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
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拟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贝特瑞(香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与STELLAR INVESTMENT PTE. LTD.签署《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