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工作,公司总股本由56,000,000股增加至83,317,500股,注册资本由56,000,000股增加至83,317,50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拟对《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万元。 |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31.75万元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6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331.7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6月)。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