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成,根据《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作出调整,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3.89元/股调整为3.83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确定2023年6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3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