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通宇通讯: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0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5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52)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孙军权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各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孙军权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实施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经营者和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55)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监事赵军先生、杨旭东先生、王春红女士、陈桂兰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监事赵军先生、杨旭东先生、王春红女士、陈桂兰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孙军权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