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6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与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主要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内容
(二)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4,851.89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调整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5,051.89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4,851.8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 185,451.89 | 185,451.89 |
2 | 偿还债务 | 79,400.00 | 79,400.00 |
合计 | 264,851.89 | 264,851.89 |
调整后: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051.8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 185,451.89 | 178,551.8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 | 偿还债务 | 76,500.00 | 76,500.00 |
合计 | 261,951.89 | 255,051.89 |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一)“二、发行概况”之“(二)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4,851.89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调整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5,051.89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二、发行概况”之“(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4,851.8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 185,451.89 | 185,451.89 |
2 | 偿还债务 | 79,400.00 | 79,400.00 |
合计 | 264,851.89 | 264,851.89 |
调整后: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051.8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 185,451.89 | 178,551.89 |
2 | 偿还债务 | 76,500.00 | 76,500.00 |
合计 | 261,951.89 | 255,051.89 |
(三)“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4,851.8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 185,451.89 | 185,451.89 |
2 | 偿还债务 | 79,400.00 | 79,400.00 |
合计 | 264,851.89 | 264,851.89 |
调整后: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051.8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 185,451.89 | 178,551.89 |
2 | 偿还债务 | 76,500.00 | 76,500.00 |
合计 | 261,951.89 | 255,051.89 |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主要修订情况
(一)“第四节 本次发行方式可行性”之“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之“(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调整前:
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申请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68,104.52万元、56,984.57万元及28,625.06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1,238.05万元。
本次发行可转债按募集资金264,851.89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
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公司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调整后:
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申请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68,104.52万元、56,984.57万元及28,625.06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1,238.05万元。
本次发行可转债按募集资金255,051.89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公司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二)“第四节 本次发行方式可行性”之“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之“(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调整前:
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申请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68,104.52万元、56,984.57万元及28,625.06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1,238.05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可转债按募集资金264,851.89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调整后:
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申请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68,104.52万元、56,984.57万元及28,625.06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1,238.05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可转债按募集资金255,051.89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三)“第四节 本次发行方式可行性”之“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之“(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调整前:
12、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4,851.8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 185,451.89 | 185,451.89 |
2 | 偿还债务 | 79,400.00 | 79,400.00 |
合计 | 264,851.89 | 264,851.89 |
公司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运营、移动能源运营以及综合能源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包括“协鑫电港项目(二期)”和“偿还债务”,融资规模符合公司需要,具有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公司主业。
调整后:
12、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51.8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 185,451.89 | 178,551.89 |
2 | 偿还债务 | 76,500.00 | 76,500.00 |
合计 | 261,951.89 | 255,051.89 |
公司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运营、移动能源运营以及综合能源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包括“协鑫电港项目(二期)”和“偿还债务”,融资规模符合公司需要,具有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公司主业。
(四)“第四节 本次发行方式可行性”之“二、确定发行方式的程序合法合规”
调整前: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6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可转债尚需经深交所审核后,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后方能实施。
调整后: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6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及2023年6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可转债尚需经深交所审核后,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后方能实施。
(五)“第六节 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之“一、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之“(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调整前: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4,851.89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3.97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31日(含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并分别假设于2024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和于2024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况。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情况,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修正。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调整后: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051.89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4.08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15日(含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并分别假设于2024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和于2024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况。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情况,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修正。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六)“第六节 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之“一、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之“(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调整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2022.12.31 | 2023年度/2023.12.31 | 2024年度/2024.12.31 | |
全部未转股 | 全部转股 | |||
总股本(万股) | 162,332.46 | 162,043.01 | 162,043.01 | 193,688.01 |
情况(1):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度下降1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 67,982.79 | 61,184.51 | 55,066.06 | 55,066.06 |
利润(万元)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8,625.06 | 25,762.55 | 23,186.30 | 23,186.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39 | 0.34 | 0.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39 | 0.34 | 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7 | 0.14 | 0.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7 | 0.14 | 0.13 |
情况(2):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度持平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7,982.79 | 67,982.79 | 67,982.79 | 67,982.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8,625.06 | 28,625.06 | 28,625.06 | 28,625.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4 | 0.42 | 0.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4 | 0.42 | 0.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0.18 | 0.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0.18 | 0.16 |
情况(3):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度增长1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7,982.79 | 74,781.07 | 82,259.18 | 82,259.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8,625.06 | 31,487.57 | 34,636.32 | 34,636.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8 | 0.51 | 0.4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8 | 0.51 | 0.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20 | 0.21 | 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20 | 0.21 | 0.19 |
调整后: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2022.12.31 | 2023年度/2023.12.31 | 2024年度/2024.12.31 | |
全部未转股 | 全部转股 | |||
总股本(万股) | 162,332.46 | 162,043.01 | 162,043.01 | 180,154.73 |
情况(1):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度下降1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7,982.79 | 61,184.51 | 55,066.06 | 55,066.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 28,625.06 | 25,762.55 | 23,186.30 | 23,186.30 |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39 | 0.34 | 0.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39 | 0.34 | 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7 | 0.14 | 0.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7 | 0.14 | 0.13 |
情况(2):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度持平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7,982.79 | 67,982.79 | 67,982.79 | 67,982.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8,625.06 | 28,625.06 | 28,625.06 | 28,625.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4 | 0.42 | 0.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4 | 0.42 | 0.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0.18 | 0.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0.18 | 0.16 |
情况(3):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度增长1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7,982.79 | 74,781.07 | 82,259.18 | 82,259.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8,625.06 | 31,487.57 | 34,636.32 | 34,636.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8 | 0.51 | 0.4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8 | 0.51 | 0.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20 | 0.21 | 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20 | 0.21 | 0.19 |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主要修订情况
(一)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4,851.8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 185,451.89 | 185,451.89 |
2 | 偿还债务 | 79,400.00 | 79,400.00 |
合计 | 264,851.89 | 264,851.89 |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51.8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 185,451.89 | 178,551.89 |
2 | 偿还债务 | 76,500.00 | 76,500.00 |
合计 | 261,951.89 | 255,051.89 |
上述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以及项目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内容均同步修改。
(二)“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调整前:
(二)偿还债务
公司拟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79,400.0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58.98%。通过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债务,将有效提高长短期偿债能力,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调整后:
(二)偿还债务
公司拟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76,500.0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58.98%。通过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债务,将有效提高长短期偿债能力,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主要修订情况
(一)“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调整: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为分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本次发行。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情况,不构成对本次交易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本次发行的实际完成时间以实际完成发行的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051.89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4.08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15日(含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并分别假设于2024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和于2024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况。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情况,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修正。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5、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982.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625.06万元。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年度下降10%;(2)较上年度持平;(3)较上年度增长10%;
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情况,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本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总股本1,614,640,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上市利润分配事项外,不考虑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7、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8、考虑截至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发生的实际回购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 2022年度/2022.12.31 | 2023年度/2023.12.31 | 2024年度/2024.12.31 | |
全部未转股 | 全部转股 | |||
总股本(万股) | 162,332.46 | 162,043.01 | 162,043.01 | 180,154.73 |
情况(1):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度下降1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7,982.79 | 61,184.51 | 55,066.06 | 55,066.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8,625.06 | 25,762.55 | 23,186.30 | 23,186.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39 | 0.34 | 0.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39 | 0.34 | 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7 | 0.14 | 0.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7 | 0.14 | 0.13 |
情况(2):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度持平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7,982.79 | 67,982.79 | 67,982.79 | 67,982.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8,625.06 | 28,625.06 | 28,625.06 | 28,625.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4 | 0.42 | 0.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4 | 0.42 | 0.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0.18 | 0.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 0.18 | 0.18 | 0.18 | 0.16 |
释每股收益(元/股) | ||||
情况(3):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度增长1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7,982.79 | 74,781.07 | 82,259.18 | 82,259.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8,625.06 | 31,487.57 | 34,636.32 | 34,636.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8 | 0.51 | 0.4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8 | 0.51 | 0.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20 | 0.21 | 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20 | 0.21 | 0.19 |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