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因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已于2022年11月24日经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82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现在排队提交注册环节。为后续公司取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后能尽快发行,缩短摘牌手续的等待时间,提高效率,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3年6月5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26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6
于申请本次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同意股数均为57,437,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公司已就摘牌事项与63名股东进行联系,共计收到61份股东出具的《关于摘牌事宜的确认函》,确认其对终止挂牌事项无异议,愿意继续持有惠柏新材的股份;1名股东微信回复了对公司终止挂牌事项无异议,不需要回购股份;剩余1名股东(持有公司2,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9%)公司无法取得联系,未参加股东大会,亦未发表相关意见。本次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共1名,持有公司2,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9%。
2、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存在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初始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股份退出登记,退出后的股份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继续完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进程。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菊涵联系电话:021-59970621
公告编号:2023-036邮箱:guojuhan@wellsepoxy.com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
五、 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1161号)。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