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要求,直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余国旭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余国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余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席礼斌先生、韦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项红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徐洁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徐洁芬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任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唐梦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唐梦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任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