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相关规定,编制了本公司于2019年1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月3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6,666,7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5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91,667,850.00元。扣除应付未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35,849,056.60元后余额555,818,793.40元,已于2019年1月22日存入平安银行南京分行河西支行15000096822471银行账号。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8,497,386.71元。上述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9NJA10004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机构 | 账号 | 账户类型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河西支行(注①) | 15000096822471 | 募集资金专户 | 55,581.88 | 0 | 已销户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注②) | 31140188000144688 | 募集资金专户 | 0 | 0 | 已销户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0014587988 | 募集资金专户 | 0 | 0 | 已销户 |
合 计 | — | — | 55,581.88 | 0 | — |
注①:平安银行南京分行河西支行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下属支行,因监管业务审批盖章权限归属南京分行,账户开立在下属支行,故三方监管协议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注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下属支行,因监管业务审批盖章权限归属南京分行,账户开立在下属支行,故四方监管协议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849.7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3,849.74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2019年: | 17,775.86 | |||||||
2020年: | 21,622.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 | 不适用 | 2021年: | 14,451.54 | |||||||
2022年: | 0.02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1 | 20000t/a注射用药用辅料及普通药用辅料产业基地项目 | 20000t/a注射用药用辅料及普通药用辅料产业基地项目 | 53,849.74 | 53,849.74 | 53,849.74 | 53,849.74 | 53,849.74 | 53,849.74 | 0 | 部分募投项目转入固定资产 |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内容和原因:无。
三、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0,786.6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时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发表了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了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资金,2020年度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为111,693,165.19元,本公司于2021年1月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等额置换。同时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1 | 20000t/a注射用药用辅料及普通药用辅料产业基地项目 | 不适用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根据《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并完全达产后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86,282.23万元,年税后净利润为20,690.13万元。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尚未完全达产,产能利用率、实现效益及承诺效益比较等暂不适用。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20%(含20%)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000t/a注射用药用辅料及普通药用辅料产业基地项目尚未完全达产,不适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六、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七、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及2019年3月26日分别召开了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威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本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威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八、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无结余。
九、 其他
无。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