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丁圣沧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圣沧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沧州明珠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2023-048号。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补选一名董事。经股东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潘立雪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前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21日
附件: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立雪女士,中国籍,1986年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助理、阿里巴巴集团信用金融部资信调查专员、巨化控股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担任副部长(主持工作),物产中大(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二部总经理。在巨化控股任职期间,曾受公司委派,担任浙江巨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物产中大(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二部总经理。最近五年,除在浙江巨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潘立雪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