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135 元。
●股权登记日:2012 年 6 月 28 日。
● 除息日:2012 年 6 月 2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7 月 5 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2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2 年 5 月 1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4,322.259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11 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 2012 年 6 月 28 日下午 3:00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0.15 元。
5、每股税后现金红利:对于个人股东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现金红利,公司按 10%的税
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35 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为每股 0.15 元。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 年 6 月 28 日
2、除息日:2012 年 6 月 29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7 月 5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12 年 6 月 28 日下午 3:00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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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文件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送股实施办法
(1)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姚建华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余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
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91---87531724
联系传真:0591---87531804
联系地址:福州市 817 北路 84 号东百大厦 18 层
联系机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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