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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邦股份: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0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邮编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专项说明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1-04539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对贵公司2022年度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进行专项说明。

贵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贵公司拟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192万股股权期权,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00元/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或/和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最终回购实施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授予日为2022年7月11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36个月。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50%、5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A公司行权系数 100% 业绩考核目标 A公司行权系数 80%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或除屏蔽膜和锂电铜箔以外的其他产品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或除屏蔽膜和锂电铜箔以外的其他产品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万元。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或除屏蔽膜和锂电铜箔以外的其他产品营业收入不低于6,000万元。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8亿元;或除屏蔽膜和锂电铜箔以外的其他产品营业收入不低于4,800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邮编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Beijing, China, 100083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

例第一个行权期期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第一个行权期期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贵公司以授予日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业绩情况来确定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2022年贵公司营业收入为3.12亿,其中屏蔽膜收入为1.83亿元、锂电铜箔收入6,537.38万元,扣除屏蔽膜收入和锂电铜箔收入之后的金额为:6,358.43万元,故第一个行权期满足业绩考核目标A公司行权系数100%。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 国 · 北 京

二○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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