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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3:关于资产被拍卖的进展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9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被拍卖的进展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发来的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6执恢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通知书》、(2023)冀06执恢15号《结案通知书》。根据上述法院文书,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公司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装备”)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拍卖事项作出裁定;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建设”)与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冀06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案件基本情况

(一)中天建设与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0)冀06民初170号)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收到河北装备发来的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冀06民初170号,中天建设就与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对河北装备等提起诉讼。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冀06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上述《民事判决书》,中天建设与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号:(2020)冀06民初170号),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一、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348002.59元及利息(以60220655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8日起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以2127347.59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日起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对前述程款60220655元中的2987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给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付责任;二、被告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前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前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在原告施工的保定市徐水区太赫兹国际科技产业基地二标段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用353,540.0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58540.01元,由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收到保定中院(2022)冀06执74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根据上述执行文书,中天建设与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保定中院”)(2022)冀06执恢49号《恢复执行通知书》:保定中院决定恢复中天建设与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华讯科技发来的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6执恢15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司法拍卖通知书》。根据上述法院执行文书,针对中天建设与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公司、华讯科技、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太赫兹”)合同纠纷一案已被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恢复执行,河北装备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相关房产将被公开拍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告:于2020年11月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2021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以下公告: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资产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

(二)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20)冀0609民初1624号)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发来的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冀0609民初1624号及本案财产保全相关的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冀0609民初1624号,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对河北装备提起诉讼,并申请对河北装备部分资产进行查封。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水法院”)送达的(2020)冀0609民初1624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上述判决书,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徐水法院已作出判决:一、解除2017年11月15日原告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7318817.37元。并支付自2018年10月10日起以13056683.2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至2019年2月1日及自2019年2月2日起以4572883.2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至该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及自2020年10月14日起以12745934.1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利息损失至该笔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三、原告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承建的案涉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评估费252816元;五、驳回原告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以上

二、三、四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2367元,由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告: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2021年12月28日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公告》(公告编号:2021-163)。

(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与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初5885号《应诉通知书》,根据《应诉通知书》,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因与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等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初5885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上述判决书,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与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已作出判决。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偿还本金79997740.83元、合同期内利息128333.35元及逾期罚息、复利(其中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3月20日期间的罚息、复利合计2660743元,自2021年3月21日起以本金79997740.83元、利息128333.3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6625%计付罚息及复利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二、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纬一路北、经十三路东的两宗土地【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冀(2019)保定市徐水区不动产权第0003419号、冀(2019)保定市徐水区不动产权第0003420号】的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有权就处置上述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8000万元限额内优先受偿;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吴光胜对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被告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受理费466905.96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负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担受理费9369.22元,由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吴光胜负担受理费457536.74元、保费5000元。上述款项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受理费457536.74元、保全5000元。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吴光胜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457536.74元、保全费5000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2022)粤03执2276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根据上述执行文书,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告: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2022年1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2022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四)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一案(案号:(2021)冀0609民初3299号)、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冀0609民初3579号)、首建品印国际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冀0691民初2331号)

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冀0609民初3299号)相关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解除原告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9月14日签订的《太赫兹国际科技产业基地项目综合管网工程施工合同》;二、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164668.27元。并支付自2020年10月10日起以3164668.27元为基数按照银行间同期贷款LPR的标准计算利息损失至应付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三、原告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司在工程款3164668.27元的范围内对其承建的案涉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鉴定费43917元;五、驳回原告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005元,由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负担32469元,由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536元。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冀0609民初3579号)相关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解除2018年2月28日原告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太赫兹国际科技产业基地项目(二)室内消防系工程施工合同》;二、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146230.2元。并支付自2021年11月17日起以1146230.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为标准计算至工程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原告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其承建的案涉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五、驳回原告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022元,减半收取8011元,由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负担7581元,由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30元。

首建品印国际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冀0691民初2331号)相关判决书主要内容:

一、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向首建品印国际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

限公司支付设计费287165.2元及利息(以287165.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1月19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驳回首建品印国际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76元,由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等公告。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

二、涉及河北装备资产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华讯科技发来的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6执恢15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司法拍卖通知书》。根据上述法院文书,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0日10时至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对保定市徐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证号冀(2019)不动产权第0003420号面积为52316.28平方米土地及附着于其上的研发总部基地楼12栋、公寓两栋、综合研发楼A区1栋、保定市徐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证号冀(2017)不动产权第0000661号面积为51665.1平方米土地,及附着于其上的证号冀(2019)第0003897号面积9189.5平方米、证号冀(2019)第0003898号面积5633.35平方米的不动产,面积为10217.16平方米的1#安检仪生产车间、保定市徐水经济开发区证号冀(2019)不动产权第0003419号面积为38587.93平方米土地及附着于其上的2#检测仪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本次法院将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整体拍卖。

2023年4月11日公司通过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根据该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第一次公开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

2023年4月21日公司通过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河北装备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相关房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通过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该平台《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中“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内容如下:竞买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保定市徐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及附着于其上的公寓、研发楼、生产车间等工业用房”,拍卖成交价为:17,912.067万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以下公告: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资产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3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资产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子公司资产将被第二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3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资产第二次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6执恢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经两次拍卖,2023年5月9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以第二次拍卖起拍价179120670元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下列财产所有权归买受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

司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时起转移,分别为:

1、被执行人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保定市徐水经济开发

区证号冀(2019)不动产权第003420号面积为52316.28平方米土地及附着于其上的研发总部基地楼12栋,公寓2栋、综合研发楼A区1栋;

2、被执行人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保定市徐水经济开

发区证号为冀(2017)不动产权第0000661号面积为51665.1平方米土地,及附着于其上的证号冀(2019)第0003897号面积9189.5平方米、证号冀(2019)第0003898号面积5633.35平方米的不动产,面积为10217.16平方米的1#安检仪生产车间;

3、被执行人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保定市徐水经济开发

区证号冀(2019)不动产权第0003419号面积为38587.93平方米土地及附着于其上的2#检测仪生产车问、3#生产车间。

(二)买受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

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本次相关诉讼进展

(一)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6执恢15号之一《通知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书》主要内容本院在执行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3年5月8日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对被执行人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徐水经济开发区经十三路东侧相关土地及其上建筑物进行整体拍卖。拍卖完成后,经对关联案件的债权债务情况调查核实,结合拍卖标的查封、抵押等实际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现通知各关联案件当事人关于案款发放的具体情况如下:

1、拍卖标的物成交价为179120670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河北

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税费约为32944.66元,被执行人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税费6008609.39元。税费以增值税为主,税率为9%,以最终核定数额为准。评估费440439元,拍卖费1000元。

2、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拍卖标的物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被执行人河

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名下证号为冀(2019)不动产权第003420号土地及其上建筑物,测算拍卖价款为6158.411314077万元。第二部分为被执行人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名下证号为冀(2017)不动产权第0000661号土地及其上建筑物,测算拍卖价款为6574.7394999447万元。第三部分为被执行人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名下证号为冀(2019)不动产权第0003419号土地及其上建筑物,测算拍卖价款为4530.6168810783万元。

3、拍卖款发放计算方法:采取分部计算的方式,计算公式:评估价/总评

估价×拍卖成交价-税-评估费-拍卖费。发放原则,按照建设工程款在本金范围内优先于银行抵押权、银行抵押权在本息范围内优先于普通债权的原则办理。其中,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依据为徐水区人民法院(2020)冀0609民初1624号民事判决书)、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工程款本金范围内对拍卖变价款依法享有全部优先受偿权。首建品印国际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执行依据:(2021)冀0691民初2331号民事判决书)工程施工设计费在本金范围内对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司深圳分行对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拍卖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保定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拍卖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各关联案件债权人分得的拍卖款如下:

(1)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234.800259万元(执行依据:本院(2020)

冀06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

(2)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31.881737万元(执行依据:徐水区人

民法院(2020)冀0609民初1624号民事判决书);

(3)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98.7968万元(执行依据:徐水区

人民法院(2021)冀0609民初3578号民事判决书);

(4)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4.62302万元(执行依据:徐水区

人民法院(2021)冀0609民初3579号民事判决书);

(5)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6.466827万元(执行依据:

徐水区人民法院(2021)冀0609民初3299号民事判决书);

(6)河北保定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28.1424409447万元(执行依据高

新区人民法院(2021)冀0691民初467号民事判决书);

(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510.3401111548万元(执行依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初5885号);

(8)首建品印国际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28.7165万元(执行依

据: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冀0691民初2331号民事判决书)。

5、分得拍卖款的单位务于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向本院提供执行法院执行案

款专用账户、开户行、户名、执行案件承办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本院将案款汇入相关法院后,由各相关法院结合其本院实际情况办理退费等事项。本次拍卖产生的评估、拍卖费及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等事项由本院办理。

如对本次拍卖所得价款发放有异议,可以于收到本通知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全部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向本院提出,对部分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向相关法院提出。逾期不提异议,本院将依法办理退款事项。

(二)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6执恢15号《结案通知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书》主要内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5月9日,本院拍卖被执行人相关财产并成交,相关拍卖变价款已依法退给申请执行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6月16日,申请执行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于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本院(2020)冀06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

(三)本次法院将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河北华

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整体拍卖。上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6执恢15号之一《通知书》中“4、各关联案件债权人分得的拍卖款如下”之“(1)(2)(4)(5)(7)(8)”列示内容为与河北装备相关案件,具体列表如下:

单位:元

原告 案由 案号

涉及金额

(注

1

通知书中列示可

分得金额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与河北装备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0)冀06民

初170号

29,870,000.00

29,870,000.00

(注2)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020)冀0609民初1624号

17,318,817.37 17,318,817.37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021)冀0609

民初3579号

1,146,230.20 1,146,230.20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021)冀0609

民初3299号

3,164,668.27 3,164,668.2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河北装备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1)粤03民初5885号

79,997,740.83 55,103,401.11首建品印国际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首建品印国际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与河北装备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

(2021)冀0691民初2331号

287,165.20 287,165.00

合计131,784,621.87106,890,281.95

注1:上表中“涉及金额”一列数据引用自相关案件判决书中相关债务本金金额,未考虑利息等;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注2:上述《通知书》中列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可分得金额为6234.800259万元。根据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冀06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其中涉及河北装备的工程款债务本金为约2987万元,因此此处按2987万元列示与河北装备相关金额。

注3:根据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6执恢15号《结案通知书》,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相关拍卖变价款依法退给申请执行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6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约80.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03%。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其他法律文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上述法院文书,本次河北装备上述资产拍卖款项将由法院根据司法程序发放至河北装备相关债权人用于抵偿河北装备债务。河北装备主要为相关拍卖土地及房产涉及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6执恢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河北装备本次被拍卖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相关房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时起转移,买受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可持该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河北装备将失去主要资产。

七、其他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约0.2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14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3.9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仅约0.22亿元且大部分已因账户冻结等受限)、负债合计约27.20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约-23.46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约

692.00%。截至目前公司仍旧处于资金短缺、债务重大、诉讼执行的三重艰难困

境之中,且上述三方面重压环环相扣、互为因果。因受上述三方面重压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萎缩,净利润持续大额负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未有改善;公司及子公司由于资金严重紧缺,导致未能及时偿付银行贷款、工程款、供应商货款、限制性股票回购款等,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已面临较多的司法诉讼。相关诉讼的执行已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3-032查封或冻结,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基于前述公司现状,在后续诉讼执行过程中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资产可能面临被司法拍卖或被法院裁定抵债的风险;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可能存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平台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八、备查文件

1、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6执恢15号之一《执行裁定

书》《通知书》、(2023)冀06执恢15号《结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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