻技术动态信息,分析和研究国内外行业前沿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点,根据国内外行业技术发展动态,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和公司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产品前沿技术的研究和储备,确定未来技术发展的方向与重点,制订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计划,保障公司技术水平的持续领先。

2、建立技术合作机制,加强技术交流

公司一贯重视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技术交流和对外合作,建立了与青岛科技大学等外部机构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合作研发体系,就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校企产学研方面开展全面合作。通过结合合作对方的人才、信息和科研优势以及公司的制造、技术优势,不断提高了公司的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

同时,公司还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由于客户大部分为国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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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制造厂,在项目合作中通过与客户交流学习,提高对市场技术发展动向的感知,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制定了关于《研发管理制度》《技术中心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职工技能培训制度》《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完善的研发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公司每个员工的聪明才智进行技术创新,对设备技改、产品开发、课题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奖励机制,为公司持续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和氛围基础。

4、提供资金保障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为确保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公司持续不断扩大研发资金投入,并设立了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为公司在技术和产品上的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未来随着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公司的研发环境、软硬件设施等都将再上新台阶,并将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究及创新能力。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提供重大担保的情况。

(二)诉讼情况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

(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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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的整合计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规模,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资产负债结构和偿债能力情况如下:

1、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0.0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已获准未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截至2022年末,公司净资产为89,906.62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9,657.16万元,占2022年末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已出具承诺,自申报后每一期末将持续满足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的要求,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二)本次发行所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之“4、关于持续满足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的承诺”。

2、本次发行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假设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前后,假设其他财务数据不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本次发行完成后, 转股前本次发行完成后, 全部转股后
资产合计132,948.85172,606.01172,606.01
负债合计43,042.2282,699.3843,0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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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12.31本次发行完成后, 转股前本次发行完成后, 全部转股后
资产负债率(合并)32.38%47.91%24.94%

注:以上测算未考虑可转债的权益公允价值(该部分金额通常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若考虑该因素,本次发行后的实际资产负债率会进一步降低。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会出现一定的增长,但仍维持在合理水平。随着后续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

3、未来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本息

(1)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837.08万元、6,032.34万元和5,436.60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6,102.01万元。本次可转换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9,657.16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2)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3.53%、

33.60%和32.38%,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维持在合理水平,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13.01万元、6,040.91万元和-964.84万元,最近一年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为减少财务费用未进行外币回款融资,及受宏观环境影响客户回款变慢所致,现金流量符合行业及公司业务特点,公司具有正常的现金流量。

(3)货币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充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576.04万元,同时公司信用情况良好,融资渠道顺畅,获得了较高额度的银行授信,能够保障未来的偿付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合理,本次发行可转债不会对公司资产结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稳定、现金流量情况正常、货币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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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保障未来债券本息的偿付。

(二)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为改性塑料,与公司现有业务同属于汽车零部件领域,与公司现有业务高度相关,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拓展,可以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模塑一体化”、“一站式采购”的服务需求,不存在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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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57.16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不存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债务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50,315.5939,657.16
合计50,315.5939,657.16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3,965,716张(含3,965,716张);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17个月,本次发行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不适用再融资间隔期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丰富公司产品线,拓展新的利润点

汽车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从2016年至今,我国汽车年产量基本维持在2,500万辆以上水平,连续多年蝉联全球第一。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提升,汽车已经成为石油的消耗主体之一,而在石油资源日益减少,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我国严格制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法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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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及二氧化碳排放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实现节能降耗,汽车企业可以通过发展新能源汽车、调整产品结构、研发高效驱动系统、汽车轻量化等多种方式。轻量化是汽车企业最易于采用的方式,由于环保和节能要求日趋严格,汽车轻量化已成为世界汽车行业发展的趋势。实现车身轻量化有多种途径,增加改性塑料用量是汽车轻量化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改性塑料通过添加各类助剂使得产品性能大幅提升,因此其在汽车制造中的比例也逐年增加,并逐渐成为汽车轻量化材料的重要角色。通过降低汽车的整车重量,在提升汽车的动力性能的同时,还能有效减少能源消耗,既可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的尾气排放,也可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随着汽车轻量化的持续推进和新能源车的快速发展,改性塑料仍将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实现改性塑料的规模化生产,从而抓住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车的发展机遇,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拓展新的利润点。

2、提高公司为客户提供模塑解决方案的能力

模具是汽车注塑零部件批量生产必须用到的关键生产设备,而模具制造需要经过客户需求分析、设计、制造方案、工艺方案、编程、加工、检验、装配、试模等多个流程,在注塑模具试模环节,公司需使用改性塑料打样生产汽车内外饰件,经客户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注塑模具。项目中如果因为改性塑料原材料原因导致试模效果达不到客户要求,可能需要多次试模验证材料,或者需要调整模具来适应塑料原材料特性,重复这些验证步骤和模具调整会导致项目周期延长,同时增加项目成本。优质的塑料原材料和与之匹配的模具能够缩短项目周期,减少试模验证或者调整模具次数,降低开发成本,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

改性塑料已经广泛的应用于汽车内外饰件的生产,不同的应用场景对改性塑料材料的性能有不同的要求,不仅强度、硬度、韧性、阻燃性等基础要求的标准在提高,而且在电学性能、卫生安全性能、环境友好性能等方面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其对汽车内外饰件生产企业的材料选型要求越来越高。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可以通过在材料注塑成型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模具的同时也提供合适的改性塑料原材料,从而提升客户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最终提高公司为客户提供模塑解决方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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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强业务协同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壮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注塑模具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生产经验。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实践积累,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了汽车内外饰模具中的各类饰件注塑成型模具和注塑相关的核心技术。公司紧密跟随客户业务发展需求,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在泰国设立控股子公司泰国海泰科,为客户提供汽车注塑模具和相应的汽车塑料零部件。公司通过以上布局,初步构建了从汽车注塑模具研发与制造到汽车塑料零部件生产的一体化服务能力。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增改性塑料的生产加工能力,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模塑一体化”、“一站式采购”的服务需求,还可以提高模具开发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升公司的模具生产效率,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壮大。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项目实施受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的支持

新材料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并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措施,有力的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相关行业政策如下:

产业政策名称发布时间发布单位相关内容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热致液晶聚合物(LCP)材料、EPS蜗轮用尼龙材料等工程塑料和尼龙及复合材料、长碳链尼龙(LCPA)材料等其他先进化工材料列为重点新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鼓励轻量化材料应用:如复合塑料。塑木复合材料和分子量≥200万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及板材生产,均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将“3.3.1.1工程塑料制造”列为战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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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名称发布时间发布单位相关内容
业分类(2018)》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包含聚碳酸酯(PC)工程塑料、改性材料及制品,共聚尼龙及改性材料和制品等。
《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2018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提出“到2020年,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和新材料产业链各关键环节,基本形成多方共建、公益为主、高效集成的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服务生态体系。到2025年,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服务生态体系更加完善,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能力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2016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加快发展新材料,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建设制造强国。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2016年7月国务院发展先进结构材料技术,重点是高温合金、高品质特殊钢、先进轻合金、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玻璃与陶瓷灯技术及运用。
《2015年原材料工业供应转型发展工作要点》201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强化新材料发展顶层设计,推动建立并支持各地探索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风险补偿机制,努力形成上下游良性互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

2、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凭借强大研发实力、领先的技术水平、严格的质量管控和良好的服务,在汽车模具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经过十多年的稳健经营和快速发展,公司目前已经拥有数量庞大的稳定、优质客户群体。公司是佛吉亚(Faurecia)、萨玛(SMG)、埃驰(IAC)、安通林(Grupo Antolin)、延锋(Yanfeng)、彼欧(PlasticOmnium)、麦格纳(Magna)、安道拓(Adient)等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件企业的模具供应商,主要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通用、大众、奥迪、保时捷、雷诺、福特、奔驰、宝马、捷豹、路虎、沃尔沃等国际知名品牌,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一汽奥迪等合资品牌,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国内主流自主品牌,以及理想、小鹏、前途、蔚来、Rivian、高合、比亚迪、吉利、问界等新能源车品牌的生产。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新业务的顺利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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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公司具有可行的技术储备

公司主要从事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在材料注塑成型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熟悉客户试模及量产中对注塑原材料的性能要求与技术指标,在改性塑料的技术研发、试验手段等技术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公司目前掌握多个改性塑料相关的核心技术,主要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核心技术产品应用领域技术特点
PP+EPDM+T10适合微发泡注塑聚丙烯材料技术汽车门板、仪表板骨架、中控台刚韧平衡、良好的熔体强度、良好的加工性能和外观
PC+ABS高光泽PC+ABS塑料合金技术立柱护板、座椅护板耐热、冷稳定、耐冲击
PC+ASA免喷涂PC+ASA塑料合金技术装饰条、饰板、拉手流动性好、高光泽、高韧性
PA6+GF60高疲劳强度玻璃纤维增强尼龙技术汽车热管理系统高刚性、高流动性、热老化稳定

(1)适合微发泡注塑聚丙烯材料技术

此项技术可使微发泡注塑成型的制品内部形成蜂窝状的泡孔结构,刨开制品后截面明显呈现三明治结构,上下是厚实的皮层,中间是具有微孔结构的发泡层,在保证制品一定性能的情况下可大幅减轻重量,通常可以减少材料和制品重量20%以上,适用于汽车仪表板骨架、门板、中控台等零件。

(2)高光泽PC+ABS塑料合金技术

此项技术可使零件在呈现高光钢琴黑表面的同时还具有优异的流动性、高冲击强度、优异的流速和尺寸稳定性,适用于汽车柱护板、座椅护板等零件。

(3)免喷涂PC+ASA塑料合金技术

通过此项技术,零件仅注塑就能达到以往需要喷涂才能达到的外观效果,免去喷漆步骤,不但降低了客户的生产成本,同时对环境更加友好,是实现绿色生产的高性能材料,适用于汽车各类装饰条、装饰板、拉手等零件。

(4)高疲劳强度玻璃纤维增强尼龙技术

通过此项技术生产的塑料零部件可替代部分金属材料,此项技术使得零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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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的同时,其机械强度、刚性、耐热性、耐蠕变性和耐疲劳强度大幅度提高,适合制造耐热受力结构塑料零部件,例如汽车热管理系统等。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项目实施主体: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0,315.59万元项目所在地:青岛市城阳区

(二)项目投资概算与实施进度

1、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本项目主要是在青岛市城阳区建设一座现代化的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及配套建筑建设、先进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设施的购置、生产及管理人员的招聘。项目总投资50,315.59万元,包括建设投资42,767.09万元、预备费1,235.0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313.49万元。项目的投资概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合计占比
T+1T+2
1建设投资20,970.3921,796.7042,767.0985.00%
1.1场地建设投入14,211.755,405.0319,616.7838.99%
1.1.1土建工程及装修11,727.315,025.9916,753.3033.30%
1.1.2建设工程其它费用884.44379.041,263.482.51%
1.1.3土地购置款1,600.00-1,600.003.18%
1.2设备及软件购置安装费6,758.6416,391.6723,150.3146.01%
1.2.1设备购置及安装费6,758.6415,770.1722,528.8144.78%
1.2.2软件购置金额-621.50621.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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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备费581.11653.901,235.012.45%
3铺底流动资金-6,313.496,313.4912.55%
4项目总投资21,551.5028,764.0950,315.59100.00%

2、项目建设期及投资进度

项目建设期的主要工作内容有: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土建工程、房屋装修、水电工程,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和试运行与验收,为正式生产做好准备。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前2个月完成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第3-14个月逐步完成车间的土建、装修和水电工程,第9-20个月逐步完成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购置及安装调试,第19-22个月逐步完成人员的招聘及培训,第21-24个月完成试运行及验收等工作。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表:

项目进度安排(月)24681012141618202224
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
土建工程
房屋装修、水电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
试运行与验收

(三)项目效益预测

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12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运营期为120个月。根据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可得以下财务效益指标数据: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备注
所得税前所得税后
1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IRR)-10.97%10.76%
2项目投资净现值(NPV)万元3,259.402,555.59ic=10%
3项目投资回收期(Pt)9.649.74含建设期2年

经测算,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0.76%;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为2,555.59万元;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9.74年(含建设期2年),具有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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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济效益。项目效益的主要测算依据和假设如下:

1、预计效益情况

本项目计算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第三年开始试生产,达到设计产能的60%,第四年达到设计产能的80%,第五年完全达产。本项目完全达产当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74,500.00万元,净利润7,315.04万元。包含建设期2年,本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9.74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0.76%。达产当年本项目预计收益指标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174,500.00
营业成本152,139.23
期间费用14,399.03
税金及附加471.05
利润总额7,490.69
所得税175.65
净利润7,315.04

2、收入测算分析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计划生产的产品为改性塑料产品,募投项目产品根据主要基材和产品特性可分为聚丙烯类、聚苯乙烯类、工程塑料类及其他三大类。项目收入情况的测算主要以可比公司同类产品销售单价为基础,并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确定产品价格,并根据各年预计销量综合测算得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万吨、万元

产品类别单价项目T+1T+2T+3T+4T+5
聚丙烯类0.95数量--6.008.0010.00
收入--57,000.0076,000.0095,000.00
聚苯乙烯类1.35数量--1.201.602.00
收入--16,200.0021,600.0027,000.00
工程塑料1.75数量--1.802.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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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单价项目T+1T+2T+3T+4T+5
类及其他收入--31,500.0042,000.0052,500.00
达产进度0%0%60%80%100%
收入合计--104,700.00139,600.00174,500.00

3、成本费用分析

本项目成本费用由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员工资、制造费用、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及所得税费用构成,原材料成本根据预期的市场价格及产品生产消耗定额计算所得;生产成本中的人工费用及制造费用参照同行业生产成本的构成比例进行测算,其中: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厂房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电子及其他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残值按总价的5%计算;土地的摊销年限为50年,软件的摊销年限为5年,无残值。期间费用参照同行业水平及本公司自身情况估算,增值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为25%,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营业成本的估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4、效益测算的合理性与谨慎性

(1)毛利率对比分析

结合行业内的竞争情况以及前期改性塑料原材料上涨的情况,经过审慎测算,本项目达产后毛利率为12.85%,与改性塑料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会通股份688219.SH10.479.4415.13
南京聚隆300644.SZ13.1011.5518.36
普利特002324.SZ14.1810.8421.34
道恩股份002838.SZ9.7612.2427.75
国恩股份002768.SZ13.1314.7518.99
金发科技600143.SH15.2016.6225.77
禾昌聚合832089.BJ16.1716.4817.54
聚赛龙301131.SZ10.2312.3916.23
历年平均12.7820.14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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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计平均15.32
海泰科12.85

注:数据来源于改性塑料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经比较,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的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度的综合毛利率相近,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历年平均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公司拟进入的改性塑料行业来自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者众多,既有一批历史悠久、资金实力雄厚的国际巨头,又有数家具备一定规模且已登陆资本市场的国内企业。公司作为行业新进入者,预计与巴斯夫、陶氏公司、金发科技、道恩股份、国恩股份等国内外头部竞争对手存在一定差距,此外2022年度改性塑料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导致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本次募投项目的毛利率测算充分考虑了行业内竞争情况及前期原材料上涨情况,预测的毛利率水平具备合理性与审慎性。

(2)项目效益对比分析

根据产品性能、下游领域等情况选取如下可比募投项目,公司新进入业务领域实现的效益略低于可比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税后内部收益率(%)税后投资回收期(年)
会通股份年产30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15.897.95
南京聚隆轨道交通及汽车用高性能尼龙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23.116.64
汽车轻量化用聚丙烯新型功能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18.487.45
普利特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17.47-
道恩股份道恩股份--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西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14.497.98
国恩股份年产28,000吨改性塑料项目27.195.97
金发科技80万吨汽车用塑料项目—天津-5.80
80万吨汽车用塑料项目—昆山-6.01
80万吨汽车用塑料项目—广州-5.56
80万吨汽车用塑料项目—绵阳-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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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税后内部收益率(%)税后投资回收期(年)
禾昌聚合年产56000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17.617.25
聚赛龙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18.827.83
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0.497.44
平均值19.286.82
本项目10.769.74

综上,结合行业内的竞争情况以及前期改性塑料原材料上涨的情况,经过充分论证与审慎测算,发行人预测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毛利率接近,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历年平均的综合毛利率水平,预测的毛利率水平具备合理性与审慎性。

(四)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规划拟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项目土地尚未取得。2022年7月,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与发行人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同意发行人募投项目落户于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内,并全力支持发行人办理相关手续,后续将在项目用地上积极给予协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支持。

2022年8月,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说明:同意在示范区内选址用于海泰科“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建设并全力支持海泰科办理相关手续,后续我委将在项目用地上积极给予协调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支持。目前项目土地审批进度正常,预计获得土地指标无实质性障碍。如当前拟选址地块审批时间过长,不能达到项目开工建设要求,其将积极协调其它符合要求地块供项目使用,支持海泰科“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建设,预计未来公司取得募投项目用地不存在障碍。

如募投项目无法按原计划落实,公司亦制定了相关替代措施,具体如下: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协调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重新安排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另一方面,公司可在附近周边地区购买或租赁工业用地及厂房,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投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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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文强、王纪学已出具书面承诺:“本人将督促海泰科及其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的土地法规规定,在本次募投项目动工前依法履行招拍挂程序、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手续;本人将协助海泰科及其子公司与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推进用地审批程序;如募投项目无法按原计划落实,本人将积极协调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重新安排募投项目实施用地,以及在附近周边地区购买或租赁工业用地及厂房,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综上所述,预计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项目涉及的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备案或审批事项文号
1项目备案情况2212-370214-04-01-119166
2项目节能审查青审二节能审查准字〔2023〕第001号
3项目环评情况青环审(城阳)〔2023〕22号

本项目已取得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统一编码:2212-370214-04-01-119166);已取得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关于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青审二节能审查准字〔2023〕第001号);已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审(城阳)〔2023〕22号)。

四、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与“双碳”战略目标,与汽车行业轻量化发展趋势一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新增改性塑料的生产加工能力,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模塑一体化”、“一站式采购”的服务需求,还可以提高模具开发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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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公司的竞争力。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能力,抓住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车的发展机遇,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壮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提升,但仍维持在安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之内。随着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净资产规模将逐步增大,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公司偿债能力得到增强,但短期内可能摊薄原有股东的即期回报。随着本次募投项目逐渐实现效益,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五、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为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差异。前次募投项目中,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与公司既有模具业务及主要产品相对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前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模具业务密切相关,是公司既有模具业务的扩张和升级。本次募投项目聚焦于改性塑料业务,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实施能够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模塑一体化”、“一站式采购”的服务需求,契合公司业务安排、紧抓行业发展机遇。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模具业务均属于汽车零部件领域同一产业链,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同一产业链的向上延伸,两者均面向同一客户群体和目标市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公司发展业务规划,有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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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为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改性塑料,属于发行人拓展的新业务、新产品,与公司既有模具业务均属于汽车零部件领域同一产业链,两者均面向同一客户群体和目标市场,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公司已于2022年8月设立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以开展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后续从事改性塑料业务。

(一)拓展新业务的原因,新业务与既有业务的发展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高分子新材料主要是改性塑料,改性塑料克服了普通塑料耐热性差、强度和韧性低、耐磨抗冲击性弱等缺陷,其优越的综合性能和相对低廉的价格使其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而且随着汽车轻量化技术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飞速增长,改性塑料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应用空间较为广阔,具有极佳的发展前景。改性塑料在汽车零部件领域中的应用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国盛证券研究所

改性塑料已经广泛的应用于汽车内外饰件的生产,不同的应用场景对改性塑料材料的性能有不同的要求,不仅强度、硬度、韧性、阻燃性等基础要求的标准在提高,而且在电学性能、卫生安全性能、环境友好性能等方面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其对汽车内外饰件生产企业的材料选型要求越来越高。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注塑模具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模具是汽车注塑零部件批量生产必须用到的关键生产设备,而模具制造需要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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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需求分析、设计、制造方案、工艺方案、编程、加工、检验、装配、试模等多个流程;在注塑模具试模环节,公司需使用改性塑料打样生产汽车内外饰件,经客户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注塑模具。项目中如果因为改性塑料原材料原因导致试模效果达不到客户要求,可能需要多次试模验证材料,或者需要调整模具来适应塑料原材料特性,重复这些验证步骤和模具调整会导致项目周期延长,同时增加项目成本。优质的塑料原材料和与之匹配的模具能够缩短项目周期,减少试模验证或者调整模具次数,降低开发成本,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

自2019年以来,公司切入塑料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在符合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发行人生产的改性塑料也将用于公司塑料零部件的生产,进一步扩展完善公司的供应链。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在材料注塑成型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模具的同时也提供合适的改性塑料原材料,最终提高公司为客户提供模塑解决方案的能力。

(二)建成之后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是否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

公司作为汽车注塑模具行业的领头企业,专注于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与众多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整车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营运模式与盈利模式。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面向同一客户群体和目标市场,在市场营销、客户渠道上可以进行资源共享和二次开发,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与公司既有业务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不存在重大差异。

在营销渠道方面,公司将发挥国内和泰国双基地优势,一方面为国内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铺开国际贸易的销售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泰国基地的区域优势,与区域重点客户保持持续沟通并积极与客户开展改性塑料产品的推广、检验和试用。在客户维护方面,公司研发团队和销售团队未来将定期开展双向交流会,一方面提升销售团队的专业知识水平、为客户精准推荐产品,另一方面从业务前端向后传导客户诉求、提升客户信息反馈处理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与此同时,公司在不断完善现有销售网络以及销售队伍管理制度,以期更好地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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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预计未来无需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

(三)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市场储备

1、人员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建设了一支专业扎实、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截至2022年末,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9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13.66%。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文强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接受系统专业化训练,同时有较长时间与材料相关的教学、社会任职经历,熟悉改性塑料相关的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改性塑料材料生产及销售经验,通过青岛市科技局的选拔,为2022年度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公司亦有相当数量熟悉改性塑料生产技术要点的员工;此外,公司与高等院校的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及相关高分子材料研究团队保持密切联系,关注行业发展的前沿动态,为保持技术先进性及挖掘高层次人才做好准备。

2、技术储备

公司在改性塑料业务上拥有可行的技术储备,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之“(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之“3、公司具有可行的技术储备”中的相关披露。

3、市场储备

改性塑料具有密度低、质量轻等特点,随着我国改性塑料技术的不断进步,改性塑料制品强度、硬度、韧性、阻燃等性能均得到大幅提升,部分产品性能已经超越金属材料,因此其在诸多领域对金属材料形成替代,推动各应用领域产品实现轻量化发展。伴随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改性塑料工业体系亦不断完善,大大促进了塑料加工业的升级与发展。近年来国内改性塑料市场规模增长迅速,2012-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改性塑料产量由860万吨增长至2,650万吨,占到国内塑料产量的24.0%。中国改性塑料产量及塑料改性化率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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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中商情报网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中商情报网随着全球汽车工业、新能源等产业不断向中国转移,以及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基础材料领域的“以塑代钢”、“以塑代木”趋势,我国正在成为全球塑料材料最大的市场和主要需求增长引擎。虽然2017年以来“限塑”新政出台,但国内改性塑料行业仍然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趋势,随着改性塑料应用领域的扩大,未来我国改性塑料仍然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广阔的市场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充分的空间。公司营销部门已对市场情况进行调研,寻求意向客户,未来目标客户主要以现有客户为主,同时兼顾开拓新客户,消化本次募投项目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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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目前已积累了部分意向客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与长春中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再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及烟台佳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意向采购额合计11,750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改性塑料,主要用于汽车零部件领域,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中的落后产能;

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的“3.3.1.1工程塑料制造”,本次募投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2、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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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不存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贷款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改性塑料,属于发行人拓展的新业务、新产品。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模具业务均属于汽车零部件领域同一产业链,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同一产业链的向上延伸,两者均面向同一客户群体和目标市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公司发展业务规划,有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项目相关情况说明 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是,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改性塑料,与公司既有模具业务均属于汽车零部件领域同一产业链,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同一产业链的向上延伸,两者均面向同一客户群体和目标市场,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6其他-

七、本次募集资金涉及购买土地或房产的情况

(一)涉及的购买土地或房产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青岛市城阳区,拟通过购买土地并自建房产的方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拟购买土地的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购买住宅、商业或商服用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购买的土地、新建厂房等均为自用,为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所需,购买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等情形。

3-4-148

(二)发行人是否存在员工宿舍、员工集资房等房地产项目

发行人所持有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发行人在土地上拥有自建职工宿舍楼一栋,用于解决部分生产人员的住宿问题,未对外进行销售,亦无对外销售的计划,不属于住宅和商业地产。除拥有自用员工宿舍外,发行人不存在集资房等房地产项目。

(三)发行人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及子公司、参股企业的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未持有拟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正在开发的土地,所持资产不存在自行开发建设形成或外购的住宅和商业地产。

发行人已就前述事项出具相关承诺,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二)本次发行所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部分的相关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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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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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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