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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1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拟置出上市公司的资产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避免因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高度重视保密问题,自各方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2、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或出具了保密承诺函,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签订的交易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保密条款,明确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并限定了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3、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4、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登记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依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记录了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

5、上市公司多次提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综上,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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