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酒类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酒类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