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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0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付明仲 陆银娣 郝先经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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