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法律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400056 证券简称:R金荔1 主办证券:东海证券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荔科技”或“公司”)已于2020年10月30日被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重整,并于2020年12月31日被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公司股票已经自2020年11月6日起暂停转让。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金荔科技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金荔科技第五届董事会,因金荔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7月6号召开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了《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决议召开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23年7月6日上午10: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管理人、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高新区创业中心3号楼150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年7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高新区创业中心3号楼1506室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曦彤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高新区创业中心3号楼1506室联系电话:(0734) 3128618
(二)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办理入场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
(一)《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为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证券代码:400056股票简称:R金荔1),合法持有R金荔1股份共计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现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若仅授权表决部分议案或对议案有明确赞同、弃权或反对授权的请注明),委托期限在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决结果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弃权 | 反对 | 备注 |
1 |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