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隆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0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3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

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许泉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6),合计持有本公司16,510,381股(占公司总股本16.5949%)的董事许泉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55,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68%。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许泉海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许泉海、许梦飞于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许泉海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许梦飞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5月9日至 2023年6月16日
股票简称万隆光电股票代码300710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 股1,198,0821.2042
合 计1,198,0821.204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许泉海13,806,81613.877513,806,81613.8775
许梦飞1,568,8651.5769370,7830.3727
合计持有股份15,375,68115.454414,177,59914.25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20,5695.04633,822,4873.8421
有限售条件股份10,355,11210.408110,355,11210.408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数据是根据许泉海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合计减持达到1%触发信息披露义务时的持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董事许泉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梦飞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55,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68%(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其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股东许泉海、许梦飞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