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侨银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1

股票代码:002973 股票简称:侨银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六月

1-1-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2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财政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主要客户为各地政府市政环卫主管部门,尽管市政环卫业务是城市发展运营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但是若未来宏观财政政策调整,可能导致各级政府削减对环境管理的财政支出预算,从而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减免”“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进项税加计扣除”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发行人各期税收优惠合计约为25,291.62万元、14,393.28万元及12,199.51万元,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95%、47.88%和34.87%。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相关税务机关认定公司子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从而导致公司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2,910.87万元、333,173.30万元和395,479.0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8.87%、17.77%和18.70%。报告期内,公司城乡环卫保洁业务收入占比当期营业收入分别为96.28%、97.04%以及96.16%,规模同比增长27.65%、18.69%以及17.62%。公司城乡环卫保洁业务中污水处理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主要模式为PPP及BOT,在金融“去杠杆”及财政“强监管”的环境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和信用受到考验,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治理的投资增速快速回落,增加了项目的投融资风险。受此影响,行业内企业普遍面临业绩下滑的压力。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部分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公司回

1-1-3

款速度减缓。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为145,598.67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54,091.18万元,增长幅度59.11%,主要系公司部分项目所属地区受到外部环境影响,使得业主的项目验收、内部审批及打款速度有所推迟。此外,经济下行使得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提升,综合导致回款速度放缓所致。若未来上述情形未得到改善,公司短期内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受益于“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绿色转型、循环经济理念,公司在手订单快速增长。公司城乡环卫保洁业务未来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增长仍受到国家宏观战略、国防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虽然发行人预期城乡环卫保洁业务所处行业前景良好,但影响持续增长的因素较多,存在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对应折旧及摊销规模的提升将增加公司的成本或费用。因此,虽然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能够较好地消化新增折旧及摊销的影响,但由于影响募投项目效益实现的因素较多,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则新增折旧及摊销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预计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可行性论证是在过往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下,预测未来环卫行业的市场需求、环卫服务价格及其他数据并进行测算的结果。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新增中标年化合同额分别为10.40亿元、14.18亿元和12.86亿元,2022年略有下滑。从投资项目本身来讲,项目未来的实施受宏观经济环境、地缘政经形势、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由于建设工期、管理人员配备等因素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不能如期释放,或由于行业周期性波动因素,导致项目实际实现效益与预测效益差距较大。因此,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效益未达预期的投资风险。

1-1-4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虽然公司预计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城市管理服务市场化加深、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但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当前产业政策、市场需求、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设计的,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于“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的金额分别为76,400.00万元、7,600.00万元和36,000.00万元,本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将于达产年新增30.98亿元环境卫生管理收入。因实施“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未来三年公司计划装备投资金额为123,888.97万元,占2022年末公司装备投资原值的

72.38%。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实施后若国内外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可能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七)偿债风险

截至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473,776.8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分别为170,234.20万元、99,279.88万元。为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需要进一步通过银行借款等多种途径获取资金,以扩大经营规模。相关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债务融资需求将使公司负债规模进一步上升,从而增加公司的债务本息偿付压力。

(八)应收账款等相关资产存在回收或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应收款增长较快,占总资产比例相对较高,主要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及营业收入增长和结算周期有关。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45,598.67万元、70,876.17万元和36,297.3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合计为36.73%,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上述应收账款等资产都主要为对政府部门等的应收义务,信誉较好,但不排除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未来如果由于业主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财政资金安排方面的原因延迟支付,使得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难度增加,相关资金可能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出现应收账款等相关资产发生减值的风险。

1-1-5

(九)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是一个新兴综合性行业,处于市场化初级阶段,产业的组织化水平有限,集中度较低。但是,目前行业正处在高速成长期,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上下游企业的涉足以及不同领域的新企业的不断加入,市场竞争将不断加剧,公司未来将有可能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十)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受证券市场整体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

1-1-6

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三)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2,599,365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1-1-7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148,668.1876,400.00
2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8,848.357,600.00
3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36,000.0036,000.00
合计193,516.53120,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1-1-8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特别风险提示 ...... 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 5

目 录 ...... 8

释 义 ...... 11

一、基本术语 ...... 11

二、专业术语 ......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4

二、公司股本结构和前十大股东 ...... 15

三、公司股权结构图 ...... 15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六、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5

七、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1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 53

九、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 59

第二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6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6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72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72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74

五、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以及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4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5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 7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6

1-1-9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 7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77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103

五、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 103

六、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变动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调整、股东结构、控制权情况、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11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19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情况 ...... 12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20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20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负债水平的变化情况 ...... 120

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 12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122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 125

三、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 125

四、关于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 127

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30

一、政策风险 ...... 130

二、业务和经营风险 ...... 131

三、财务风险 ...... 133

四、审批风险 ...... 134

五、其他风险 ...... 134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声明 ...... 13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35

1-1-10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145

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 146

三、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 148

三、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 14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50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51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52

1-1-11

释 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基本术语

侨银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文意需要亦包括其所有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股东大会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募集说明书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
中国、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环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司南重庆淳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环境服务行业数据挖掘与监测
A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1-1-12

二、专业术语

业主在环卫服务领域,环卫作业项目发包方一般称为业主单位
生活垃圾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餐厨垃圾家庭、食堂以及餐饮行业的食物废料和食物残余,是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部分
垃圾分类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公共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
招投标招标投标的简称。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
ISO14001ISO14001系列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ISO9001ISO9001系列标准是针对组织的管理结构、人员、技术能力、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文件和内部监督机制等一系列体现组织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的管理措施的标准
OHSAS18001OHSAS18001标准是一个国际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评审的系列标准,目的是通过管理减少及防止因意外而导致生命、财产、时间的损失,以及对环境的破坏
垃圾填埋场采用卫生填埋方式下的垃圾集中堆放场地
市政设施由政府、法人、或公民出资建造的公共设施,一般指规划区内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比如城市道路(含桥梁)、城市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照明、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场地等设施及附属设施
公共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
ERP系统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的字母缩写,是一个对企业资源进行有效共享与利用的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信息进行充分整理、有效传递,使企业的资源在购、存、产、销、人、财、物等各个方面能够得到合理地配置与利用,从而实现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
CRM系统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system的字母缩写,是指利用软件、硬件和网络技术,为企业建立一个客户信息收集、管理、分析和利用的信息系统;以客户数据的管理为核心,记录企业在市场营销和销售过程中和客户发生的各种交互行为,以及各类有关活动的状态,提供各类数据模型,为后期的分析和决策提供支持
GIS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的字母缩写,是一种特定的十分重要的空间信息系统;是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下,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包括大气层)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

1-1-13

IOTInternet-of-Things的字母缩写,是指通过各种信息传感器、射频识别技术、全球定位系统、红外感应器、激光扫描器等各种装置与技术,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物体或过程,采集其声、光、热、电、力学、化学、生物、位置等各种需要的信息,通过各类可能的网络接入,实现物与物、物与人的泛在连接,实现对物品和过程的智能化感知、识别和管理

注: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ao Yin City Management Co., Ltd.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7日
上市日期:2020年01月06日
股票上市地:深交所
股票简称:侨银股份
股票代码:002973.SZ
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董事会秘书:李睿希
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23号三层自编A318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510627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侨银大厦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510145
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329631528
注册资本:408,664,950元
电话:86-20-87157941
传真:86-20-8715796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网址:www.gzqiaoyin.com
经营范围: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打捞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工造林;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自行车制造;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机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

1-1-15

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供电业务。

二、公司股本结构和前十大股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比例及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情况见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直接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郭倍华154,116,37937.71%154,116,379
2刘少云117,853,70128.84%117,853,701
3横琴珑欣27,197,0086.66%27,197,008
4宁波万彤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2,555,5033.07%-
5芜湖卓辉盛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卓辉冠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56,0701.97%-
6珠海广发信德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59,7111.68%-
7韩丹3,021,8900.74%3,021,890
8阳军2,523,0830.62%-
9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759,4000.43%-
10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8,3000.23%-
合计334,871,04581.94%302,188,978

三、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1-1-16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郭倍华直接持有公司154,116,379股,占总股本的37.71%;刘少云直接持有公司117,853,701股,占总股本的28.84%;韩丹直接持有公司3,021,890股,占总股本的0.74%;刘少云为横琴珑欣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控制其持有公司的27,197,008股份,占总股本的6.66%,以上三人为家庭成员关系,郭倍华与韩丹为母女关系,刘少云与韩丹为夫妻关系,三人合计控制公司股本总额的73.95%。为保障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三人对公司的决策、运行、管理全面负责,一致行动。股份公司设立后,刘少云、郭倍华、韩丹三人对《一致行动协议》进行了进一步确认,三人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行使股东权力或承担股东义务时,采取一致行动。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三人基本情况如下:

刘少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430502197710******,现任侨银股份董事长、总经理。1996年8月至1998年6月,任职于湖南省邵阳市水电设备总厂;1998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邵阳市百联量贩广场;2001年11月至2009年10月,任霖泽园林、侨银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侨银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侨银有限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0年4月担任侨银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担任侨银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1-1-17

郭倍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8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430502195808******,现任侨银股份董事。1977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湖南省邵阳市皮件厂;2006年2月至2009年10月担任霖泽园林、侨银有限监事,2009年10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侨银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担任侨银有限执行董事,2016年6月至2020年4月担任侨银股份董事长、董事,2020年4月至今担任侨银股份董事。

韩丹,女,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430502198204******,2001年进入霖泽园林(公司前身)任职至今,现任侨银股份总经理助理。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监督管理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

(1)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作为行业的主要国家监管部门,住建部主要负责拟订和制定环境卫生行业及市场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相关行业标准及资质资格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地方城乡建设与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住建部城市建设司为负责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机构,其具体职能包括: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政策等。

(2)行业协会

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简称“中环协”)。中环协是由国家住建部城市建设司监督管理、民政部登记的全国

1-1-18

性行业非营利性自律组织。中环协的主要任务为制定行业管理、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开展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及其技术经济政策研究;培育和规范市容和环境卫生市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评估、审查和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以及科研成果;组织人员培训;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业务主管部门和会员委托办理的有关事项。除了中环协以外,各省市均有政府主导的环境卫生管理协会,这些行业协会在规范市场、规范企业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公司作为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单位,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行业自律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健康发展。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先后颁布及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规范和推动环卫行业的发展,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 时间制定 单位主要内容
1《“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2年7月住建部“十四五”期间,全国城市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20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0万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3000万吨/年,改造存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00个。统筹规划建设区域交通、水、能源、环卫、园林、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2《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2022年5月住建部等6部门确定了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明确了统筹谋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收运处置体系、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等重点任务。
3《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等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1-1-19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 时间制定 单位主要内容
4《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2022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开拓创新,加大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循环经济、清洁取暖、新能源汽车和机械推广、铁路专用线建设、岸电建设、工业企业搬迁与升级改造等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2022年5月住建部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做好城市道路等清扫保洁工作,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环卫工人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及转运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安全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及标准。
6《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配备满足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压缩式的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建设与清运量相适应的垃圾焚烧设施,做好全流程恶臭防治。合理布局危险废弃物收集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7《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2022年4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鼓励参与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参与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
8《城乡社区环卫清洁服务要求》2022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城乡社区环卫清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洁、室内公共区域清洁、室外公共场所清洁、农贸市场清洁、公厕清洁、水域清洁、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应急作业等方面。
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2022年3月住建部明确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评价标准等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
10《农村环卫保洁服务规范》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具体明确了垃圾收集点保洁、道路保洁、公厕保洁、公共水域保洁、其它公共设施保洁等五个方面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1-1-20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 时间制定 单位主要内容
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1《“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2年2月国务院有序推进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高海拔、寒冷、缺水地区的农村改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支持600个县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12《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左右。
13《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建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在不便于集中收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的地区,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完善日常巡检机制,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黑臭水体沿岸随意倾倒、填埋垃圾行为。到2025年,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14《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1年10月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15《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2021年6月住建部等3部门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传承乡村“无废”的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变废为宝。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
16《“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到2025年底,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1-1-21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 时间制定 单位主要内容
17《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2021年4月住建部补齐城市卫生短板。加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环境治理,解决垃圾乱扔、污水乱倒等问题;排查整治垃圾场(站)、公厕,以及农贸市场、养殖场、屠宰场等周边环境卫生问题,消除病毒细菌滋生、交叉污染等隐患,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水平。
18《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
19《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住建部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公厕运行管理和粪便收运处理,全面推进环卫各项工作。

(二)行业基本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致力于人居环境综合提升事业,为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目前主要从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具体业务涵盖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服务。报告期内,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N78公共设施管理业”。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认定的重污染行业。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类—“N78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类—“N7820环境卫生管理”小类。

2、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发展情况

环境卫生管理行业是为有效处理城乡生活废弃物,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进行的有关生活废弃物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和社会管理等活动的行业总称。具体来说,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包括街巷、市政道路、公共场所、水域等区域的保洁,市政绿化养护,垃圾、粪便

1-1-22

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除、运输、中转、处置、处理、综合利用,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等。长期以来,环境卫生管理的供给责任一直由政府承担,传统环卫作为一项公共事业,由政府“一揽子”包办,最初与外部市场主体的合作仅限于设备采购和施工采购,运营管理责任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承担。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意识到仅靠财政投资和管理进行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存在很大局限性,因此政府开始采取“国退民进”的方式,由原来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的大包大揽逐步转变为由政府购买服务并强化监督职责,通过引入各种市场主体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高环卫作业的工作效率。特别是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发布,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自此各地环卫市场化力度明显增强。我国的环卫市场化改革历程正在经历“从南到北、从沿海到内地”的发展过程,而我国的环卫服务体制也正在经历从“政府专营”到“市场化”,再到“公私合营(PPP)”的变迁过程。我国的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发展阶段情况如下:

(1)政府行政管理阶段(1949年-2002年)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的服务兴起于欧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公共环卫服务概念逐渐传入我国。在市政环卫领域,我国自建国以来直至二十一世纪初期,一直是在政府主导下,由事业单位的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管理部门等进行实施与监管,事业单位是环境卫生管理的主体,偶尔会有一些边缘业务交给个体户性质的企业或单位承担,业务量和产值规模都很小。

(2)小规模市场化试点阶段(2003年-2013年)

2002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开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应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同时,建立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的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有限公共资源配置的行业。《意见》出台后,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由

1-1-23

一些零星项目公开招投标开始,逐步出现了市场化的雏形,一些环卫服务公司也开始朝着中小企业规模的方向发展。有些城市启动了政府采购环卫作业服务的试点,随着一批专业化企业的出现和发展,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市场化的趋势愈加明显。

(3)市场化快速发展阶段(2013年以后)

党的十八大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的市场化趋势越发明朗。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政府采购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使得该行业社会化、市场化的运营得到更有效的发展,给环境卫生服务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有力支持。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2014年起,国家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并于2015年下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该意见指导下,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分别先后建立了PPP项目库,环卫领域的PPP项目陆续出现;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46个城市先行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7年5月,住建部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公布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区县;2018年9月,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抓紧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环境保护和重大市政工程等领域的项目中进行择优推介,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将符合规范的优质项目进行储备;2019年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20年,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的目标,到2022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2020年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指出全面推进环卫各项工作,各级环卫行业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加快各类环卫设施建设。同时,指出各级环卫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标准

1-1-24

规范要求,指导环卫作业单位做好城市道路等清扫保洁工作。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2022年5月,住建局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指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做好城市道路等清扫保洁工作,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环卫工人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及转运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安全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及标准。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给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注入新的推进剂,在政策和市场环境的推动下,环境卫生管理企业也逐步从小规模企业、中小企业向大型规模企业的方向成长,由小型环卫企业向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服务企业、城乡环境综合运营商的方向迈进。

3、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家政策的陆续出台加之生活垃圾逐年增加的现状,都催化了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发展,使得环卫作业、垃圾处理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加快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鼓励政策、法规的出台,对市政环卫市场化的深入发展产生了巨大推动力。根据环境司南(其为一家环境服务行业数据挖掘与监测的平台)统计,2022年全年全国开标项目年化总额和合同总额均创历史新高,分别达到823亿元、2510亿元。城市管理作为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其服务市场也在不断发展。

4、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发展趋势

(1)城镇化进程加快,环卫服务市场化程度加深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投入,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显著提升。截至2022年底,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65.22%,城镇常住人口已

1-1-25

达9.21亿。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第17次报告》预测,2035年中国城镇化比例将达到70%以上。城镇化率的提升直接增加了道路清扫面积及城区绿化面积,进而提升清扫保洁需求以及环卫装备需求。

随着垃圾分类试点及国家制度的推进,单独的垃圾分类招标项目以及与环卫服务打包招标的情况不断增加,环卫服务市场规模显著放大。2022年开标的亿级环卫服务项目共285个项目,包含516个标段,涉及29个省份,总投资额达1281.41.22亿元。2023年第一季度国内环卫市场共开标56个亿级环卫项目,成交金额156.8亿元,开标项目总量和年化总额均创历史新高。在政策鼓励市场化、政府移交环卫服务诉求、环卫公司具备效率、成本优势的背景下,未来我国环卫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将不断深化,进一步推动环卫市场订单放量,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2)随着城市管理市场化,“城市大管家”服务模式日渐成熟

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提出要“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鼓励地方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公共交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

随着城市管理市场化,“城市大管家”的服务模式日渐清晰。在该模式下,城市服务商以城市的环卫清扫工作为载体,从横向拓宽产业链,实现从环卫保洁、垃圾分类、地下管网维护、市政道路维护、交通设施管理、公园管理、水体维护、政府物业服务到城市停车等公共空间整体市场化管理服务。

(3)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内容更加丰富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下,政企合作模式较为单一,传统的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按照作业内容主要为:道路和水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转运、公厕保洁和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等。一方面,在PPP模式兴起的推动下,环境卫生管理的内容已然更加丰富。除了传统的环卫作业服务,环境卫生管理的服务内容还涵盖了市政绿化管养、市政工程管理维护、市政工程建设及运营,比如垃圾中转站、垃圾填

1-1-26

埋场、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等。此类综合性较强的环境卫生管理项目覆盖了环境卫生管理链条的大部分甚至整个服务环节,因此被称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项目。“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项目的付费方式通常采取一体化打包,即采用综合型付费方式。另一方面,以往市容管理服务主要以城市为服务对象,随着近两年国家城乡环境治理等规划及政策推动,尤其是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乡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也在被积极推向市场。从传统的城市环境卫生清扫,到从全产业链角度综合提升一个地区的整体市容环境质量水平,这种趋势会给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产业升级带来积极影响,使得企业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也将更加注重技术能力的提高和作业装备的升级,有利于企业更好的投资和运营,同时会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

(4)“城市大管家”服务模式作为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智慧环卫成为环卫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城市服务提供者的城市管家的职能不断强化,“城市大管家”以一个城市的环卫清扫工作为载体,从横向拓宽产业链,实现从环卫一体化服务、垃圾分类、智慧城管建设、园林绿化养护、地下管网、市政道路维护、交通设施管理、公园管理、水体维护、公共物业服务、城市停车服务、城市绿色交通服务、农村环境综合管理服务、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农村污染物处理及环境修复等公共空间整体市场化管理服务。“城市大管家”的全域性系统环境治理模式对公司设备投入、专业能力以及资金实力都有较高的要求。

“人多、面广、事杂”是环境卫生管理的显著特点,引进信息技术配置众多的环卫资源,实现优化组合将是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因此,“智慧化”正在成为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发展趋势,“智慧环卫”依托物联网技术,打造智慧环卫云平台,通过实现对环卫作业情况和环卫设备运转情况的实时监测,可以实现及时分配任务、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除了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还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智慧环卫”将环卫工作模式由“机械化”向“智慧化”升级,使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加专业、高效。“智慧环卫”将环卫工作模式由“机械化”升级为“智慧化”,使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加专业、高效。智慧环卫云平台运营的示例图如下:

1-1-27

(三)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

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现正处于高速成长期,高达千亿级的市场容量已经吸引到了众多的企业加入,市场竞争格局也正在向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倾斜,预计未来3-5年行业主要规模订单将会集中于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公司手中,行业竞争将加剧,市场集中度将有望迅速提升。目前从事环境卫生管理的企业主要有四种类型:

(1)以侨银环保(002973.SZ)等为代表,从保洁、绿化等市政服务业务逐步发展壮大的从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的专业环卫管理服务公司,这类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对作业模式更为熟悉,并且扎根行业多年,获得客户认可,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

(2)以启迪环境(000826.SZ)为代表的固废垃圾处理、水处理领域龙头公司,这类企业主营业务原属于环卫行业的下游行业,目前正积极向上游环卫行业延伸,加入上游环卫行业的竞争;

(3)以福龙马(603686.SH)为代表的环卫装备龙头企业,目前纷纷成立环卫事业部或以环卫子公司的形式向产业链下游延伸;

(4)以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地方国有环卫企业。

2、行业主要企业

行业内主要企业列表如下:

1-1-28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企业性质证券代码
1启迪环境主要从事固废处理处置工程系统集成和特定地区市政供水、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及营运服务。A股上市公司000826.SZ
2福龙马主要从事城乡环卫、市政、公路等领域专用路面保洁车辆、垃圾收运车辆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A股上市公司603686.SH
3玉禾田主营业务为物业清洁、市政环卫、绿化养护、有害生物防治、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等综合环境服务。A股上市公司300815.SZ
4新安洁主要从事城市环境卫生、景观园林绿化养护和公共物业管理。北交所挂牌公司831370.BJ
5劲旅环境主要从事环境卫生领域的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及装备制造业务的环卫综合服务运营商A股上市公司001230.SZ
6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清扫保洁服务、固废收运服务、固废处理服务、咨询设计、设备成套、专用车制造、投融资、城镇矿产资源开发等环卫一体化综合服务。其他大型非上市企业-
7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致力于提供环境卫生领域投资、研发、咨询、设计、建设、运营等“一站式”服务为主,涵盖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市政工程、环境监测等综合业务。香港上市公司北控城市资源 3718.HK

3、发行人竞争中面临的挑战

(1)存在行业政策依赖性

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具有公共、公平和公益性的特点。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主要由政府主导,环境卫生管理投入产生的社会效益拥有较经济效益更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所以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更多地是从社会公众的角度去考虑,这也就决定了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发展存在对政策的依赖性。

(2)市场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环境卫生管理行业正处在市场化改革发展初期,行业需要产业政策的逐渐完善、行业的自律及企业的规范化经营,通过良性竞争健康有序地发展。随着市场的逐渐开放,大批企业涌入。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是政府主导型行业,受地方政府意愿和人为因素影响较多,与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规律不相符,加之行政管辖范围的分割,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使得欠发达地区市场化程度不高。

(3)环卫作业成本增长较快

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用工数量较多,人工成本为影响行业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

1-1-29

之一。随着近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福利的政策性刚性调升,人工成本持续上涨。此外,机械化清扫率的提升意味着环卫企业需要配备数量更多、种类更加完备的环卫车辆和环卫设备来满足作业需求、提高作业质量。环卫作业成本增长较快,一定程度上压缩了行业的利润水平。

(四)行业进入壁垒

1、资质壁垒

随着PPP模式引入环境卫生管理领域,政府逐步将前端垃圾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中转站建设运营、后端处理处置等项目部分或者全部打包纳入“环卫一体化”项目合同,环境卫生管理行业进入PPP模式下的环卫一体化阶段。环境卫生管理市场竞争加剧,受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低价值可回收物等细分市场的需求影响,“环卫一体化”的内涵更加丰富,服务范围更加广泛,服务期限更长,合同金额也更大。因此,业主在项目招标时会对投标企业的经营资质的全面性,取得的经营资质等级有更加全面的要求。企业拥有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资质、具备综合服务能力已成为其市场准入和后续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2、资金壁垒

目前,我国的环卫项目的经营模式正在由过去的单个项目承包为主,向环卫一体化、PPP合营模式转变。相对单个项目承包的经营模式,后两种的经营模式服务规模更大,因此准入门槛更高,对企业的资本要求很高。一方面,随着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提升,公司在运营环卫项目时需要大量的环卫作业车辆和机械设备,在承接新的环境卫生管理项目时,通常需要按照业主方发出的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车辆、设备等采购和维护,如扫地车、洒水车、高压清洗车、电动保洁车、垃圾桶等,同时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的建设与运营等环节也需要投入较多资金,且资金回收期较长。另一方面,随着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环卫一体化、PPP合营等大型环卫项目的发展,大型项目的巨额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成为投标和运营的资金壁垒。对于资金实力较弱的企业,承接大型环卫项目会面临采购环卫装备、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带来的巨大资金压力,造成资金流动紧张的情况。因此,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具有一定的资金壁垒。

1-1-30

3、行业经验及品牌效应壁垒

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目前处于逐步市场化的阶段,企业一般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得服务合同。由于本行业是一个实践性比较强的行业,业主在选择供应商时会对提供服务的企业品牌、口碑、行业经验、服务品质提出要求,并作为打分筛选的标准。行业经验尤其是大型综合环卫项目的成功运营经验,是企业管理能力及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客户在招投标过程中重要的评分指标,多年的从业经验及大型综合环卫项目的运营经验必然形成行业品牌影响力和良好口碑。

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一般选择具有品牌影响力和良好口碑效应的企业,只有那些能够提供优质可靠服务,操作规范,业绩优良,具有资深行业经验、良好品牌信誉、口碑效应的企业才有可能在招标中胜出,行业经验不足、品牌效应不佳的企业难以在行业内发展或者做大做强。因此,行业经验和品牌效应是新进入者面临的主要壁垒之一。

4、管理壁垒

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在项目运营、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员工管理等方面对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要求较高,环境卫生管理企业的管理团队及其管理经验和水平是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优秀的环境卫生管理企业在项目管理模式、信息系统运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模式各有特点。随着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跨区域、跨细分领域、管理智能化、服务项目综合一体化的不断提高,均会对本行业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行业管理壁垒将愈加明显。

(五)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间的关系

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上游为各种类型环卫设备供应商,下游是垃圾处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主要客户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即政府中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等具有市容环境卫生服务需求的单位,包括环境卫生管理局(所/处/站)、市容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同时具有保洁服务需求的大学院校、企事业单位等也属于公司的下游客户。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1-1-31

公司上游行业的环卫设备的价格直接影响本行业的成本,对本行业利润产生影响。随着居民平均收入的提高,工人工资水平也在逐步提升,人力资源成本上升,这些都会增加本行业营运成本。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环卫部门,而其需求变化主要取决于生活垃圾产出量、政府的环保政策、政府财政实力以及居民对于生活环境的要求。国家环保政策日益严格和公民环保意识日益提高,将会促进服务需求的增长,进而促进本行业发展。从长期来看,本行业的下游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治理维护需求处在持续增长中;从短期来看,国家财政政策及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对政府采购产生直接影响。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市场容量加速释放

我国的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在早期均为各地政府的城市综合管理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及水务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脱离政府逐步走向市场,由市场主体提供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过程,是促进本行业发展的最有利因素之一。自1992年国务院印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首次规定“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有条件的城市,可以成立环境卫生服务公司”,标志着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市场化的开始。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3]96号文件),同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关文件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可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力度,原则上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

1-1-32

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46个城市先行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提出我国将加快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每一次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是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一个新起点和里程碑,对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的深入发展产生巨大推动力。政策的不断开放,也表明我国在持续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及垃圾处理领域,通过逐步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释放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力量。可以看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当前中国深化改革、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环卫服务市场化已成为必然发展趋势。环卫服务市场正进入高速增长时期,环卫企业正在从小规模企业、中小企业向大型规模企业的方向迈进,环卫市场化从沿海向内陆深入,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和县城乡镇下沉。

(2)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目前国内中小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是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国中小城市、城镇数量不断增加,城市群和城市系统逐步形成,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工业化程度加深,国内中小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推动着人口持续向城市集中,使得城市化率不断上升。1978年,我国城镇化率只有17.92%,到了1996年便突破了30%达到30.48%,此后城市化进程加速明显,至2019年末,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60.60%。但目前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平均为70%以上,与之相比,我国的城镇化率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推行城市综合管廊、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等。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配备满足分类清运需求、

1-1-33

密封性好、压缩式的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建设与清运量相适应的垃圾焚烧设施,做好全流程恶臭防治;合理布局危险废弃物收集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3)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2年》数据,受城镇区域扩张、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和乡村人口流入城镇等因素影响,城镇人口继续增加。2022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达到92071万人,比2021年增加64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9104万人,减少73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22%,比2021年提高0.50个百分点。城镇化空间布局持续优化,新型城镇化质量稳步提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道路保洁面积也在逐年增长。根据住建部数据,截至2021年底,我国人均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为18.84平方米,近10年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的扩大会带来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业务量的增长。我国人均道路保洁面积统计数据具体如下图所示:

人均城市道路清扫面积(平方米)

数据来源:《202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近年来城市人口增长较快,造成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也一直呈现增长的趋势,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垃圾量的增多是生活垃圾清运量增加的主要原因,由此带来人们对于环境卫生管理服务需求的增长。

(4)政府管理部门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不断提高,建设投资额加大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环境污染日益

1-1-34

严重,生活垃圾也日益增多,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建设的投资力度,2020年和2021年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达到862.65亿元和727.14亿元。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数据来源:《202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5)政策倡导打造智慧化管理体系

《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完善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统,打通社区末端、织密数据网格,整合卫生健康、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支撑城市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打造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监管水平,完善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已成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的重要趋势,并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和引导。

(6)在环卫一体化的趋势下,行业准入门槛提高,市场集中度有望提升

我国环卫市场竞争格局较为分散。随着市场竞争者数量激增,行业竞争加剧,环卫市场面临重新洗牌。在环卫一体化的趋势下,单体项目包含的服务内容、片区面积较以往有所增加,服务年限更长,项目投资规模随之上升。大中型环卫项目,特别是大型市政环卫一体化项目,在招标时对环卫企业的历史业绩、资金实力等要求较高,行业准入门槛随之提高。因此,侨银股份等环卫服务行业龙头企

1-1-35

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大型优质企业的竞争优势越来越明显,市场集中度有望提升。

2、不利因素

(1)行业政策依赖性较强

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具有公共、公平和公益性的特点。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主要由政府主导,环境卫生管理投入产生的社会效益拥有较经济效益更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所以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更多地是从社会公众的角度去考虑,这也就决定了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发展对政策的依赖性比较强。

(2)市场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环境卫生管理行业正处在市场化改革发展初期,行业需要产业政策的逐渐完善、行业的自律及企业的规范化经营,通过良性竞争健康有序地发展。随着市场的逐渐开放,大批企业涌入。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是政府主导型行业,受地方政府意愿和人为因素影响较多,与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规律不相符,加之行政管辖范围的分割,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使得欠发达地区市场化程度不高。

(3)环卫作业成本增长较快

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用工数量较多,人工成本为影响行业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近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福利的政策性刚性调升,人工成本持续上涨。此外,机械化清扫率的提升意味着环卫企业需要配备数量更多、种类更加完备的环卫车辆和环卫设备来满足作业需求、提高作业质量。环卫作业成本增长较快,一定程度上压缩了行业的利润水平。

六、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服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1、城乡环卫保洁

公司的城乡环卫保洁主要指受市、县(区)、村镇、街道等环境卫生管理单

1-1-36

位或业主委托,对管理区域提供城乡道路保洁、水域保洁、绿化管养、垃圾清运、垃圾压缩中转站管理等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道路保洁

城乡道路保洁主要有机械清扫保洁和人工保洁两种形式。其中,机械清扫保洁是指使用扫路车、洒水车、高压清洗车、运输车等环卫作业车辆针对城乡主干道进行清扫作业,机械保洁的作业对象主要包括车行道路(路面及桥面)及侧石,具有高效、安全和快捷的特点;人工清扫保洁的作业对象主要包括人行道、巷道、街区以及一些大型作业车辆清扫不到的角落。人工清扫保洁是机械清扫保洁的补充,一般是在机械清扫困难或者清扫不便的情况下采用的作业方式。城乡道路保洁是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环节,既表现了城市综合实力,又反映了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有效的道路清扫保洁模式不但能使城乡环境保持干净卫生,还能有效降低PM2.5和空气AQI指数,这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以及“智慧城市”的必要条件。公司城乡道路保洁业务作业采用以机械清扫保洁为主、人工清扫保洁为辅的高效作业模式,配备现代化路面作业车辆、专业环卫设备,可完成市政道路、大型公共场所、城乡小道、街区巷口等不同路面情况的清扫保洁工作。

公司通过多年来积累的成功经验,针对不同道路情况,探索和实践“六化”作业清扫保洁模式,该模式颠覆传统的“一把大扫帚、一把小扫帚、一辆人力三轮推车”的原始落后作业模式。“六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环卫作业规范化。在凌晨对辖区快、慢车道进行机械化洗扫,并且采用高压清洗车加洗扫车联动作业,利用高压清洗车将路面的污物冲射到路两旁后,再用洗扫车将污物扫走;同时将水车和机扫作业由原先的单一作业,转变为同路段、同方向、同频率联合作业;

b.人行道作业智能化。通过采用清扫智能小助手、微型高压清洗车联动作业,快速解决人行道、广场、会展中心道路上的环境卫生问题;

c.道路保洁作业低碳化。每天采用三轮电动保洁车作为补充对辖区内的辅道、人行道进行快速保洁作业,弥补机械化作业过程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

d.油污清洗专业化。针对白天巡查发现脏污问题,采用电动高压清洗车配

1-1-37

置冲洗机、喷水枪,对路面和道板的油污、护栏、路灯杆、公交车站等存在的污渍进行清洗;

e.下水道养护科技化。采用下水道综合养护车专门对下水道进行即时养护,保证下水道的畅通,避免因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内涝发生;

f.应急保障系统规范化。每种环卫作业车辆、人员均实现备用,应急保障随时启动,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快速投入工作。

(2)水域保洁

水域保洁服务属于江河湖泊等水域养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要负责水上垃圾清捞和运输,以保证水面的干净整洁。公司从事水域保洁服务的主要作业内容包括:a.使用先进环保的水域养护船、全自动玻璃钢保洁船、人工打捞船等作业船只在负责水域范围进行巡回打捞和收集城市内大范围水域和狭长水道的垃圾、杂物、水草等漂浮物和半漂浮物;b.将打捞收集的水域垃圾在专用上岸点运至垃圾中转站和压缩站,对水上垃圾进行消杀、干燥和脱水,并用压缩设备压缩垃圾;c.将初步处理并压缩后的水上垃圾交往各地的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处理场所进行填埋和处理处置;d.对垃圾压缩站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冲洗、保持清洁,并对垃圾压缩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管理,并保持清运场地和周边环境

1-1-38

整洁,垃圾清运一般为日产日清。

(3)绿化管养

绿化管养主要指公司组织绿化养护技术人员对公园、景区、街道两旁的树木花草及城市绿地、生态和防护绿地、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和养护,主要包括植物修剪、施肥修枝、节水微灌、防虫害维护、苗木补植、绿地清洁、防涝防旱等。

公司具有广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AAA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丙级资质,拥有病虫害防制、植物修剪技术和节水灌溉技术等。公司利用上述管理技术实现了对已建造的园林景观和城市绿化植被、道路街边的植物的科学养护管理,草地和植物修剪准确、平整,灌溉水量低、灌溉均匀且成活率高,病虫少且病害死亡率低,有效提升公司绿化管养项目的品质并达到理想的城市绿化、园林景观的美观效果。

1-1-39

(4)垃圾清运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的产出量也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垃圾收集压缩清运系统在城市管理系统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公司的收运模式灵活,采用以“集中收料”、“沿途上料”、“以箱换箱”三种不同的清运模式,并按照需求运往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等进行处理。垃圾清运完毕后,司机需将垃圾运输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消毒,保持车辆干净、无异味。公司目前使用的垃圾运输车大部分为封闭式运输车,具有密封性好、装载量大、操作方便的特点,可以有效解决垃圾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此外,部分垃圾运输车还具备垃圾分类和垃圾压缩的功能:具备垃圾分类功能的垃圾运输车,车载两个独立垃圾压缩箱体,能够独立压缩收运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同时车内配备可回收物品箱、有害垃圾存放箱,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和有效分类;具备压缩功能的垃圾运输车可以实现收集垃圾的及时压缩,可以有效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提高日常作业效率。公司根据服务地区环境情况因地制宜地打造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收运模式、配备符合作业要求的垃圾运输车,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生活垃圾收运问题,降低收运成本,提高环境卫生服务质量。高效的垃圾清运服务也解决了原来困扰着乡镇、村庄生活垃圾乱倒乱堆,收运困难的难题,有效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现状,收效显著。

1-1-40

(5)垃圾压缩中转站运营管理

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传统意义的垃圾收集站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高效、环保、节能低耗等新概念的要求,因此垃圾压缩中转站(以下简称“中转站”)应运而生。中转站一般建立在人口密集、垃圾产生量较大的社区附近,具有占地面积小,隐蔽性好,空间结构合理的特点。公司对中转站的运营管理主要包括:a.及时接收管理片区内的环卫车辆运输到中转站的生活垃圾,使用站内垃圾压缩设备进行压缩,并集中已压缩好的生活垃圾交由垃圾运输车运输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b.负责中转站内垃圾压缩设备的使用、清洗、保洁及维修养护;c.负责中转站的保养和修缮及中转站内外的卫生保洁,以保证中转站的正常使用。公司通过合理管理垃圾压缩中转站,降低生活垃圾的二次污染,减少生活垃圾造成的蚊蝇滋生,提高车载效率,减轻工人劳动强度,并有效降低垃圾运输的运营成本。

1-1-41

2、生活垃圾处置

作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提供商,除了城乡环卫保洁服务,公司还向下游拓展了生活垃圾处置业务,主要包括垃圾填埋场运营、渗滤液运输、以及后端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生活垃圾处置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垃圾填埋场运营服务和渗滤液运输服务。

(1)垃圾填埋场运营服务

垃圾填埋场是采用卫生填埋方式的垃圾集中堆放场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因为成本低、卫生程度好在国内被广泛应用。公司目前主要提供垃圾填埋场运营和管理服务。

(2)渗滤液运输服务

在垃圾的填埋过程中,由于降雨、压实和微生物的分解作用,垃圾层中会浸出多种代谢产物和水分,形成渗滤液。如果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地表,会破坏周围土壤的生态平衡,降低土壤活力,造成土壤或水源污染。渗滤液的蓄积会使更多废物浸泡在水中,加剧有害物质的浸出,同时造成垃圾填埋场防渗层上的压力增加,增大水平防渗系统失效的风险,最终影响垃圾填埋场的稳定性。所以一般来说,垃圾填埋场是为了避免渗滤液在填埋场底部蓄积,保证填埋场在设计期限内能够正常运行,会将产生的渗滤液汇聚收集到集水池中,通过输水管、渗滤液运输设备等输送到渗滤液处理厂集中处理。目前公司根据与业主签订的运输服务合同,提供渗滤液的运输服务。公司每日将渗滤液运输槽罐车开到垃圾填埋场的集水池附近,将其所储存的生活垃圾渗滤液收集、装车,通过测定好的运

1-1-42

输路线将渗滤液运输、卸载到指定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渗滤液净化处理。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导向,布局生活垃圾后端处置业务,对提升垃圾综合回收利用率,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创造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应。

3、市政环卫工程

市政环卫工程系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提供各类市政环卫工程建设和施工服务。2016年以来,公司开始拓展市政环卫工程业务,逐渐积累了一定的工程项目经验,公司现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报告期内,公司以分包的形式参与了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公用配套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并承接了海口市江东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等项目。

4、其他环卫服务

除了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和市政环卫工程等业务以外,公司还经营道路隔离护栏清洗、外墙“牛皮癣”清洗、下水道疏通、突击清洁服务、节日摆花等其他环卫服务。具体如下:

(1)道路隔离护栏清洗:公司配备专业的护栏清洗机械设备,可以为城市道路中间隔离护栏、道路两侧护栏提供专业的清洗服务。清洗保洁服务主要以机械化为主,辅以环卫员工的手工操作,作业安全性较高;

1-1-43

(2)外墙“牛皮癣”清洗:公司采用专业、低碳化的电动高压清洗车,对各类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中的“牛皮癣”即小广告等提供清洗服务;

(3)下水道疏通:公司采用专门下水道综合养护车为市政部门、街道、小区提供下水道即时养护服务,保证下水道的畅通,避免因下水道堵塞而发生内涝及其他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事件;

(4)节日摆花:根据业主要求,在广场、公园、景点以及指定地点布置盆栽花卉。

(二)主要服务的业务流程

1、主营业务流程

1-1-44

2、服务运营公司的经营模式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市场拓展

公司主要客户为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比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水务局等。由于各地政府部门每年会根据当地财政收入和城市发展规划、环境卫生状况等制定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领域的投资计划,公司通过与各地政府部门的积极沟通,获取政府部门、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需求计划和相关要求。对于没有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环境卫生管理项目,公司以特许经营权参与或以社会资本方发起。针对各级政府部门环境卫生管理领域的投资项目,公司会根据拓展业务的具体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优化工作流程、充实员工队伍、提高服务水平、准备招投标材料,为公司获取相关业务做好充分沟通与准备。在组织管理方面,公司下设经营部、预决算部以及多个运营和市场一体化大区,协同进行市场拓展。各大区下设市场专员,在分管的市场区域进行拓展工作。其中,经营部主要负责收集行业招投标信息,制定市场开拓计划、市场开发政策和市场开拓激励措施;对各大区的市场专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根据市场专员的实地调研情况,结合公司的项目经验,出具有针对性的竞标方案;组织制作项目标书并投标。预决算部主要负责项目的进场资源(包括人、车及其他设备)配置工作。各大区负责分管区域的市场业务拓展,落实与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公司客户的沟通与对接。

1-1-45

公司对于市场拓展的项目建立严格的筛选标准,具体包括项目业态、项目规模、运营期限、盈利预测、现金流量预测、投标评分预测、地方财政支付能力评估等多层次的筛选标准,市场专员在完成项目资料收集、调查后,与各大区负责人以及经营部、预决算部充分沟通后通过综合筛选对项目进行分类与甄别。

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或政府下属单位,以及部分的企业客户。根据2014年8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主席令第14号)规定,政府采购方式包含以下六种:①公开招标;②邀请招标;③竞争性谈判;

④单一来源采购;⑤询价;⑥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目前,公司业务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模式取得,具体流程如下:

公司经营部通过浏览政府招标网站等获取招投标信息,收集行业招投标信息,并进行初步咨询和调查,各大区的市场专员则负责业务洽谈和开拓。在实际业务开拓中,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中标概率,市场专员会实地了解客户需求及项目当前的运营管理情况,勘察服务区域的地理环境、人流量等条件,确定服务定位目标;预决算部根据招标要求和项目实地调研情况拟定运营管理模式、确定服务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设备实施类型和需求量,测算服务费用报价,并制定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情况,根据测算结果经营部会进一步细化方案内容,制作投标文件,组织项目实施和投标工作。

1-1-46

市场拓展模式的流程图如下: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按需采购,根据采购需求的不同分成大宗采购和常规采购。大宗采购主要是项目作业使用的环卫车辆设备采购、BOT项目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等;常规采购包括油料、保险、材料工具等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采购行为进行管理控制,由需求部门、采购部、财务部、法务部共同把关,主要规定如下:

(1)各部门职责

①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按规定提交需求采购申请单;协助验收货;

1-1-47

②采购部: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单,编制采购计划;通过比价选定合适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谈判、签订采购合同、发出采购订单、及时实施采购,确保所需物料准时到位;负责不合格采购退货、供应商追责、索偿及评价工作;

③财务部:负责按照采购计划制订采购资金预算;负责采购程序性审查;负责采购合同审核;负责安排采购付款、确保采购需求资金的准时到位;

④法务部:负责采购标准合同拟定与审核;负责采购合同审核;协助采购部进行采购追偿与诉讼。

(2)采购内容

对于大宗采购,公司在项目中标后,环卫设备如车辆、船舶、压缩设备等大宗采购需求由项目部门提交采购清单,经审批确认后由公司采购部进行比价、供应商选定、发出采购订单。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发货,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公司领用;对于常规采购,如油料、材料工具等,公司一般会与合作供应商签署长期供货协议,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经过审核确认,采购部发出采购订单实施采购后由各需求部门领用。

1-1-48

(3)采购流程图

(4)付款政策

①公司的付款政策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采购行为进行管理控制,主要关键部门为需求部门、采购部、财务部、法务部。公司的采购部完成供应商的选择及谈判、签订采购合同后,由财务部负责采购程序性审查、采购合同审核;而后由采购部门跟进交货期、采购项目的质量及验收,按跟进情况及合同约定结算条款,相应的提交采购付款申请按制度审批,然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安排采购付款、确保采购需求资金的到位。如采购部门碰到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则相应的协助相关部门与供应厂家沟通协调,确保采购内容符合公司要求;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的采购项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在与供应厂家沟通协调后应同时根据合

1-1-49

同条款相应调整付款需求,保证公司的权利及利益。公司的资金支付统一由财务办理。采购相关人员在金蝶系统发起付款申请,后附采购合同、采购订单、采购发票,验收单据,经采购部长、分管领导,总经理在各自的权限内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收到经审批的付款申请后,经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核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据、采购订单等原始单据无误后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

②付款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采购业务及结算实际情况,执行及可操作性强。公司严格根据上述制度规定,设立了不相容职务岗位,明确定义岗位职能及相应的审批权限;制定了采购付款业务管理相关表单,记录采购付款各环节关键事项,每个采购及付款环节均在相应权限岗位审批后执行,在相应的表单上留下审批结果和执行情况记录。在采购人员提交符合制度要求的付款申请及附上对应的原始单据后,财务人员认真审查付款申请和有关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复核资金支付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支付单位是否正确等。复核完成后交由出纳支付,完成资金支付流程。

经过对付款流程各关键节点的复核,公司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所授权限下采购订单、订立采购合同,并保留采购申请、采购订单、采购合同、采购发票、验收单、款项支付等相关记录、公司财务部门对上述记录进行了相应的验证,能够确保付款记录、会计记录、采购记录保持一致、公司实际执行的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及资料传递与管理制度相符。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付款政策执行良好。

3、运营模式

公司以专用车辆和装备、专业化的运营团队、专业化的分工进行精细组织,以快速机动化的思路进行作业布置,实现作业的标准化、机械化、装备化、信息化,以及服务模式的标准化及可复制化。服务作业组织工作主要包括:制定现场作业方案、人员组织、设备配置、物资准备、后勤保障及安全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然后公司进场进行服务作业。进场后,公司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服务作

1-1-50

业方案优化处理,使服务作业项目有效运行,确保达到服务质量标准,以及科学调配企业资源、有效控制成本,高效完成各项作业。

公司的项目运营流程如下:

4、结算模式

公司主要利润来自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方后双方再签订采购项目合同。公司提供的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大部分为长期服务合同,政府服务采购类合同期限为1到5年左右,PPP项目合同期限为10年及以上。公司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合同规定配置项目所需要的作业车辆、设备、工具和作业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的作业质量标准提供服务,并接受业主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评。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项目的结算周期一般为月度或季度。对于城乡环卫保洁业

1-1-51

务,公司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与业主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中标价格以及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来确定结算的服务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申请付款;对于垃圾处理业务,公司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与业主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中标价格以及实际垃圾处理(或运输)量来确定结算的服务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申请付款。公司的结算流程如下: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客户以政府部门为主,服务费款项涉及政府财政资金,受制于国内财政支付体系的特殊性,存在财政资金统一拨付和同一系统政府上下级单位代付问题。该类问题主要系我国现行财政支付体系所致,具有合理性。

七、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一直围绕“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核心战略,致力于探索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公司在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环卫工程、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生物质、渗滤液和污泥处理等多个公共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确立了“城市大管家”的战略定位,全面推进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公用设施维护、城市能源管理、无废低碳、城市循环经济、乡村振兴六个战略举措,业

1-1-52

已形成一套全国领先的城乡公共人居环境管理服务体系。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1、全国布局,大力发展城乡环卫一体化

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推进生态文明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号召,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凭借公司在管理、技术、设备、经验等各方面的竞争优势,加快拓展城乡环卫一体化业务,将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公司将在现有区域营销中心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各主要区域进一步建立区域营销中心、事业部。公司通过建立竞争、考核与奖惩机制,促进各区域业务的发展。公司将继续完善服务网络建设,整合现有资源,以成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形式,进一步建立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网点,大力发展城乡环卫服务一体化业务。

2、优化业务结构,赋能新兴业务

公司将继续坚定“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服务商”核心战略,以“城市大管家”为战略定位,全面推进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公用设施维护、城市能源管理、无废低碳、城市循环经济、乡村振兴六个战略举措,深耕主业,不断拓宽和延长产业链条,赋能新业务,力争业绩再攀高峰。

公司将以六个战略举措为基础,以敏锐的政策意识与精准的市场洞察力,站在国家政策的高度,深入理解国家“双碳”战略,主动研究城市治理的新路径,坚持前瞻性思考与全局性谋划,竭尽全力去开拓更宏大、更丰富的业务版图。

3、优化人力资源体系

公司将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加大自主培养力度,厚植人才培养的根基,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竞争氛围,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聚才的良方,培育出一批批“侨银尖兵”。

公司将做好项目人才的规划、培养与储备,持续深化城市经理业务模式和荣耀军团管理方式,以业绩为导向,完善绩效考核,把公司的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4、技术创新研发

公司将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充分利用一体化模式,不断探索和实践新的商

1-1-53

业模式,实现公司的服务效率和效益的双提升。公司将根据“环保创新技术”的发展战略,引进核心技术人才,并通过院校、科研机构及环境技术研发平台合作,提高固废处理技术、渗滤液处理技术等技术水平。公司继续发扬创新精神,鼓励一线员工在作业中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改良作业工具和设备,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5、合理资本运作

公司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功能,促进资本运作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大局,借助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收购兼并、投资等活动,改善公司现有资产和财务结构、扩大资本规模、开拓市场、创新经营与盈利模式,推动公司战略的全面实施。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对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界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1-1-54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类金融业务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担保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①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②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供应链金融等,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经逐项对照,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

1-1-55

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具体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正常业务开展中员工借支备用金外,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和其他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情形,相关产品属于低风险或中低风险、收益较稳定的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类金融业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下属参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属于类金融机构或经营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1-1-56

综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实施和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产科目及其中具体财务投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投资金额财务性投资金额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36,297.36--
3其他流动资产8,857.02--
4长期股权投资11,446.30--
5其他非流动资产32,030.99--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6.00--
合计88,937.67--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0万元。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持有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42,317.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2年12月末账面余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履约保证金35,999.84
投标保证金404.30
押金及其他保证金2,374.74
其他款项3,538.45
合计42,317.32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押金及其他保证金及其他款项。其中,履约保证金主要产生原因是公司在与业主方(客户)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业主或第三方交纳保证金,用于保证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

1-1-57

时间和质量履行合同义务,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无违约事项,则通常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业主或第三方全额返还。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均为政府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条款在政府单位的招投标文件中有具体的约定,公司中标后依照签订正式合同的相关条款支付履约保证金是必要的,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他款项则主要为代垫社保公积金、代垫保险理赔、项目代垫款等。

综上,公司其他应收款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具有一定的商业合理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持有的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8,857.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2年12月末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待抵扣进项税项8,796.45
待退回企业所得税59.28
代购代建款-
其他待退回税费1.29
理财产品-
其他-
合计8,857.02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待抵扣进项税项、待退回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待退回税费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11,446.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期末账面余额持股 比例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投资目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广州侨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458.9170.00%2019年12月25日城乡环卫保洁进一步强化公司竞争优势、市场开
2珠海侨港市政服1,695.1670.00%2016年9城乡环卫

1-1-58

序号公司名称期末账面余额持股 比例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投资目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务有限公司月12日保洁拓和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盈利和持续发展能力
4江门市滨江侨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3,286.5249.00%2021年11月17日城乡环卫保洁
5阳新深能侨银环保有限公司3,005.7020.00%2020年12月9日市政环卫工程
合计11,446.30---

鉴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对象均从事实业经营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系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32,030.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5,394.03
PPP项目建设期投入26,636.96
合计32,030.99

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PPP项目建设期投

入,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306.00万元,主要为公司计划出售其所持有的合营公司烟台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将对其投资额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1-5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306.00
合计306.00

九、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一)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7起尚未了结的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1)发行人诉山西国之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

2020年4月1日,发行人与山西国之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出资人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侨银再生资源开展固废、危废综合利用相关业务。因山西国之梦未能依据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时间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发行人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西国之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补缴出资额并支付逾期出资的违约金,共计736.75万元。2022年4月2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117民初9117号之一号民事裁定,驳回发行人起诉。2022年9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01民终14555号民事裁定书,撤销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前述民事裁定,并指令其重新审理。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件仍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重审过程中,尚未判决。

(2)茂名市电白区鸿源自来水有限公司诉发行人、电白分公司合同纠纷案

2022年6月9日,茂名市电白区鸿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电白分公司自2016年起一直使用其提供的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路近交通局的环卫用水设施,但是尚未支付自2017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水费、污水处理费,要求发行人、电白分公司支付水费、污水处理费、违约金共计175.75万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案件正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

1-1-60

(3)山西亚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侨银再生资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2年7月5日,山西亚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亚森”)将侨银再生资源作为被告,向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①依法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②依法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已完工程款和停工所产生的各种损失费用共计355.65万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暂计13万元(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21年7月1日算至款付清之日为止)共计368.65万元;③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山西亚森诉称,其于2020年10月与侨银再生资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侨银再生资源将其投资的杂醇综合利用项目精馏塔、罐区桩基基础工程以及办公楼基础框架工程发包给山西亚森进行施工。合同签订后,其应侨银再生资源要求进行了施工,但是因为侨银再生资源的原因致使工程多次停工。2021年6月因侨银再生资源原因,工程彻底停工未再进行。山西亚森认为侨银再生资源存在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侨银再生资源支付全部已完工程款、为工程施工所支付的各种款项、人员停工损失以及违约金等。

2023年1月18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晋0802民初4035号判决:① 解除原告山西亚森与被告侨银再生资源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② 被告侨银再生资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山西亚森工程款257.70万元及利息;③ 被告侨银再生资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山西亚森损失 24.60万元;④ 驳回山西亚森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3年2月3日,侨银再生资源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案件正在运城市盐湖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

(4)北京洁绿诉发行人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2022年8月29日,北京洁绿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认为发行人于2020年11月2日申请查封冻结其3,075万元财产行为造成该公司权益受损,故要求发行人向其赔偿保全

1-1-61

担保费用、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共计145.12万元。后因发行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已被移送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处理。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件正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过程中,正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尚未开庭判决。

(5)安庆中易科技有限公司诉淮安侨凯、发行人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2年9月30日,安庆中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庆中易”)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其依据合同约定向淮安侨凯交付了货物车辆,但淮安侨凯至今尚未支付相应车辆货款,因此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①判令淮安侨凯向安庆中易给付货款906万元及逾期利息;②判令淮安侨凯向安庆中易给付货款347万元及逾期违约金104.10万元;③判令淮安侨凯向安庆中易给付货款171.50万元及逾期违约金;④判令淮安侨凯向安庆中易支付律师费8万元;

⑤ 判令发行人对淮安侨凯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⑥判令淮安侨凯、发行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件正在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

(6)邓南方诉发行人劳动争议纠纷案

邓南方就与发行人的劳动争议纠纷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① 发行人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绩效考核工资54万元;② 发行人依据聘用合同转让给申请人股票495万股,暂计1,386万元;③ 被申请人补发2019年年终奖暂计9万元。2020年9月15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穗劳人仲案[2020]6451号仲裁裁决,驳回邓南方的全部仲裁请求。

后邓南方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 发行人支付原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绩效考核工资54万元;

② 发行人支付原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年终奖金9万元;

③ 发行人以2.8元每股的价格向原告转让股票410.85万股;④ 发行人承担本案诉讼费。2021年11月3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106民初37656号判决,驳回邓南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1-1-62

后邓南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6月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01民终7690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后邓南方不服二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请求撤销原一、二审判决,裁定本案再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件仍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过程中,尚未判决。

(7)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息烽侨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3年1月29日,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向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息烽侨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建筑工程合同款项,请求判令息烽侨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违约金共计1,238.89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3年3月24日,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息烽侨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111.32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98.1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2023年4月6日,息烽侨银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案件正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

(二)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的罚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行政处罚

①2020年3月20日,淮北市相山区城市管理局出具“淮相城管(环保)罚[2020]第1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11月该局发现淮北侨银在南黎路铁路桥、孟山路铁路桥违规倾倒渗透液、污水至雨水管网内,决定对淮北侨银处罚款

19.8万元。

经现场走访事发地点,事发地点未因淮北侨银的该等违规行为而遗留环境污染的痕迹,事发现场已恢复正常,淮北侨银的违规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1-1-63

发行人律师已对淮北侨银项目经理、淮北市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的访谈记录和违规行为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人员的访谈,淮北侨银倾倒渗滤液、污水至雨水管网的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

②2020年8月3日,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化州城管罚字[2020]6017号),因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在垃圾收集和运输过程中沿途扬撒、遗漏生活垃圾以及地漏污水,对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处以罚款2.5万元。

2020年9月2日,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具《说明》,证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已在限期内改正了违法行为并已缴纳了全部罚款,相关行为的不良影响已消除。该局认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的前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

③2022年1月21日,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分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佛禅城综区决[2022] 17号),因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分公司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对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分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2022年2月22日,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具《说明》,证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分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消除不良影响。该局认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分公司的前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分公司受到的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④2022年5月27日,济南市槐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济南环境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济槐综执处字(2022)第030048号),因济南环境未按时将生

1-1-64

活垃圾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处置场所,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对济南环境处以罚款3万元。2022年10月11日,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济南环境的相关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未导致社会影响恶劣的后果,该局对济南环境作出的前述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此外,济南环境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在该局监督指导下积极完成整改。

(2)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

①2021年8月20日,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向侨银再生资源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运盐自然资行罚[2021]62号),因侨银再生资源在建设项目过程中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对侨银再生资源处以罚款33.48万元。

2022年11月8日,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证明侨银再生资源的相关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未导致社会影响恶劣的后果,该局对侨银再生资源作出的前述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此外,侨银再生资源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在该局监督指导下完成非法占用土地的退还。

②2022年2月22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向淮安侨凯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清环罚字[2022]9号),因淮安侨凯未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对淮安侨凯处以罚款10万元。

依据《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前述淮安侨凯未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行为不属于上述规定所指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3)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2022年8月1日,淮安市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向淮安侨凯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淮清)应急罚[2022]59号),因淮安侨凯位于淮海东路垃圾中转站

1-1-65

场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对淮安侨凯处以罚款64.99万元。

2022年11月28日,淮安市清江浦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淮安侨凯2020年至《证明》出具日,在其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四)项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淮安侨凯本次机械伤害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事故,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恶劣影响。淮安侨凯因本次机械伤害事故被处以64.99万元罚款,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罚则中第一档一般事故的法定罚款金额(30万元至100万元)的中等区间,罚款金额相对较低,罚款裁量幅度相对较轻,且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认定本次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该安全事故发生后,淮安侨凯已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支付款项并确认无纠纷争议。同时,淮安侨凯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整改,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生产经营场所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1-1-66

第二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助力市政环卫行业持续发展

我国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体系的建设,把环境卫生事业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推出一系列政策、法规来支持行业发展,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利保障。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 时间制定单位主要内容
1《“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2年7月住建部“十四五”期间,全国城市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20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0万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3000万吨/年,改造存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00个。统筹规划建设区域交通、水、能源、环卫、园林、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2《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2022年5月住建部等6部门确定了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明确了统筹谋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收运处置体系、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等重点任务。
3《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等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4《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2022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开拓创新,加大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循环经济、清洁取暖、新能源汽车和机械推广、铁路专用线建设、岸电建设、工业企业搬迁与升级改造等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2022年5月住建部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做好城市道路等清扫保洁工作,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安

1-1-67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 时间制定单位主要内容
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环卫工人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及转运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安全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及标准。
6《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配备满足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压缩式的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建设与清运量相适应的垃圾焚烧设施,做好全流程恶臭防治。合理布局危险废弃物收集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7《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2022年4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鼓励参与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参与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
8《城乡社区环卫清洁服务要求》2022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城乡社区环卫清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洁、室内公共区域清洁、室外公共场所清洁、农贸市场清洁、公厕清洁、水域清洁、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应急作业等方面。
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2022年3月住建部明确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评价标准等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
10《农村环卫保洁服务规范》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具体明确了垃圾收集点保洁、道路保洁、公厕保洁、公共水域保洁、其它公共设施保洁等五个方面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11《“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2年2月国务院有序推进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高海拔、寒冷、缺水地区的农村改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支持600个县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12《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卫生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1-1-68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 时间制定单位主要内容
健康委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左右。
13《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建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在不便于集中收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的地区,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完善日常巡检机制,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黑臭水体沿岸随意倾倒、填埋垃圾行为。到2025年,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14《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1年10月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15《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2021年6月住建部等3部门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传承乡村“无废”的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变废为宝。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
16《“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到2025年底,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17《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2021年4月住建部补齐城市卫生短板。加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环境治理,解决垃圾乱扔、污水乱倒等问题;排查整治垃圾场(站)、公厕,以及农贸市场、养殖场、屠宰场等周边环境卫生问题,消除病毒细菌滋生、交叉污染等隐患,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水平。
18《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
19《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住建部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公厕运行管理和粪便收运处理,全面推进环卫各项工作。

1-1-69

市政环卫行业发展程度关系到全体国民的生存环境质量,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加快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鼓励政策、法规的出台,对市政环卫市场化的深入发展产生了巨大推动力。根据环境司南(其为一家环境服务行业数据挖掘与监测的平台)统计,2022年全年全国开标项目年化总额和合同总额均创历史新高,分别达到823亿元、2510亿元。城市管理作为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其服务市场也在不断发展。

2、城镇化进程加速和行业快速发展,为环卫行业项目实施提供市场基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投入,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显著提升。截至2022年底,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65.22%,城镇常住人口已达9.21亿。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第17次报告》预测,2035年中国城镇化比例将达到70%以上。城镇化率的提升直接增加了道路清扫面积及城区绿化面积,进而提升清扫保洁需求以及环卫装备需求。

随着垃圾分类试点及国家制度的推进,单独的垃圾分类招标项目以及与环卫服务打包招标的情况不断增加,环卫服务市场规模显著放大。根据国家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城乡道路清扫面积、生活垃圾清运量、公共厕所数量及等级公路长度等数据,测算得到2020年环卫服务市场规模总量为3,275亿人民币,预计2021-2025年中国环卫运营市场规模CAGR为7%,2021年市场规模超3,500亿人民币,2025年超4,500亿人民币。

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的增强将带动环境卫生管理的内生需求增长,而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草案的推出将促进环境卫生管理范围的扩张,预计未来环卫市场规模仍将保持扩张的趋势。

3、随着城市管理市场化,城市大管家服务模式日渐成熟

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提出要“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鼓励地方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

1-1-70

施等的市场化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公共交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随着城市管理市场化,“城市大管家”的服务模式日渐清晰。在该模式下,城市服务商以城市的环卫清扫工作为载体,从横向拓宽产业链,实现从环卫保洁、垃圾分类、地下管网维护、市政道路维护、交通设施管理、公园管理、水体维护、政府物业服务到城市停车等公共空间整体市场化管理服务。

4、城市管理作为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智慧环卫成为环卫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据环境司南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8月,在2022年度已开标的37个年化额过亿的投标项目中,城市大管家项目占18个、环卫一体化项目占18个,垃圾分类项目占1个,“城市大管家”项目占比50%,显示出“城市大管家”服务模式的巨大市场潜力。

“人多、面广、事杂”是环境卫生管理的显著特点,引进信息技术配置众多的环卫资源,实现优化组合将是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因此,“智慧化”正在成为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发展趋势,“智慧环卫”依托物联网技术,打造智慧环卫云平台,通过实现对环卫作业情况和环卫设备运转情况的实时监测,可以实现及时分配任务、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除了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还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智慧环卫”将环卫工作模式由“机械化”升级为“智慧化”,使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加专业、高效。

5、绿色循环经济加速“无废城市”发展转型,凸显低碳绿色城市建设需求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美丽城市”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同时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丽的村庄环境。2021年5月,发改委、住建部出台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要进一步提升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使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联合印

1-1-71

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相关政策的密集出台为环卫市场勾勒出绿色循环经济、低碳高效运营的新发展路线图,各城市均在探索“无废城市”建设的长效发展机制。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方向,推进“城市大管家”战略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秉承“每到一城美一城”的企业使命,以“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服务商”为核心战略定位,坚持探索“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聚焦“城市管理一体化”,持续打造、优化全国领先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体系。近年来,公司形成了以“城市大管家”为主导,同步加速落地“无废低碳”与“乡村振兴”等新业务,进一步拓展了“城市大管家”的发展内涵。城市大管家基于对城市的治理,从服务城市到经营城市,为城市提供精细化城市治理服务、老旧社区长效管理、城市公共资源及资产管理、社区治理现代化等全场景城市运营解决方案。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为城市业主一站式解决城市环境管理服务问题的能力,高效提高城市管理作业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扩大市场份额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推广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式,实现降本增效,助力“城市大管家”战略和城市经营业务发展

随着公司“城市大管家”战略逐步推进和城市经营业务的开展,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公司需要通过智慧环卫系统的应用、人员配置方案的优化,实现服务标准化及管理可复制化,形成管理壁垒,构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智能化平台的建设,将为公司“城市大管家”战略的发展、城市运营业务的开展、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运行提供软硬件设备支持。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对环卫作业过程实现更加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有助于

1-1-72

公司未来在项目上全面复制和推广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式,实现降本增效,提升环卫项目作业质量、管理质量。

3、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减少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优化资产结构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6,806.99万元、10,675.56万元和15,496.40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5.06%、35.52%和44.29%。本次资金注入将降低公司综合财务成本,提高整体盈利能力。此外,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持续优化,偿债能力得以提升,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得以增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得以保障。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

1-1-73

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2,599,365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1-1-74

(三)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148,668.1876,400.00
2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8,848.357,600.00
3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36,000.0036,000.00
合计193,516.53120,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以及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

1-1-75

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2,599,365股(含本数)。假设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且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及其他关联方不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保持在50%以上,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履行的程序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

2、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并办理工商登记,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申报批准程序。

1-1-7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148,668.1876,400.00
2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8,848.357,600.00
3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36,000.0036,000.00
合计193,516.53120,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项目,均与公司主业紧密相连,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1-1-77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

1、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人居环境综合提升的服务能力,服务于“城市大管家”战略举措布局和整体服务合同量的持续增长,公司拟投资建设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用于在未来三年对收入增长所需的装备集中采购配置和人员招聘,持续提升公司业务发展能力,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设备名称总投资金额(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建设投资123,888.9776,400.00
预备费6,194.45-
铺底流动资金18,584.76-
合计148,668.1876,400.00

2、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的必要性

1)把握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新机遇,抢占市场化城市管家订单机会,巩固公司市场龙头地位

2021年4月13日,发改委印发了《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涵盖了农业转移人口安置、区域圈层战略推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在内的6项22条重点任务,较以往文件新增单列了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以及提升治理水平两项重点任务,并且对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两项任务中进行了大量修改增补。同时,“十四五”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出促进生态友好、低碳化的可持续城镇发展,也对城市治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从而刺激了对城市专业服务的需求,市政服务出现综合化趋势,“城市管家”引领环卫一体化项目的发展新趋势。

城市服务提供者的城市管家的职能不断强化,“城市大管家”以一个城市的环卫清扫工作为载体,从横向拓宽产业链,实现从环卫一体化服务、垃圾分类、智慧城管建设、园林绿化养护、地下管网、市政道路维护、交通设施管理、公园管理、水体维护、公共物业服务、城市停车服务、城市绿色交通服务、农村环境综

1-1-78

合管理服务、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农村污染物处理及环境修复等公共空间整体市场化管理服务。“城市大管家”的全域性系统环境治理模式对公司设备投入、专业能力以及资金实力都有较高的要求。通过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的建成,公司将拥有更强的资金实力,更快的项目反应速度,更高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从而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实力,稳固自身市场地位。2)围绕“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服务商”为核心战略定位,推进“城市大管家”战略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秉承“每到一城美一城”的企业使命,以“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服务商”为核心战略定位,坚持探索“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聚焦“城市管理一体化”,持续打造、优化全国领先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体系。近年来,公司形成了以“城市大管家”为主导,同步加速落地“无废低碳”与“乡村振兴”等新业务,进一步拓展了“城市大管家”的发展内涵。“城市大管家”运营模式基于对城市的治理,从服务城市到经营城市,为城市提供精细化城市治理服务、老旧社区长效管理、城市公共资源及资产管理、社区治理现代化等全场景城市运营解决方案。通过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为城市业主一站式解决城市环境管理服务问题的能力,高效提高城市管理作业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扩大市场份额的战略目标。3)构建城市垃圾循环处理体系,助力“无废城市”发展转型,响应低碳绿色城市建设的新需求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美丽城市”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同时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丽的村庄环境。5

1-1-79

月,发改委、住建部出台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要进一步提升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使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政策的密集出台为环卫市场勾勒出绿色循环经济、低碳高效运营的新发展路线图,各城市均在探索“无废城市”建设的长效发展机制。

各地方为了响应低碳绿色城市建设任务性要求,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解决日益突出的生活垃圾后续处理难题。未来,城乡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将由混合收运逐步转变为分类收运,以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形成垃圾分类、收运以及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格局。

“城市大管家”运营服务中,公司以低碳的理念重新塑造城市,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以低碳社会为城市建设标本和蓝图,开发低碳能源、实施循环利用(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循环、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处置及利用等),实现城市的减污降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资源保障,最终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将增强公司垃圾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理的综合能力,构建城市及区域垃圾废物处理系统,满足发展“无废城市”的诉求,促进当地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的形成。

4)布局与升级新型环卫装备,凸显精细化管理优势,提升运营管理效率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行业投入规模也逐渐扩大,其中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重要固定资产投入为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未来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成本大幅提升,环卫服务市场化率与机械化率的持续提升,将进一步提升环卫企业对环卫车辆和设备购置需求,同时新能源、智能化、小型化等新型环卫装备的需求日益增加。

由于服务广度和深度的提升,市场对于“城市大管家”服务企业提出了对于更丰富的装备种类、更充足的装备储备、更完善的装备维护以及更高效的装备管理

1-1-80

的要求。环卫企业需要升级现有设施设备,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程度和管理效率,形成自身的管理壁垒,从而构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将引进各类先进的作业车辆和环卫设备,合理搭配环卫工人作业,有效提高环卫作业效率和清洁效果;同时,搭配环卫精细化运营管理平台,实现环卫运营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提升运营管理效率。

(2)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的可行性

1)城镇化进程和行业快速发展为项目实施提供市场基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投入,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显著提升。截至2022年底,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65.22%,城镇常住人口已达9.21亿。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第17次报告》预测,2035年中国城镇化比例将达到70%以上。城镇化率的提升直接增加了道路清扫面积及城区绿化面积,进而提升清扫保洁需求以及环卫装备需求。

2017-2025年我国环卫服务市场规模

随着垃圾分类试点及国家制度的推进,单独的垃圾分类招标项目以及与环卫服务打包招标的情况不断增加,环卫服务市场规模显著放大。根据环境司南(其为一家环境服务行业数据挖掘与监测的平台)统计,2022年全年全国开标项目年化总额和合同总额均创历史新高,分别达到823亿元、2510亿元,开标项目总量和年化总额均创历史新高。在政策鼓励市场化、政府移交环卫服务诉求、环

1-1-81

卫公司具备效率、成本优势的背景下,未来我国环卫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将不断深化,进一步推动环卫市场订单放量,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的增强将带动环境卫生管理的内生需求增长,而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草案的推出将促进环境卫生管理范围的扩张,预计未来环卫市场规模仍将保持扩张的趋势,将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市场基础。

2)行业领先在手订单、广泛业务网络与区域化服务能力为项目成功实施提供保证侨银股份丰富在手订单持续支持公司发展,2022年,公司新增合同总额92.87亿元。凭借着良好的声誉和不断积累的标杆项目,公司服务品质和品牌得到客户广泛认可,现已成为行业内综合实力较强的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服务商,业务范围已从广东扩展到上海、安徽、广西、湖北、湖南、江西、青海、山东、山西、四川、云南等全国26个省80余个城市,形成了全国性的业务布局,为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具有较强的区域性和定制化特征,其业务机会的获取需要长期的跟踪服务和专业的运营服务经验。公司凭借在各地广泛的业务网络和区域化服务能力,能够更好的了解各地项目的需求,有助于公司把握住市场商机,提升业务获取机会,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保驾护航。3)丰富的项目管理运营经验和专业的项目管理运营团队是项目实施的有力支撑

侨银股份紧紧围绕“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核心战略,聚焦实现“每到一城美一城”战略目标,提出并确立了“城市大管家”的战略定位,形成了公用事业管理、环保技术创新的战略布局,部署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公用设施维护、城市能源管理、无废低碳、城市循环经济、乡村振兴服务六大战略举措,业已形成一套全国领先的城乡公共人居环境管理服务体系。公司拥有一支约60,000名的一线员工队伍,此外大力引进行业顶尖专家和高级人才,建立了较完整的技术管理人才体系,目前具有国家一流水平的专家740余人。公司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多个城市投资、建设、运营了300多个城市管理服务项目,作业面积、

1-1-82

生活垃圾清运吨位、城市管理服务项目数量居于全国首位。

公司拥有环卫项目方案设计、运营及管理、绿化养护、垃圾分类管理等方面的多层次专业人才,在方案制定与实施、人员安全与技能培训、服务质量与优化等方面形成标准体系,可根据作业环境和客户需求制定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及差异化的定制方案。公司的专业项目管理运营团队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严格规范项目管理标准及工作流程,有效实施项目的风险管控,为客户提供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的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公司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专业的管理团队为持续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服务区域奠定了坚实的管理基础,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撑。4)公司深耕行业的服务能力和优质品牌知名度为项目实施提供能力保证公司运营资证齐全,已获得国家、省特级、一级资证60余项,拥有《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一级资质》《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一级资质》《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城市生活垃圾经验无害化处理服务资质》等多项专业资质,同时在行业内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重认证。

公司拥有专利170余项,为企业及项目的运营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公司现为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单位,作为主编单位参与起草了《城乡道路保洁作业规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规程》,作为参编单位参与起草了《城乡道路保洁作业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收运智慧系统技术规定》《餐厨垃圾集散转运设施设置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园林垃圾收运技术规程》《地埋式垃圾收集站(点)技术标准》《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技术要求》等行业作业规程及标准文件,实现了从“团体标准”向“国家标准”的突破,行业影响力持续扩大。

自2001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在华南地区乃至全国的市政环卫领域保持着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取得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公司2021年连续五年被E20环境平台评为“环卫十大影响力企业”,荣获当年“环卫十大影响力企业”、“中国碳公司新兴力量”、“中国百强高成长企业奖”和“ESG最具投资价值企业”等奖项,并首次当选“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健全的环卫资质和丰富的奖项荣誉使得公司在行业内构建优质服

1-1-83

务口碑,品牌影响力与日俱增,行业地位进一步凸显。公司在2022年8月发布子品牌——“@城市”,推进“全区域”、“全周期”和“全要素”的“城市全域服务”,以公共服务为载体、以城市空间运营、产业支持发展、社区民生服务为主要领域,向城市政府、企业、居民提供覆盖环卫一体化、垃圾分类、水体维护、公园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公共空间一体化服务,帮助政府破解九龙治水难题,降本提质,让城市更美好。

3、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用地及环评事宜,已取得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1-440106-04-03-881849)。

4、投资概算及项目建设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总投资为148,668.1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3,888.97万元,预备费6,194.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584.76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T+1年T+2年T+3年合计
1建设投资34,031.4840,829.7749,027.72123,888.97
1.1运输设备28,930.4334,709.7241,678.86105,319.01
1.2机器设备3,068.733,681.754,420.9811,171.46
1.3工程设施2,032.322,438.302,927.887,398.50
2预备费1,701.572,041.492,451.396,194.45
3铺底流动资金2,552.565,615.0210,417.1918,584.76
合计38,285.6148,486.2961,896.29148,668.18

5、项目效益测算及评价

(1)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控制变量

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控制变量,包括:

变量数值单位
项目计算期11
建设期3
经营期11

1-1-84

变量数值单位
装备(8年)11.88%
装备(6年)15.83%
装备(5年)19.00%
装备(3年)31.67%
装备(10年)9.50%
增值税税率(销项)6%-
增值税税率(进项)13%-
增值税税率(进项)6%-
进项税金加计扣除比例0%-
城市建设税税率7%-
教育费附加税税率3%-
地方教育费用附加2%-
所得税25%-
基准折现率12%-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1-1-85

(2)项目实际经营后基本利润表测算情况

本项目实际经营后基本利润表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T+2T+3T+4T+5T+6T+7T+8T+9T+10T+11平均合计
1营业收入42,550.00136,150.00248,500.00309,800.00309,800.00309,800.00309,800.00309,800.00267,250.00173,650.0061,300.00225,309.092,478,400.00
2营业成本33,037.64105,712.69192,946.05240,541.99240,541.99240,541.99240,541.99240,541.99206,975.32134,589.4947,511.19174,862.031,923,482.35
3毛利率22.36%22.36%22.36%22.36%22.36%22.36%22.36%22.36%22.55%22.49%22.49%22.39%22.39%
4营业税金及附加---903.941,205.981,191.011,006.89958.801,076.22699.29246.86662.647,288.99
5销售费用710.872,274.614,151.615,175.725,175.725,175.725,175.725,175.724,464.862,901.111,024.123,764.1641,405.80
6管理费用4,140.2313,247.7724,179.7430,144.4030,144.4030,144.4030,144.4030,144.4026,004.1716,896.635,964.6621,923.20241,155.21
7研发费用425.501,361.502,485.003,098.003,098.003,098.003,098.003,098.002,672.501,736.50613.002,253.0924,784.00
8其他收益-------------
9利润总额4,235.7613,553.4224,737.6129,935.9429,633.9029,648.8729,832.9929,881.0826,056.9316,826.985,940.1821,843.97240,283.65
10所得税97.92313.31571.851,116.962,033.023,148.974,207.625,151.655,823.293,881.151,370.112,519.6227,715.84
11净利润4,137.8413,240.1124,165.7628,818.9727,600.8926,499.9125,625.3724,729.4320,233.6412,945.834,570.0719,324.35212,567.82
12净利润率9.72%9.72%9.72%9.30%8.91%8.55%8.27%7.98%7.57%7.46%7.46%8.58%8.58%

1-1-86

(3)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测算过程

①环卫、运输、机器设备设施的预测

其中环卫设施、运输设备和机器设备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设备类别作业类别数量总金额(万元)
环卫设施垃圾处理设施1622,694.17
环卫设施公共厕所设施742,414.54
环卫设施垃圾收集设施2132,289.78
机器设备垃圾转运设备1,7294,663.40
机器设备垃圾处理设备71,536.02
机器设备除雪设备106763.14
机器设备清扫设备20541.94
机器设备园林绿化设备1,155469.23
机器设备环境保护设备449242.46
机器设备车辆清洗设备65126.55
机器设备垃圾收集设备40108.13
机器设备搬运/起重/升降设备19107.56
机器设备清洗设备29084.92
机器设备转运设备9971.51
机器设备水处理设备6849.08
机器设备船用设备15732.60
机器设备环境监测仪器4329.42
机器设备动力设备5116.58
机器设备称重设备1116.08
机器设备沙滩清理设备213.47
机器设备自动售卖设备1013.27
机器设备五金工具203.54
机器设备仓储设备231.67
机器设备防水设备31.19
机器设备通信设备500.79
运输设备垃圾转运车辆5,46242,344.30
运输设备清扫车辆70828,295.66
运输设备清洗车辆1,02519,613.02

1-1-87

设备类别作业类别数量总金额(万元)
运输设备垃圾收集车辆8,8895,190.55
运输设备巡查管理车辆2713,677.62
运输设备船舶2933,164.40
运输设备路面养护车辆2152,455.89
运输设备土石方施工车辆801,304.07
运输设备吸污吸粪车辆43746.38
运输设备高空作业车辆15417.08
运输设备除雪车辆5230.72
运输设备冷藏车辆10134.34
运输设备水处理车辆123.89
总计21,883123,888.97

②环卫、运输、机器设备设施的折旧摊销预测

本项目环卫设施、运输设备和机器设备折旧摊销情况如下: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1-1-88

类别项目T+1T+2T+3T+4T+5T+6T+7T+8T+9T+10T+11
装备 (5年)原值(万元)424.33933.421,544.731,544.731,544.731,544.731,544.731,544.731,120.40611.310.00
年折旧额(万元)40.31128.99235.42293.50293.50293.50293.50293.50253.19164.5158.07
净值(万元)384.01764.121,140.01846.51553.01662.62852.761,140.01704.36320.94262.86
装备 (6年)原值(万元)12,696.8527,930.0846,221.9046,221.9046,221.9046,221.9046,221.9046,221.9028,801.1218,291.820.00
年折旧额(万元)1,005.173,216.305,870.377,318.477,318.477,318.477,318.477,318.475,939.324,102.171,448.10
净值(万元)11,691.6823,708.6236,130.0728,811.6021,493.1314,174.6718,918.2126,071.3120,131.9910,054.098,605.99
装备 (8年)原值(万元)16,276.4535,804.3759,253.1759,253.1759,253.1759,253.1759,253.1759,253.1742,976.7223,448.800.00
年折旧额(万元)966.413,092.305,644.047,036.317,036.317,036.317,036.317,036.316,069.903,944.021,392.27
净值(万元)15,310.0431,745.6649,550.4242,514.1035,477.7928,441.4721,405.1614,368.858,298.954,354.932,962.66
装备 (3年)原值(万元)2,222.244,888.408,089.888,089.888,089.888,089.888,089.888,089.884,888.402,666.160.00
年折旧额(万元)351.851,125.852,054.892,561.802,561.802,561.802,561.802,561.802,054.891,196.14422.14
净值(万元)1,870.383,410.694,557.284,106.614,077.674,557.284,106.614,077.672,022.77826.64404.49
装备 (10年)原值(万元)4,113.199,048.0514,973.7514,973.7514,973.7514,973.7514,973.7514,973.7510,860.565,925.700.00
年折旧额(万元)195.38625.161,141.041,422.511,422.511,422.511,422.511,422.511,227.13797.35281.47
净值(万元)3,917.818,227.5113,012.1811,589.6710,167.168,744.667,322.155,899.653,685.351,703.641,422.17
年折旧额合计2,559.128,188.5914,945.7618,632.5818,632.5818,632.5818,632.5818,632.5815,544.4310,204.183,602.06

1-1-89

综上所述,本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是谨慎的、合理的。

6、项目实施方式

侨银股份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将与第三方合作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各项目地方服务运营公司,地方服务运营公司与相关单位或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签署服务合同,地方服务运营公司通过向侨银股份采用设备租赁或设备借款方式获取一定数量的作业车辆和环卫设备,再招聘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地方服务运营公司需向侨银股份支付设备租赁费用或设备借款利息,其中设备租赁费用将按照设备公允价格租赁;设备借款利率按照届时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侨银股份及第三方合作公司以股权收益方式分享地方服务运营公司利润。此外,对于不与第三方合作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各项目地方服务运营公司的区域,项目经营模式简化为由侨银股份或关联方(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等)与相关单位或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签署服务合同,侨银股份或关联方(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等)通过提供服务获取收益。本次募投项目业务流程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对应设立地方服务运营公司的经营模式如下:

1-1-90

7、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建成后,将满足公司对环卫服务项目的市场拓展需求,项目总投资为148,668.1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总额76,400.00万元,根据测算,项目达产后,本项目经济效益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指标值参数说明
1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IRR)17.41%所得税率25%
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年)5.86含建设期
3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年)8.78含建设期
4年营业收入(万元)225,309.09经营期平均值
5净利润(万元)19,324.35经营期平均值
6税后项目投资净现值(万元)35,717.67所得税率25%

(二)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现有数据中心扩容、升级环卫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块、深入优化业财一体化平台和搭建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公司的城市管理智慧化系统的升级。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赋能侨银股份“城市大管家”战略布局,构建城市运营信息化系统。本项目由侨银股份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1)升级环卫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块,利用车载物联网设备、人员定位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环卫作业过程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实现环卫项目作业质量、管理质量的提升,降低环卫项目管理模式复制推广的难度和成本;

(2)深入优化业财一体化平台,将从企业资产实物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统一流程管理、中台等各方面优化业务全流程的融合与对接,提升企业整体的管理与运营效率,降低内部沟通成本和数据流转成本;

(3)搭建智慧城市管理系统,集综治、网格化、民生、服务、养老、城管等工作于一体,利用大数据、GIS技术,实现社区管理可视化,以支持企业新业务的战略拓展。

1-1-91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建设投资7,619.007,600.00
2预备费380.95-
3项目实施费用848.4-
合计8,848.357,600.00

2、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的必要性

1)提高数据承载能力,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助力“城市大管家”战略和城市经营业务发展

随着公司“城市大管家”战略逐步推进和城市经营业务的开展,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公司需要通过智慧环卫系统的应用、人员配置方案的优化,实现服务标准化及管理可复制化,形成管理壁垒,构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为了持续推进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满足更多智慧管理信息化系统和板块的建设需求、实现异地灾备的风险管理需求,公司亟需对现有机房进行扩容以提升现有机房的数据承载能力,同时另外租赁场地建设灾备机房。

本项目将通过购买机房设备和配套软件,扩建数据中心和建设灾备机房,支持现有智慧环卫系统的基本应用,为“城市大管家”战略的发展、城市运营业务的开展、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运行提供软硬件设备支持,提高系统可用性、可靠性和数据的完整性,为业务开展提供持续稳定支持和数据完整保存。

2)作业精细化管理升级,提升作业质量和服务品质,实现降本增效

公司现有的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模块可反映人、车、物的状态,但部分模块尚未得到完全开发,信息系统主要用于后台数据分析和监管,对作业过程未能进行实时控制,未能达到对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的最佳控制。

本项目通过对作业设备加装物联网传感器、在项目现场投入智能移动指挥车等设备,收集作业过程的实时数据并做出及时反馈,在作业过程中不断分析和优化作业路线、实时调整作业方案、动态控制操作过程的目标,降低油耗、电耗、水耗成本。通过对环卫作业过程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有助于公司未来在项目上全面复制和推广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式,实现降本增效,提升环卫项目作业质量、

1-1-92

管理质量。3)进一步升级和拓展企业信息化应用,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公司在前期信息化建设中已初步建立了ERP系统和CRM系统等基础模块,覆盖了公司城市管理服务模式中的部分业务环节,但仍存在较多功能模块尚待开发使用和多处业务环节的信息化覆盖需要进行补充与完善。随着现代企业信息化应用进程的深入推进,公司需要在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和拓展企业信息化应用,建设一个更为完善、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为“城市大管家”战略布局打好数字化运营基础。

本项目拟对公司业财一体化平台进行全面的优化升级,从企业资产实物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统一流程管理平台和中台等方面增强全业务流程的融合与对接,及时对经营状况进行监管,加强供应商的交互与协同,为体系内外信息系统提供基础服务,实现各个系统的互联互通,有利于管理层的科学、及时和有效决策,提升公司管理与运营效率,降低内部沟通成本和数据流转成本。

4)赋能“城市大管家”战略发展,探索“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服务模式

在城市管理服务的推进过程中,智慧城市管理系统有助于公司形成核心竞争优势,构建了城市运营、智慧社区建设的平台与基础。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可以结合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通过GIS、IOT、大数据全景分析等技术,将治理与服务相结合,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为政府、企业和居民提供各方所需服务,实现城市综合治理和社区服务的“一网统管”。

本项目通过建设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支持公司为所服务的社区提供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市容环卫作业管理、社区综治与服务在内的一体化“城市大管家”服务,赋能智慧城市管理服务,实现公司“城市管理一体化”的目标,探索侨银“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服务模式。

1-1-93

(2)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化的可行性

1)国家有利政策的大力支持行业相关有利政策的出台为勾勒出绿色循环经济、低碳高效运营的新发展路线图,亦为公司“城市大管家”战略和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更为广阔的发展机会。

《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完善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统,打通社区末端、织密数据网格,整合卫生健康、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支撑城市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打造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监管水平,完善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已成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的重要趋势,并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2)城市管理服务发展空间广阔,“城市大管家”模式市场前景良好

随着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其行业范围和内涵不断增加,产业链不断延伸,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涌现,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环境司南(其为一家环境服务行业数据挖掘与监测的平台)统计,2022年全年全国开标项目年化总额和合同总额均创历史新高,分别达到823亿元、2510亿元。城市管理作为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其服务市场也在不断发展。

据环境司南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8月,在2022年度已开标的37个年化额过亿的投标项目中,“城市大管家”项目占18个、环卫一体化项目占18个,垃圾分类项目占1个,“城市大管家”项目占比50%,显示出“城市大管家”服务模式的巨大市场潜力。“城市大管家”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智慧化平台建设和管理,体现出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城市大管家”服务推行的重要性。我国城市管理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市场基础。

1-1-94

3)公司具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及信息化运营经验近年,公司紧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新趋势,通过IPO募集资金完成了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的基础搭建并应用到各个项目。通过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可对环卫作业数据进行实时管理,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同时通过搭建智慧环卫指挥中心实现对各环卫作业项目的经营状况、业务过程及服务质量实施监管。此外,公司已建设了ERP系统和CRM客户管理系统,拥有完善的车辆GPS定位设备和车务管理系统,在软硬件层面共同提高公司内部资产管理和项目管理效率,为本次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公司在环卫项目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

3、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用地及环评等审批备案程序,已取得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1-440106-04-04-397814)。

4、投资概算及项目建设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总投资为8,848.3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619.00万元,预备费380.95万元,项目实施费用848.4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T+1T+2T+3合计
1建设投资3,872.002,451.001,296.007,619.00
1.1设备购置1,768.001,261.00496.003,525.00
1.2软件购置1,880.001,190.008003,870.00
1.3场地装修224.000.000.00224.00
2预备费193.60122.5564.80380.95
3项目实施费用75.00271.80501.6848.40
3.1人员工资63.00259.80489.60812.40
3.2场地租赁12.0012.0012.0036.00
合计4,140.602,845.351,862.408,848.35

1-1-95

5、项目效益测算及评价

(1)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控制变量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摊销年限 (年)残值率年折旧率/摊销率
装修年限平均法50%20.00%
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软件年限平均法100%10.00%

(2)项目实际经营后基本利润表测算情况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推动公司的智慧城市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以科技推动业务升级,实现全面降本增效,夯实公司长期发展的竞争优势。

(3)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测算过程

①设备购置的预测

其中设备购置具体情况如下: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1-1-96

序号设备类型I设备类型II设备名称单位(台、套等)数量不含税单价 (万元)金额(万元)
T+1T+2T+3总计T+1T+2T+3合计
1机房设备环境系统精密空调22-420.0040.0040.00-80.00
2温湿度监控22-42.004.004.00-8.00
3漏水监控22-43.006.006.00-12.00
4配电检测22-43.006.006.00-12.00
5消防系统22-45.0010.0010.00-20.00
6视频监控22-42.004.004.00-8.00
7门禁管理22-42.004.004.00-8.00
8其他相关配件或辅材22-45.0010.0010.00-20.00
9动力系统UPS22-420.0040.0040.00-80.00
10UPS蓄电池5050-1000.3015.0015.00-30.00
11服务器服务器1010-2025.00250.00250.00-500.00
12机柜机柜55-102.0010.0010.00-20.00
13核心交换机22-425.0050.0050.00-100.00
14接入交换机20--201.0020.00--20.00
15网络设备路由器32-53.009.006.00-15.00
16安全设备防火墙22-420.0040.0040.00-80.00
17堡垒机11-220.0020.0020.00-40.00
18态势感知1--1100.00100.00--100.00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1-1-97

序号设备类型I设备类型II设备名称单位(台、套等)数量不含税单价 (万元)金额(万元)
T+1T+2T+3总计T+1T+2T+3合计
19上网行为管理系统1--130.0030.00--30.00
20无线控制设备1--110.0010.00--10.00
21网络准入系统1--120.0020.00--20.00
22数据库防火墙2--230.0060.00--60.00
23WAF防火墙2--220.0040.00--40.00
24备份一体机21-330.0060.0030.00-90.00
25代码漏洞扫描1--150.0050.00--50.00
26负载均衡2--230.0060.00--60.00
27流量清洗1--140.0040.00--40.00
28零信任网关2--250.00100.00--100.00
29存储设备统一存储设备42-680.00320.00160.00-480.00
30存储交换机22-415.0030.0030.00-60.00
31终端设备终端设备智能移动指挥车-213150.00-300.00150.00450.00
32监控摄像头1001001003000.1212.0012.0012.0036.00
33物联网传感器设备10001000100030000.0110.0010.0010.0030.00
34大屏显示设备9045451801.20108.0054.0054.00216.00
35AI智能化视频摄像头1201202404801.00120.00120.00240.00480.00
36无线AP2001001004000.3060.0030.0030.00120.00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1-1-98

序号设备类型I设备类型II设备名称单位(台、套等)数量不含税单价 (万元)金额(万元)
T+1T+2T+3总计T+1T+2T+3合计
合计-------4,591-1,768.001,261.00496.003,525.00

1-1-99

②软件购置的预测

本项目软件购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品牌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 (万元)金额(万元)
T+1T+2T+3合计
1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定制11,100.00510.00440.00150.001,100.00
2环卫精细化运营管理定制11,950.00750.00650.00550.001,950.00
3业财一体化平台其他1500.00300.00100.00100.00500.00
4终端防病毒软件其他150.0050.00--50.00
5物联网管理系统其他1120.00120.00--120.00
6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其他1150.00150.00--150.00
合计----1,880.001,190.00800.003,870.00

③场地规划的预测

本项目场地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区域区域位置面积 (平方米)单位租赁成本(万元/平方米/年)单位装修成本(万元/平方米)(不含税)租赁成本(万元/年)装修成本 (万元) (不含税)合计 (万元)
灾备机房另外租赁100.000.120.6012.0060.0096.00
机房总部大楼100.00-0.60-60.0060.00
指挥中心200.00-0.12-24.0024.00
办公室300.00-0.10-30.0030.00
实验室200.00-0.10-20.0020.00
会议室300.00-0.10-30.0030.00
合计-1,200.00--12.00224.00260.00

④人员规划的预测

本项目人员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1-1-100

序号岗位名称项目定员现有人员新增人员(人)人均月工资及福利费(元)工资总额(万元)
T+1T+2T+3合计T+1T+2T+3合计
1产品经理42011220,000.00-12.0036.0048.00
2技术经理2-011220,000.00-12.0036.0048.00
3实施经理9-333915,000.0027.0081.00135.00243.00
4项目经理2-110215,000.009.0027.0036.0072.00
5信息副总监1-010128,000.00-16.8033.6050.40
6总监21010135,000.00-21.0042.0063.00
7专员101333910,000.0018.0054.0090.00162.00
8运维经理60123615,000.009.0036.0081.00126.00
合计-3648131132-63.00259.80489.60812.40

⑤折旧摊销的预测

本项目场地装修、设备和软件的折旧摊销情况如下:

类别项目T+1T+2T+3T+4T+5T+6T+7T+8T+9T+10T+11
装修原值(万元)235.20235.20235.20235.20235.20235.20
年折旧额(万元)35.2847.0447.0447.0447.0411.76
净值(万元)199.92152.88105.8458.8011.76-
设备原值(万元)1,856.403,180.453,701.253,701.253,701.253,701.253,701.253,701.25
年折旧额(万元)176.36478.50653.76703.24703.24526.88224.7449.48
净值(万元)1,680.042,525.592,392.631,689.39986.15459.28234.54185.06
软件原值(万元)1,974.003,22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4,063.50
年摊销额(万元)98.70259.88364.35406.35406.35406.35406.35406.35406.35406.35307.65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1-1-101

类别项目T+1T+2T+3T+4T+5T+6T+7T+8T+9T+10T+11
净值(万元)1,875.302,864.933,340.582,934.232,527.882,121.531,715.181,308.83902.48496.13188.48
折旧及摊销总计310.34785.421,065.151,156.631,156.63944.99631.09455.83406.35406.35307.65

1-1-102

综上所述,本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是谨慎的、合理的。

(三)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

1、项目概述

公司计划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以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日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长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金需求量持续增长,负债规模也随之扩大。环境卫生管理业务对于运营者的资金实力和设备投入具备一定要求,因此公司的发展需依赖资本的持续支持,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支撑业务的扩张。2021年度公司中标总额达190.38亿元,新增年化服务金额达14.18亿元,中标总金额、年服务新增金额双双位居行业首位。在订单规模持续突破之下,公司加速推进全国项目布局,深化拓展业务服务领域。目前,公司项目已覆盖全国80多个城市,业务版图扩大至26个省份,为未来业绩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与此同时,订单的规模不断突破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和资本性开支构成较大压力,为保证业务和业绩的持续增长,公司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6,806.99万元、10,675.56万元和15,496.40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5.06%、35.52%和44.29%。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效缓解公司经营性资金压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同时以及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减少财务费用负担、改善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实保障。

3、项目效益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后,将缓解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同时减少了相关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1-103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城市大管家的服务能力,推进公司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化升级,进而持续改善服务质量并优化客户体验,奠定公司的长期竞争优势及市场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及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此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的同时,保障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一)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项目。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和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将增强公司垃圾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理的综合能力,构建城市及区域垃圾废物处理系统,满足发展“无废城市”的诉求,促进当地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的形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项目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项目

1-1-104

项目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项目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6其他

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公司主要从事城乡环卫保洁业务,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项目。受益于“城市大管家”战略举措布局,公司近年来整体服务合同量的持续增长,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将在未来三年集中采购配置收入增长所需的装备,此项目将持续提升公司业务发展能力,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致力于将现有数据中心扩容、升级环卫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块、深入优化业财一体化平台和搭建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公司的城市管理智慧化系统的升级。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赋能侨银股份“城市大管家”战略布局,构建城市运营信息化系统。

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进一步降本增效,巩固市场核心竞争力,并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1-105

六、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融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4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0.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70.51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2月3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号”《验资报告》。

2、可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4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09.99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3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D-09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誉支行82120078801500000819120,000,000.0053,822.03正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10000087814000002-10,663,982.91正常

1-1-106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15757538488699-8,687,330.01正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360206472920080476786,208,600.00-2020年6月5日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630172672333--2021年8月20日销户
合 计206,208,600.0019,405,134.95-

2、可转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632305488232,700,000.00191,690.93正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632402365120,000,000.00-2022年12月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811090101240123394860,000,000.0026,552.75正常
合 计412,700,000.00218,243.68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1-1-107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870.5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312.0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312.06
2019年度:-
2020年度:4,997.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1年度:6,962.93
2022年度:5,351.47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 差额
1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14,182.3514,182.3514,243.7214,182.3514,182.3514,243.720.002022年12月
2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4,688.164,688.163,068.344,688.164,688.163,068.341,619.822023年12月
合 计18,870.5118,870.5117,312.0618,870.5118,870.5117,312.061,619.82-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1-1-108

2、可转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1,109.9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332.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332.33
2020年度:12,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1年度:7,609.85
2022年度:9,722.48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 差额
1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29,109.9929,109.9917,332.3329,109.9929,109.9917,332.3311,777.662023年12月
2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12,000.0012,000.0012,000.0012,000.0012,000.0012,000.00-2020年12月
合 计41,109.9941,109.9929,332.3341,109.9941,109.9929,332.3311,777.66-

1-1-109

(四)前次募集资金效益实现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1-1-110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 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 年度
1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不适用1,057.234,963.945,913.021,509.547,276.676,729.5816,892.53
2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可转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 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 年度
1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不适用不适用1,338.405,017.57不适用2,066.315,031.888,180.97
2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111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在保留原有实施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由母公司购置环卫机械设备后,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项目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用于新增城乡环境服务项目运营的实施方式。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0年起因外部环境的影响,主要的信息化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导致2020年信息化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且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本身具有复杂性,项目中很大一部分是非标准化项目,方案设计、设备购买、安装调试都需要大量的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公司将“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延期一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同时将“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1)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名称调整事项调整前调整后
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道公司总部大楼(广州市荔湾区北至龙溪大道、南至珠江水产研究所,西达花地河,东以广钢铁路支线)

根据公司总部大楼的建设规划,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情况,基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及生产成本管控

1-1-112

方面考虑,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至公司总部大楼(广州市荔湾区北至龙溪大道、南至珠江水产研究所,西达花地河,东以广钢铁路支线)。

(2)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调整前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次延期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2020年起受外部环境影响,导致“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投入进度缓慢,且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本身具有复杂性,项目中很大一部分是非标准化项目,方案设计、设备购买、安装调试都需要大量的协同工作,周期较长。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经公司审慎评估,并结合目前项目实际情况,现拟对募投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可转债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时将“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1)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调整前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次延期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环卫设备购置设有账期,款项支付有一定的周期,且受到外部环境冲击,公司接收和验收车辆时长增加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及预期。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1-113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实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929.61万元,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广会专字[2020]G20001450026号”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民生证券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实施完成。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2、可转债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114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上述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2、可转债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上述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九)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9,999,999.16元,该部分款项公司已于2022年8月11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1-115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2、可转债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8月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9,852,688.84元,该部分款项公司已于2022年8月11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

1-1-116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800.00万元。

(十)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0年起因外部环境的影响,主要的信息化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导致2020年信息化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且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本身具有复杂性,项目中很大一部分是非标准化项目,方案设计、设备购买、安装调试都需要大量的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公司将“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延期一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307,478.42

减:募投项目本期使用

减:募投项目本期使用53,514,653.67

支付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

支付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7,500,000.00

加:银行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

加:银行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91,310.89

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及收益

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及收益8,021,000.15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49,999,999.16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405,134.95

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中。

2、可转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561,295.49

减:募投项目本期使用

减:募投项目本期使用97,224,759.26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175,000,000.00

加:银行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

加:银行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29,018.61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256,852,688.84

1-1-117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8,243.68

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中。

(十一)会计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侨银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侨银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二)前后两次发行时间间隔符合相关监管问答的要求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为2022年10月26日,与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2020年11月23日间隔已超过18个月,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发行人前后两次发行时间间隔符合监管问答相关要求。

1-1-118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变动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调整、股东结构、控制权情况、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与业务整合计划

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业务及资产的整合。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落地,将提升公司业务发展能力,实现公司的城市管理数字化系统的升级,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将会相应扩大,公司章程需要根据股本的变化情况等进行相应的修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结构、注册资本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

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2,599,365股(含本数)。假设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且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及其他关联方不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保持在50%以上,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没有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本次向特定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发生除正常人事变动外的其他变化。未来若公司拟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

1-1-119

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6,806.99万元、10,675.56万元和15,496.40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5.06%、35.52%和44.2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增加,资本金实力将显著增强,资产负债率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负担、改善盈利能力,增强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和公司整体竞争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85%,若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120,000.00万元(含本数)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58.63%。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该项目为公司用于在未来三年对业务发展和收入增长所需的装备集中采购配置,本项目旨在持续提升公司业务发展能力,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本项目可实现现有数据中心扩容、升级环卫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块、深入优化业财一体化平台和搭建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公司的城市管理数字化系统的升级。同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也有利于降低潜在财务费用负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到位,公司业务经营规模将持续扩大,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进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1-1-120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大幅增加;在资金开始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将大幅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显著提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抵抗风险能力,为实现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和管理完全分开,各自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仍将依法合规运作,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相关发行对象的具体信息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情形。相关发行对象的具体信息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负债水平的变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68.85%。本次向特定对象

1-1-121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1-1-122

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的假设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3年4月30日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含本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22,599,365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后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2022年9月30日的总股本408,664,551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未考虑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1-1-123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根据公司2022年10月26日披露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230.71万元和21,497.20万元,假设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2022年1-9月的三分之四倍;(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7、假设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金额/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并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完毕,且公司无中期分红计划;

8、对于公司2023年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情景1: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下降10%;

情景2: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保持不变;

情景3: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上升10%;

9、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并假设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上述情景下,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2023年度主要财务

1-1-124

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408,664,551.00408,664,551.00531,263,916.00
情景一: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较2022年度同比下降1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8,307.6125,476.8525,476.85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28,662.9425,796.6425,796.64
当年分红金额(万元)4,086.632,547.682,547.6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万元)190,933.07213,862.24333,862.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90.62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90.62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00.63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00.630.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1%12.60%9.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01%12.76%9.14%
情景二: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较2022年度同比保持不变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8,307.6128,307.6128,307.61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28,662.9428,662.9428,662.94
当年分红金额(万元)4,086.632,830.762,830.76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万元)190,933.07216,409.92336,409.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90.69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90.69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00.70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00.700.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5%13.80%9.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5%13.98%10.05%
情景三: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较2022年度同比增加1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8,307.6131,138.3731,138.3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28,662.9431,529.2331,529.23
当年分红金额(万元)4,086.633,113.843,113.84

1-1-125

项目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万元)190,933.07218,957.61338,957.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90.76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90.76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00.77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00.770.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5%15.08%1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5%15.27%11.00%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实施期间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短期内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上述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使用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1-126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其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监管,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进度,积极调配资源,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3、提升公司日常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此外,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1-127

制定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该等利润分配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同时,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二)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关于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承诺函,该等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1-1-128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1-1-129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1-130

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

目前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为政策大力支持的行业,在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行业范围和内涵不断延伸,产业链不断延伸,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涌现,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不能排除由于某些重大突发不利因素引起的政策性限制,从而导致整个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发展放缓情况。未来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以及修订已有的政策规定,或出台行业准入、运营监管、资质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这些监管政策的变化,将有可能给行业参与者带来诸如准入限制,运营成本上升,需要增加申请新的运营资质等不利影响,以及由于行业政策管理规定尚未完整、清晰覆盖所有业务导致的行业监管风险。

(二)财政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主要客户为各地政府市政环卫主管部门,尽管市政环卫业务是城市发展运营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但是若未来宏观财政政策调整,可能导致各级政府削减对环境管理的财政支出预算,从而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减免”“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进项税加计扣除”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发行人各期税收优惠合计约为25,291.62万元、14,393.28万元及12,199.51万元,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95%、47.88%和34.87%。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相关税务机关认定公司子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从而导致公司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1-1-131

二、业务和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是一个新兴综合性行业,处于市场化初级阶段,产业的组织化水平有限,集中度较低。但是,目前行业正处在高速成长期,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上下游企业的涉足以及不同领域的新企业的不断加入,市场竞争将不断加剧,公司未来将有可能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二)区域差异风险

我国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化差异明显,各地区的文化、经济、气候等方面有较大差异。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服务区域会进一步扩张,将面临更多由于区域差异带来的经营管理挑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将管理水平提高至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程度,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扩展、服务质量及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三)核心人力资源不足和流失的风险

目前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高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合同金额和营收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公司运营的项目数量在持续上升,加之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公司核心运营管理人才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变得尤为重要。公司需要一支经验丰富、数量合理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如果运营管理人员的数量跟不上业务扩张的需要,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会因此面临不利影响。

(四)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人工成本金额分别为134,019.39万元、162,402.09万元和190,082.26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65%左右。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报告期公司的员工人数持续增加,公司面临一定的劳动力成本上涨压力。若未来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对应折旧及摊销规模的提升将增加公司的成本或费用。因此,虽然本次

1-1-132

募投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能够较好地消化新增折旧及摊销的影响,但由于影响募投项目效益实现的因素较多,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则新增折旧及摊销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预计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可行性论证是在过往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下,预测未来环卫行业的市场需求、环卫服务价格及其他数据并进行测算的结果。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公司新增中标年化合同额分别为10.40亿元、14.18亿元和12.86亿元,2022年略有下滑。从投资项目本身来讲,项目未来的实施受宏观经济环境、地缘政经形势、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由于建设工期、管理人员配备等因素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不能如期释放,或由于行业周期性波动因素,导致项目实际实现效益与预测效益差距较大。因此,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效益未达预期的投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虽然公司预计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城市管理服务市场化加深、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但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当前产业政策、市场需求、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设计的,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于“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的金额分别为76,400.00万元、7,600.00万元和36,000.00万元,本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将于达产年新增30.98亿元环境卫生管理收入。因实施“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未来三年公司计划装备投资金额为123,888.97万元,占2022年末公司装备投资原值的

72.38%。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实施后若国内外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可能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1-1-133

三、财务风险

(一)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2,910.87万元、333,173.30万元和395,479.0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8.87%、17.77%和18.70%。报告期内,公司城乡环卫保洁业务收入占比当期营业收入分别为96.28%、97.04%以及96.16%,规模同比增长27.65%、18.69%以及17.62%。公司城乡环卫保洁业务中污水处理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主要模式为PPP及BOT,在金融“去杠杆”及财政“强监管”的环境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和信用受到考验,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治理的投资增速快速回落,增加了项目的投融资风险。受此影响,行业内企业普遍面临业绩下滑的压力。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部分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公司回款速度减缓。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为145,598.67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54,091.18万元,增长幅度59.11%,主要系公司部分项目所属地区受到外部环境影响,使得业主的项目验收、内部审批及打款速度有所推迟。此外,经济下行使得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提升,综合导致回款速度放缓所致。若未来上述情形未得到改善,公司短期内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受益于“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绿色转型、循环经济理念,公司在手订单快速增长。公司城乡环卫保洁业务未来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增长仍受到国家宏观战略、国防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虽然发行人预期城乡环卫保洁业务所处行业前景良好,但影响持续增长的因素较多,存在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等相关资产存在回收或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应收款增长较快,占总资产比例相对较高,主要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及营业收入增长和结算周期有关。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45,598.67万元、70,876.17万元和36,297.3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合计为36.73%,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上述应收账款等资产都主要为对政府部门等的应收义务,信誉较好,但不排除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未来如果由于业主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财政资金安排方面的原因延迟支付,使得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难度增加,相关资金可能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出现应收账款等相关资产发生减值的风险。

1-1-134

(三)偿债风险

截至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473,776.8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分别为170,234.20万元、99,279.88万元。为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需要进一步通过银行借款等多种途径获取资金,以扩大经营规模。相关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债务融资需求将使公司负债规模进一步上升,从而增加公司的债务本息偿付压力。

(四)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扩大公司净资产规模,增加公司股本,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显现需要一段时间,且由此带来的盈利也存在逐年释放的阶段性过程,从而导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发行能否取得相关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而波动,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考虑,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受证券市场整体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1-1-135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刘少云郭倍华黄金玲
周丹华YING KONG(孔英)刘国常
韦锶蕴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36

1-1-137

1-1-138

1-1-139

1-1-140

1-1-14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

郭启海任洪涛曾智明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42

1-1-14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

胡威刘美辉李睿希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44

1-1-14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年 月 日

刘少云郭倍华韩 丹

1-1-146

1-1-147

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王继东
李俊卿
项目协办人:
陈一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48

三、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49

三、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5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全奋金涛周昊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151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吉争雄

经办注册会计师:

周锋吴虹
马钟宏苏小颖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52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规划、项目投资进度等情况,并结合公司资本结构、融资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再行实施股权融资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会推出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已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承诺并制定了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1、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使用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其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监管,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1-1-153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进度,积极调配资源,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3)提升公司日常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此外,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该等利润分配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1-154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同时,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2、关于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承诺函,该等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1-1-155

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1-156

(本页无正文,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