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经营范围
为满足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原经营范围中增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并对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进行续证。
变更前 | 变更后 |
公司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其配件,妇婴童用品,日用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信息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其配件,妇婴童用品,日用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信息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 修订《公司章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00.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50.6903万元。 |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其配件,妇婴童用品,日用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信息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其配件,妇婴童用品,日用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信息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600.00万股,均为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650.6903万股,均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民币普通股。 | 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一百四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第一百四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
除以上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拟变更的经营范围及相关章程条款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