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确认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1-3月财务报表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3月的财务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詹晔、刘颖颖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