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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皖通高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1
A股代码:600012.SHA股简称:皖通高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H股代码:0995.HKH股简称:安徽皖通高速公路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交易对方类型交易对方名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交易对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六月

目录

目录 ...... 1

释义 ...... 6

声明 ...... 8

一、上市公司声明 ...... 8

二、交易对方声明 ...... 9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 9

重大事项提示 ...... 10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10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 12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3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 14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5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6

重大风险提示 ...... 19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9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 20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2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23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25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31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2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 34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35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1

一、基本情况 ...... 41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演变情况 ...... 41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47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7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7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47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47

八、上市公司合规及诚信情况说明 ...... 48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0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 50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 56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57

一、基本情况 ...... 57

二、历史沿革 ...... 57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 58

四、下属企业情况 ...... 58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 58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 64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64

八、主要财务指标 ...... 81

九、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 82

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 82

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82十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 82

十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83

十四、六武高速相关资产无偿划转情况 ...... 83

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 84

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 84

二、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 87

第六节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 91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 91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134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 143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145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145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150

三、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 ...... 151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157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157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 160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161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解答的要求 ...... 163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163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164

七、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165

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165

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 166

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以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 166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167

十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 167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意见 ...... 168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9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169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 ...... 173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184

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 195

五、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 ...... 200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 202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07

一、标的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 207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 209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214

一、同业竞争 ...... 214

二、关联交易 ...... 215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 221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21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 223

三、其他风险 ...... 225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27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27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228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 228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 228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 229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232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20%的说明 ...... 233

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33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235

一、独立董事意见 ...... 235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238

三、法律顾问意见 ...... 239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情况 ...... 241

一、独立财务顾问 ...... 241

二、法律顾问 ...... 241

三、审计机构 ...... 241

四、评估机构 ...... 241

五、独立财务顾问律师 ...... 242

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 243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 243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 244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45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46

五、法律顾问声明 ...... 247

六、审计机构声明 ...... 248

七、评估机构声明 ...... 249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250

一、备查文件 ...... 250

二、备查地点 ...... 250

释义本重组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重组报告书、本重组报告书、本报告书《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皖通高速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交控集团、交易对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六武公司、标的公司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六武公司100%股权
六武高速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安徽段
招商公路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网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
一卡通公司安徽交通一卡通控股有限公司
部联网中心交通部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
省联网中心省(区、市)联网结算管理中心
联网收费将不同收费公路经营单位管理的若干条收费公路纳入统一的收费系统,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服务方式和运营管理方式
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电子不停车收费,即利用车辆自动识别技术实现不停车收费的全电子收费方式
MTCmanual toll collection/人工收费,即由人工进行收费操作,计算机系统对车道设备进行控制,并对收费数据进行自动统计管理的收费方式
“ 71118”高速公路网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2022年7月发布的《国家公路网规划》中提出的建设国家公路网的总体规划,主要指国家公路网由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组成,其中国家高速公路网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都市圈环线、城市绕城环线、并行线以及联络线组成
本次交易皖通高速向安徽交控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六武公司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重组皖通高速向安徽交控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六武公司10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皖通高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协议之补充协议》《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
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交通部、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安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安永出具的《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审备考财务报表》(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904999_B05号)
《备考审阅报告》安永出具的《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904999_B06号)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估出具的《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418号)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期2021年、2022年、2023年1-2月
评估基准日、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最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修订
《格式准则2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不时修订
交割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行为
交割完成日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另有说明,本重组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其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暂停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由本公司董事会代其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本公司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注册或同意。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重组报告书及摘要的内容和与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重组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承诺其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其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暂停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由本公司董事会代其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本公司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同意在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重组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重组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交控集团持有的六武公司100%的股权
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366,600.39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运营及管理高速公路路产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 □否 √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 □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 √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 □无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交易标 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果 (万元)增值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 (万元)其他说明
六武公司100%股权2022年12月31日收益法366,100.3933.73%100%366,600.39安徽交控集团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六武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万元)
现金对价 (万元)股份对价 (万元)可转债对价 (万元)其他 (万元)
1安徽交控集团六武公司100%股权54,990.0585311,610.3315366,600.39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23年4月18日发行价格7.1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发行价格调整为6.64元/股
发行数量469,292,667股(按照发行价格6.64元/股计算),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05%(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 方案□是 √否
锁定期安排交易对方安徽交控集团承诺: “1.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前,如本公司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2.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的,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对于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 4.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因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安排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5.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所持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6.如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7.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股份不超过146,640.1560万元
发行对象发行股份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54,990.058537.50%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91,650.097562.50%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截至发行期首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 √否
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安徽省内的部分收费公路。公司通过投资建设、收购或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获得经营性公路资产,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对运营公路进行养护维修和安全维护。收费公路是周期长、规模大的交通基础设施,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投资回收期长,收益相对比较稳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拥有合宁高速公路(G40沪陕高速合宁段)、205国道天长段新线、高界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高界段)、宣广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宣广段)、广祠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广祠段)、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G30连霍高速安徽段)、宁宣杭高速公路、安庆长江公路大桥和岳武高速安徽段等位于安徽省内的收费公路全部或部分权益。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购六武公司100%股权,有利于增加控股的高速公路项目,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与此同时,六武高速的注入亦能够与上市公司现有路产形成路网效应,延长上市公司下属路产平均收费年限和整体运营期限,有效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巩固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交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安徽交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按照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6.64元/股及向安徽交控集团支付的股份对价311,610.3315万元(即标的资产交易作价366,600.39万元的85%)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安徽交控集团52,464.4231.63%99,393.6946.71%
招商公路49,658.7529.94%49,658.7523.34%
其他股东63,737.8338.43%63,737.8329.95%
合计165,861.00100.00%212,790.27100.00%

注: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招商公路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04,191,501股股份,并通过其子公司佳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92,396,000股股份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1-2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3年2月28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
资产总计2,167,937.362,448,724.822,130,336.882,406,559.58
负债总计784,759.15842,010.12779,880.66837,342.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23,697.311,447,233.811,192,481.241,411,242.04
营业收入79,669.1589,209.85520,636.64573,051.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216.0835,491.77144,501.71166,186.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82.4812.4812.09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190.170.870.78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武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及利润规模较本次交易前均有所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有利于巩固上市公司行业地位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由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规模有所增加,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下降。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皖通高速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重组已经安徽交控集团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重组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安徽交控集团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皖通高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3、本次重组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的核准或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如需);

4、本次重组尚需取得香港证监会执行人员向安徽交控集团授出的清洗豁免;

5、本次重组尚需经皖通高速股东大会批准清洗豁免事项;

6、本次重组尚需经皖通高速股东大会批准豁免安徽交控集团因本次重组涉及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项下的要约收购义务;

7、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8、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9、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核准或备案(如需)。

前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的核准或不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属于并联审批事项,如本次交易适用该项批准程序,则在取得该项批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所适用的批准、注册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将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交控集团对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有利

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交控集团出具承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公司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在开始筹划本次交易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时向上交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本重组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中的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有关议案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公司在后续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网络投票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

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依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以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同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此外,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六)锁定期安排

详见本重组报告书之“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之“(六)锁定期安排”相关内容。

(七)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详见本重组报告书之“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和利润规模,但由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下降。

为应对本次交易导致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以下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1、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争取更好地实现标的公司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拥有的营运公路里程进一步增加,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相应提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各下属路产的经营管理,发挥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路产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体系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各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且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全面有效地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拟在既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基础上,作出进一步特别安排。如本次交易方案得以实施,则2023年至2025年三年期间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制订符合如下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百分之七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股东回报进行合理规划,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重组报告书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各项风险。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如需)、清洗豁免及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等,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之相关内容。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将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无法排除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涉嫌内幕交易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为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交易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三)标的资产评估风险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适当的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由于评

估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及标的资产的相关经营状况而进行的,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资产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针对上述最终评估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相关风险

为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如标的资产交割于2023年完成,则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如标的资产交割于2024年完成,则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度。若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或截至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末标的资产发生减值,则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上述业绩承诺是综合考虑政策、市场环境,针对标的公司现有的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作出的综合判断。但若未来宏观经济、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一)经营性高速公路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国家、安徽省近年来颁布的关于高速公路产业政策的文件主要有《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等。上述政策对于高速公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若国家有关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对标的公司既定发展战略的执行和业绩的增长产生一定影响。

(二)周边路网规划建设的相关风险

周边区域交通网络发生重大变化,如六武高速及/或其相关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开通或关闭,竞争性路段提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或规划新的竞争性路段,高铁、航空、水运等替代性运输途径的发展和完善,六武高速连接或相邻路段进行工程建设,城市交通枢纽定位变化等因素,均可能对六武公司的运营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交通量预测研究专业机构,对六武高速进行了交通量及通行费预测并出具了《六武高速安徽段车流量评估及收入测算报告》。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遵循业内惯例,运用相关技术方法,基于一定的合理假设,对六武高速未来的车流量及收入情况作出预测,预测过程中亦基于六武高速所处区域的路网规划情况就新建高速公路及替代性运输途径可能造成的引流、分流影响进行了考虑。然而,如未来周边路网规划发生调整,或新建高速公路及替代性运输途径造成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六武高速的实际车流量及通行费收入情况与上述预测情况不符,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通行费减免政策对高速公路收费收入的影响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78号),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的要求,从2012年开始我国高速公路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及其连休日期间,对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如果未来国家修订上述绿通政策、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或者发布其他公路通行费减免费政策,将影响上市公司现有路产及本次收购路产的通行费收入和业绩。

(四)事故灾害风险

高速公路在经营过程中,如遭遇洪涝、塌方、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大型物体撞击、货车严重超载等其他事件,可能会对路桥设施造成破坏并导致路桥暂时无法正常通行;如遇浓雾、大雪、暴雨等恶劣天气,也会导致高速公路局部甚至全部短时间关闭;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也可能发生堵车、通行能力减弱等情况。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标的公司通行费收入减少、维修养护成本增加,并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五)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调整的风险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必须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因此,收费价格的调整主要取决于国家相关政策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如果目前实行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未来出现下调,将影响本公司现有路产和标的公司路产的通行费收入和业绩。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自2013年起组织修订,曾于2013年、2015年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于2018年12月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就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是修订后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尚未最终颁布,对于收费年限及收费标准核定原则的变化尚不明确,修订后的收费政策不排除将对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响应国家交通强国战略和“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2019年9月、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二者共同构成了指导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纲领性文件;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第一个五年提供了规划指引。202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指出今年交通运输行业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做好服务和保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受益于上述政策和规划的落地,高速公路路网的不断完善将增强彼此间的协同效应,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有助于增加对公路运输的需求。

2、国家政策鼓励国有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手段提升发展质量提供良好契机

国务院于2020年10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指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丰富支付及融资工具,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证券市场价格、估值、资产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交易定价中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印发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提出,持续优化资本市场融资制度,完善并购重组监管机制,更好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融合。2023年2月,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全面注册制落地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有助于拓

宽企业融资渠道、助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上述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均为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手段提升发展质量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3、高速公路行业持续向好,安徽省高速公路发展迎来重要机遇期

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安全快捷出行和高效物流运输需求不断增加,推动我国高速公路行业车流量持续增长。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路网效应增强,带动车流量提升。此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行动方案》指出,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到安徽省,则要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到2025年,安徽省高速公路密度要达到4.85公里/百平方公里,同时要协同推进省际待贯通路段建设,“十四五”将会是安徽省高速公路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增加上市公司高速公路运营里程,延长整体收费年限,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路产资源是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发展的立足之本,目前上市公司主要路产逐渐进入成熟期,虽然部分路段已通过改扩建形式延长了收费期限,但仍面临收费期限逐年递减的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增加收费里程92.7公里,有利于延长上市公司所持有的道路资产的平均收费期限,并形成路网效应,且随着六武高速未来盈利的持续释放,长期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业绩表现,对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提高上市公司营收、利润和资产规模,做大做强高速公路主业

目前通行费收入仍然是上市公司营收的主要来源,而随着公司主要路产逐渐进入成熟期,公司通行费收入增速放缓,净资产规模趋于稳定。与此同时,新建路产面临较长的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培育期,改扩建现有路产在短期内也会对公司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造成影响,另一方面优质的高速公路路产稀缺性强,因此公司需要积极寻找优质高速公路路产,通过并购重组进一步提高资产规模,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本次资产注入后,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营收、利润和资产规模,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高速公路主业。

3、整合省内优质路产,建设成为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平台目前上市公司所属及管理的路产均位于安徽省内,积累了丰富的省内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经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六武公司100%股权,主营业务是运营管理六武高速及相关配套设施。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实现省内优质路产整合,与现有路产产生路网效应,优化皖通高速既有路产组合。本次交易也是安徽交控集团承担控股股东责任,支持上市公司长期发展和提高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皖通高速建设成为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平台的公司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并经安徽交控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六武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66,100.39万元。以该评估值为基础,并考虑到安徽交控集团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六武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366,600.39万元。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本次重组交易对价,其中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311,610.3315万元,占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85%;以现金支付对价54,990.0585万元,占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15%。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金额和方式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交易对价 (万元)支付方式
股份对价 (万元)股份数量(股)现金对价 (万元)
1安徽交控集团366,600.39311,610.3315469,292,66754,990.0585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发行方式系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安徽交控集团。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23年4月18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80%(元/股)
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8.887.10
2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8.306.64
3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7.666.13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7.1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60、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上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的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为6.64元/股。

4、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并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依据上述计算原则,按照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6.64元/股计算,本次重组向安徽交控集团支付的股份对价合计为311,610.3315万元,向安徽交控集团发行股份数量为469,292,667股。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上市地点

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6、锁定期安排

安徽交控集团承诺:

“1.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前,如本公司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2.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的,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对于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

4.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因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安排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5.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所持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6.如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7.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现金对价支付

本次重组涉及的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募集配套资金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则上市公司将利用自有/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8、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完成日(含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则增加部分归上市公司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则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如下: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上述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股份。

如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截至发行期首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46,640.1560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4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25%。具体拟用于以下用途: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占本次重组交易对价 比例占股份对价 比例
1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54,990.058537.50%15.00%17.65%
2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91,650.097562.50%25.00%29.41%
合计146,640.1560100.00%40.00%47.06%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前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和交易作价与上市公司2022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上市公司 2022年末/2022年度财务数据标的公司 2022年末/2022年度财务数据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比例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比例
资产总额2,130,336.88276,222.7012.97%366,600.3917.21%
资产净额1,192,481.24273,750.8722.96%366,600.3930.74%
营业收入520,636.6452,415.1610.07%--

注:上市公司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在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资产总额以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交易作价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标的公司的净资产额和交易作价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366,600.39万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交易作价孰高值、资产净额和交易作价孰高值以及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均低于50%。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安徽交控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后续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安徽交控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安徽省内的部分收费公路。公司通过投资建设、收购或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获得经营性公路资产,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对运营公路进行养护维修和安全维护。收费公路是周期长、规模大的交通基础设施,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投资回收期长,收益相对比较稳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拥有合宁高速公路(G40沪陕高速合宁段)、205国道天长段新线、高界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高界段)、宣广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宣广段)、广祠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广祠段)、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G30连霍高速安徽段)、宁宣杭高速公路、安庆长江公路大桥和岳武高速安徽段等位于安徽省内的收费公路全部或部分权益。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购六武公司100%股权,有利于增加控股的高速公路项目,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与此同时,六武高速的注入亦能够与上市公司现有路产形成路网效应,延长上市公司下属路产平均收费年限和整体运营期限,有效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巩固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交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安徽交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按照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6.64元/股及向安徽

交控集团支付的股份对价311,610.3315万元(即标的资产交易作价366,600.39万元的85%)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安徽交控集团52,464.4231.63%99,393.6946.71%
招商公路49,658.7529.94%49,658.7523.34%
其他股东63,737.8338.43%63,737.8329.95%
合计165,861.00100.00%212,790.27100.00%

注: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招商公路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04,191,501股股份,并通过其子公司佳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92,396,000股股份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1-2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3年2月28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
资产总计2,167,937.362,448,724.822,130,336.882,406,559.58
负债总计784,759.15842,010.12779,880.66837,342.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23,697.311,447,233.811,192,481.241,411,242.04
营业收入79,669.1589,209.85520,636.64573,051.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216.0835,491.77144,501.71166,186.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82.4812.4812.09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190.170.870.78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武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及利润规模较本次交易前均有所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有利于巩固上市公司行业地位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由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规模有所增加,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下降。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皖通高速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重组已经安徽交控集团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重组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安徽交控集团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皖通高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3、本次重组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的核准或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如需);

4、本次重组尚需取得香港证监会执行人员向安徽交控集团授出的清洗豁免;

5、本次重组尚需经皖通高速股东大会批准清洗豁免事项;

6、本次重组尚需经皖通高速股东大会批准豁免安徽交控集团因本次重组涉及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项下的要约收购义务;

7、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8、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9、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核准或备案(如需)。

前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的核准或不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属于并联审批事项,如本次交易适用该项批准程序,则在取得该项批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所适用的批准、注册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将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1上市公司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1、本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1、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本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上市公司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3、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4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2、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5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4、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上市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上市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上市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5、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7、若上市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8、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9、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6安徽交控集团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7安徽交控集团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2、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8安徽交控集团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1、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前,如本公司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2、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的,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对于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 4、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因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安排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5、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所持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6、如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7、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9安徽交控集团关于本次重组拟出售资产权属状况的说明1、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独资设立,于2022年12月15日在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本公司持有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 2、本公司已依法履行对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所有出资已足额缴纳,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对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3、本公司所持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代持或者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的利益的情形;上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该等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
10安徽交控集团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1、本公司承诺,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本承诺函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11安徽交控集团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及避免与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皖通高速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皖通高速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将依照皖通高速《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皖通高速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皖通高速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皖通高速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与皖通高速及其控股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皖通高速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12安徽交控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六武公司除外,后同)与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六武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2、如未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投资建设或经营新的高速公路、对外投资或收购其他公司等与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六武公司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通过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所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等)加以解决,且给予皖通高速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不会利用本公司对皖通高速的控股关系,从事任何损害皖通高速或其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4、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同意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的可能与皖通高速构成潜在竞争的高速公路(为免歧义,不包括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经营权及广告经营权)交由并委托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皖通高速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皖通高速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安徽交控集团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1、本公司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上市公司之间保持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资产独立完整。 2、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4、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安徽交控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土地、房屋权属的承诺函1、六武公司管理、运营的六安至武汉高速安徽段(以下简称“六武高速”)在自然资源、用地及建设规划管理等方面合法合规,除G42仙花互通立交项目用地外的土地已全部依法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权属清晰且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六武公司在六武高速收费经营期限内可以合法占有和使用该等土地。 G42仙花互通立交项目用地目前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将该用地的不动产权证办理变更至六武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该用地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本公司名下后,本公司将立即无条件将该不动产权办理变更至六武公司名下。 六武高速目前所使用的部分高速公路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因建设期历史原因办理在本公司名下,并与本公司下属的其他高速公路主线用地办理在同一权证中,该等高速公路用地已无偿划转至六武公司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变更登记至六武公司名下不影响六武公司在六武高速收费经营期限内占有和使用六武高速用地。 六武公司目前所持不动产权证中含有部分本公司所有的服务区用地,该等服务区所占用土地未划转至六武公司,其权属仍归属于本公司。前述情形不影响六武公司在六武高速收费经营期限内占有和使用六武高速公路用地。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2、六武高速所涉建筑物/构筑物由于行业特性未能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但不影响六武公司在六武高速收费经营期限内占有和使用该等建筑物/构筑物,该等建筑物/构筑物产权权属清晰且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如该等建筑物/构筑物未来可以或必须办理取得房屋权属登记,本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无条件配合六武公司办理该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本公司出租给六武公司使用的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北二十铺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办公楼四楼东边三间办公室系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由于行业特性未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但不影响本公司将该等建筑物出租给六武公司使用。 3、如六武公司因占有和使用高速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导致遭受包括赔偿、罚款、额外支出、利益受损、无法继续使用等实际损失,本公司将在相关损失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足额补偿六武公司。
15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函1、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本公司/本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本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 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6标的公司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本公司成立至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2、本公司成立至今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17标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2、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73087E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165,861万元人民币整
法定代表人项小龙
股票上市地香港联交所、上交所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安徽皖通高速公路
证券代码600012.SH、0995.HK
成立时间1996年8月15日
上市日期1996年11月13日于香港联交所上市、2003年1月7日于上交所上市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
电话0551-63738701
传真0551-65338696
公司网址https://www.anhui-expressway.net
电子信箱wtgs@anhui-expressway.net
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设计、建设、监理、收费、养护、施救、路产路权管理,仓储,公路建设经营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汽车及零配件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演变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1、1996年8月,公司设立

1996年7月25日,安徽省交通厅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交高路(96)23号),同意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以合宁高速公路(大蜀山-周庄段133.5KM)及有关附属设施等国有资产作为国有股股本,独家发起设立“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7月8日,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出具《关于安徽高速公路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1996年4月30日,合宁高速公路安徽段

(133.535公里)及相关的道路、安全、通讯、监控、收费设施、机械设备、车辆、房屋和流动资产、土地等的公允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408,607,877.08元。1996年7月26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对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H种上市股票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通知》(国资评(1996)618号),经审核验证,同意资产评估结论。

1996年7月30日,安徽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皖中华所审四字(1996)第1-267号),经审验,截至1996年4月30日皖通高速已收到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投入的资本(净资产)1,408,607,900元,其中915,600,000元计入实收资本,493,007,900元计入资本公积。1996年,交通部作出《关于对“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资产处置问题的批复》(交财发[1996]570号),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向交通部作出《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国资企发[1996]90号),将交通部投入到合宁高速公路的股权委托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持有,将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所辖的合宁高速公路安徽段133.535公路全部公路资产设立“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皖通高速公开募集前是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意将项目评估净资产140,860.79万元的65%折为股本,计91,56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权设置为国家股,由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持有并行使股权,其中交通部委托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暂时持有37,686万股,净资产未折股部分49,300.79万元计入皖通高速的资本公积。

1996年8月14日,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设立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6]112号),同意交通部将其在合宁高速公路安徽段

133.535公里资产中的57,977万元投入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同意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作为唯一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皖通高速,股份总数为91,560万股,股权设置为国家股,由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持有并行使股权;同意《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996年8月15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皖通高速设立,向皖通高速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皖通高速成立时的股权及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国家股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91,560100.00

2、1996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1996年8月16日,皖通高速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和普通决议,同意确认《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赴香港上市的重组报告》的内容;同意皖通高速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发售H股予境外公众人士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1996年8月29日,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6]118号),同意皖通高速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公司;同意皖通高速1996年8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并通过的《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皖通高速可新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93,010,000股,并可视市场情况行使超额配股权,其比例不超过493,010,000股的10%。

1996年10月10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作出《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H股发行申请的批复》(证委发[1996]31号),同意皖通高速发行H股54,231.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下同),其中含超额配售部分4,930.1万股,H股发行后可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上市;皖通高速完成H股发行并完全行使超额配售权后,股份总额为145,791.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国家股91,560万股,由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持有,占股份总额的62.8%,H股54,231.1万股,占股份总额的37.2%。若不行使超额配售权,皖通高速H股发行后的股份总额为140,861万股,其中国家股91,56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65%,H股49,301万股,占股份总额的35%。

1996年11月13日,皖通高速本次发行的49,301万股H股于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1996年12月10日,安徽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皖中华所审四字(1997)第1-008号),经审验,截至1996年12月6日,皖通高速增加注册资本493,010,000元,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1,408,610,000元。

1996年12月12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该次变更,向皖通高速核发该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次变更后,皖通高速的股权及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一、未流通股份91,56065.00
发起人股份91,56065.00
其中:国家股91,56065.00
二、流通股份49,30135.00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9,30135.00
合计140,861100.00

3、2001年1月,股本结构变更

1998年,交通部下发《关于交通部以车辆购置附加费投资安徽皖通等五家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国家股权由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的通知》(交财发[1998]129号),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作出《关于变更安徽皖通等五家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家持股单位的批复》(国资企发[1998]27号),决定将原暂由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持有的皖通高速37,686万股国家股转由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并管理,股权性质仍为国家股。

1999年,交通部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并管理有关公路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交财发[1999]366号),对交通部在皖通高速上市前形成的国家股权,由暂委托有关厅(局)所属的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持有和管理变更为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和管理,变更股东手续完成前上述国家股权应享有的相应权益,亦由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享受;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的皖通高速国家股变更为国有法人股。

1999年6月7日,财政部作出《关于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并管理有关公路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问题的批复》(财管字[1999]156号),同意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继续持有、管理皖通高速等境内外10家上市公司的国家股权,并享有国家股的股权收益;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成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企业后,其资本金也由原来的国家资本金变更为国有法人资本金,同意将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的皖通高速等10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变为国有法人股。

2001年1月21日,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与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签署《国有股权变更协议》,约定将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持有的皖通高速37,686万股国家股变更为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并管理,该等国家股变更为国有法人股。

该次变更后,皖通高速的股权及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一、未流通股份91,56065.00
发起人股份91,56065.00
其中:国家股53,87438.25
国有法人股37,68626.75
二、流通股份49,30135.00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9,30135.00
合计140,861100.00

4、2002年12月,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1年5月19日,皖通高速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通过如下决议:公司向社会公众以询价方式增发不超过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交所上市交易。2002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24号),核准皖通高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万股。2002年12月27日,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普验字[2002]第0707号),经审验,截至2002年12月27日,皖通高速已收到股东增加投入资金526,959,994.68元,其中股本250,000,000元,资本公积276,959,994.68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658,610,000元。

2003年1月7日,皖通高速本次增发的25,000万元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上交所上市。

2002年12月30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该次变更,向皖通高速核发该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次变更后,皖通高速的股权及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一、未流通股份91,56055.20
发起人股份91,56055.20
其中:国家股53,87432.48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国有法人股37,68622.72
二、流通股份74,30144.80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9,30129.73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15.07
合计165,861100.00

(二)公司上市以来的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6年3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2月20日,安徽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06]50号),批复皖通高速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总股本为165,861万股,其中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持有国家股51,858.1万股、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国有法人股34,701.9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31.27%和20.92%,均具有流通权。2006年2月27日,皖通高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皖通高速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合计获得2股股票和4.35元现金对价,对价执行完毕后皖通高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

2006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作出《关于同意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商资批[2006]844号),同意皖通高速的非流通股股东将共计5,000万股转让给社会公众流通股股东,其中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转让2,015.9万股,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转让2,984.1万股。

2006年3月27日,上交所出具《关于实施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上证上字[2006]188号),同意皖通高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次变更后,皖通高速的股权及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86,56052.19
国家股51,858.131.27
国有法人股34,701.920.9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79,30147.81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9,30129.72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18.09
合计165,861100.00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安徽交控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安徽省国资委,未发生控制权变动。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安徽交控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24,644,2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63%,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安徽省国资委持有安徽交控集团100%股权,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安徽省内的部分收费公路。上市公司通过投资建设、收购或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获得经营性公路资产,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对运营公路进行养护维修和安全维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拥有合宁高速公路(G40沪陕高速合宁段)、205国道天长段新线、高界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高界段)、宣广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宣广段)、广祠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广祠段)、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G30连霍高速安徽段)、宁宣杭高速公路、安庆长江公路大桥和岳武高速安徽段等位于安徽省内的收费公路全部或部分权益。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2月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2,167,937.362,130,336.881,992,086.302,076,273.34
总负债784,759.15779,880.66797,585.36862,129.74
净资产1,383,178.211,350,456.221,194,500.941,214,143.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23,697.311,192,481.241,138,910.951,150,351.2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79,669.15520,636.64392,095.82293,381.75
利润总额44,443.64197,693.20211,912.74118,341.64
净利润32,721.98141,400.40154,531.5981,672.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16.08144,501.71151,416.7986,925.5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579.64193,770.00209,706.08170,632.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023.47-247,704.1920,018.39-122,502.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6.298,327.23-91,104.49-42,274.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487.54-45,606.97138,619.995,855.71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3年1-2月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870.910.52
毛利率61.73%43.24%59.69%47.91%
资产负债率36.20%36.61%40.04%41.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8%12.48%12.58%7.74%

八、上市公司合规及诚信情况说明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安徽交控集团。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MA2MT9QA0T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
法定代表人项小龙
注册资本1,600,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1993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交通设施维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1993年4月,安徽交控集团设立

1992年12月4日,安徽省交通厅作出《关于同意成立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的批复》(皖交劳(92)149号),同意成立“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1993年4月27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设立,向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996年7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1996年7月16日,安徽省交通厅作出《关于同意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批复》(皖交高路(96)22号),同意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变更为189,000.00万元。

1996年7月22日,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完成本次增资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189,000.00万元。

1997年7月30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该次变更,并向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核发了该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6年6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5年12月28日,安徽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清产核资结果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批复》(皖国资评价函[2005]650号),批复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2004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的实收资本为452,581.87万元。

2006年2月28日,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完成本次增资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收资本变更为452,581.9万元。

2006年6月2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该次变更,并向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核发了该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10年1月,企业名称变更及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2008年4月28日,安徽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08]252号),同意(1)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革,改制后名称变更为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原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2010年8月,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本次企业名称及企业性质变更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2010年1月4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该次变更,向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核发了该次企业名称及企业性质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1年4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0年12月17日,安徽省国资委作出《关于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说明的函》(皖国资产权函[2010]760号),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52,581.9万元变更为500,344.87万元,所增加的47,762.97万元系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2010年8月10日,安徽安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验资报告》(安瑞验字[2010]第031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7月31日止,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将资本公积477,629,714.96元转增实收

资本,变更后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3,448,714.96元。

2010年8月,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2011年4月22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该次变更,向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核发了该次注册资本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15年5月,吸收合并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企业名称变更及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4年10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的批复》(皖政秘[2014]189号),原则同意重组方案,将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划转至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吸收合并方式,重组后的企业名称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6日,安徽省国资委下发《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的批复的通知》(皖国资改革[2014]172号),重组后企业名称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0亿元。

2015年1月4日,安徽省国资委作出《关于省高速集团与省交通投资集团重组方式有关问题的函》,批复此次重组采用吸收合并方式,将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划转至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安徽省国资委作出《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5]37号),同意安徽交控集团根据经审计会计报告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不足部分。

2015年4月28日,安徽省国资委作出《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并协议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5]261号),同意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并协议。

2015年5月7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销登记。同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该次变更,向安徽交控集团核发了该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三)产权控制关系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安徽交控集团的唯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安徽交控集团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安徽交控集团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安徽交控集团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原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整合而来,现为安徽省统一的高速公路投资运营管理平台,主要经营交通运输、房地产和建筑、投资与资产管理三大业务板块。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安徽交控集团2021年及2022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4,428,523.6730,201,836.64
负债总额21,782,623.2619,621,471.91
所有者权益12,645,900.4010,580,364.7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6,538,667.104,511,453.43
营业利润907,820.87823,888.94
净利润652,385.83659,414.5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安徽交控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7,491,975.26
非流动资产26,936,548.41
资产总额34,428,523.67
流动负债6,805,748.59
非流动负债14,976,874.67
负债总额21,782,623.26
所有者权益12,645,900.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549,033.89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6,538,667.10
营业成本5,055,802.59
营业利润907,820.87
利润总额919,062.03
净利润652,385.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9,294.01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8,138.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5,060.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1,317.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102.32

(六)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外,安徽交控集团直接管理并控制的其他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00100.00%高速公路建设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直接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2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46,747.953847.28%交通与城乡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勘察设计咨询与相关集成一体化等专业技术服务
3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600,000100.00%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
4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0,00098.86%房地产投资与运营管理,高速公路收费及运营服务,多元化投资
5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5,00051.00%户外广告牌媒体发布、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展厅设计、视频制作宣传
6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000100.00%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和服务保障
7安徽省高速石化有限公司104,00051.00%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等
8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0,000100.00%公路桥梁建设、公路养护、交安设施、交通机电、物资材料、工业化建造、市政园林、新能源开发等
9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000100.0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10安徽省交运集团有限公司7,002.57100.00%汽车客运服务,道路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城市、城际、城乡公交,校车运营等
11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8,150100.00%园区租赁、物流运输、仓配一体化、供应链业务等
12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35,000100.00%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等
13安徽交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6,00040.00%交通信息化和政企数字化转型
14安徽交控石油有限公司8,00051.00%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等
15安徽交控资源有限公司150,00085.00%矿产资源投资开发、新能源投资开发及土地综合整治
16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480万美元100.00%境外投资与资产管理
17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100100.00%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电子支付运营与服务

(七)其他事项说明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安徽交控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1.63%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董事中项小龙、杨晓光、陶文胜和陈季平由安徽交控集团提名。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聘任。

2、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根据安徽交控集团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最近五年内,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安徽交控集团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最近五年内,其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上述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股份。

如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8PU3NK68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北二十铺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北二十铺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5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交通设施维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历史沿革

(一)标的公司的设立

2022年12月12日,安徽交控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设立六武公司,并由安徽交控集团为六武公司的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权。2022年12月15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标的公司设立并向其核发《营业执照》。标的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安徽交控集团500100.00货币

(二)标的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标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三)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六武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安徽交控集团所持六武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制情形。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标的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安徽交控集团持有六武公司100%股权,为六武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安徽省国资委持有安徽交控集团100%股权,为六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六武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二)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六武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六武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六武公司无下属企业。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根据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2月28日,六武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99.920.18%
其他应收款13,371.334.76%
存货6.780.0024%
固定资产20,568.617.33%
无形资产236,476.7984.22%
递延所得税资产9,864.033.51%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六武公司所拥有和使用的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高速公路经营权及收费期限情况

(1)项目立项

2004年4月14日,交通部作出《关于六安至武汉公路安徽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交规划发[2004]177号),批复同意建设六武高速。

2004年11月29日,交通部作出《关于六安至武汉公路安徽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发[2004]685号),批复同意线路起自大顾店,止于长岭关,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建设工期为4年。

(2)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验收

2005年8月2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作出《关于六安至武汉公路安徽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716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2013年7月11日,环境保护部作出《关于六安至武汉公路安徽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3]156号),六武高速经验收合格,准予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3)工程竣工验收

2012年6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竣工验收鉴定书》,同意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安徽段通过竣工验收。

(4)收费期限批复

2012年12月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安徽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12]545号),同意六安至武汉高速安徽段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即从2009年12月28日至2039年12月27日。

2、土地权属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六武公司占有并使用的土地共6宗,面积合计5,105,972.82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证载权利人坐落位置面积 (平方米)土地用途权利类型
1皖(2023)叶集区不动产权第0004281号六武公司叶集区姚李镇162,195.00公路用地划拨
2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07733号六武公司金寨县白塔畈镇、梅山镇、槐树湾乡、古碑镇、南溪镇、斑竹园镇4,608,369.48公路用地划拨
3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0802号六武公司金寨县白塔畈镇公路用地划拨
4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0803号六武公司金寨县白塔畈镇公路用地划拨
5霍土国用(2011)第97号安徽交控集团叶集区姚李镇102,487.18公路用地划拨
6尚未取得-金寨县232,921.16公路用地划拨

注1: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07733号宗地证载面积为4,657,289.47平方米,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0802号宗地证载面积为979.90平方米,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0803号宗地证载面积为594.70平方米,六武高速占有并使用的土地面积为4,608,369.48平方米,其余用地为长岭关服务区、古碑(天堂寨)服务区及梅山服务区的占地面积。根据六武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前述服务区所占用土地未划转至六武公司,该等土地权属仍归属于安徽交控集团注2:霍土国用(2011)第97号宗地证载面积为1,271,903.57平方米,其中102,487.18平方米系六武高速用地

上述第5项宗地的权属证书因建设期历史原因与安徽交控集团下属的其他高速公路主线用地办理在同一权证中,证载权利人为安徽交控集团。该宗地面积占六武公司占有并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约2.01%。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31日出具《说明》,确认在该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六武高速用地,已全部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由六武公司合法使用该等土地使用权及该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徽交控集团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承诺函,确认该宗地已无偿划转至六武公司所有,土地权属清晰且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变更登记至六武公司名下不影响六武公司在六武高速收费经营期限内占有和使用该等高速公路用地。

上述第6项宗地系G42仙花互通立交项目用地,该项目已于2022年9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因该项目系由金寨县人民政府与安徽交控集团合作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协议书》约定,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办理至安徽交控集团名下。该宗地面积占六武公司占有并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约4.56%。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该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5月31日出具《说明》,确认六武高速在该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用地,除G42仙花互通立交用地外的高速公路用地已全部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G42仙花互通立交用地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六武公司不会因暂未取得G42仙花互通立交用地权属证书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或影响其对该等土地的使用;在六武高速收费经营期限内,六武公司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六武高速及附属设施用地。安徽交控集团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在该宗地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安徽交控集团名下后,将立即无条件将该不动产权办理变更至六武公司名下。报告期内,六武公司及安徽交控集团不存在因上述土地权属问题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土地权属争议或纠纷。安徽交控集团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六武公司因占有和使用高速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导致遭受包括赔偿、罚款、额外支出、利益受损、无法继续使用等实际损失,安徽交控集团将在相关损失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足额补偿六武公司。

综上,相关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办理在安徽交控集团名下未变更至六武公司或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等情形不会对六武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3、房屋权属情况

(1)自有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六武公司占有并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均属六武高速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合计22,736.55平方米,其用途主要为确保六武高速的正常通行的附属设施,目前均尚未办理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建筑物名称坐落位置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物用途
1六武公司江店管理处宿舍1号搂金寨保畅分中心1,129.30宿舍
2江店管理处宿舍2号楼金寨保畅分中心1,396.30宿舍
3江店管理处食堂金寨保畅分中心981.00食堂
序号使用权人建筑物名称坐落位置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物用途
4江店管理处综合楼金寨保畅分中心3,370.00综合楼
5江店管理处设备间金寨保畅分中心190.00设备间
6江店管理处交警楼金寨保畅分中心2,017.70交警楼
7站房金寨收费站761.00站房
8综合楼古碑收费站1,697.00综合楼
9值班室古碑收费站16.00值班室
10设备间古碑收费站158.00设备间
11综合楼丁埠收费站1,697.00综合楼
12设备间丁埠收费站158.00设备间
13值班室丁埠收费站15.00值班室
14综合楼天堂寨收费站1,697.00综合楼
15设备间天堂寨收费站158.00设备间
16值班室1天堂寨收费站15.00值班室
17养护区综合楼天堂寨收费站510.00综合楼
18值班室2天堂寨收费站15.00值班室
19综合楼长岭关收费站2,588.00综合楼
20设备间长岭关收费站158.00设备间
21值班室长岭关收费站15.00值班室
22宿舍楼长岭关收费站615.60宿舍楼
23应急设备库房金寨保畅分中心335.40库房
24应急库房金寨保畅分中心106.80库房
25应急库房天堂寨养护工区80.00库房
26应急设备库房工程金寨保畅分中心135.45库房
27应急库房金寨保畅分中心80.00库房
28综合楼仙花收费站1,039.00综合楼
29宿舍楼仙花收费站1,189.00宿舍楼
30设备房仙花收费站413.00设备房

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未办理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系高速公路行业的普遍性问题。由于房屋权属的不动产登记系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而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均由交通主管部门主导完成建设和竣工,因而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办理不动产证书存在一定难度。

六武高速及其附属设施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了必要的建设手续,并已办理交工或竣工验收,未办理权属证书不影响六武公司对该等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六武高速的运营。报告期内,六武公司及安徽交控集团不存在因上述房屋权属问题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房屋权属争议或纠纷。

上述未办理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产均坐落在金寨县内,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5月31日出具《说明》,确认六武高速在该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产权权属清晰且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六武公司可以在六武高速收费经营期限内继续使用该等筑物、构筑物,该单位不会拆除该等建筑物、构筑物,亦不会因该等建筑物、构筑物对六武公司进行处罚。

安徽交控集团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如该等建筑物/构筑物未来可以或必须办理取得房屋权属登记,安徽交控集团将采取一切措施无条件配合六武公司办理该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如六武公司因占有和使用高速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导致遭受包括赔偿、罚款、额外支出、利益受损、无法继续使用等实际损失,安徽交控集团将在相关损失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足额补偿六武公司。

综上,相关房屋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不会对六武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2)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六武公司有1项租赁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面积(平方米)租赁位置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安徽交控集团六武公司124.61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北二十铺六安北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办公楼四楼东边三间办公室办公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该租赁房产为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尚未办理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2月28日,六武公司的主要负债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484.1821.42%
应付职工薪酬79.253.51%
应交税费935.4741.38%
其他应付款85.033.76%
其他流动负债676.9829.94%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六武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运营管理六武高速及相关配套设施。六武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42沪蓉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起自六安市叶集区的大顾店,接合肥经六安至叶集高速公路(系沪蓉高速G42与沪陕高速G40共用线,于2023年初正式完成改扩建后实现双向八车道通行),自东北向西南途经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金寨县白塔畈、梅山、槐树湾、古碑、南溪、斑竹园,止于皖鄂省界长岭关,接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湖北段(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湖北段不属于安徽交控集团或标的公司负责建设或运营、管理路段,不属于本次标的资产范围)。六武高速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封闭,全立交,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26m,收费里程92.7公里,于2005年10月动工修建,2009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

六武高速最近两年及一期日平均断面车流量及经审计的通行费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辆/日,绝对数

项目2023年2月末/2023年1-2月2022年末/2022年度2021年末/2021年度
通行费收入9,540.7152,415.1655,998.19
日平均断面车流量24,84016,08416,187

(二)行业情况概览

1、行业类别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运营及管理高速公路路产,以持有的经营性公路资产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对运营公路进行养护维修和安全维护。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应归属“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4道路运输业”。同时,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是国家发改委发布之现行有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行业主管部门

公路行业涉及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包括: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要负责交通基本法的立法。

(2)国务院,主要负责行政法规的制定及全国公路交通发展规划的审批。

(3)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公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设交通运输厅、交通委员会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省级人民政府主管本地公路、水路等交通事业的职能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领导及指导下统筹本地区公路管理工作、制定公路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针,以及负责全国及省级公路的发展、建设、养护和管理。收费公路及桥梁的收费标准的制定及调整由交通运输厅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公路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包括:

名称颁布/修订机构颁布/修订时间
《公路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
名称颁布/修订机构颁布/修订时间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年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11年
《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22年
《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08年
《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交通部2009年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通部、国家发改委2009年
《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通部2012年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年
《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19年
《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19年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21年
《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2022年

(2)收费标准及收费期限

①收费标准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按照下列程序审查批准:i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ii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修建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无关的设施、超标准修建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其费用不得作为确定收费标准的因素。另外,高速公路收费也遵循相关收费减免政策。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78号),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就“绿色通道”政策调整对收费公路带来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和评估。对因优化政策造成收费公路经营单位合法收益损失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予以补偿,统筹维护收费公路使用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的要求,从2012年开始我国高速公路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及其连休日期间,对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

②收费期限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i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ii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为完善收费公路管理制度,交通部于2018年12月20日印发《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经营性公路项目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一般不得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收费公路,可以超过30年。经营性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收回纳入区域政府收费高速公路统一管理。实施收费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增加高速公路车道数量,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

(3)行业相关政策规划

①《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建设现代化

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以国家发展规划为依据,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以多中心、网络化为主形态,完善多层次网络布局,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立体互联,增强系统弹性。强化西部地区补短板,推进东北地区提质改造,推动中部地区大通道大枢纽建设,加速东部地区优化升级,形成区域交通协调发展新格局。同时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构建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

②《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完善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快递等基础设施网络,构建以铁路为主干,以公路为基础,水运、民航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到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合计70万公里左右(不含国际陆路通道境外段、空中及海上航路、邮路里程)。其中铁路20万公里左右,公路46万公里左右,高等级航道

2.5万公里左右。统筹规划地方高速公路网,加强与国道、农村公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构建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省道网。

③《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2年2月,交通运输部等印发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展望2035年,一体融合、便捷顺畅、经济高效、开放互联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基本建成,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集聚辐射作用明显发挥,枢纽港站实现旅客联程运输更加便捷顺畅,货物多式联运更加经济高效,枢纽经济发展成效显著,有力服务“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为基本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提供有力支撑。

④《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2年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是推动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从需求规模和结构看,在运输量稳步增长的同时,随着运输结构的调整,公路中长途营业性客运和大运量长距离货运占比将逐步下降。从需求质量看,将由“保基本、兜底线”向“悦其行、畅其流”转变。从需

求类型看,将在全国不同区域呈现出更加多样化、差异化的发展态势。从发展重点看,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仍然较重,同时提质增效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迫切。从发展动力看,将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

⑤《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

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提出,按照“保持总体稳定、实现有效连接、强化通道能力、提升路网效率”的思路,补充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保持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和框架总体稳定,优化部分路线走向,避让生态保护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域;补充连接城区人口10万以上市县、重要陆路边境口岸;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主骨架为重点,强化城市群及重点城市间的通道能力;补强城市群内部城际通道、临边快速通道,增设都市圈环线,增加提高路网效率和韧性的部分路线。

⑥《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1年12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出,“十三五”期末,全省公路总里程达23.6万公里,跃居全国第7位。高速公路“五纵十横”主骨架加速形成,总里程4,904公里,基本形成省际互通、市市连通的高速公路网络,“县县通”高速即将实现。国省干线公路网络进一步优化,一级公路总里程5,773公里,居全国第8位,4市实现省会到市一级公路连接,8市实现市到所辖县一级公路连接。

到2035年,基本建成“五纵十横”高速公路网,实现县城通高速,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6,800公里,高速公路密度达到4.85公里/百平方公里。干线公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实现省会到设区市、设区市到所辖县一级公路联通,一级公路总里程达到8,000公里,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占比达到93%,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上占比达到60%。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

⑦《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

2021年4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提出,截至2020年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904公里,基本形成横贯东西、直通南北的高速公路网络,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到2035年,规划总里程

10,165公里(含展望线路)。高速公路总体布局由主线(纵线、横线)和联络线组成,包括5条纵线、10条横线和54条联络线,归纳为“五纵十横”高速公路网。

(三)主营业务的服务流程

六武公司通过持有的六武高速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并对其运营的六武高速进行养护、维修以保证六武高速的通行质量,并按照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所有车辆进入公路时开始计费,当离开公路时缴费,应缴金额按行驶里程计算。六武公司的道路收费系统与安徽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联网,通过电子收费(ETC)、人工半自动收费(MTC)等方式收取通行费用。其服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针对六武公司日常采购,参照《六武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基本制度》和《六武公司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对于(1)工程施工项目:包括营运高速公路新改扩建、营运养护等项目;(2)货物采购项目:包括物资、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3)服务采购项目:包括工可、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科研、信息化、咨询、融资服务采购等项目,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必须招标并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一定金额标准以下的工程施工项目、货物采购项目和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主要包括询比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

2、生产模式

高速公路运营公司通过对持有的经营性道路进行养护、维修及交通安全管理为来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高速公路养护按作业性质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包括日常巡检、路况检评、日常保养和日常维修;养护工程包括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养护对象则涵盖:(1)主要设施,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通道);(2)附属设施,含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机电设施(供配电、照明、通信、监控、收费)、房建设施等。六武公司按照《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六武高速进行养护管理,为道路使用者提供良好行车环境,最大限度发挥公路的使用功能。根据《六武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六武公司应通过科学计划,合理组织,严谨实施,严格考核,高效、优质、安全、低耗地完成一系列养护生产活动,经常保持高速公路及其设施良好的技术状况。在养护管理过程中,六武公司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进行各类检查和技术评定,加强对路面、桥梁、隧道等重要结构物的养护,确保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障行车安全、畅通。

六武公司采用预防为主、科技主导、服务保畅和绿色养护的养护管理原则,具体而言包括:(一)预防为主原则。以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理论为指导,围绕路况检测调查、分析评价、养护决策和工程实施四个关键环节,构建涵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以及沿线设施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预防性养护体系。(二)科技主导原则。建立适应现代化管理要求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养护管理与养护施工的科技含量。(三)服务保畅原则。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和安全保障,减少行车干扰,提高养护应急反应和服务保畅能力,强化服务理念,提升养护水平。(四)绿色养护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

坚持绿色养护,提倡不污染环境、高效、节能,在养护施工过程中节约资源、节约能源,对废旧材料循环再利用,把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3、销售模式

根据现行有效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对于经营性公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修建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无关的设施、超标准修建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其费用不得作为确定收费标准的因素。2015年9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全国高速公路联网ETC收费客车采用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03)进行计费,但各地货车计费规则、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认定标准、特殊车辆车型认定以及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标准有所差异。自2020年1月1日起,六武高速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于2021年6月2日印发的《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或城市道路拥堵严重但平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平行高速公路之间交通量差异较大的路段以及交通量明显低于设计能力的路段,实施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分布,提高区域路网整体运行效率,促进区域物流运输降本增效。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于2019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和《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六武高速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分车型按照不同里程费率收取通行费的新标准。具体而言,六武高速客车实行按车型收费模式,货车采用按车轴收费模式。

六武高速客车收费标准

类别车辆类型核定载人数收费标准 (元/车公里)
1类客车微型、小型≤90.45
2类客车中型10-190.8
乘用车列车-
3类客车大型≤391.1
4类客车≥401.3

六武高速货车收费标准

车型分类JT/T489—2019分类标准收费标准 (元/公里)
第1类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0.45
第2类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0.9
第3类3轴1.35
第4类4轴1.7
第5类5轴1.85
第6类6轴2.20
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货车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按1.1倍系数确定收费标准; 10轴及以上货车收费标准按10轴货车标准执行。

同时,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于2021年10月1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高速公路对安徽交通卡ETC套装货运车辆支付通行费给予八五折优惠,执行期限暂定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高速公路对进出合肥港、芜湖港、蚌埠港、安庆港和服务合肥国际陆港中欧、中亚班列的合法装载ETC套装集装箱运输车辆,在规定的收费站点按批复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执行期限暂定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2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对进出合肥港、芜湖港、蚌埠港、安庆港和马鞍山港的合法装载ETC套装集装箱运输车辆,对服务合肥国际陆港中欧、中亚班列的合法装载ETC套装集装箱运输车辆,在规定的收费站点通行,给予省内高速公路实际通行费五折优惠。对安徽交通卡ETC套装货运车辆,以及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安徽交通卡ETC套装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省内高速公路实际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于2012年7月24日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将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78号),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4、盈利模式

对于一条典型的经营性公路而言,其收入来源主要为通行费收入,而经营成本大部分为特许经营权的摊销,此外亦包括养护、路政、人工等付现支出。收入减去成本即得到公路的运营利润,再扣除期间费用,得到当期的税前利润。通常而言,成本中当期摊销占比超过50%,剩余为人工、养护等付现成本,公路的毛利率一般在40%-70%不等。因此,早期建设且区位良好的路产普遍享受稳定的盈利和充裕的现金流入,但由于近年来收入、成本的不对称上涨,新建公路的收益率整体低于历史项目。

(五)结算模式

我国高速公路主要采用封闭式收费制式,按车型(或计重)、路径和里程收费,分路段拆账。即: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在入口领取记录有其行驶特征信息的通行卡(或将入口信息写入ETC用户卡),出口交回通行卡(或读写ETC用户卡)并按其行驶里程及车型(或计重)支付通行费。部分路段采用开放式收费制式的高速公路,按车型(或计重)收费、独立拆账,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按其车型(或计重)支付通行费。

其中,MTC采用5.8GHz复合通行卡(CPC卡)作为通行介质,实现“分省计费、统一收费”;ETC采用车载单元(OBU)和ETC用户卡作为通行介质,实现“分省计费,分省收费”。ETC用户通行介质即车载单元(OBU)和ETC用户卡,全国高速公路联网通行;而MTC用户通行介质呈多样化,各省(区、市)通行介质的种类和密钥不统一。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清分结算体系,按照ETC和MTC分为两类:(1)MTC通行费拆分结算通常不涉及跨省,因此MTC通行费由省级清分结算机构自行完成省内拆分结算;(2)ETC通行费采用部、省两级清分结算体系,部级清分结算机构承担跨省ETC通行费清分结算,省级清分结算机构完成省内ETC通行费清分结算。全国联网收费系统架构由部联网中心、省联网中心、省内区域/路段中心、ETC门架、收费站、ETC车道、ETC/MTC混合车道等组成,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架构示意图如下所示:

2020年1月1日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全国联网收费结算系统保持过往的部、省两级结算模式。部联网中心完成跨省ETC通行费清分结算,以及跨省MTC通行费拆分结算。省联网中心完成省(区、市)内ETC和MTC通行费的拆分结算。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组成示意图如下所示:

具体到安徽省,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9月7日印发的《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工作章程》,联网公司承担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联网收费数据清分、资金结算、上门收款、移动支付收单以及联网稽核等具体工作;(2)省级联网收费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3)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报表统计、数据查询、数据分析等服务工作;(4)承担联网运营各项技术规范、标准和新技术研究工作;(5)负责全省ETC发行、运营、客户服务及推广应用等工作;

(6)承担路网监测、信息报送、出行服务等具体工作。此外,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2日会议纪要,明确联网公司收取路网运行服务费用于联网收费和路网运行服务保障等工作,实行预算制;一卡通公司收取路网运行服务费用于ETC发行、运营服务及推广应用、出行服务等工作,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

同时,安徽省高速公路根据车型、行驶里程、费率标准等信息,采取“ETC门架计费、出口收费”方式收取通行费。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遵循“统一开户、全额汇缴、定期清分、集中管理”的原则,实行五日预划拨,按旬清分结算。收费站通行费(含现金、移动支付)应及时全额缴入通行费专户。由安徽省交通执法局负责全省收费稽核管理工作,并对各单位稽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联网公司承担联网收费稽核的

技术保障工作,并建设、运行、维护省级稽核系统。相关流程示意图如下所示:

省内出站车主收费结算示意图

省外出站车主收费结算示意图

安徽省省级联网收费管理平台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进行升级改造,于2020年4月完成全网联调测试、实车测试等工作,同年9月通过安徽省软件测评中心的平台应用软件测评,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同年12月通过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等专家组验收。

六武公司遵循《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工作章程》,使用安徽省统一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实施联网收费。为此,六武公司分别与联网公司、一卡通公司(系联网公

司全资子公司)签署《安徽省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路网运行服务协议》(以下合称“《路网运行服务协议》”),从而保证六武高速通行费清分结算、ETC运营发展、联网收费结算系统运维等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保障六武高速有序开展联网收费和路网运行。

根据《路网运行服务协议》,六武公司负责所属六武高速收费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并保障系统运行稳定、可靠,保证车辆能够快速通行收费站;将收费公路现金收费、电子收费等数据及时传至联网公司,将联网公司转发的电子收费黑名单、车牌黑名单等数据及时下发至所属收费站收费车道,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此外,六武公司负责所属收费公路收费站现场管理,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协助处理收费投诉等工作。对于现金缴存形式,联网公司负责协调合作银行承担六武公司所属高速公路收费站现金通行费银行上门收款工作。

通行费收入(包括现金收费和电子收费)在划入联网公司账户后,联网公司负责做好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清分结算及全国联网跨省清分结算、争议处理等工作,将通行费结算资金按结算周期,及时划拨至六武公司指定账户;六武公司则依据结算后的通行费收入报表,按时向联网公司支付联网收费路网运行服务费。

(六)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由于高速公路行业特殊性,六武公司客户和主要消费群体为六武高速沿线过往车辆,其数量庞大、且极少隶属于同一运营主体,因此客户群体分散。报告期内,六武高速不存在单个客户收费额超过总收入50%的集中销售大客户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情形。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列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2021年度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仙花站工程施工服务等4,656.1450.12%
安徽交控集团道路养护及维修工程服务、通行费代收等2,504.1326.96%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等1,169.5112.59%
安徽新科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等438.434.72%
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等314.613.39%
合计9,082.8397.78%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2022年度
安徽交控集团仙花站及其他工程施工、道路养护及维修工程服务、通行费代收等9,932.6676.59%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等1,119.118.63%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仙花站工程施工服务等962.527.42%
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等618.484.77%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等106.150.82%
合计12,738.9298.23%
2023年1-2月
安徽交控集团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等213.2256.80%
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道路养护及维修、通行费代收等159.9842.62%
黄山九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道路养护材料等2.180.58%
合计375.38100.00%

注1:受同一法人控制的主体已合并计算注2:以上为经审计的模拟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道路养护及维修等工程施工服务、通行费代收服务等。其中对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针对代收通行费服务,标的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系由政府部门制定;针对其他主要类别采购,标的公司采购定价主要基于市场价格确定。标的公司采购内容均系开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所需,符合行业惯例,与标的资产规模匹配。

(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六武公司在六武高速养护过程中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自公司设立以来,并未因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原因受到行政处罚情形。根据《六武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六武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六武公司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同时在进行养护作业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做到文明施工、保护公路沿线文物古迹。

(八)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1)收费管理质量标准

六武公司系安徽省内的高速公路公司,其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安徽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2)道路养护质量标准

六武公司所属高速公路养护主要遵循行业监管及统一的养护工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5142-2019)等。

2、质量控制措施

(1)收费管理质量控制措施

为加强对收费业务的管理,规范收费人员行为,保证收费秩序正常,六武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办法,包括《六武公司收费工作管理办法》《六武公司收费站ETC服务点管理办法》《六武公司微笑服务管理办法》《六武公司微笑服务奖罚办法》等。

(2)道路养护质量控制措施

为提高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六武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六武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六武公司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六武公司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六武公司高速公路隧道土建结构养护管理办法》《六武公司高速公路绿化养护管理办法》《六武公司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六武公司高速公路养护限时修复管理办法》和《六武公司高速公路养护巡查检查实施细则》等,结合安全运营状况,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养护需求分析、养护技术方案确定等工作流程进行前期决策,并作为制定养护计划的依据。养护工程施工完成后,加强跟踪观察,分析养护维修方案的实际效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养护决策科学化水平。同时,根据工程管理需要引进社会监理、第三方检测,工程质量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质量纠纷

六武公司自成立以来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因未能履行收费和养护管理职责导致通行质量纠纷或被处以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生产技术及人员

六武高速当前采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该等技术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公布并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制定过程中吸收了全国各地已经应用成熟的公路养护工作技术和经验,属于较为成熟的养护技术。六武公司自成立以来,暂未设置专门生产技术研发部门及专职技术研发人员。

八、主要财务指标

标的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并通过资产无偿划转方式承接安徽交控集团持有的六武高速对应的资产、负债、业务、人员。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系根据六武高速的历史运营状况进行模拟编制。

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模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3,878.036,580.261,157.29
非流动资产266,909.43269,642.44275,111.27
资产总计280,787.46276,222.70276,268.56
流动负债2,260.912,471.834,441.76
负债合计2,260.912,471.834,441.76
所有者权益合计278,526.56273,750.87271,826.80
利润表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9,540.7152,415.1655,998.19
营业利润5,700.9228,929.2434,483.07
净利润4,275.6921,685.2725,862.30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36-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0.36-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0.09-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0.27-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36.5435,821.4443,290.7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0,160.49-5,122.68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5,736.62-25,660.94-38,168.10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九、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六武公司100%股权,六武公司100%股权均由安徽交控集团持有,不存在需要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形。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安徽交控集团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符合六武公司章程之规定。

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外,六武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

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六武公司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六武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十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武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六武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十四、六武高速相关资产无偿划转情况

根据安徽交控集团与六武公司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双方同意以2022年9月30日为划转基准日,由安徽交控集团将其持有的六武高速项目资产,含六武高速涉及的公路收费权、公路资产以及负债无偿划转至六武公司。鉴于六武高速沿线的服务区、加油站等资产盈利能力相对低于六武高速通行费收费业务且存在一定土地、房屋权属瑕疵问题,本次无偿划转未将该等服务区、加油站资产纳入划转范围,该等情形不会影响六武高速收费经营权及相关资产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六武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安徽交控集团作为资产划出方以及资产划入方六武公司的唯一股东,已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上述无偿划转相关事宜。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安徽交控集团与六武公司已办理完成《无偿划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交割事宜。

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拟向安徽交控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六武公司100%股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并经安徽交控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六武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66,100.39万元。以该评估值为基础,并考虑到安徽交控集团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六武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366,600.39万元。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本次重组交易对价,其中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311,610.3315万元,占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85%;以现金支付对价54,990.0585万元,占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15%。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金额和方式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交易对价 (万元)支付方式
股份对价 (万元)股份数量(股)现金对价 (万元)
1安徽交控集团366,600.39311,610.3315469,292,66754,990.0585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发行方式系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安徽交控集团。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23年4月18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80%(元/股)
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8.887.10
2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8.306.64
3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7.666.13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7.1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60、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上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的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为6.64元/股。

(四)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并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依据上述计算原则,按照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6.64元/股计算,本次重组向安徽交控集团支付的股份对价合计为311,610.3315万元,向安徽交控集团发行股份数量为469,292,667股。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上市地点

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六)锁定期安排

安徽交控集团承诺:

“1.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前,如本公司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2.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的,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对于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

4.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因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安排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5.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所持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6.如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7.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现金对价支付

本次重组涉及的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募集配套资金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则上市公司将利用自有/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八)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完成日(含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则增加部分归上市公司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则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上述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股份。如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截至发行期首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46,640.1560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4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25%。具体拟用于以下用途: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占本次重组交易对价比例占股份对价 比例
1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54,990.058537.50%15.00%17.65%
2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91,650.097562.50%25.00%29.41%
合计146,640.1560100.00%40.00%47.06%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如前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八)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有利于降低本次重组现金对价可能造成的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整体债务水平、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保障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整体资金需求,并为后续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等投资需要预留更加充分的债务融资空间。

(九)其他信息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及时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与协议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的补救措施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受证券市场变化或监管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在失败或募集不足的风险。在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将结合自身战略、经营及资本性支出规划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解决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的资金需求。

3、收益法预测现金流是否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收益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在采用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时,并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带来的影响,在进行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时亦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可能为标的公司带来的收益。因此,即使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无法成功募集或者无法足额募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不会受到影响。

第六节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中联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六武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对象净资产账面价值评估值评估增值额评估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结论方法
六武公司273,750.87351,123.65366,100.39收益法92,349.5233.73%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是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考虑到安徽交控集团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六武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重组六武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366,600.39万元。

(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特殊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2)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相关调整政策等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管理层尽职,并继续保持基准日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4)鉴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化较大,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其他不确定性损益。

(5)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模拟报表反映的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是完整的,模拟报表反映的经营业绩是真实的、准确的。

(7)评估范围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在资产负债表外不能识别的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8)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等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1)本次评估假设在经营期内交通行业政策、定价原则、市场状况无重大变化。

(12)假设安徽省全省高速公路ETC用户通行优惠政策是持续的。

(13)假设预测期通行六武高速的客车有效收费率为95.5%,货车有效收费率为91%(即假设ETC优惠政策导致的客车ETC用户通行费减免金额占优惠前客车通行费

收入的比例为4.5%,货车ETC用户通行费减免金额占优惠前货车通行费收入的比例为9.0%)。

(14)六武公司目前租赁的办公场所持续租赁使用。

(15)在经营期内六武高速连接线不存在预期以外的重大改扩建,以及目前政府规划以外的不可预见的新建高速公路等因素对六武高速产生重大分流影响。

(16)六武高速在经营期内不存在预期以外的重大改扩建涉及的重大资性本支出。

(三)评估方法及其选择理由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涉及企业的相关资产及负债。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等有关资产评估准则规定,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可以选择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六武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皖通高速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六武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资产基础法从企业构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相关考核提供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六武高速自2009年通车,至评估基准日已有13年,路况已成熟,对于未来年度预期收益与风险可以合理估计,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六武公司下辖安徽至湖北段一条高速公路,根据本次被评估单位特征,经查询同行业的国内上市公司,在业务类型、经营模式、资产规模、经营业绩等多个因素方面与被评估单位相匹配的个体较少,六武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及融资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也存在差异;近期产权交易市场涉及类似行业、同等规模的股权交易较少,以及考虑到我国目前的产权市场发展状况及市场信息条件的限制,相关案例的详细财务数据、交易背景等信息从公开正常渠道获取较为困难,各项可比因素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难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

市场法。

综上所述,确定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的评估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存货。在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
其他应收款6,567.28
存货12.98
流动资产合计6,580.26

(2)评估方法

对应收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的账面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对存货,在核查评估基准日实际库存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存货的特点,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6,567.28万元,主要为应收联网运营通行费收入、安徽交控集团代收往来款。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本次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6,567.2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2)存货

经清查,存货账面价值为12.98万元。存货全部为在库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主要为公路养护使用的尿素、固体融雪剂等。评估人员对在库周转材料进行了购置合同、入库单等验核,现场对在库周转材料进行了抽盘。评估专业人员对在库周转材料在基准日的市场售价进行了询价,最终以查询到的近期的市场单价乘以核实后的数量确定评估值。

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为13.44万元,增值率为3.51%。增值原因为部分周转材料购置价低于评估基准日的采购价。

(3)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实施以上评估,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其他应收款6,567.286,567.28-0.00%
存货12.9813.440.463.51%
流动资产合计6,580.266,580.720.460.01%

经评估,流动资产账面价值6,580.26万元,评估价值6,580.72万元,增值额0.46万元,增值率0.01%。增值原因为:存货中的部分周转材料购置价低于评估基准日的采购价。

2、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资产评估

(1)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房屋建(构)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8,291.005,515.85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20,494.7211,236.59
房屋建筑物类账面价值合计28,785.7216,752.44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参照《房地产估价规范》,确定房屋建(构)筑物类固定资产价值的基本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各类评估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由于在当地市场上未获得类似的交易案例信息,不宜直接用市场比较法求取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委评房屋建(构)筑物的收益价格难以单独获取,使用收益法难以

准确的计算出委评对象的市场价值。被评估单位提供了工程造价审计资料,因此,根据评估目的和委评的房屋建(构)筑物类固定资产的特点,对其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按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市场条件和待估房屋建(构)筑物的结构特征计算重置同类房产所需投资,乘以综合评价后房屋建(构)筑物的成新率,最终确定房屋建筑物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全价=综合造价(含税)+前期费用(含税)+资金成本

或: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①建安造价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以及装修工程造价。根据待估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结合收集的资料综合确定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决算调整法:对于竣工图纸、工程决算资料齐全的房屋建筑物,以决算资料中经确认的工程量为基础,分析房屋建筑物建安工程综合造价决算中的各项构成费用,并根据评估基准日当地市场的人工、材料等价格信息和相关取费文件,对房屋建筑物建安工程综合造价决算进行调整,确定其建安工程综合造价。

②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计费标准、计费依据如下表: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880《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
2建设项目信息化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160
3工程监理费建筑安装工程费1.620
4设计文件审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060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5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道路/桥梁/隧道长度0.42
6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建筑安装工程费2.070
7专项评价(估)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207
8联合试运转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040
9工程保险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0.4
合计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5.037
道路/桥梁/隧道长度0.42
建筑安装工程费0.4
前期费用率(含税)5.86

③资金成本

依据委评建筑物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规模,按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资金投入方式按照均匀投入考虑。

2)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对房屋建(构)筑物主要采用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使用年限法是依据房屋建(构)筑物的使用状况和维修情况,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以尚可使用年限与其总使用年限的比率确定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含税)×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分析

1)评估结果

经评估,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8,291.005,515.857,604.174,850.16-8.28%-12.07%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20,494.7211,236.5924,080.1314,853.2517.49%32.19%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合计28,785.7216,752.4431,684.3019,703.4110.07%17.62%

2)增减值原因分析

①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有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包含了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中构筑物的价值,所以造成本次评估相对减值。

②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类资产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中部分构筑物的账面价值包含在房屋建筑物中,所以本次评估增值。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建成年代较早、取得价格较低,评估基准日建筑材料、人工费价格以及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造成本次评估增值。

3、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评估

(1)评估范围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为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15,780.993,750.34
车辆477.25252.91
电子设备543.3297.15
合计16,801.564,100.39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少量待报废的设备,按照现行二手市场回收价确定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①机器设备重置全价

机器设备的重置全价,在设备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各种费用(包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和资金成本等),综合确定:

重置全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费用+资金成本

A.购置价

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向相关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国内代理商等询价、或参照《2022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

对部分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

B.运杂费

本次评估购置价中已经包含运杂费,不再单独考虑。

C.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费用包括管理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费、工程监理费等,是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率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880《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
2建设项目信息化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160
3工程监理费建筑安装工程费1.620
4设计文件审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060
5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道路/桥梁/隧道长度0.42
6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建筑安装工程费2.070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取费依据
7专项评价(估)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207
8联合试运转费建筑安装工程费0.040
9工程保险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0.4
合计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5.037
道路/桥梁/隧道长度0.42
建筑安装工程费0.4
前期费用率(含税)5.86

E.资金成本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利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2年12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工期按建设正常情况周期计算,并按均匀投入考虑。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1/2

对不需安装的设备,一般不考虑其他合理费用和资金成本。

②运输车辆重置全价

对运输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它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及手续费

依据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③电子设备重置价值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网站查询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并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确定电子设备价格。一般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提供免费运输及无需安装,即:

重置全价=购置价(含税)

对部分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2)成新率的确定

①机器设备综合成新率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②车辆成新率

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并结合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后确定最终成新率,其中: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或规定)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③电子设备成新率

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1-实际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3)成新率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分析

1)评估结果

经评估,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15,780.993,750.3418,857.575,396.6319.50%43.90%
车辆477.25252.91505.13378.365.84%49.61%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电子设备543.3297.15555.79236.022.30%142.95%
合计16,801.564,100.3919,918.496,011.0118.55%46.60%

2)增减值分析

①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本次评估重置价为含税价,而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不含税价。净值增值原因主要是部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短于本次评估经济耐用年限。

②车辆

车辆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基准日购置价相比购置时价格上涨所致。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是车辆财务折旧年限短于本次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

③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本次评估重置价为含税价,而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不含税价。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电子设备财务折旧年限短于电子设备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

4、无形资产—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评估

(1)评估范围

列入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的资产主要为线内、收费站的土地使用权及桥梁、隧道等路上资产。

待估宗地位于六安市境内,宗地编号、宗地位置、面积、用途等土地登记状况详见下表:

序号权证编号宗地名称土地 位置用地 性质土地 用途实际面积(㎡)证载面积 (㎡)
1皖(2023)叶集区不动产权第0004281号线内土地(叶集区)叶集区 姚李镇划拨公路用地162,195.00162,195.00
2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07733号、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0803号、金寨管理中心土地金寨县白塔畈镇、梅划拨公路用地4,608,369.484,608,369.48
3线内土地(金寨)划拨公路用地
序号权证编号宗地名称土地 位置用地 性质土地 用途实际面积(㎡)证载面积 (㎡)
4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0802号金寨收费站土地山镇、槐树湾乡、古碑镇、南溪镇、斑竹园镇划拨公路用地
5古碑收费站土地划拨公路用地
6丁埠收费站土地划拨公路用地
7斑竹园收费站土地划拨公路用地
8长岭关收费站土地划拨公路用地
9霍土国用(2011)第97号大顾店土地叶集区姚李镇划拨公路用地102,487.18102,487.18
10未办理产权证仙花收费站土地金寨县划拨公路用地232,921.16-
合计5,105,972.824,873,051.66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并参考《城镇土地评估规程》,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技术规程,根据各种方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为此,经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查勘,以及对评估对象的特点、评估目的及宗地所处区域的影响因素等资料进行收集、分析和整理,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最终选择成本逼近法测算委估宗地地价。

成本逼近法评估地价的基本思路是以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土地取得费和土地开发费平均标准为主要依据,加上一定的利息、利润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地价。即:

计算公式如下:宗地地价=(土地取得费用+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增值收益)×年期修正系数×(1+区位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土地开发费用已经计入工程建设的相关建安成本中,故本次不考虑土地开发费;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均为划拨用地,故本次不考虑土地增值收益。

对于桥梁、隧道、路基等路上资产,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估算,计算公式: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评估结果及分析

1)评估结果经评估,土地使用权、公路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7,113.0445,953.7528,840.71168.53%
无形资产—公路221,716.75265,251.1243,534.3719.64%
合计238,829.80311,204.8772,375.0830.30%

2)评估结果分析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委评土地取得较早,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发展,土地取得成本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从而造成评估增值。无形资产公路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公路建成年代较早,评估基准日建筑材料、人工费价格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

5、无形资产—软件的评估

企业外购的系统软件4项,经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企业的摊销政策,以证实摊销费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摊销的准确性。评估人员了解了相应技术的取得方式,对技术市场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正常使用的软件,因购置时间久无法询得同样的软件产品,本次采用价格指数修正法确定评估值。对于账面已摊销完毕且已不在使用的外购软件,评估为零。经评估,无形资产—软件的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无形资产—软件-135.65135.65100.00%
合计-135.65135.65100.00%

6、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企业计提摊销和税法计税计提摊销不同造成的所得税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专业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

符,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经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9,959.819,959.81-0.00%
合计9,959.819,959.81-0.00%

7、负债的评估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上述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应付账款1,446.76
应交税费733.82
其他应付款100.38
其他流动负债190.86
流动负债合计2,471.83
负债合计2,471.83

(2)评估方法

1)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核算内容主要为修复计量款、质保金、工程款等。

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及合同等相关资料,并对大额应付款项发函询证。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对应付账款的评估值,以评估目的实现后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金额确定。

2)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核算内容主要为应交的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

通过对企业账簿、纳税申报表的查证,证实企业税额计算的正确性,评估值以核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

3)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联网结算费、一卡通结算费及履约保证金等。

评估人员首先核查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核查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对大额款项发函确认。对其他应付款的评估值,以评估目的实现后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金额确定。

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核算的内容为桥隧养护工程项目、养护项目、船板冲大桥火损应急抢险项目款项。

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票据、凭证、合同。其他流动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确定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实施以上评估,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应付账款1,446.761,446.76-0.00%
应交税费733.82733.82-0.00%
其他应付款100.38100.38-0.00%
其他流动负债190.86190.86-0.00%
流动负债合计2,471.832,471.83-0.00%
负债合计2,471.832,471.83-0.00%

经评估,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账面价值为2,471.83万元,评估价值为2,471.83万元。

8、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六武公司总资产账面值276,222.70万元,评估值353,595.48万元,评估增值77,372.78万元,增值率为28.01%。负债账面值2,471.83万元,评估值2,471.8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273,750.87万元,评估值

351,123.65万元,评估增值77,372.78万元,增值率为28.26%。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BCD=C-BE=D/B×100%
1流动资产6,580.266,580.720.460.01%
2非流动资产269,642.44347,014.7677,372.3228.69%
2-1其中:固定资产20,852.8325,714.424,861.6023.31%
2-2无形资产238,829.80311,340.5272,510.7330.36%
2-3递延所得税资产9,959.819,959.810.000.00%
3资产总计276,222.70353,595.4877,372.7828.01%
4流动负债2,471.832,471.830.000.00%
5负债总计2,471.832,471.830.000.00%
6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73,750.87351,123.6577,372.7828.26%

(五)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模型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确定适用收益法的单位并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1)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六武高速车流量及收入测算和财务分析估算预期收益(股权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对纳入报表范围,且评估机构根据目前所掌握资料可以明确判断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测算其价值;

(3)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CPE??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

)(r1nP)r1(RP

n

1i

ii

式中:

Ri: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股权现金流量);r:折现率;n:未来预测收益期;Pn:经营期到期时期末资产的回收价值;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CCC??

C

:基准日存在的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C

:基准日存在的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股权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因评估对象基准日无付息债务,预测期也无贷款计划,故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等非付现成本-追加资本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股权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股权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折现率r

r:权益资本成本;

???????)(fmefrrrr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rm:市场期望报酬率;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4)收益期

本次评估采用有限年期作为收益期。根据2012年12月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安徽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12】545号),批复同意六武高速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即从2009年12月28日至2039年12月27日。故本次收益期至2039年12月27日止。

2、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r

f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如下表:

日期期限当日收益率(%)
2022-12-313月2.05
6月2.07
1年2.10
2年2.35
3年2.40
5年2.64
7年2.82
10年2.84
30年3.20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从2009年12月28日至2039年12月27日,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

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企业收益期限剩余17年,本次评估采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r

f

=2.84%。

(2)市场期望报酬率r

m

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A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市场风险溢价。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300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10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A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r

m=9.57%。

市场风险溢价=rm-rf=9.57%-2.84%=6.73%。

(3)βe值

以交通运输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资讯金融终端,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256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βu。按照企业自身资本结构进行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βe=0.6929。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主营业务原始Beta剔除财务杠杆的调整Beta
1600033.SH福建高速泉厦高速公路、福泉高速公路、罗宁高速公路0.57730.670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主营业务原始Beta剔除财务杠杆的调整Beta
2600035.SH楚天高速路桥运营0.79370.5920
3601518.SH吉林高速高速公路0.84210.8934
4000429.SZ粤高速A公路运输0.47800.5661
5000755.SZ山西路桥高速公路管理与运营0.75980.6369
6600012.SH皖通高速高速公路管理与运营1.01090.7981
平均0.74360.6929

(4)企业特定风险系数ε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1.50%,具体过程见下表:

风险因素影响因素影响因素 取值权重调整系数
企业规模企业规模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较小3100.30
企业发展阶段企业虽刚成立,但其拥有的高速公路已经运营13年,业务较可比公司成熟,发展较为稳定1200.20
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管理层经验丰富,核心竞争力较强1200.20
企业对上下游的依赖程度下游客户较为分散,对客户依赖不强;下游行业的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相对充分,对供应商的依赖程度较弱,此方面风险较低。2100.20
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企业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较好,此方面风险较低1150.15
盈利预测的稳健程度盈利预测较为稳健,未来年度增长率与行业水平相关2200.40
其他因素盈利预测的支撑材料较为充分,可实现性程度较高150.05
合计1.50

(5)折现率CAPM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项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权益比100.00%
债务比-
贷款加权利率-
无风险利率rf2.84%
市场期望报酬率rm9.57%
适用税率25.00%
无杠杆β0.6929
权益β0.6929
特性风险系数1.50%
CAPM9.00%
折现率9.00%

3、净现金流量预测

(1)营业收入预测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通行费收入。1)六武高速历史交通和通行收入情况

①六武高速主要断面历年交通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辆/日

年份路段客车货车绝对 合计折算 合计
1类2类3类4类1类2类3类4类5类6类
2010大顾店互通-金寨934262736187180651,4551,952
金寨-古碑648791627315154351,2741,632
古碑-丁埠472501220226122349361,237
丁埠-天堂寨36231101616010329711966
天堂寨-长岭关1621638748425372579
路段平均554491423220135371,0311,365
2011大顾店互通-金寨1,739421311224158877674,1037,861
金寨-古碑1,34597891055177906973,6407,013
古碑-丁埠1,1186484984087536963,2216,530
丁埠-天堂寨9334682923047276902,8746,122
天堂寨-长岭关6662368791947026872,4195,607
路段平均1,21164911014017777063,3516,731
2012大顾店互通-金寨2,715561471685331,0821,3366,03711,826
金寨-古碑2,1341111171505849341,2015,23110,369
古碑-丁埠1,860791131424678901,2004,7519,814
年份路段客车货车绝对 合计折算 合计
1类2类3类4类1类2类3类4类5类6类
丁埠-天堂寨1,596581111353518571,1944,3029,293
天堂寨-长岭关1,30637961242608321,1943,8498,789
路段平均1,980771181464719241,2214,93810,120
2013大顾店互通-金寨3,450721311866971,4321,8897,85715,831
金寨-古碑2,785128851567191,2931,8086,97414,458
古碑-丁埠2,40089791485701,2471,8066,33913,741
丁埠-天堂寨2,08670761404511,2151,7995,83713,165
天堂寨-长岭关1,74851601283551,1931,7995,33412,615
路段平均2,57292871535951,2821,8186,59914,097
2014大顾店互通-金寨4,277711101737451,6192,2889,28318,717
金寨-古碑3,528125671487751,5322,2468,42117,565
古碑-丁埠3,12687611426471,4742,2267,76316,754
丁埠-天堂寨2,64164561324911,4362,2187,03815,940
天堂寨-长岭关2,30050451243971,4242,2206,56015,441
路段平均3,26289681456461,5062,2427,95817,048
2015大顾店互通-金寨5,442761171827351,6832,30410,53920,125
金寨-古碑4,614123811597911,6092,2659,64218,971
古碑-丁埠4,06986761516371,5282,2378,78417,901
丁埠-天堂寨3,61567701445161,5012,2298,14217,188
天堂寨-长岭关2,97750411233961,4862,2317,30416,308
路段平均4,27090791546551,5742,2569,07818,325
2016大顾店互通-金寨6,293711011707431,7542,10011,23220,299
金寨-古碑5,543116811468941,7712,13210,68319,849
古碑-丁埠4,83175751367121,6872,1099,62518,588
丁埠-天堂寨4,22858661305701,6362,0878,77517,588
天堂寨-长岭关3,51044361124311,6142,0817,82816,566
路段平均5,04982751417201,7102,1089,88518,881
年份路段客车货车绝对 合计折算 合计
1类2类3类4类1类2类3类4类5类6类
2017大顾店互通-金寨7,224741031737962,2892,78113,44025,355
金寨-古碑6,649136941481,0602,2762,80613,16925,122
古碑-丁埠5,59876851388132,1642,75811,63223,264
丁埠-天堂寨4,81959721326442,1022,72110,54921,967
天堂寨-长岭关3,94543361134842,0622,7029,38520,659
路段平均5,89291821438262,2012,76512,00023,710
2018大顾店互通-金寨7,84864861508162,6372,93614,53727,419
金寨-古碑7,049109871281,0232,6393,00314,03827,113
古碑-丁埠6,07061801188242,5312,90012,58425,180
丁埠-天堂寨5,17953611126562,4172,85711,33523,618
天堂寨-长岭关4,2433726934982,3572,77310,02721,941
路段平均6,31575731238202,5432,92012,86925,541
2019大顾店互通-金寨8,83258921319823,5593,70417,35833,920
金寨-古碑7,757124871121,1433,4383,75416,41532,934
古碑-丁埠6,65362801019283,3823,52014,72630,450
丁埠-天堂寨5,6915166937633,1053,48713,25628,454
天堂寨-长岭关4,7243223765953,0183,42711,89526,753
路段平均6,98579741059413,3263,62115,13231,074
2020大顾店互通-金寨6,7822238616874545444483553,25512,64625,241
金寨-古碑5,8856951638004615384733543,41212,10625,208
古碑-丁埠5,0332946566864415224653523,31210,94223,686
丁埠-天堂寨4,2711733485724245154583523,2399,92922,414
天堂寨-长岭关3,50099344694075044453533,1128,84220,886
路段平均5,2913839556774435284613533,29911,18423,894
2021大顾店互通-金寨9,3022850751,1838224557505884,92018,17336,978
金寨-古碑8,2299074831,3468334607735845,07817,55036,881
古碑-丁埠7,0142865751,1868024337655834,86615,81734,432
年份路段客车货车绝对 合计折算 合计
1类2类3类4类1类2类3类4类5类6类
丁埠-天堂寨5,9801949611,0067754257575824,72414,37832,512
天堂寨-长岭关4,9281013448567474117425824,55112,88430,415
路段平均7,3714756711,1658044427615844,88516,18734,864
2022大顾店枢纽-金寨仙花8,1871625451,0988483866685854,14416,00232,229
金寨仙花-金寨8,4761726471,1398824036966114,31716,61433,524
金寨-古碑8,7036769631,3989014357246084,67617,64435,751
古碑-丁埠7,5631960591,2448764017176064,49016,03533,498
丁埠-天堂寨6,5741441481,0748523957116054,42214,73631,947
天堂寨-长岭关5,58489339158283897016054,34613,41830,341
路段平均7,6623447531,2038734107116054,48616,08433,525

注:2020年以前,六武高速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03)执行;自2020年1月1日起,六武高速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前述分类标准对于各类型客车、货车的划分标准存在差异,因此上表中2020年前后分车型的车流量情况不直接可比从上表可以看出,六武高速各断面的交通量在2019年以前基本上保持了稳定的增长趋势,2020年由于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交通量有所降低,2021年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逐步好转,当年六武高速总体交通量保持较快速度增长。未来待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后,交通量将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继续增长。

②2009-2022年六武高速通行费含税收入及增长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六武高速
含税通行费收入增长率
2009年15/
2010年2,391/
2011年13,721/
2012年21,31055.31%
2013年29,43838.14%
2014年35,45720.45%
2015年37,7576.49%
年份六武高速
含税通行费收入增长率
2016年37,651-0.28%
2017年44,24417.51%
2018年47,5817.54%
2019年56,10217.91%
2020年41,378-26.25%
2021年57,67839.39%
2022年53,988-6.40%

六武公司的通行费收入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上表的历史期间通行费收入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收入。由上表可看出,六武高速在2017年-2019年的通行费收入增速较快,2020年由于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交通量降低、通行费收入有所下降,2021年通行费收入较2019年有所增加,2022年由于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政策变化和年末通行优惠政策的影响,通行费收入较2021年略有下降。

2)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交通量预测研究专业机构,对六武高速进行了交通量及通行费预测并出具了《六武高速安徽段车流量评估及收入测算报告》。评估专业人员复核了报告中的相关测算依据及财务分析数据后,对通行费收入的预测直接将上述报告的结论折算为不含税收入确定。因此本次评估中未来经营年度公路经营权收费收入以《六武高速安徽段车流量评估及收入测算报告》为依据进行预测。

根据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六武高速安徽段车流量评估及收入测算报告》披露,本次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过程如下:

①通过现场路网的交通量调查和区域内相关高速公路的交通量调查资料收集,掌握区域交通出行特征,将调查和收集的交通量数据与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数据相结合,形成本项目交通量预测的基础OD数据;

②根据交通流量流向的构成情况,对主要发生吸引区域进行社会、经济、交通研究,分析预测弹性系数,采用弹性系数法进一步预测交通量增长情况;

③采用“四阶段法”,在交通运输调查和经济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经济社会与

交通运输指标关系模型,并应用现状OD数据,进行交通分布预测,同时充分考虑其他运输方式对公路交通的影响;

④从区域交通出行角度研究区域内交通量的出行路径选择,进行交通分配,预测得到本项目相关路段未来交通量,最终形成了本项目相关路段最终的预测交通量;

⑤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发布的标准,按《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相关规定(其中:客车实行按车型收费模式,货车采用按车轴收费模式)及相关优惠政策,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⑥结合预测的交通量及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得出预测期通行费收入。

经实施以上分析,六武高速的交通量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辆/日

年份客车货车绝对 合计折算数
1类2类3类4类1类2类3类4类5类6类
202310,5232868801,2208463366205484,16218,43134,491
202410,3103167811,1878213206005384,07718,03333,742
202510,6623670861,2198423236135564,21618,62334,842
202610,8464072901,2328493206165674,29618,92935,429
202710,8454473931,2238423116095674,29618,90135,372
202811,0364875971,2428493076125784,37319,21735,958
202911,37353781031,2768683076235964,50819,78637,019
203011,78059811101,3178913096376184,67120,47438,303
203112,18264841161,3629163136536404,83621,16739,603
203212,58069881221,4069403156696625,00021,85140,888
203312,96275911281,4479623176836835,15822,50742,121
203413,33681941351,4879843196967045,31323,14843,328
203513,96189991451,5451,0213237197375,56224,20145,294
203614,457951041521,5891,0493297377645,75925,03546,855
203714,8611021071591,6211,0713327507855,92025,70948,117
203815,2181081101661,6481,0893347618056,06126,29949,221
203915,5621141131731,6721,1063367708236,19826,86750,285

六武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通行费收入54,311.1853,130.2354,860.1555,784.6155,693.81
项目名称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通行费收入56,613.5658,281.1960,301.8962,347.5164,368.81
项目名称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通行费收入66,309.9668,209.9771,302.9573,758.8375,745.29
项目名称2038年2039年
通行费收入77,483.1279,157.20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公路养护成本、机电维护成本、路产安全支出、生产业务费、机电维护-电费、联网结算服务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成本-职工薪酬及计提安全生产费。1)公路养护成本:公路养护成本系路面的预防性、修复性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等各类针对路面的养护及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修补的日常养护经费及单独核定的用于公路各组成部分(包括附属设施)进行的日常路面道口清扫、路面标线等专项养护经费。企业在结合历史养护支出的基础上,对未来养护费用支出进行了预测,专项养护支出按照历史年度平均增长水平进行预测,其他费用按照相应的定额进行预测;最后在收费期限到期当年考虑对全线路面进行翻修的支出进行了预测。2)机电维护成本:机电维护成本系企业正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日常成本,企业在结合历史机电支出及2023年六武高速机电预算的基础上对未来机电维护成本进行了预测,其中:2023年按照六武高速机电预算支出进行预测,2024年至2029年按照一定的增长率进行预测。3)机电维护-电费:系企业正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日常成本,2023年的电费根据企业提供的电费预算进行预测,2024年及以后年度按照过往年度电费平均增长率进行预测;4)生产业务费及路产安全支出:系企业在日常营运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营运成本,结合历史情况综合分析后,未来在按照2022年剔除偶发性支出后占收入的比重乘以预测期各年收入进行预测;

5)联网结算服务费:根据六武公司与一卡通公司签订的《安徽省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路网运行服务协议》及与联网公司签订的《安徽省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路网运行服务协议》,服务费的结算标准费率分别为联网结算通行费的0.33%、0.23%,本次评估按联网结算通行费的结算标准进行预测;

6)安全费用: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安全费用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按照收入1%提取;当已计提的安全生产费高于上年收入的1.5%时,不再计提。本次评估根据上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预测;

7)折旧及摊销:以六武高速现有及新增固定资产为基础,根据企业现有的折旧、摊销政策进行预测,具体如下: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7年-30年3%3.2%-5.7%
安全设施10年3%9.7%
通讯及监控设施10年3%9.7%
收费设施7年3%13.9%
机械设备9年3%10.8%
车辆9年3%10.8%
其他设备6年3%16.2%

六武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30年
外购软件2年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六武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8)成本-职工薪酬:在分析历史年度人均工资的基础上,根据被评估企业的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标准,并结合公司的薪酬体系进行预测,五险两金、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按照被评估企业计提政策进行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主营业务成本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公路养护成本5,119.715,355.705,603.485,863.666,136.84
机电维护成本370.00377.00385.00393.00401.00
路产安全支出25.8725.3126.1426.5826.53
生产业务费87.4385.5388.3289.8189.66
机电维护-电费355.00377.00401.00426.00453.00
联网结算服务费304.14297.53307.22312.39311.89
固定资产折旧1,803.141,845.691,860.341,843.501,828.01
无形资产摊销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
成本-职工薪酬1,100.921,180.301,262.011,349.361,443.68
计提安全生产费-----
合计23,352.0723,729.9024,119.3524,490.1424,876.45
项目名称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公路养护成本6,423.686,724.867,041.117,373.167,721.82
机电维护成本409.00417.00425.00434.00443.00
路产安全支出26.9727.7728.7329.7030.67
生产业务费91.1493.8297.08100.37103.62
机电维护-电费482.00512.00544.00578.00614.00
联网结算服务费317.04326.37337.69349.15360.47
固定资产折旧1,819.771,755.381,713.771,791.171,788.55
无形资产摊销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
成本-职工薪酬1,541.551,641.751,748.461,862.111,983.15
计提安全生产费--50.25-53.64
合计25,296.9925,684.7926,171.9326,703.5127,284.76
项目名称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公路养护成本8,087.918,472.318,875.929,299.729,744.70
机电维护成本452.00461.00470.00479.00489.00
路产安全支出31.5932.5033.9735.1436.09
生产业务费106.75109.81114.79118.74121.94
机电维护-电费653.00694.00738.00785.00835.00
联网结算服务费371.34381.98399.30413.05424.17
固定资产折旧1,770.691,836.221,955.142,138.932,317.87
无形资产摊销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
成本-职工薪酬2,112.052,249.332,395.542,551.252,717.08
计提安全生产费-56.84-61.4763.12
合计27,771.1728,479.8329,168.5030,068.1430,934.82
项目名称2038年2039年
公路养护成本10,211.9418,130.92
机电维护成本499.00509.00
路产安全支出36.9137.71
生产业务费124.74127.43
机电维护-电费888.00944.00
联网结算服务费433.91443.28
固定资产折旧2,571.382,843.55
无形资产摊销14,185.8413,077.17
成本-职工薪酬2,893.693,049.06
计提安全生产费-65.96
合计31,845.4239,228.09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经审计后的六武公司基准日财务报告披露,六武公司的税项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水利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通行费收入增值税简易征收,按照未来年度收入的3%确定各年增值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应缴增值税为基数,按规定税率预测;

印花税按照养护及机电类工程合同的0.03%进行预测;

水利基金按照上年收入的0.06%进行预测;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及规定的税率进行预测;土地税按土地面积及规定的税率进行预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六大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

〔2023〕1号),2023年1-6月六武公司免征房产税、土地税;经实施以上分析,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222.54235.85240.40244.30244.66
项目名称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247.46253.10260.26267.71275.11
项目名称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282.26289.24299.79309.14316.71
项目名称2038年2039年
销售税金及附加合计323.26331.70

(4)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由路产管理服务费用及租金费用构成。1)路产管理服务费用:在分析历史年度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变动趋势的基础上,对路产管理服务费用进行预测。2023年的路产管理服务费由六武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北管理中心签订的《服务协议》进行预测,由于该等服务费用主要用以覆盖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北管理中心向六武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的人员成本,因此该路产管理服务费按照提供服务的范围和人员安排,以及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北管理中心2024年及以后年度的人员薪酬体系进行预测;2)租金费用:租金费用为六武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支出,本次评估依据六武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预测。预计各年的管理费用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路产管理服务费用736.29784.14835.11889.40947.21
租金费用1.231.231.231.231.23
管理费用合计737.51785.37836.34890.62948.44
项目名称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路产管理服务费用1,008.781,074.351,144.181,218.551,297.76
租金费用1.231.231.231.231.23
管理费用合计1,010.001,075.571,145.411,219.781,298.98
项目名称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路产管理服务费用1,382.111,471.951,567.621,669.521,778.04
租金费用1.231.231.231.231.23
管理费用合计1,383.341,473.181,568.851,670.751,779.27
项目名称2038年2039年
路产管理服务费用1,893.612,016.70
租金费用1.231.23
管理费用合计1,894.842,017.92

(5)所得税预测

六武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故预测年度所得税率按25%预测。根据税收政策,企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需进行调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预计各年的所得税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利润总额29,999.0628,379.1129,664.0630,159.5529,624.25
安全生产费调整0.000.000.000.000.00
所得税税率25%25%25%25%25%
所得税7,499.777,094.787,416.017,539.897,406.06
项目名称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利润总额30,059.1131,267.7132,724.2934,156.5135,509.95
安全生产费调整0.000.0050.250.0053.64
所得税税率25%25%25%25%25%
所得税7,514.787,816.938,193.638,539.138,890.90
项目名称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利润总额36,873.1937,967.7140,265.8141,710.8042,714.49
安全生产费调整0.0056.840.0061.4763.12
所得税税率25%25%25%25%25%
所得税9,218.309,506.1410,066.4510,443.0710,694.40
项目名称2038年2039年
利润总额43,419.6037,579.49
安全生产费调整0.0065.96
所得税税率25%25%
所得税10,854.909,411.36

(6)折旧、摊销等非付现成本预测

1)折旧、摊销预测评估对象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车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土地等,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以及企业未来新增固定资产计划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评估对象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公路资产、软件;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无形资产摊销政策、摊销年限,以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以及企业未来新增无形资产计划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摊销额。预计各年的折旧、摊销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折旧额1,803.141,845.691,860.341,843.501,828.01
摊销额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
项目类型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折旧额1,819.771,755.381,713.771,791.171,788.55
摊销额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
项目类型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折旧额1,770.691,836.221,955.142,138.932,317.87
摊销额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14,185.84
项目类型2038年2039年
折旧额2,571.382,843.55
摊销额14,185.8413,077.17

2)安全生产费预测安全生产费系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计提的生产费用,属于六武公司在经营期不以现金支付的成本费用,具体情

况详见本节之“(2)营业成本预测”。3)递延所得税预测递延所得税主要由六武公司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的税会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所产生,属于六武公司在经营期不以现金支付的成本费用。预计各年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递延所得税568.57568.57568.57568.57568.57
项目类型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递延所得税568.57568.57568.57568.57568.57
项目类型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递延所得税568.57568.57568.57568.57568.57
项目类型2038年2039年
递延所得税568.57862.70

(7)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生产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假设评估对象根据经营需要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适当的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和资本性支出。即《资产评估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1)资产更新投资预测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历史年度资产更新和折旧回收情况,预计未来资产更新改造支出。假设达到使用寿命就更新。

2)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新

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的内容存在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资产评估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经营性现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经营性现金=年付现成本总额/12年付现成本总额=销售成本总额+期间费用总额-非付现成本总额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根据对评估对象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经审计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损益、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估算结果,按照上述定义,可得到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的经营性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以及应付款项等及其营运资金增加额。营运资金的预测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最低现金保有量693.59726.63762.49799.64837.97
存货13.4613.7013.9414.1814.43
应收款项740.04723.95747.52760.12758.88
应付款项2,562.792,608.072,654.932,700.152,747.40
营运资本-1,115.69-1,143.80-1,130.97-1,126.21-1,136.12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营运资本增加额628.95-28.1012.824.76-9.91
项目名称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最低现金保有量879.07922.69968.981,017.831,069.24
存货14.7014.9515.2615.6015.97
应收款项771.41794.14821.67849.54877.08
应付款项2,798.692,846.922,906.172,970.643,040.90
营运资本-1,133.51-1,115.15-1,100.26-1,087.66-1,078.61
营运资本增加额2.6118.3614.8812.609.05
项目名称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最低现金保有量1,123.351,180.281,241.351,305.151,372.00
存货16.2916.7317.1717.7318.28
应收款项903.53929.42971.571,005.031,032.10
应付款项3,101.623,186.573,270.013,376.563,480.31
营运资本-1,058.45-1,060.13-1,039.93-1,048.65-1,057.94
营运资本增加额20.17-1.6920.21-8.72-9.29
项目名称2038年2039年
最低现金保有量1,442.192,132.59
存货18.8523.04
应收款项1,055.781,078.59
应付款项3,589.484,387.98
营运资本-1,072.66-1,153.76
营运资本增加额-14.72-81.10

3)资本性支出预测本次评估中,预测期内无资本性支出。

(8)现金流预测结果

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要是在对相关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相关可比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与未来相关行业发展等综合情况作出的一种专业判断。预测时不考虑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收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股权现金流量预测详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营业收入54,311.1853,130.2354,860.1555,784.6155,693.81
营业成本23,352.0723,729.9024,119.3524,490.1424,876.45
营业税金及附加222.54235.85240.40244.30244.66
管理费用737.51785.37836.34890.62948.44
财务费用0.000.000.000.000.00
营业利润29,999.0628,379.1129,664.0630,159.5529,624.25
利润总额29,999.0628,379.1129,664.0630,159.5529,624.25
所得税7,499.777,094.787,416.017,539.897,406.06
净利润22,499.3021,284.3322,248.0422,619.6622,218.19
加:折旧、摊销等16,557.5616,600.1016,614.7516,597.9116,582.42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628.95-28.1012.824.76-9.91
减:资产更新1,211.21765.74835.84741.03830.60
净现金流量37,216.6937,146.8038,014.1338,471.7837,979.92
项目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营业收入56,613.5658,281.1960,301.8962,347.5164,368.81
营业成本25,296.9925,684.7926,171.9326,703.5127,284.76
营业税金及附加247.46253.10260.26267.71275.11
管理费用1,010.001,075.571,145.411,219.781,298.98
财务费用0.000.000.000.000.00
营业利润30,059.1131,267.7132,724.2934,156.5135,509.95
利润总额30,059.1131,267.7132,724.2934,156.5135,509.95
所得税7,514.787,816.938,193.638,539.138,890.90
净利润22,544.3323,450.7824,530.6525,617.3826,619.05
加:折旧、摊销等16,574.1816,509.7916,518.4416,545.5916,596.61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2.6118.3614.8812.609.05
减:资产更新687.591,306.21937.741,021.34823.58
净现金流量38,428.3238,636.0040,096.4741,129.0242,383.03
项目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营业收入66,309.9668,209.9771,302.9573,758.8375,745.29
营业成本27,771.1728,479.8329,168.5030,068.1430,934.82
营业税金及附加282.26289.24299.79309.14316.71
管理费用1,383.341,473.181,568.851,670.751,779.27
财务费用0.000.000.000.000.00
营业利润36,873.1937,967.7140,265.8141,710.8042,714.49
利润总额36,873.1937,967.7140,265.8141,710.8042,714.49
所得税9,218.309,506.1410,066.4510,443.0710,694.40
净利润27,654.8928,461.5730,199.3631,267.7332,020.08
加:折旧、摊销等16,525.1016,647.4816,709.5516,954.8117,135.40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20.17-1.6920.21-8.72-9.29
减:资产更新902.65829.091,524.671,166.69900.34
净现金流量43,257.1744,281.6645,364.0347,064.5748,264.44
项目2038年2039年
营业收入77,483.1279,157.20
营业成本31,845.4239,228.09
营业税金及附加323.26331.70
管理费用1,894.842,017.92
财务费用0.000.00
营业利润43,419.6037,579.49
利润总额43,419.6037,579.49
所得税10,854.909,411.36
净利润32,564.7028,168.12
加:折旧、摊销等17,325.8016,849.37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14.72-81.10
减:资产更新683.58481.65
净现金流量49,221.6444,616.95

(9)经营期到期时期末资产的回收价值

被评估企业期末资产的回收主要包括营运资金回收及固定资产回收。1)营运资金回收追加的营运资金于经营期结束时收回,回收金额以收益期末的营运资金数额确定。2)固定资产回收被评估企业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资产在经营期末不需移交政府,参照被评估企业近年处置设备的回收率,以现有固定资产的重置全价为基础,测算固定资产经营期终止后的回收额。

(10)经营性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预测的现金流量及经营期到期时期末资产的回收价值以计算出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为360,242.78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净现金流量37,216.6937,146.8038,014.1338,471.7837,979.92
折现率0.09000.09000.09000.09000.0900
折现系数0.95780.87870.80610.73950.6785
现值35,646.6532,641.0730,644.3328,451.7725,768.14
项目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净现金流量38,428.3238,636.0040,096.4741,129.0242,383.03
折现率0.09000.09000.09000.09000.0900
折现系数0.62240.57100.52390.48060.4409
现值23,918.9722,062.0221,004.9319,766.3118,686.64
项目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净现金流量43,257.1744,281.6645,364.0347,064.5748,264.44
折现率0.09000.09000.09000.09000.0900
折现系数0.40450.37110.34040.31230.2865
现值17,496.8316,431.8715,443.1914,698.7813,828.55
项目2038年2039年
净现金流量49,221.6444,616.95
折现率0.09000.0900
折现系数0.26290.2413
现值12,938.0110,764.11
预期净现金流量合计360,192.18
经营期到期时期末资产的回收价值50.60
经营性资产价值360,242.78

4、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经核实,在评估基准日,经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有如下资产的价值在本次预测的经营性资产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预测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之外的溢余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

C

: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其他应收款,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为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的安徽交控集团代收往来款。经评估人员计算核实,款项为非经营性往来,作为溢余资产处理。C

: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固定资产,由六武公司申报并经评估人员核实的评估对象在基准日账面存在的待报废资产,作为溢余资产处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值评估值
其他应收款5,853.085,853.08
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小计5,853.085,853.08
固定资产-待报废资产11.364.54
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负债小计11.364.54
C1: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5,853.085,853.08
C2: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11.364.54
C: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5,864.445,857.61

5、收益法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P=360,242.78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C=5,857.61万元代入评估模型,得到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E=366,100.39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六武公司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273,750.87万元,评估值为366,100.39万元,评估增值92,349.52万元,增值率33.73%。

(六)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1、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六武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366,100.39万元,比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351,123.65万元,高14,976.74万元,高4.27%。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从现时成本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资产负债为评估范围,将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各项资产评估值加总后,减去负债评估值作为其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未考虑资产与收益及现金流之间的关系。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

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是企业的内在价值。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2、评估结果的选取

六武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主要负责六武高速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在高速路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长三角地区经济高速发展,已形成完善的高速公路网络,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较好,公路车流量具有较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持续增长的空间,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持续盈利能力较强,而未来预期盈利能力是一个企业价值的核心所在,因此评估机构认为收益法结论可以较全面、准确的反映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根据上述分析,六武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6,100.39万元。

(七)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中基准日各项资产、负债及损益账面数据经安永审计结果。

本次评估中六武公司未来车流量收入引用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六武高速安徽段车流量评估及收入测算报告》关于六武高速车流量评估及收入测算结果。

除上述外,本次资产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八)有关说明事项

1、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不包括六武高速沿线配套服务区、加油站、广告牌等附属设施及其经营权。

2、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未办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等数据资料系根据六武公司申报的资料确定。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办理相关权证时需支付的相关税费对评估值的影响。针对以上权属瑕疵,评估机构取得了被评估单位出具的该等房产确属被评估单位所有,没有产权纠纷的权属声明,评估机构依据声明和被评估单位申报将以上房产列入了评估范围。

3、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权证编号宗地名称土地 位置用地 性质土地 用途实际面积(㎡)证载面积 (㎡)
1皖(2023)叶集区不动产权第0004281号线内土地(叶集区)叶集区 姚李镇划拨公路用地162,195.00162,195.00
2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07733号、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0803号、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0802号金寨管理中心土地金寨县白塔畈镇、梅山镇、槐树湾乡、古碑镇、南溪镇、斑竹园镇划拨公路用地4,608,369.484,608,369.48
3线内土地(金寨)划拨公路用地
4金寨收费站土地划拨公路用地
5古碑收费站土地划拨公路用地
6丁埠收费站土地划拨公路用地
7斑竹园收费站土地划拨公路用地
8长岭关收费站土地划拨公路用地
9霍土国用(2011)第97号大顾店土地叶集区姚李镇划拨公路用地102,487.18102,487.18
10未办理产权证仙花收费站土地金寨县划拨公路用地232,921.16-
合计5,105,972.824,873,051.66

上表所列示的土地存在以下产权瑕疵:

(1)序号9的“大顾店土地”,因该宗地建设期较早,用地权属已与安徽交控集团下属的其他高速公路主线用地一并办理在同一权证中,无法分割,本次评估采用企业提供的测量面积,可能与实际占用面积不符,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可以办理相关权证分割变更时需分摊的相关税费对评估值的影响。

(2)序号10的“仙花收费站土地”,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本次评估所采纳的面积参照六武高速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面积,可能与办理产权证时测绘面积不符,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办理相关权证时需支付的相关税费对评估值的影响。

针对以上权属瑕疵,评估机构取得了被评估单位出具的上述土地确属被评估单位所有,没有产权纠纷的权属声明,评估机构依据声明和被评估单位申报将以上土地列入了评估范围。

4、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车牌号为皖N44039、皖N43933、皖AH4498、皖AC5260、皖N44468、皖AJ0817、皖N44372、皖N3S693、皖N1Y809、皖N8L158、皖AY0Q21、皖AB7W91、皖AE1F76、皖AF9B93、皖AR3C56的车辆,证载权利人

为安徽交控集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证载权利人尚未变更。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时需支付的相关税费对评估值的影响。针对以上权属瑕疵,评估机构取得了被评估单位出具的这些车辆确属被评估单位所有,没有产权纠纷的权属声明,评估机构依据声明和被评估单位申报将以上车辆列入了评估范围。

5、2023年4月28日,六武公司完成了原土地产权证书的变更,取得了产权证号为: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07733号、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0803号、皖(2023)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08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合计面积4,658,864.07平方米。上述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包括长岭关服务区、古碑服务区及梅山服务区的办证面积,本次申报评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不包括服务区的办证面积。

6、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六武公司的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尚未实缴,本次评估未考虑在评估基准日期后实缴的资本金;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六武公司的资本金已全部实缴到位。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的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2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组事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作出如下说明: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中联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中,中联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评估价值公允。本次重组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其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发展趋势,并分析了其各自面临的优势与风险,尤其是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并参考各自未来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报告期经营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经营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及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进行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交易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经营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正常发展变化,上述方面的变化不会明显影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的准确性。

对于未来标的公司可能出现的政策、宏观环境和经营等方面的不利变化,上市公

司将采取合适的措施,保证六武公司经营与发展的稳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的高速公路运营及管理经验,积极推进标的公司核心优势的持续提升,加强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经营,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报告期内变动频繁且影响较大的指标对评估的影响及敏感性分析

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和财务指标变动的影响程度,选择营业收入和折现率指标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敏感性分析。敏感性分析的具体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折现率
收入变动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价值 变动率折现率变动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价值 变动率
10%406,162.4510.94%10%346,523.52-5.35%
5%386,131.365.47%5%356,088.48-2.73%
0%366,100.390.00%0%366,100.390.00%
-5%346,069.40-5.47%-5%376,585.352.86%
-10%326,038.46-10.94%-10%387,571.205.86%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预测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武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而提升上市公司的路产规模,发挥路网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但由于本次重组的协同效应难以准确量化,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评估未考虑协同效应的影响。

(六)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

1、本次交易定价系基于资产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是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六武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366,100.39万元。考虑到安徽交控集团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六武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万

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366,600.39万元。

2、本次交易定价与同行业可比交易估值比较

经检索公开市场案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完成的A股上市公司收购高速公路标的资产的重组交易(包括A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如下:

完成时间上市公司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亿元)标的公司企业价值(亿元)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年息税折摊前利润(亿元)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亿元)企业价值倍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2021年10月山西路桥 (000755.SZ)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020/6/3028.0572.046.552.0318.6011.0113.821.51
2020年12月粤高速A (000429.SZ)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1%股权2020/8/31118.74121.6217.3210.0335.657.0211.843.33
2020年7月北新路桥 (002307.SZ)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2019/3/3110.8244.20--8.64NANA1.25
2018年10月山西路桥 (000755.SZ)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2017/7/3114.8583.154.600.8814.4318.0916.911.03
2017年9月同力水泥(000885.SZ,已更名为城发环境)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017/4/3037.9670.0610.924.2821.056.418.861.80
2016年7月粤高速A (000429.SZ)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5%股权2015/3/3138.7371.678.221.3131.598.7229.511.23
广州广珠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2015/3/3123.0435.858.551.935.884.1911.963.92
最大值18.0929.513.92
平均值9.2415.482.01
中值7.8712.891.51
最小值4.198.861.03
六武公司(2022年)8.3216.881.34
六武公司(2021年)7.4314.161.35

数据来源:Wind资讯,各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注1:标的公司企业价值=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有息负债;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年息税折摊前利润=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年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注2:企业价值倍数=标的公司企业价值/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年息税折摊前利润;市盈率=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市净率=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截至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注3:北新路桥(002307.SZ)收购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的评估基准日前一年,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尚未产生收入、利润

本次交易六武公司的评估值为366,100.39万元,六武公司2021年及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25,862.30万元、21,685.27万元,对应市盈率为14.16x、16.88x;六武公司2021年及2022年经审计的息税折摊前利润分别为49,298.34万元、43,983.29万元,对应企业价值倍数为7.43x、8.32x;六武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为271,826.80万元、273,750.87万元,对应市净率分别为1.35x、1.34x。

由上表可知,按照本次交易六武公司的评估值366,100.39万元计算,六武公司2022年的企业价值倍数和市净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交易的平均值,市盈率位于同行业可比交易的估值区间内;考虑到六武公司2022年的财务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2022年第四季度通行费减免政策等因素影响,如参考2021年财务数据计算,六武公司2021年市盈率、市净率及企业价值倍数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交易的平均值。

3、本次交易定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比较

按照申银万国行业类(2021)行业分类,交通运输子行业高速公路行业A股上市公司共计20家。经对可比公司进行逐一分析并按照如下标准进行筛选:

(1)可比公司上市满5年且非ST;

(2)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公路通行费收入且通行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其他业务不涉及风险较大的行业(如房地产);

(3)考虑可比公司所在地域、企业规模等因素,并剔除截至2022年底净资产规模超过150亿元的上市公司。

剩余6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市值 (亿元)企业价值 (亿元)2022年2021年
息税折摊前利润(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亿元)企业价值倍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息税折摊前利润(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亿元)企业价值倍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粤高速A (000429.SZ)163.50243.9336.3312.7790.766.7112.801.8043.8817.0089.825.179.621.82
皖通高速 (600012.SH)121.24189.0031.4614.45119.256.018.391.0231.1515.14113.895.728.011.06
福建高速 (600033.SH)79.5998.9623.098.40107.864.299.470.7425.188.29104.714.109.600.76
山西路桥 (000755.SZ)79.38154.3513.844.3845.4011.1518.141.7514.134.0641.0310.9019.551.93
楚天高速 (600035.SH)54.58136.0019.747.2374.906.897.550.7319.627.4069.986.897.370.78
吉林高速 (601518.SH)39.3047.429.053.9444.715.249.980.888.413.1841.105.7312.340.96
最大值11.1518.141.80最大值10.9019.551.93
平均值6.7111.061.15平均值6.4211.081.22
中值6.369.730.95中值5.729.611.01
最小值4.297.550.73最小值4.107.370.76
六武公司8.3216.881.34六武公司7.4314.161.35

数据来源:Wind资讯注1:市值=上市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A股收盘价*总股本;企业价值=市值+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有息负债注2:息税折摊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注3:企业价值倍数=企业价值/息税折摊前利润;市盈率=市值/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市净率=市值/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由上表可知,按照本次交易六武公司的评估值366,100.39万元计算,六武公司2022年、2021年的企业价值倍数、市盈率及市净率均位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估值区间内。

4、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23年4月18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80%(元/股)
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8.887.10
2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8.306.64
3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7.666.13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7.1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60、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上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的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为6.64元/股。

由于上市公司2022年的财务数据未体现年度分红的影响,按前述分红前的发行价格计算的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项目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对应指标8.251.00

注:市盈率=分红前发行价格*上市公司总股本数量/2022年上市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市净率=分红前发行价格*上市公司总股本数量/2022年上市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购六武公司100%股权,有利于增加控股的高速公路项目,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与此同时,六武高速的注入亦能够与上市公司现有路产形成路网效应,延长上市公司下属路产平均收费年限和整体运营期限,有效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巩

固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是在充分考虑近期资本市场环境、上市公司股票估值水平,并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综合判断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截至评估基准日,六武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尚未实缴,本次评估未考虑资本金实缴到位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六武公司的资本金已实缴到位。

六武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6,100.39万元,考虑到安徽交控集团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六武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重组六武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作价在前述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相应增加500万元,为366,600.39万元。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及其合理性分析

六武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6,100.39万元,本次重组六武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366,600.39万元,两者的差异系由于安徽交控集团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六武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所致,具有合理性。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26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重组事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中联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中,中联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评估价值公允。本次重组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3年4月17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安徽交控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核准/备案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同意,将以补充协议形式对前述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予以确认。

(三)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其中,85%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5%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支付。

1、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种类及面值

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涉及的股份发行方式系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安徽交控集团。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23年4月18日。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

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双方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

7.1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60、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重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重组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1)派息:P1=P0?D;

(2)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3)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4)假设前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4)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

发行股份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若依照上述公式确定的发行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则交易对方放弃余数部分所代表的股份数,余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数量为准。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①安徽交控集团承诺,根据本协议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前,如安徽交控集团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安徽交控集团根据本协议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②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新增股份发行价格的,安徽交控集团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③对于安徽交控集团在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

④本次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安徽交控集团因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安排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⑤本次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安徽交控集团所持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⑥如安徽交控集团因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安徽交控集团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安徽交控集团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安徽交控集团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安徽交控集团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安徽交控集团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安徽交控集团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⑦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安徽交控集团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上市地点

本次重组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的新老

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支付现金的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应支付给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将由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四)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1、标的资产交割通知

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列明的全部生效条件已满足,上市公司应向交易对方发出通知,确认交割的全部前提条件已获得满足(以下简称“交割通知”)并要求交易对方交付标的资产。

2、标的资产交割

双方应于交易对方收到上市公司交割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署根据标的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所需的全部文件。双方同意,标的公司完成100%股权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

3、新增股份登记

上市公司应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后30个工作日内依法完成本次重组涉及的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登公司将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A股股份登记至安徽交控集团名下,使得交易对方依法持有该等股份。

4、支付现金对价

上市公司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五)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为明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情况,双方同意以交割完成日最近的一个月末为审计基准日,由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在交割完成日后60个工作日内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如经审计,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增加,则增加部分归上市公司享有。如经审计,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则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交易对方应在经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上市公司补足。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过渡期间,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标的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标的公司与其现有员工之间的人事劳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因本次重组发生变化(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根据相关适用法律进行的相应调整除外)。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交易对方有权决策机构有效批准本次重组及本协议;

(2)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有效批准本次重组及本协议;

(3)本次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核准/备案;

(4)本次重组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

(5)本次重组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的核准或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如需);

(6)本次重组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7)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执行人员向其授出的清洗豁免;

(8)清洗豁免事项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9)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交易对方因本次重组涉及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项下的要约收购义务;

(10)就本次重组取得其他可能涉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案。

(八)违约责任条款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守约方有权以违约方违约作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理抗辩理由。

如果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政府部门及/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未能批准或核准等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及/或过户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若任何一方(违约方)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要求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为此次交易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可预见的其他经济损失;以及守约方为此进行诉讼或者仲裁而产生的费用;

(4)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获得的利益应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守约方;

(5)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3年6月20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安徽交控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及发行股份数量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确认的评估值366,100.39万元为基础,并考虑安徽交控集团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六武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366,600.39万元。上市公司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安徽交控

集团支付的对价为311,610.3315万元;以现金方式向安徽交控集团支付的对价为54,990.0585万元。上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确定的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6.64元/股计算,上市公司应向交易对方发行A股股份数量为469,292,667股。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安排具体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交易对价 (万元)支付方式
股份对价 (万元)股份数量(股)现金对价 (万元)
1安徽交控集团366,600.39311,610.3315469,292,66754,990.0585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其他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不一致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未提及部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内容为准。

三、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3年6月20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安徽交控集团签署了《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

(二)业绩承诺方案

交易对方确认,交易对方对六武公司的业绩承诺期间为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即交

易对方将标的资产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标的资产交割于2023年完成,则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如标的资产交割于2024年完成,则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度。交易对方承诺,六武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每年的实现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项下该年的预测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即,如标的资产交割于2023年完成,则六武公司在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499.30万元、21,284.33万元、22,248.04万元;如标的资产交割于2024年完成,则六武公司在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284.33万元、22,248.04万元、22,619.66万元。

上述“实现净利润”指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六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

(三)利润差额及减值金额的确定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应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六武公司当年的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确认,并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应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四)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

1、补偿义务人

《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的补偿义务人为交易对方安徽交控集团。

2、补偿原则

(1)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专项审核意见,确认该会计年度六武公司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如六武公司截至该会计年度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该会计年度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就不足部分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业绩补偿金额=(截至该会计年度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该会计年度末累

计实现净利润数)÷六武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各会计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2)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间交易对方已作出的累计业绩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应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减值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间累计业绩补偿金额。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间六武公司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利润分配以及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影响。

(3)如按上述(1)(2)公式计算的业绩补偿金额或减值补偿金额小于0,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退回。

(4)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累计业绩补偿金额和减值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交易对方同意,将优先以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采用现金补偿。

3、补偿计算

(1)双方同意,根据补偿原则在业绩承诺期间各会计年度确认该会计年度的业绩补偿金额,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确认减值补偿金额,并相应计算应补偿股份数。

(2)交易对方针对六武公司每年的业绩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业绩补偿股份数=根据补偿原则确认的当期业绩补偿金额÷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

按本条公式计算的当期业绩补偿股份数不足1股的,按1股计算。

(3)交易对方针对六武公司的减值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减值补偿股份数=根据补偿原则确认的减值补偿金额÷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

按本条公式计算减值补偿股份数不足1股的,按1股计算。

(4)如按照上述(2)(3)公式计算的业绩补偿股份数或减值补偿股份数小于0,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退回。

(5)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各会计年度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数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业绩补偿股份数/减值补偿股份数=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确定的业绩补偿股份数/减值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6)如交易对方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股份不足补偿,交易对方应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业绩补偿对应的现金补偿金额=当期业绩补偿金额-当期业绩已补偿股份数×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减值补偿对应的现金补偿金额=减值补偿金额-减值已补偿股份数×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

(7)交易对方累计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股份数(含交易对方在业绩承诺期间就与本次重组获得股份相关的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4、补偿实施

(1)根据《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确认的补偿股份应由上市公司以人民币

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2)在对应年度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及补偿方案,确定应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如适用),交易对方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及补偿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后,上市公司应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交易对方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及补偿方案的决议公告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登公司发出将其当年应补偿的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自该等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上市公司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4)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各会计年度实施现金分红的,交易对方根据《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确认的当年业绩补偿股份/减值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已获得的分红收益,交易对方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及补偿方案的决议公告日后30个工作日内无偿返还上市公司。

(5)为免歧义,自当年业绩补偿股份数/减值补偿股份数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被注销前,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6)如交易对方根据《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约定以现金进行补偿的,交易对方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及补偿方案的决议公告日后3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7)为保障《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项下股份补偿安排顺利实施,交易对方承诺,除遵守《发行股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关于股份锁定期的约定外,在交易对方依据《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的股份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前,非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交易对方不得在其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包括转增、送股所取得的股份)之上设置质押权、第三方收益权等他项权利或其他任何可能对实施《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安排造成不利影响的其他权利。

(五)违约责任

如果交易对方未能在《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及时给予上市公司足额补偿的,则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交易对方应当按逾期给予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三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迟延违约金,直至交易对方实际全额支付补偿为止。

(六)协议的生效、解除及终止

《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

《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被解除或被认定为无效,《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亦同时自动解除或失效。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相关的内容依照合法合规程序被修改,则视为《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对应条款亦相应修改。

(七)其他

《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不一致的,以《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为准;《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未提及部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内容为准。如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对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事宜另有要求的,则双方同意协商一致后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运营及管理高速公路路产,以持有的经营性公路资产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对运营公路进行养护维修和安全维护。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属于“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4道路运输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淘汰的行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环境保护报批事项。标的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且标的公司设立至今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查询检索自然资源部、标的公司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标的公司成立至今未出现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安徽交控集团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安徽交控集团仍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交控集团将通过上市公司间接控制标的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标的公司最终控制权发生变更。法律顾问已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提交本次交易所涉相关情况及交易预案等资料,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华东地区行政监管单位)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本次交易不需要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并明确将于系统作出答复,如最终的答复结果是本次交易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相关反垄断行政法规之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5、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安徽交控集团的注册地点、主要办公地点均在我国境内;标的公司的注册地点、主要经营地点均在我国境内。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上市公司事项或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本次重组向安徽交控集团支付的股份对价311,610.3315万元(即标的资产交易作价366,600.39万元的85%)以及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6.64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127,902,667股,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且社会公众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仍将符合《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要求。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六武公司100%股权。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根据标的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及安徽交控集团出具的承诺,标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项。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运营和管理高速公路路产,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同一行业,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安徽交控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将维护皖通高速独立性,与皖通高速之间保持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资产独立完整。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协议、承诺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安徽交控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安徽省内的部分收费公路。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拥有合宁高速公路(G40沪陕高速合宁段)、205国道天长段新线、高界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高界段)、宣广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宣广段)、广祠高速公路(G50沪渝高速广祠段)、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G30连霍高速安徽段)、宁宣杭高速公路、安庆长江公路大桥和岳武高速安徽段等位于安徽省内的收费公路全部或部分权益。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购六武公司100%股权,有利于扩充高速公路项目,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与此同时,六武高速的注入亦能够与上市公司现有路产形成路网效应,延长上市公司下属路产平均收费年限和整体运营期限,有效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巩固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六武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及利润规模较本次交易前均有所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有利于巩固上市公司行业地位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事宜制定了相关规定并有效执行。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充分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安徽交控集团,标的公司原关联交易将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实施后,将降低上市公司的关联销售占比,且上市公司未来将不再向安徽交控集团收取六武高速委托管理费,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本次交易虽一定程度增加上市公司关联采购占比,但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行业惯例。上市公司已制定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确保后续关联交易符合合理、必要且公允的要求;安徽交控集团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以保障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公允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的同业竞争具体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为避免同业竞争情形,安徽交控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有可执行性,有利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

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安徽交控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将维护皖通高速独立性,与皖通高速之间保持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安永已对上市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六武公司100%股权,该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解答的要求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46,640.1560万元,未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及价格将按照上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25%。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解答的要求。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作出了股份锁定承诺,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特定对象持有或者控制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认购股份的特定对象应当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公开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前款规定的特定对象还应当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公开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向控股股东安徽交控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前,安徽交控集团已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1.63%,本次交易将导致安徽交控集团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董事会将提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安徽交控集团就本次重组涉及的收购行为免于发出要约,确保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交易对方已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作出了有关股份锁定承诺,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具体用途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结合上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不涉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

务性投资,不涉及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上市公司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

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上述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股份。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及相关法规规定。

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以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截至发行期首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发行对象的情形并将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以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本次交易安排,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十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交易作出审慎判断,并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中,作出以下决议: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100%股权,该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拥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实际控制标的公司。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整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519,362.7723.96%473,149.9322.21%431,820.6221.68%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41.420.46%----
预付款项127.910.01%92.970.00%56.720.00%
其他应收款27,788.111.28%47,207.152.22%14,390.730.72%
存货443.820.02%470.580.02%539.470.03%
其他流动资产635.800.03%475.320.02%1,620.030.08%
流动资产合计558,399.8325.76%521,395.9524.47%448,427.5622.51%
长期股权投资14,662.530.68%14,662.530.69%13,689.270.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550.890.53%11,550.890.54%11,513.800.5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1,649.063.30%71,159.943.34%30,421.261.53%
投资性房地产34,929.881.61%35,228.931.65%37,023.911.86%
固定资产92,923.064.29%95,367.394.48%100,293.485.03%
在建工程25,940.171.20%26,028.071.22%22,694.311.14%
无形资产1,348,156.3262.19%1,345,194.1163.14%1,315,461.9366.03%
递延所得税资产9,725.620.45%9,749.080.46%12,560.780.63%
非流动资产合计1,609,537.5274.24%1,608,940.9375.53%1,543,658.7377.49%
资产总计2,167,937.36100.00%2,130,336.88100.00%1,992,086.3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992,086.30万元、2,130,336.88万元和2,167,937.36万元。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51%、24.47%和25.76%,占比较为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7.49%、75.53%和74.24%,其中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构成,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03%、63.14%和62.19%。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总负债 比例金额占总负债 比例金额占总负债 比例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9,346.906.29%60,544.367.76%74,333.459.32%
预收款项6,368.050.81%4,143.510.53%4,675.160.59%
应付职工薪酬4,784.470.61%2,847.800.37%2,873.070.36%
应交税费7,857.781.00%4,301.340.55%23,688.052.97%
其他应付款7,250.290.92%9,279.001.19%122,256.4915.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673.446.71%49,603.586.36%44,077.855.53%
其他流动负债7,252.580.92%7,100.450.91%7,784.380.98%
流动负债合计135,533.5117.27%137,820.0517.67%279,688.4635.07%
长期借款627,585.5979.97%620,198.5979.52%472,640.8359.26%
长期应付款7,755.970.99%7,755.970.99%29,450.003.69%
递延所得税负债2,714.310.35%2,720.780.35%3,127.780.39%
递延收益11,169.761.42%11,385.271.46%12,678.291.59%
非流动负债合计649,225.6482.73%642,060.6182.33%517,896.9064.93%
负债总计784,759.15100.00%779,880.66100.00%797,585.3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797,585.36万元、779,880.66万元和784,759.15万元。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5.07%、17.67%和17.27%,2021年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为上市公司收购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形成应付转让对价款,导致当年末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后续流动负债结构趋于稳定。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93%、82.33%和82.73%,2021年占比较低主要系当年末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所致;此外,2022年,上市公司因实施宣广高速改扩建项目及向银行借款支付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收购对价,导致长期借款金额有所增加。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36.2036.6140.04
流动比率(倍)4.123.781.60
速动比率(倍)4.123.781.6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04%、36.61%和36.20%,流动比率分别为1.60、3.78和4.12,速动比率分别为1.60、3.78和4.12。上市公司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主要系当年上市公司收购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形成应付转让对价款,当年末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所致,上市公司后续负债结构及偿债能力趋于稳定。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营运能力指标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220.250.22
存货周转率(次/年)400.09585.10273.70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4、上述2023年1-2月的周转率指标已进行了年化处理

上市公司作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企业,其主要客户为沿线的过往车辆,主要收入来源为下属高速公路向过往车辆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上市公司上述通行费收入系通过联网公司代收,并由联网公司定期与上市公司进行结算。因此,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与客户的应收账款,故不列示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市公司对联网公司已代收但尚未支付至上市公司的通行费计入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2、0.25和0.22,整体较为稳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73.70、585.10和400.09;2022年至2023年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系上市公司实施宣广改扩建PPP项目,将建造服务成本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大幅增加所致。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79,669.15520,636.64392,095.82
减:营业成本30,486.84295,490.81158,067.59
税金及附加311.703,017.173,053.6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224.5416,424.5713,678.86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284.5814,426.6017,061.6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3.6361.364,272.37
投资收益-3,809.046,748.3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773.741,826.76
资产处置收益-865.24-453.86
资产减值损失--17.90
信用减值损失-5.30-12.61122.97
其他收益216.301,598.87986.21
二、营业利润44,438.86197,599.39211,928.05
加:营业外收入4.86126.60407.96
减:营业外支出0.0932.80423.26
三、利润总额44,443.64197,693.20211,912.74
减:所得税费用11,721.6556,292.8057,381.15
四、净利润32,721.98141,400.40154,531.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16.08144,501.71151,416.79
少数股东损益1,505.91-3,101.313,114.80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2月,上市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2,095.82万元、520,636.64万元和79,669.15万元,上市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升主要系上市公司确认宣广改扩建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14.17亿元所致;上市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416.79万元、144,501.71万元和31,216.08万元,

其中2022年由于宏观经济等外部因素影响,净利润小幅下降。

2、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61.7343.2459.69
净利润率(%)41.0727.1639.41
每股收益(元/股)1.130.870.91

注: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3、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上述2023年1-2月的每股收益指标已进行了年化处理

2022年上市公司毛利率及净利润率偏低,主要系当年上市公司确认宣广改扩建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14.17亿元及建造服务成本14.17亿元所致。剔除上述影响后,2022年上市公司毛利率为59.42%,净利率为37.32%,与各期毛利率及净利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动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外部因素影响,净利润小幅波动所致。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

(一)行业竞争和市场分析

1、高速公路行业发展增速显著,通车里程稳步增加,运输需求平稳发展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规模修建高速公路以来,全国高速公路规模发展迅速,高速公路里程逐年上升,截至2022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535.48万公里,公路密度55.78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养护里程535.03万公里。

单位:万公里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历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高速公路市场总体规模预计将保持持续增长。根据《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全国公路完成营业性客运量35.46亿人,旅客周转量2,407.54亿人公里,营业性货运量371.19亿吨,货物周转量68,958.04亿吨公里,全年高速公路车流量95.32亿辆,其中9座及以下小客车69.74亿辆。根据《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到2025年,高速公路通达城区人口10万以上市县,基本实现“71118”国家高速公路主线贯通,普通国道等外及待贯通路段基本消除,东中部地区普通国道基本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70%,沿边沿海国道技术等级结构显著改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均达到85%以上,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网络覆盖更加广泛。

此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出,(安徽省将)以贯通、加密、扩容为重点,着力构建畅通高效的高速公路网。“十四五”期,新建高速公路2,660公里,改扩建高速公路637公里。实施“县县通”高速攻坚,推进“县县通”到“县城通”;完善与长三角地区对接的高速公路布局,加快推进皖苏、皖浙省际对接高速公路建设;逐步推进连接中部省份和增强省内城市间联通的高速公路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五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优化高速服务型互通布局,提高高速公路与普通国省道的互联互通水平。

436.0 446.0 458.0 470.0 477.4 484.7 501.3 519.8 528.1 535.5 10.0 11.0 12.0 13.0 13.7 14.3 15.0 15.3 16.1 17.7
公路高速公路
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2、行业周期长、规模大,区域间存在结构差异

高速公路经营者通过投资建设、收购或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获得经营性公路资产,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对运营公路进行养护维修和安全维护。高速公路是周期长、规模大的交通基础设施,具有资金密集性特点,投资回收期长,收益相对比较稳定。我国高速公路大致包括经营性高速公路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两种经营模式。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的主要目的是偿还修路产生的贷款和收回养护成本;而经营性公路收费的主要目的是在还清贷款的基础上能获取合理的利润。因而两者在收费主体、经营期限、盈利能力等指标上,均有显著区别。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在“十四五”时期,新改建高速公路2.5万公里,其中新建2万公里,扩容改造5,000公里。东部地区以繁忙通道扩容改造为主;中部地区在加快打通剩余待贯通路段的同时,兼顾重点通道能力提升;西部地区以剩余待贯通路段建设为主。

整体上我国公路的长度和宽度与发达国家相比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区域不平衡性也有待缓解,且预计智慧公路的商用投资也将成为公路投资的增量来源。考虑到未来人口自然增速和车辆保有量平稳增长,预计公路总里程的年化增速或将维持低单位数增长。而单公里投资成本则因公路建设成本中地价物料上涨,以及智慧公路设备系统等额外投入,预计将持续增长。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省份高速公路密度较低,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等西部省份较全国均值仍有较大差距;虽然中西部近年来的投资力度持续大于东部地区,但是与东部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往前看,公路建设作为具有明显正外部效应的基础设施,将持续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另外一方面,需求端来看,东部地区人口相对密集、且人们生活水平更高,人均汽车保有量也高于中西部地区,因而具有更多出行需求;供给端来看,东部公路建设时间早,现有公路网络完善,车流量较大,整体路产质量较高。

纵观各省收费公路建设密度情况,2021年,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费公路通车密度中,密度最大的是天津和上海,均在每百平方公里10公里以上,遥遥领先全国其他地区;排名第三和第四是广东和江苏,约为每百平方公里6公里;其次是北京、浙江、山东、福建、河北和重庆等省、直辖市,在每百平方公里4~6公里之间。全国收费公路通车密度最低的两个省份是青海和新疆,均在每百平方公里1公里以下。由于西部地区路网密度远低于东部地区,以及十四五规划对西部地区基建建设

和经济发展的支持,公路网络建设重心已从东部逐步向西部转移。

3、成熟路产收入较为稳定,投资回报率通常高于新建路产

早期建设的公路一方面处于较好的区位,另一方面也享受更低的土地、物料、人工等建设成本,项目整体收益率较高,而且通车至今已经度过了车流量培育阶段,当前已经具备了稳定的利润增速和现金流入。而随着征地相关支出、人工成本以及建设标准等级的提高,新建路程的投资成本持续上升,未来随着更多自动化、数字化的系统应用在公路中,建设成本或将进一步抬升。由于收入与成本的不对称上涨,早期建设公路的投资回报率通常要高于新建公路。

4、行业格局较为稳定,传统龙头市场份额集中

目前,全国各省、直辖市基本都建立了各自的收费公路投资集团或交通投资集团,主导本省市的收费公路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新增的收费公路主体主要为拥有单一或少量路产的运营主体或项目公司,体量规模相对较小。大多数省份组建的省级收费公路投资运营主体集中了本省内大部分收费公路路产,具有通车里程长、资产规模大、业务多元化的特点,其实际控制人一般为省国资委或省交通厅。市级收费公路主体则主要负责本市内收费公路的建设运营维护,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优势,控制人一般为市国资委或市交通运输局。此外,前身为交通部下属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的招商公路,其投资经营路产覆盖全国,参股多家优质公路上市公司。从全国范围来看,行业主要市场参与者为各省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交通投资集团,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有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0576.HK)、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公路”,001965.SZ)、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600350.SH)等。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持续增长和实体产业旺盛需求支撑行业长期发展

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是公路车流量增长的原动力,我国公路运输量增长率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存在一定程度的正相关。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持续增长的预期将为高速公路车流量的增长提供坚实基础。

公路行业所属的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基础性、服务性产业,是沟通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重要纽带,也是合理配置城乡资源、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的重要基础。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公路运输已超过铁路、船运、航空等运输方式,在交通运输业中起到了主导作用。高速公路行业是公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行车速度快、通行能力大、运输成本低、行车安全等特点,是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基础,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运营里程数、高速公路客货运输量急剧增加,高速公路的广泛建设和快速发展成为解决要干线公路交通紧张状况的有效途径,大大缩短了省际、城市之间的交通时间,加快了区域间人员、商品、技术、信息的交流速度,有效降低了生产运输成本,在更大空间上实现了资源有效配置,拓展了市场,对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网络,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提高农村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随着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不断推进,高速公路行业有望继续保持增长。

(2)居民出行需求和汽车保有量双重增加提供通行费收入持续增长动力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日益丰富,出行目的逐渐多样化,居民购物、文化娱乐、休假旅行及社交访友等生活性出行需求逐年增加,居民出行距离逐年增长,人均出行频率逐年提高。同时,随着未来城市规划建设日趋完善,我国居民生活习惯的进一步转型升级,将推动收费公路行业和相关业务长远发展。

伴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带动的汽车消费并推动汽车保有量迅速上升,从而为高速公路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增长动力。相较于发达国家,中国车辆保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特别是二三线城市及农村市场仍存在较大增长空间。高速公路以其快捷、舒适的通行特点已成为民用汽车出行的首选,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高速公路需求将继续增加,促使高速公路行业获得进一步发展契机。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行业整体监管政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由于高速公路前期建设阶段投入巨大,投资周期较长,投入产出存在明显滞后效应。行业政策变化直接影响行业主要业务收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首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我国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进行限制,公路运营者现有路产经营权的收费期限逐渐到期,将会导致整体业务规模不断萎缩,由此导致必须积极通过新建及收购等形式不断取得新的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的高速公路和桥梁的收费经营权,从而实现资金和项目的滚动发展。

其次,相关行业支柱性法律法规仍处于变动过程中。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自2013年起组织修订,并曾在2013、2015年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018年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指出,“经营性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实施收费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增加高速公路车道数量,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经营期限”,试图通过制度性安排延长经营期限,缓解收费公路项目的债务偿还压力。另外,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由相应政府通过延长经营期限、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予以补偿。上述修订草案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提供了较大的调整空间。但是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仍未最终颁布。总体来说,当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时间尚未确定,对于收费年限及收费标准核定原则的变化尚不明确,修订后的收费政策可能对道路通行费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

(2)其他交通方式替代效应和惠民减免政策一定程度影响行业盈利性

作为现代交通运输方式的一种,高速公路无可避免地与铁路、航空、水路等其他运输方式形成了竞争关系。随着其他综合运输方式的不断发展与完善,高速公路将有可能面临原有客户选择其他运输方式而导致客户流失。尤其是近年来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运输网的不断完善,都可能对高速公路的客流量造成一定冲击。

此外,国家近年推广实施的绿色通道政策、节假日免费通行等惠民政策对于促进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市民菜篮子供应、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对收费公路经营者来说,实施该等政策,既增加了经营成本,又减少了合法经营收入,而国家和地方政府尚未出台相应的、科学合理的补偿政策和措施,并不

利于鼓励社会资本继续投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

(三)行业主要进入壁垒

1、资金壁垒

高速公路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建设周期长、技术标准高、投资巨大,新建或收购高速公路需要大量外部融资以满足资金需求。为保证行车速度和行车安全,高速公路的路线线形和建筑材料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同时,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通讯监控等交通设施费用在造价中也占有很大比重。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资产从建设完毕到进入稳定盈利的成熟期通常需要数年,较长的回收期与较大的前期投资规模形成了较强的行业资金壁垒。

2、政策性壁垒

高速公路作为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其规划决策、立项审批、征地拆迁等环节均需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严格审批,因此高速公路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处于垄断经营地位,行业有一定的政策性壁垒。另外,虽然我国法律上对高速公路投资主体并未进行明确限制,但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基本属于国家级或省级规划,一般由政府相关部门等主导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的资产状况、资信能力、纳税情况、项目管理能力等均设定了较高的要求,并最终选择有实力的主体担任。

3、运营管理壁垒

高速公路路产的投资运营对行业公司的政策解读能力、市场掌握能力、竞标能力、投融资能力以及经营养护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为确保高效率、低成本的平稳运营,高速公路投资经营需要经过长期的业务探索,才能降低管理成本并形成全产业链的匹配效应。对行业新进入者而言,在技术研发、投融资、路产经营、养护扩建等方面将存在较高的管理壁垒。

(四)行业技术及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我国高速公路行业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在高速公路建设、管理运营以及后期维护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技术水平也不断得到提升。

在高速公路建设技术方面,行业参与者和监管部门结合我国的自然环境条件和基

础设施建设需求,在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开展系列科技攻关,在公路勘测设计、路基路面修筑、路面材料与结构、质量检测等各个方面进行专项研发,并在特殊不良地质及特殊环境筑路技术领域取得了关键性的突破。高等级公路建设成套技术、大跨径桥梁技术等也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在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方面,各有关部门加大了信息化技术在高速公路管理中的力度,基本完成了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干线传输系统联网工程建设,初步实现了全网贯通,并不断提升全系统的网络稳定性和可靠度。此外,目前已基本实现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联网运行,普遍提供了高速公路热线电话和网站等服务手段,移动应用服务(APP)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得到快速推广,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在基础设施养护技术方面,针对我国新建公路路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早期损坏以及早期修建的公路大量进入大修期、路面质量下降较快的现实情况,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提高路面质量对策研究”,对以往路面建设经验进行总结与提炼,取得了大量的科技成果。

高速公路行业呈现数字化、智慧化的发展趋势,借助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公路运输系统的协同管控与创新服务,促进路网科学管理、高效运行和优质服务。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交通强国政策来引导交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强调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机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此外,高速公路行业硬件水平逐渐提高,对于道路监控、智能化运营管理、电动车充电设施、无人驾驶辅助设备等发展趋势对路产的设计和硬件配置提出更高和特殊的要求。

2、经营模式

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主要采购公路新改扩建、营运养护等工程施工项目,物资、设备、材料采购等货物,对路产主要设施和附属设施进行养护管理,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其他经营模式参见“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四)主要经营模式”。

3、行业特点

(1)周期性

收费公路行业属于弱周期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行业,大部分高速公路运输需求为刚性需求,部分运输需求也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高速公路行业经营收入以现金收入为主,不存在商品积压的情况,现金流充沛,从而保障了高速公路行业经营和财务的稳定安全。高速公路行业在宏观经济景气时期可以较好地分享经济增长,在经济调整的过程中也具备一定的防御性,可以部分抵御宏观经济变化带来的市场冲击,因此,相对于其他周期性行业,高速公路企业也具有抗风险能力较强、投资收益稳定等特点。

(2)地域性

我国高速公路呈现区域垄断特性,故而受到不同地区间宏观经济差异的影响。东部地区经济基础较好,高速公路事业起步较早,因此其高速公路网较为密集,各省市均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高速公路网络;中部地区近年来逐渐加大了各省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力度和规模,并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同东部地区的差距将逐渐缩小;西部地区受限于复杂的地理条件等因素,高速公路事业起步较晚,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局面处于持续改善过程中。

随着“中部崛起”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与推进,中西部地区高速公路规划以及在建规模逐渐增加,未来中西部地区高速公路建设将保持快速发展趋势,而东部地区由于高速公路基础较好,相对饱和,未来发展预计将逐步趋缓。中西部地区高速公路同东部地区高速公路建设差距会逐渐缩小,各区由于交通设施建设不平衡给经济增长带来的差异化也将逐渐削弱。

(3)季节性

受自然天气、公路养护周期、节日休假安排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高速公路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首先,高速公路的建设与营运管理容易受到季节性强降雨、暴风雪、冰雹等自然天气情况的影响,严重时可能造成一定范围内高速公路系统出现瘫痪状况。其次,公路养护工程一般在夏季集中进行,由于养护工程将挤占一定通行道路,对路段通行能力造成一定影响。最后,在节假日等旅游旺季期间,免费通行的小客车将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造成压力,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高速公路盈利能力;同

时,农历春节前后,由于货运车流减少,高速公路行业收入情况将有所减少。

(五)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1、上游行业竞争充分,本行业具有较强的话语权

公路主要的成本是特许经营权的摊销、人工和养护成本,成本中当期摊销占比往往超过50%,剩余为人工、养护等付现成本。养护成本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但由于占比较有限,成本上涨对于整体成本的影响较为有限。集中来看,高速公路产业链的上游是公路设施的建设、管理及维护。

高速公路建设普遍采用工程分包的经营模式。在实施总承包合同项目时,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公司依法将非主体结构施工中的某些分项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高速公路建设公司对所有分包企业的工作成果负责。故而,对于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在建设阶段其上游主要包括各种公路建设材料的供应商以及工程服务的提供商,如水泥、钢铁、混凝土的制造商和土木工程企业等。高速公路建设主要依靠招标完成,上游行业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相对充分,上游产业的竞争格局有利于高速公路企业在众多供应商中进行充分比价、择优采购,降低对上游供应商的依赖度。相对于上游而言,高速公路建设运营行业具有较强的话语权,不具有依赖性。

2、客户分散,受整体经济和实体产业影响较大

目前,公路运输在我国交通运输体系中仍占据主导地位,2022年公路承担了国内约63.5%的旅客运输量和约73.3%的货物运输量。高速公路行业的下游主要分为小客车主,以及客运、物流企业和对大宗货物运输有较大需求的企业,交通运输需求据此可分为客运需求和货运需求,衡量交通运输行业运行状况的指标主要为客货运输量及周转量。其中:客车流量(占车流量的主要比重)的增长取决于人口增长和消费升级,汽车保有量增加,客车流量通常均能增长,此外也与当地经济水平、居民出行习惯、交通设施等关联性较大。货运量与货物周转量受宏观经济和工业运行的影响较大,同时货车单车收费较高而带来更大的盈利弹性。

(六)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强劲的区域经济增长

六武高速是贯通安徽省东西的交通大动脉,安徽省地处中部地区,与苏、浙、豫、鄂、赣、鲁六省相邻,靠近长三角核心区域,是具有承接沿海发达地区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的地理优势。

近年来安徽省经济持续增长,经济总量居于全国中上游水平,产业结构趋向优化,工业经济增长趋势良好,服务业对经济发展贡献程度较高,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未来安徽省经济发展前景向好。2020-2022年,安徽省经济持续增长,三年GDP分别为38,681亿元、42,959亿元和45,045亿元,2022年比上年增长3.5%,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18,588亿元,增速为5.1%,2022年安徽省GDP排名全国第10位。

随着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安徽省产业结构趋向优化,在淘汰落后产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实施下,安徽省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带动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近年来,安徽省形成了电子信息和智能家电、汽车和装备制造、食品医药、材料和新材料、轻工纺织、能源和新能源六大高新技术主导产业。2022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3%,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4.2%;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8%,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5.2%;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3.8%,其中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分别增长59%和33.6%。2020-2022年,安徽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6%、8.9%和6.1%。高速公路车流量的增长与区域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安徽省强劲的经济增长将成为六武高速业绩提升的重要动力。

2、卓越的地理位置优势

六武高速向东通联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合肥市,向西通联湖北省武汉市、重庆市和四川省成都市,向北通联河南省信阳市、陕西省西安市,途经皖西大别山区,是成渝经济区、大武汉都市区连接长三角城市群(含合肥都市圈)的重要东西向公路物流通道,也是连接华东与中、西部地区的交通大通道,其地理位置如下图所示。

根据各地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城市GDP十强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苏州、成都、武汉、杭州和南京。六武高速通联了其中五个,即上海、重庆、成都、武汉、南京。作为国高网干线公路之一,六武高速地理位置优越,所连接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标的公司提供稳定的需求增长。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六武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资产负债结构分析如下:

(一)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499.920.18%----
其他应收款13,371.334.76%6,567.282.38%1,157.290.42%
存货6.780.00%12.980.00%--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13,878.034.94%6,580.262.38%1,157.290.42%
固定资产20,568.617.33%20,852.837.55%6,546.162.37%
在建工程----5,082.561.84%
无形资产236,476.7984.22%238,829.8086.46%252,947.8191.56%
递延所得税资产9,864.033.51%9,959.813.61%10,534.743.81%
非流动资产合计266,909.4395.06%269,642.4497.62%275,111.2799.58%
资产总计280,787.46100.00%276,222.70100.00%276,268.56100.00%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管理运营的六武高速业务持续稳定发展、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76,268.56万元、276,222.70万元和280,787.46万元,整体较为稳定。从资产构成来看,六武公司的资产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占总资产的别为99.58%、97.62%和95.06%。六武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为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56%、86.46%和

84.22%。报告期内六武公司无形资产包括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和外购软件。无形资产占比较高主要是由六武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高速公路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收费公路建设业务获得特许收费经营权,无形资产是高速公路公司的核心资产,因而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六武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是其他应收款,包含应收通行费收入和应收安徽交控集团的无偿划转过渡期间由安徽交控集团代收代付的关联方往来款,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1,157.29万元、6,567.28万元和13,371.33万元。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和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银行存款499.92--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合计499.92--

2021年末,六武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0元,主要系本次无偿划转资产中未包含货币资金,备考财务报表假设在划转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前营运所产生的全部货币资金扣除营运所支付的货币资金净额已视同对所有者的分配支付至安徽交控集团,因此2021年末的货币资金相应以零元列示;六武公司2022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0元,主要系六武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尚未完成银行账户开立和注册资本实缴,因此货币资金余额为0元;2023年2月末,六武公司货币资金为499.92万元,主要由于安徽交控集团完成对六武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

(2)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收通行费收入1,281.64714.211,157.29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12,089.695,853.08-
合计13,371.336,567.281,157.29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157.29万元、6,567.28万元和13,371.3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42%、2.38%和4.76%。六武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联网公司代收的通行费收入及应收安徽交控集团的无偿划转过渡期间由安徽交控集团代收代付的关联方往来款。

联网公司代收通行费收入一般按旬(约10天)与六武高速经营主体结算,因此,各期末应收通行费收入通常为期末前一旬尚未支付的六武高速运营所产生的通行费收入。六武公司应收通行费收入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443.08万元,降幅为38.29%,2023年2月末较2022年末上涨567.43万元,涨幅为79.45%。六武公司2022年末应收通行费收入较低主要系受外部因素及2022年第四季度通行费收入减免政策影响,2022年12月通行费收入下降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存在对其控股股东安徽交控集团的其他应收款12,089.69万元,上述应收款为六武公司正式完成对六武高速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转移前因安徽交控集团代收、代付六武高速相关款项而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并通过资产无偿划转方式承接安徽交控集团持有的六武高速对应的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由于拟划入的土地、房产、人员变更及合同换签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在标的公司正式完成对六武高速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转移前,相关通行费收入及成本支出均由安徽交控集团收取和支付。根据安徽交控集团与标的公司签署的划转协议,自划转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至资产划转实际完成日期间,与目标资产相关的损益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因此,标的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就六武高速在上述过渡期间营运所产生及支付的全部货币资金由安徽交通控股集团代为收付,相应计量为与安徽交通控股集团的关联方往来款,即为标的公司对安徽交控集团的其他应收款。截至2023年2月28日,上述款项余额为12,089.69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6,236.61万元,涨幅为106.55%,主要因六武高速持续运营产生收益所致。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安徽交控集团已向六武公司支付完毕上述因无偿划转过渡期产生的往来款。上述应收款均为关联方应收款,且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因此其他应收款无重大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2、非流动资产

六武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在建工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工程名称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转入固定资产年末余额
2022仙花互通迁建工程5,082.569,111.9614,194.52-
2021仙花互通迁建工程-5,082.56-5,082.56

2021年,六武公司新增仙花互通迁建工程,2021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为5,082.56万元。2022年,仙花互通迁建工程完工并转固,2022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为0。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45,590.2945,590.2930,443.37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8,686.0118,686.016,773.03
安全设施10,099.7110,099.719,443.44
通讯及监控设备4,934.164,934.164,177.33
收费设施1,326.481,326.48335.71
机械设备451.37451.37451.37
车辆401.17401.17420.66
其他设备9,691.399,691.398,841.82
二、累计折旧合计25,021.6824,737.4623,897.2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3,086.612,937.922,550.64
安全设施9,110.179,095.369,047.85
通讯及监控设备3,906.563,887.313,794.58
收费设施343.07317.46264.30
机械设备261.84253.73205.08
车辆173.47166.26221.49
其他设备8,139.958,079.417,813.27
三、账面价值合计20,568.6120,852.836,546.16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5,599.4015,748.094,222.39
安全设施989.541,004.35395.60
通讯及监控设备1,027.601,046.85382.75
收费设施983.411,009.0271.41
机械设备189.53197.64246.29
车辆227.70234.91199.18
其他设备1,551.431,611.981,028.54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546.16万元、20,852.83万元和20,568.6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7%、7.55%和7.33%。2022年末,六武公司固定资产较2021年末增长14,306.67万元,涨幅218.55%,上述固定资产大幅上升主要系仙花互通迁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423,676.23423,676.23423,676.23
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423,540.52423,540.52423,540.52
其中:收费公路土地使用权30,348.2530,348.2530,348.25
外购软件135.70135.70135.70
二、累计摊销合计187,199.43184,846.43170,728.41
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187,063.73184,710.73170,592.71
其中:收费公路土地使用权13,403.8113,235.2112,223.60
外购软件135.70135.70135.70
三、账面价值合计236,476.79238,829.80252,947.81
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236,476.79238,829.80252,947.81
其中:收费公路土地使用权16,944.4417,113.0418,124.65
外购软件0.000.0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别为252,947.81万元、238,829.80万元和236,476.7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56%、86.46%和84.22%,六武高速无形资产为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及外购软件。报告期内,六武高速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逐年减少主要是由于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每年计提摊销所致。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收入状况较为稳定,盈利能力较强,未发现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列式的减值迹象。因此,报告期内,六武公司未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高速公路净值差异39,456.119,864.0339,839.269,959.8142,138.9610,534.74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的税会差异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产生,报告期内随着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的逐步摊销,因摊销税会差异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逐渐变小,因此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逐年降低。

(二)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总负债 比例金额占总负债 比例金额占总负债 比例
应付账款484.1821.42%1,446.7658.53%3,188.2071.78%
应付职工薪酬79.253.51%----
应交税费935.4741.38%733.8229.69%1,067.1324.03%
其他应付款85.033.76%100.384.06%122.472.76%
其他流动负债676.9829.94%190.867.72%63.961.44%
流动负债合计2,260.91100.00%2,471.83100.00%4,441.76100.00%
负债总计2,260.91100.00%2,471.83100.00%4,441.7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的总负债分别为4,441.76万元、2,471.83万元和2,260.91万元。报告期内,六武高速的负债总额逐年下降,主要因应付工程款逐年下降所致。

六武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应付账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付工程款484.181,446.763,188.20
合计484.181,446.763,188.20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应付账款全部为应付工程款,分别为3,188.20万元、1,446.76万元和484.1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78%、58.53%和21.42%。六武公司应付工程款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1,741.44万元,降幅为54.62%;2023年2月末较2022年末减少962.59万元,降幅为66.53%,主要原因为六武公司项目工程款一般按季度、半年度结算,个别项目按年度结算。2021年末应付工程款高于2022年末应付工程款,主要系2021年存在部分年度结算项目在年底一次性结算,导致年末应付工程款金额较大。2023年2月末应付工程款金额较小,主要系当期发生工程量较小,且相关项目未到结算期所致。

2、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应交税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765.46573.57877.52
应交增值税149.45127.54159.09
应交土地使用税-1.701.37
应交房产税-8.844.66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费10.468.9311.14
应交教育税附加7.476.387.95
其他2.626.875.40
合计935.47733.821,067.13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的应交税费分别为1,067.13万元、733.82万元和935.4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03%、29.69%和41.38%。六武公司应交税费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333.31万元,降幅为31.23%;2023年2月末较2022年末增加

201.64万元,涨幅为27.48%。六武公司2022年应交税费金额较小,主要原因为当期由于营业利润下降、应交企业所得税下降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公路修理费用676.98190.8663.96
合计676.98190.8663.96

报告期各期末,六武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为预提的公路修理费用,分别为63.96万元、190.86万元和676.9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4%、7.72%和29.94%,主要为预提出的尚未结算及其他一年内拟支出的公路修理费用等工程施工成本。

(三)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分析

六武公司报告期内的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本结构:
资产负债率0.81%0.89%1.61%
流动资产/总资产4.94%2.38%0.42%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总资产95.06%97.62%99.58%
流动负债/负债合计100.00%100.00%100.00%
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倍)6.142.660.26
速动比率(倍)6.142.660.2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338.1443,983.2949,298.34
利息保障倍数(倍)---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报告期内,六武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1%、0.89%和0.81%,资产负债率水平整体较低。六武公司资产负债率逐期下降主要系应付账款逐年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26、2.66和6.14,速动比率分别为0.26、

2.66和6.14,六武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逐期增加主要系应付账款逐年下降,流动负债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六武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净利润分别为49,298.34万元、43,983.29万元和8,338.14万元。六武公司各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净利润主要随净利润变动趋势而变动。六武公司报告期内无金融负债,因此不存在利息支出,故不适用利息保障倍数指标。2021、2022年末,六武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000429粤高速A43.90%40.02%
000755山西路桥64.32%69.47%
600033福建高速20.62%22.95%
601518吉林高速20.23%33.54%
600035楚天高速53.21%54.85%
600012皖通高速36.61%40.04%
平均值39.82%43.48%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中位数40.26%40.03%
六武公司0.89%1.61%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系新设公司,主要用于持有六武高速相关高速公路资产,无金融负债,而可比公司通常为持有多条高速公路且持续经营多年的上市公司,因此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远小于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1、2022年末,六武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速动比率(倍)流动比率(倍)速动比率(倍)
000429粤高速A2.902.902.702.70
000755山西路桥0.500.500.510.51
600033福建高速1.111.100.560.55
601518吉林高速0.980.931.421.21
600035楚天高速0.720.710.400.36
600012皖通高速3.783.781.601.60
平均值1.671.651.201.16
中位数1.051.020.990.88
六武公司2.662.660.260.26

2022年末,六武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例均处于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可比区间范围内,具有一定合理性。

2021、2022年末,六武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倍)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倍)
000429粤高速A363,268.0810.82472,121.7212.19
000755山西路桥138,415.772.95141,584.222.17
600033福建高速230,876.2616.34241,579.4714.95
601518吉林高速90,510.8414.3582,799.746.33
600035楚天高速197,393.904.27197,349.424.81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倍)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倍)
600012皖通高速314,587.159.73330,477.259.32
平均值222,508.679.74244,318.648.30
中位数214,135.0810.28219,464.457.83
六武公司43,983.29不适用49,298.34不适用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可比上市公司中位数水平低,主要系六武公司仅运营管理一条高速公路,资产体量、收入及利润规模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小,因此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低。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2,232.993,438.24-
总资产周转率(次)0.210.190.20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2023年指标已做年化处理

六武公司仅从事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其客户全部为沿线的过往车辆,收入来源全部为下属六武高速向过往车辆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六武公司上述通行费收入系通过联网公司代收,并由联网公司定期与六武公司进行结算。因此,报告期内六武公司不存在与客户的应收账款,故不列示应收账款周转率。六武公司通过联网公司代收的通行费收入计入其他应收款。

六武公司报告期内存货主要为少量公路养护材料。由于高速公路行业特性,存货占比通常较低,存货周转率较高。报告期内,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六武公司存货余额为0元,故未列示2021年末存货周转率;2022末存货周转率为3,438.24次、2023年2月末存货周转率为2,232.99次,2023年2月末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系2023年1-2月平均存货金额高于2022年度平均存货金额所致。

六武公司报告期内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0次、0.19次和0.21次,整体较为平稳。

2021、2022年末,六武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000429粤高速A31.184,956.7232.255,561.83
000755山西路桥13.58901.2212.76611.50
600033福建高速4.6487.665.0178.30
601518吉林高速10.405.5112.433.21
600035楚天高速7.3815.647.289.52
600012皖通高速-585.10-273.70
平均值13.441,091.9813.951,089.68
中位数10.40336.3812.43176.00
六武公司不适用3,438.24不适用不适用

六武公司主要客户为六武高速沿线过往车辆,报告期内六武公司不存在与该等客户的应收账款,但通过联网公司代收通行费,因此将通过联网公司代收的通行费收入计入其他应收款。主要可比公司通行费收入虽也系通过联网平台收取,并定期与相关主体进行结算,但该等应收通行费收入的未结算款项计入应收账款,因此报告期期末可比公司除皖通高速外,均存在一定应收账款。由于六武公司主营业务仅为六武高速公路运营,存货占比较低,因此六武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业上市公司。

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六武公司报告期模拟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9,540.7152,415.1655,998.19
减:营业成本3,677.4022,315.4020,308.97
税金及附加39.59250.92249.81
管理费用122.71919.24956.33
财务费用0.08--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
资产处置损失-0.36-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利润5,700.9228,929.2434,483.07
利润总额5,700.9228,929.2434,483.07
减:所得税费用1,425.237,243.988,620.77
净利润4,275.6921,685.2725,862.30
综合收益总额4,275.6921,685.2725,862.30

(一)营业收入的分析

报告期各期,六武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通行费收入9,540.7152,415.1655,998.19
合计9,540.7152,415.1655,998.19

六武公司主营业务为六武高速的管理运营,营业收入全部为六武高速向过往车辆收取的通行费收入。报告期各期,六武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5,998.19万元、52,415.16万元和9,540.71万元。2022年,六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小幅下降

6.40%,主要系由以下两方面因素导致。首先,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六武高速安徽段的日平均断面车流量小幅下滑,且通行费费用较高的货车车型占比也存在一定程度下降。六武高速各路段日平均断面交通量2022年为16,084辆/日,2021年为16,187辆/日,其中货车交通量2022年占比为51.53%,2021年占比为53.39%;其次,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282号),2022年四季度,对通行六武高速货车实施10%通行费减免,导致四季度货车通行费收入减少。目前,上述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已逐步消散,上述通行费减免政策仅适用于2022年四季度,因此,导致2022年度营业收入下降的因素已基本消除。

(二)营业成本的分析

报告期各期,六武公司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折旧及摊销2,637.2271.71%15,054.0567.46%14,815.2772.95%
公路养护成本611.7516.64%4,566.6020.46%3,312.1116.31%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机电维护成本75.332.05%536.292.40%295.331.45%
机电成本65.501.78%307.261.38%288.441.42%
职工薪酬227.406.18%1,423.856.38%1,233.566.07%
联网结算服务费55.031.50%302.331.35%323.001.59%
其他支出5.170.14%125.010.56%41.260.20%
合计3,677.40100.00%22,315.40100.00%20,308.97100.00%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为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摊销和固定资产折旧、高速公路养护、机电维护、机电成本、职工薪酬和联网结算服务费等。报告期各期,六武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20,308.97万元、22,315.40万元和3,677.40万元。2022年六武公司营业成本较2021年增加2,006.43万元,上涨幅度为

9.88%。2022年六武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上涨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路养护成本大幅上涨,主要系2022年安徽省开展了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养护相关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三)毛利率情况

1、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六武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63.73%、57.43%和61.46%。2022年毛利率低于报告期其他期间毛利率,主要系2022年通行费收入降低的同时专项养护成本支出大幅增加所致。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2021年、2022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公路运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
000429.SZ粤高速A62.15%63.75%
000755.SZ山西路桥53.65%56.30%
600033.SH福建高速57.90%59.82%
601518.SH吉林高速56.00%52.53%
600035.SH楚天高速57.41%62.29%
600012.SH皖通高速59.33%59.90%
平均值57.74%59.10%
中位数57.65%59.86%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
六武公司57.43%63.73%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系由(公路运营业务/通行费收入-公路运营业务/通行费成本)/公路运营业务/通行费收入计算所得

六武公司2021年、2022年毛利率分别为63.73%、57.4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六武公司仅持有六武高速一条路产,而六武高速是连接华东与华中地区的重要通道,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同行业可比高速运营路段较多,各路段盈利能力参差不齐,六武高速毛利率略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四)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9,540.7152,415.1655,998.19
营业利润5,700.9228,929.2434,483.07
利润总额5,700.9228,929.2434,483.07
所得税费用1,425.237,243.988,620.77
净利润4,275.6921,685.2725,862.30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是标的公司净利润的最主要来源。2022年度,六武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度下降,主要系2022年通行费收入降低的同时专项养护成本支出大幅增加所致。

1、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20.04110.07117.60
土地使用税-5.815.48
房产税-22.8218.64
教育费附加14.3178.6284.00
其他5.2433.6024.10
合计39.59250.92249.81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45%、0.48%和0.41%,占比较低。2022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度上升1.11万元,整体较为稳定。

2、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管理费用122.7199.93%919.24100.00%956.33100.00%
财务费用0.080.07%----
合计122.79100.00%919.24100.00%956.33100.00%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956.33万元、919.24万元和122.7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1%、1.75%和1.29%。2022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合计较上年度下降37.09万元,主要系管理费用下降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明细及具体变动原因如下: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路产管理服务费122.71100.00%919.24100.00%956.33100.00%
合计122.71100.00%919.24100.00%956.33100.00%

六武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路产管理服务费。六武公司已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北管理中心签署了《服务协议》,约定六武高速部分运营和辅助管理工作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北管理中心相关运营团队具体实施,并由六武公司向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北管理中心支付相应路产管理服务费,该等服务费主要用以覆盖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北管理中心向六武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的人员成本,报告期内金额较为稳定。

(2)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手续费0.08100.00%----
合计0.08100.00%----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不存在有息负债。六武公司2023年1-2月的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开户产生的手续费。

3、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表示)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无信用减值损失。

4、资产处置损失(损失以“-”号表示)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0.36-
合计--0.36-

2022年,六武公司资产处置损失为0.36万元,系当年处置固定资产形成的损失。

5、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8,620.77万元、7,243.98万元和1,425.23万元。2022年度,六武公司所得税费用较上一年度有所降低,主要系利润总额下滑导致应计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6、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仅2022年存在非经常损益-0.36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小于-0.01%,全部为资产处置损失。非经常性损益对六武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小。

五、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

为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业务、经营的可持续发展,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要求对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进行整合管控。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六武公司100%股权,从而拥有六武高速相应的资产及运营管理权。六武高速将与上市公司已拥有的岳武高速、高界高速构成目前安徽省中南部通往湖北的全部三条出省高速公路,形成较为显著的路网效应。

本次交易前,六武高速系由安徽交控集团委托上市公司进行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鉴于六武公司变更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六武高速将不再需要由上市公司受托管理,而由上市公司直接管理。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武公司将继续保持资产的独立性,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在上市公司治理框架和内部规则下设置重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并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同时,上市公司将依据六武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内控管理经验,对其资产管理提出优化建议,促进六武公司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使得六武公司在未来上市公司的业务布局中发挥最大效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财务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武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股东职责,对六武公司财务制度、职能设置、资金管理、利润及分红、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进一步细化。同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内部资源调配,实现资源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人员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武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主体资格不会发生变化,仍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上市公司将结合上市公司及六武公司业务发展的整体规划,在上市公司范围内进行人力资源配置。同时,上市公司将保持六武公司现有的内部组织机构的稳定,并根据六武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机构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武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在交易后将

保持六武公司的独立法人架构,现有内部组织机构保持稳定。同时,按照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对六武公司实施管理,在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上市公司将结合六武公司现有的组织架构对其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使其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路产资源是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发展的立足之本,目前上市公司主要路产逐渐进入成熟期,虽然部分路段已通过改扩建形式延长了收费期限,但仍面临收费期限逐年递减的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增加收费里程92.7公里,有利于延长上市公司所持有的道路资产的平均收费期限,并形成路网效应,且随着六武高速未来盈利的持续释放,长期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业绩表现,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目前通行费收入仍然是上市公司营收的主要来源,而随着公司主要路产逐渐进入成熟期,公司通行费收入增速放缓,净资产规模趋于稳定。与此同时,新建路产面临较长的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培育期,改扩建现有路产在短期内也会对公司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造成影响,另一方面优质的高速公路路产稀缺性强,因此公司需要积极寻找优质高速公路路产,通过并购重组进一步提高资产规模,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本次资产注入后,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和资产规模,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高速公路主业。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将继续立足高速公路主业,发挥同时拥有六武高速、岳武高速、高界高速三条安徽省中南部通往湖北高速公路的规模优势,发挥路网效应和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前后资产结构分析

上市公司及备考口径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总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9,362.77519,862.69473,149.93473,149.93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41.4210,041.42--
预付款项127.91127.9192.9792.97
其他应收款27,788.1141,159.4447,207.1553,774.43
存货443.82450.60470.58483.56
其他流动资产635.80635.80475.32475.32
流动资产合计558,399.83572,277.86521,395.95527,976.2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4,662.5314,662.5314,662.5314,662.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550.8911,550.8911,550.8911,550.8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1,649.0671,649.0671,159.9471,159.94
投资性房地产34,929.8834,929.8835,228.9335,228.93
固定资产92,923.06113,491.6795,367.39116,220.22
在建工程25,940.1725,940.1726,028.0726,028.07
无形资产1,348,156.321,584,633.121,345,194.111,584,023.91
递延所得税资产9,725.6219,589.659,749.0819,708.90
非流动资产合计1,609,537.521,876,446.961,608,940.931,878,583.37
资产总计2,167,937.362,448,724.822,130,336.882,406,559.58

由上表可见,如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长。

2、本次交易前后负债结构分析

上市公司及备考口径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总负债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49,346.9049,831.0860,544.3661,991.12
预收款项6,368.056,368.054,143.514,143.51
应付职工薪酬4,784.474,863.722,847.802,847.80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应交税费7,857.788,793.254,301.345,035.17
其他应付款7,250.2962,325.389,279.0064,369.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673.4452,673.4449,603.5849,603.58
其他流动负债7,252.587,929.567,100.457,291.31
流动负债合计135,533.51192,784.48137,820.05195,281.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627,585.59627,585.59620,198.59620,198.59
长期应付款7,755.977,755.977,755.977,755.97
递延收益11,169.7611,169.7611,385.2711,385.27
递延所得税负债2,714.312,714.312,720.782,720.78
非流动负债合计649,225.64649,225.64642,060.61642,060.61
负债合计784,759.15842,010.12779,880.66837,342.55

截至2023年2月28日,上市公司负债总额784,759.15万元,资产负债率36.2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六武公司100.00%股权。根据安永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3年2月28日,交易后上市公司负债总额为842,010.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39%,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本次交易完成前有所下降。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较交易完成前有所下降。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1-2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3年2月28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2,167,937.362,448,724.822,130,336.882,406,559.58
负债总计784,759.15842,010.12779,880.66837,342.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23,697.311,447,233.811,192,481.241,411,242.04
营业收入79,669.1589,209.85520,636.64573,051.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216.0835,491.77144,501.71166,186.97
项目2023年1-2月/2023年2月28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82.4812.4812.09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190.170.870.78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武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及利润规模较本次交易前均有所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有利于巩固上市公司行业地位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预计小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六武高速剩余收费年限较长,盈利能力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而上市公司管理的主要高速公路处于成熟期,运行年限较长,盈利趋于稳定,因此,六武高速盈利能力及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上市公司,从而导致交易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有所降低。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1、结合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指标情况,分析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

根据本节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分析”中对比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可见本次交易将全面提升上市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

2、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对标的公司进行合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商誉情况及后续商誉减值的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商誉。本次交易系同一控制下合并,也不存在新增商誉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后续商誉减值的风险。

4、本次交易对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显著扩大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仍与交易前基本持平且处于较低水平,整体资产负债结构保持稳定。同时,上市公司拟通过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本次重组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实施,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将进一步增加,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

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七)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暂无可预见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未来上市公司将根据六武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自身资产负债结构、融资成本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及融资无不利影响。

(七)本次交易的职工安置方案及对标的公司后续管理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所涉六武公司全部员工劳动关系不变。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仍将以独立的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标的公司的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及机构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更好地凭借在路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进一步提升业务和资产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优势,有效控制成本,提升六武公司的经营效率及运营能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巩固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权益增值。

(八)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一)资产负债表

根据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六武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499.92--
其他应收款13,371.336,567.281,157.29
存货6.7812.98-
流动资产合计13,878.036,580.261,157.29
固定资产20,568.6120,852.836,546.16
在建工程--5,082.56
无形资产236,476.79238,829.80252,947.81
递延所得税资产9,864.039,959.8110,534.74
非流动资产合计266,909.43269,642.44275,111.27
资产总计280,787.46276,222.70276,268.56
应付账款484.181,446.763,188.20
应付职工薪酬79.25--
应交税费935.47733.821,067.13
其他应付款85.03100.38122.47
其他流动负债676.98190.8663.96
流动负债合计2,260.912,471.834,441.76
负债合计2,260.912,471.834,441.76
所有者权益合计278,526.56273,750.87271,826.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0,787.46276,222.70276,268.56

(二)利润表

根据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六武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利润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9,540.7152,415.1655,998.19
减:营业成本3,677.4022,315.4020,308.97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税金及附加39.59250.92249.81
管理费用122.71919.24956.33
财务费用0.08--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
资产处置损失--0.36-
营业利润5,700.9228,929.2434,483.07
利润总额5,700.9228,929.2434,483.07
减:所得税费用1,425.237,243.988,620.77
净利润4,275.6921,685.2725,862.30
综合收益总额4,275.6921,685.2725,862.30

(三)现金流量表

根据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六武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现金流量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259.5054,430.6957,546.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59.5054,430.6957,546.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21.118,359.673,007.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8.151,423.851,233.56
支付的各项税费1,453.618,825.7310,014.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0.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22.9618,609.2614,255.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36.5435,821.4443,290.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163.105,122.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63.105,122.6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0,160.49-5,122.68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2021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9,807.8738,168.1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236.625,853.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36.6225,660.9438,168.10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5,736.62-25,660.94-38,168.1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9.9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9.92--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26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上市公司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为了向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之目的。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为给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信息,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编制系假定本次交易所形成的业务架构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最早列报期初(2022年1月1日)已经存在,并根据下述之具体方法编制: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以上市公司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两个月期间的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六武公司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两个月期间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备考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而成。上市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经安永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904999_B01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六武公司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两个月期间以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备考财务报表经安永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904999_B05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2、基于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特定目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股东权益按“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再区分股东权益明细项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相关期间经扩大集团(上市公司合并标的公司)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备考合并利润表,未列示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上市公司(母公司)财务信息。同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与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相关的且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具有重大参考意义的有限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考虑新发行股份的影响,假设上市公司按照本次重组中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人民币366,600.39万元,其中支付现金对价54,990.0585万元,其余311,610.3315万元对价以每股价格6.64元新发行469,292,667股A股股票购买安徽交控集团持有的六武公司100%股权,交易于2022年1月1日前已完成。

4、上市公司及六武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方均为安徽交控集团。基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于2022年1月1日前已完成,收购完成后的组织架构及相关业务于2022年1月1日已存在的假设,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合并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即自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最早列报期初(2022年1月1日)起,将六武公司的资产、负债按照其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与交易价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5、根据《格式准则26号》之相关规定,六武公司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两个月期间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备考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述的相关交易议案能够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本次重组事项能够按此重组方案得以实施。

7、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交易事项而产生的费用、支出和税收等影响。

8、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已按上述假定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架构,将上市公司与六武公司于相关期间及资产负债表日的重大交易及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除上述所述的假设外,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由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具有某些能够影响信息可靠性的固有限制,未必真实反映如果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

买资产的交易已于2022年1月1日完成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2月28日的合并财务状况、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两个月期间的合并经营成果。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519,862.69473,149.93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41.42-
预付款项127.9192.97
其他应收款41,159.4453,774.43
存货450.60483.56
其他流动资产635.80475.32
流动资产合计572,277.86527,976.21
长期股权投资14,662.5314,662.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550.8911,550.8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1,649.0671,159.94
投资性房地产34,929.8835,228.93
固定资产113,491.67116,220.22
在建工程25,940.1726,028.07
无形资产1,584,633.121,584,023.91
递延所得税资产19,589.6519,708.90
非流动资产合计1,876,446.961,878,583.37
资产总计2,448,724.822,406,559.58
应付账款49,831.0861,991.12
预收款项6,368.054,143.51
应付职工薪酬4,863.722,847.80
应交税费8,793.255,035.17
其他应付款62,325.3864,369.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673.4449,603.58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
其他流动负债7,929.567,291.31
流动负债合计192,784.48195,281.94
长期借款627,585.59620,198.59
长期应付款7,755.977,755.97
递延收益11,169.7611,385.27
递延所得税负债2,714.312,720.78
非流动负债合计649,225.64642,060.61
负债合计842,010.12837,342.5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447,233.811,411,242.04
少数股东权益159,480.89157,974.99
所有者权益合计1,606,714.701,569,217.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448,724.822,406,559.58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
营业收入89,209.85573,051.80
减:营业成本34,164.24317,806.21
税金及附加351.293,268.08
管理费用2,347.2617,343.81
财务费用2,284.6714,426.60
其中:利息费用3,500.5722,652.06
利息收入1,218.108,031.67
加:其他收益216.301,598.87
投资收益-3,809.0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3.6361.36
信用减值转回-5.30-12.61
资产减值转回--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864.88
营业利润50,139.78226,528.64
加:营业外收入4.86126.60
减:营业外支出0.0932.80
利润总额50,144.56226,622.44
减:所得税费用13,146.8863,536.77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度
净利润36,997.67163,085.67
少数股东收益(损失)1,505.91-3,101.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91.77166,186.97
综合收益总额36,997.67163,113.48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5,491.77166,214.7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损失)总额1,505.91-3,101.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78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安徽省内的部分收费公路。高速公路经营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方向性特征,根据公路实际运行中行驶车辆的选择情况看,只有起点和终点相同或相近,且在较近距离内几乎平行的相似等级公路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前,安徽交控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持有的高速公路与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高速公路、六武公司持有的高速公路之间均不存在起点和终点相同或相近,并且在较近距离内几乎平行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不存在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安徽交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其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实质竞争关系业务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六武高速和上市公司已持有的岳武高速、高界高速虽然起点和终点并不完全相同,且间隔较远,但都一定程度服务于湖北武汉经安徽省内往来上海、南京等地的行驶车辆,存在一定线路方向相似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安徽交控集团持有的六武公司,将六武高速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内,消除了六武高速与上市公司已持有的岳武高速、高界高速之间的因线路相似导致的潜在业务竞争情形。因此,本次交易有助于减小和避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潜在业务竞争风险。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交控集团已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六武公司除外,后同)与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六武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

性同业竞争。

2、如未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投资建设或经营新的高速公路、对外投资或收购其他公司等与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六武公司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通过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所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等)加以解决,且给予皖通高速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不会利用本公司对皖通高速的控股关系,从事任何损害皖通高速或其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4、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同意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的可能与皖通高速构成潜在竞争的高速公路(为免歧义,不包括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经营权及广告经营权)交由并委托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皖通高速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皖通高速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联交易

(一)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与六武公司发生交易的关联方清单如下:

关联方名称关联方关系
安徽交控集团控股股东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交控集团控制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受安徽交控集团控制
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受安徽交控集团控制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受安徽交控集团控制
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安徽交控集团控制
安徽交通一卡通控股有限公司受安徽交控集团控制
安徽交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受安徽交控集团控制
安徽交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原“安徽省环宇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立设立)受安徽交控集团控制
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安徽交控集团控制
关联方名称关联方关系
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受安徽交控集团控制
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受安徽交控集团控制

2、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根据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1-2月2022年2021年
安徽交控集团接受高速公路路产管理服务122.71919.24956.33
联网公司接受通行费结算服务22.60124.17132.66
一卡通公司接受ETC发行、售后等服务32.43178.16190.34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接受施工检测服务-15.6321.04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养护工程管理服务和工程建设管理服务35.486,267.631,110.67
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养护工程管理服务和工程建设管理服务-1,755.4825.58
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接受质量检测服务-303.3426.3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施工检测及研究设计服务-212.66-
安徽交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接受IT及ETC运维服务-33.37-
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接受工程施工监理服务-43.73-
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采购-79.2541.20
合计213.229,932.662,504.13

(2)关联方代收代付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1-2月2022年2021年
安徽交控集团代为收取款项9,259.5054,433.2957,546.60
安徽交控集团代为支付款项3,022.8828,772.3519,378.50

(3)关联方代收通行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1-2月2022年2021年
联网公司代收取通行费9,540.7152,415.1655,998.19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①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安徽交控集团12,089.695,853.08-
联网公司1,281.64714.211,157.29
合计13,371.336,567.281,157.29

②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37.68255.20974.73
安徽交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091.09-
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382.38-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15.6321.04
安徽交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4.63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44.0144.0138.66
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9.9249.9242.90
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26.31
合计235.08368.231,168.26

③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卡通公司32.4341.1851.25
联网公司22.6028.7035.72
安徽交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
合计55.0369.8891.97

(5)关联方的承诺

以下为六武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与关联方有关的承诺事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 2月28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道路养护施工379.67548.811,545.54
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接受劳务–质量检测服务101.51101.51298.23
安徽交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接受劳务–IT及ETC运维服务8.0210.34-
合计489.21660.661,843.77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六武公司不存在关联销售的情况;六武公司关联采购内容主要为运营高速公路所需的施工、检测、设计、养护、工程及通行费代收等必要服务。六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采购主要系各自的经营需要使然。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例如山西路桥、楚天高速等均存在相同或类似的关联交易情况,符合行业惯例。上述关联采购中,工程类采购交易价格主要通过招投标结果确定;通行费代收服务采购价格系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委员会通过的《安徽省联网收费路网运行服务费收取模式》确定;其他类型采购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与相关主体发生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且关联交易定价具备一定的公允性。

(二)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主要与其控股股东安徽交控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具体而言,关联采购方面,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施工检测及研究设计服务、养护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及通行费结算服务等;关联销售方面,上市公司主要向其关联方提供高速公路委托管理服务,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销售情况。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安徽交控集团,标的公司原关联交易将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2022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关联销售情况(万元)1,121.701,121.70
营业收入(万元)520,636.64573,051.80
占营业收入比例0.22%0.20%
关联采购情况(万元)28,331.5538,264.21
营业成本(万元)295,490.81317,806.21
占营业成本比例9.59%12.0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2年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交易前减少0.02个百分点,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交易前增加2.45个百分点。上述关联采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运营高速公路所需的施工、检测、设计、养护、工程及通行费代收等必要服务。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主要系各自的经营需要使然。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例如山西路桥、楚天高速等均存在相同或类似的关联交易情况。上述关联采购中,工程类采购交易价格主要通过招投标结果确定;通行费代收服务采购价格系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委员会通过的《安徽省联网收费路网运行服务费收取模式》确定;其他类型采购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因此,上市公司与相关主体发生交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且关联交易定价具备一定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尽量避免及减少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制度,依法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安徽交控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及避免与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皖通高速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皖通高速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将依照皖通高速《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皖通高速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皖通高速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皖通高速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与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皖通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皖通高速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如需)、清洗豁免及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等,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之相关内容。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将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无法排除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涉嫌内幕交易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为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交易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三)标的资产权属风险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查封等权利限制或瑕疵,也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前,若出现针对标的公司股权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将会对本次交易

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四)标的资产评估风险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适当的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由于评估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及标的资产的相关经营状况而进行的,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资产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针对上述最终评估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以及能否顺利完成发行仍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在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在上述情况下,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者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相关风险

为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如标的资产交割于2023年完成,则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如标的资产交割于2024年完成,则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度。若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或截至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末标的资产发生减值,则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上述业绩承诺是综合考虑政策、市场环境,针对标的公司现有的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作出的综合判断。但若未来宏观经济、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一)经营性高速公路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国家、安徽省近年来颁布的关于高速公路产业政策的文件主要有《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等。上述政策对于高速公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若国家有关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对标的公司既定发展战略的执行和业绩的增长产生一定影响。

(二)周边路网规划建设的相关风险

周边区域交通网络发生重大变化,如六武高速及/或其相关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开通或关闭,竞争性路段提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或规划新的竞争性路段,高铁、航空、水运等替代性运输途径的发展和完善,六武高速连接或相邻路段进行工程建设,城市交通枢纽定位变化等因素,均可能对六武公司的运营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交通量预测研究专业机构,对六武高速进行了交通量及通行费预测并出具了《六武高速安徽段车流量评估及收入测算报告》。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遵循业内惯例,运用相关技术方法,基于一定的合理假设,对六武高速未来的车流量及收入情况作出预测,预测过程中亦基于六武高速所处区域的路网规划情况就新建高速公路及替代性运输途径可能造成的引流、分流影响进行了考虑。然而,如未来周边路网规划发生调整,或新建高速公路及替代性运输途径造成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六武高速的实际车流量及通行费收入情况与上述预测情况不符,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通行费减免政策对高速公路收费收入的影响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78号),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的要求,从2012年开始我国高速公路在春节、清

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及其连休日期间,对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如果未来国家修订上述绿通政策、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或者发布其他公路通行费减免费政策,将影响上市公司现有路产及本次收购路产的通行费收入和业绩。

(四)事故灾害风险

高速公路在经营过程中,如遭遇洪涝、塌方、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大型物体撞击、货车严重超载等其他事件,可能会对路桥设施造成破坏并导致路桥暂时无法正常通行;如遇浓雾、大雪、暴雨等恶劣天气,也会导致高速公路局部甚至全部短时间关闭;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也可能发生堵车、通行能力减弱等情况。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标的公司通行费收入减少、维修养护成本增加,并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五)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调整的风险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因此,收费价格的调整主要取决于国家相关政策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如果目前实行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未来出现下调,将影响本公司现有路产和标的公司路产的通行费收入和业绩。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自2013年起组织修订,曾于2013年、2015年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于2018年12月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就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是修订后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尚未最终颁布,对于收费年限及收费标准核定原则的变化尚不明确,修订后的收费政策不排除将对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

(六)项目运营维护对交通量产生影响的风险

公路建成通车后,为保障道路通行顺畅,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将定期对路桥进行检测和养护,从而保证路况良好和安全畅通,但如果需要维修的范围较大,维修的时间过长,则会影响公路的正常通行,影响交通流量,从而导致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同时也将增加相应改造工程的成本支出。

上述运营维护活动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及评估值的影响将本着谨慎原则在评估报

告中予以反映,但仍存在实际影响高于预期影响的风险。

(七)标的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瑕疵相关风险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六武公司占用的土地、房屋存在未办理权属证书或相关权属证书未办理至六武公司名下等瑕疵情况,具体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土地、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可由六武公司正常占有和使用,安徽交控集团已出具承诺函,将就土地、房屋权属瑕疵问题给六武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予以补偿。

上述土地、房屋权属瑕疵问题预计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不利影响,但相关土地及房屋仍存在无法完善权属等不确定性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市场竞争、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及突发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有关部门审批本次交易的时间周期内,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为此,提醒投资者在考虑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时,应关注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作出审慎判断。

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司将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提高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维护投资者权益。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重组报告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若”、“如果”、“将”、“将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上市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作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

因素,因此,本重组报告书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上市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完整阅读本重组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作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灾害、政策调整、政治局势、突发性事件、战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可能影响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上市公司不排除上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存在对其控股股东安徽交控集团的其他应收款12,089.69万元,上述应收款为六武公司正式完成对六武高速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转移前因安徽交控集团代收、代付六武高速相关款项而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并通过资产无偿划转方式承接安徽交控集团持有的六武高速对应的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由于拟划入的土地、房产、人员变更及合同换签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在标的公司正式完成对六武高速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转移前,相关通行费收入及成本支出均由安徽交控集团收取和支付。根据安徽交控集团与标的公司签署的划转协议,自划转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至资产划转实际完成日期间,与目标资产相关的损益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因此,标的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就六武高速在上述过渡期间营运所产生及支付的全部货币资金由安徽交通控股集团代为收付,相应计量为与安徽交通控股集团的关联方往来款,即为标的公司对安徽交控集团的其他应收款。截至2023年2月28日,上述款项余额为12,089.69万元。截至资产划转实际完成日,上述款项余额为16,567.04万元。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安徽交控集团已向六武公司支付完毕上述因无偿划转过渡期产生的往来款,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协议、承诺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上市公司负债总额784,759.15万元,资产负债率36.2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六武公司100%股权。根据安永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3年2月28日,交易后上市公司负债总额为842,010.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39%,较本次交易完成前有所下降。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较交易完成前有所下降,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1月7日,上市公司以4.23232亿元认购安徽交控沿江高速公募REITs。

除上述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的行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总经理,并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并予以执行。

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1、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二百一十八条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税后利润须按下列顺序分配:(一)弥补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三)支付优先股(如有者)股利;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五)支付普通股股利。本条第(四)至(五)项在某一年度的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视乎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制订,并经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在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秘书会同财务总监拟定,经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召开后,公司应采取各种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二百一十九条 公司在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分发股利。公司不须为股利向股东支付利息,但到期公司尚未支付股利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条 公司须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作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二百二十一条 公司应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税后利润中另外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二百二十二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二百二十三条 资本公积金包括下列款项:(一)超过股票面额发行所得的溢价

款;(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

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包括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及资本公积金。公积金可用于以下用途:(一)弥补亏损,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二)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及(三)转增公司资本。公司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将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发红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第二百二十五条 公司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每年应至少分配一次股利。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决定分配中期股利或红利。公司在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保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在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对于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二百二十六条 在不违反第二百一十八、二百一十九条的限制下,每年度股利应按股东持股比例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分配。年度股利须由股东大会通过,但可派发股利的数额不能超过董事会建议之数额。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或股份的转增事项。

第二百二十七条 公司可以现金或股票的形式(或同时采取两种形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普通股的股利或其他分派须以人民币宣派及订值。内资股的股利或其他现金分派应以人民币支付。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利或其他现金分派须按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以港币支付;兑换率应以宣派股利或其他现金分派当日前五个工作天中国人民银行所报的港币兑人民币的平均收市价折算;或按任何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或容许的其他兑换率折算。

第二百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

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经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二百二十九条 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时,须按中国税法规定代扣股东股利收入之应纳税金。第二百三十条 公司须为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的股东委任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应当代有关股东收取公司就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分配的股利及其他应付的款项。公司委任的收款代理人,应当符合上市地法律或者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委任的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的收款代理人,应当为按照香港《受托人条例》注册的信托公司。

第二百三十一条 (1)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于无人认领的股利,公司可行使没收权力,但该权力在适用的有关时效限期届满前不得行使。(2)公司有权终止以邮递方式向某境外上市外资股持有人发送股息券,但公司应在股息券连续两次未予提现后方可行使此项权力。然而,如股息券在初次未能送达收件人而遭退回后,公司亦可行使此项权力。(3)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按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未能联络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的股票,但必须遵守以下的条件:(一)有关股份于十二年内最少应已派发三次股利,而于该段期间无人认领股利;(二)公司于十二年的期间届满后,于公司上市地的一份或以上的报章刊登公告,说明其拟将股份出售的意向,并知会该等股份上市的证券交易所。(4)关于行使权力发行认股权证予持有人,除非公司在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确信原本的认股权证已被销毁,否则不得发行任何新的认股权证代替遗失的认股权证。”

2、上市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对现金分红的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上市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上市公司关于2021-2023年的股东回报具体规划如下:

(1)上市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且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上市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上市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2)除特殊情况外,未来三年(2021-2023年)在上市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上市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3)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未来三年(2021-2023年)上市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百分之六十。

(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现金分红的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特别安排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营运规模、现金流情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拟在既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基础上,作出进一步特别安排如下:如本次交易方案得以实施,则2023年至2025年三年期间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制订符合如下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百分之七十。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6月20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前述(1)至(4)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上市公司将于本重组报告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中登公司提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结果。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20%的说明上市公司A股股票自2023年4月3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上证指数(代码:000001.SH)及证监会道路运输行业指数(代码:883159.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停牌前21个交易日 (2023年3月3日)停牌前1个交易日 (2023年3月31日)涨跌幅
上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元/股)8.968.93-0.33%
上证指数3,328.393,272.86-1.67%
证监会道路运输行业指数1,939.131,868.50-3.64%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1.33%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3.31%

公司A股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跌幅为-0.33%;扣除同期上证指数累计跌幅-1.67%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1.33%;扣除同期证监会道路运输行业指数累计跌幅-3.64%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3.31%,未超过20%。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因素后,公司A股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曾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规则》《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基于其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4、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5、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6、《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预案及其摘要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风险,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7、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8、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9、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10、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再次召集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届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独立意见。

11、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特别安排充分考虑了本次交易对于公司利润及现金流的影响,统筹考虑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规则》《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基于其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4、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5、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6、《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及其摘要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风险,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7、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8、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9、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10、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以及最终获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对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及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作出了重大提示。

11、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是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且将履行

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12、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对保障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格式准则2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提供的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基础上,并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发表以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及参数选择适当,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和利润规模,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6、本次交易的资产交付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重大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程序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8、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了补偿协议;该等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具有合理性,在业绩承诺方遵守并履行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下,补偿安排具有可行性;

9、由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下降;上市公司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具有合理性,上市公司拟定的填补回报的措施切实可行,相关承诺主体已出具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11、上市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三、法律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了以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的法律障碍和法律风险。

二、皖通高速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且依法有效存续;交控集团亦具备作为本次交易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且依法有效存续。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目前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所取得的批准和

授权合法、有效。

四、皖通高速与交控集团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相关协议合法、有效,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及标的公司名下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七、皖通高速已经履行了目前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八、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依法履行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皖通高速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出具承诺,该等承诺的履行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

十、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相关的资格,且已履行《证券法》规定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十一、皖通高速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管理制度》,并已按照该制度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06561156
项目主办人章一鸣、翁嵩岚
项目组成员马陆陆、谭笑、朱莹莹、赵鹤然、雷昀、汤俊怡、王子轩、徐世庭

二、法律顾问

名称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负责人王永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习友路与怀宁路交口置地广场栢悦中心12层
电话0551-65353326
传真0551-65353323
经办人王飞、夏发柱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毛鞍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人赵国豪、赵文娇

四、评估机构

名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智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939室
电话010-88000061
传真010-88000006
经办人岳富强、徐应琼

五、独立财务顾问律师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人侯志伟、张艳、王晶

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项小龙

项小龙杨晓光陶文胜

陈季平

陈季平杨旭东杜渐

刘浩

刘浩章剑平方芳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程希杰

程希杰李淮茹姜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凌浪

凌浪吴长明邓萍

黄宇

黄宇张贤祥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本公司保证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沈如军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章一鸣 翁嵩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王永平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飞 夏发柱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2023年6月20日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经审计的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两个月期间备考财务报表,以及经审阅的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两个月期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内容,与本所对安徽省六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两个月期间之备考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904999_B05号)、对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两个月期间之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的审阅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904999_B06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报告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赵国豪 赵文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毛鞍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6月20日

七、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岳富强 徐应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胡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3、本次重组相关协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5、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重组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于下列地点查阅本重组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

联系人:吴长明、丁瑜

电话:0551-63738701

传真:0551-65338696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盖章页)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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