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东威科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规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董事长批准。
3、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5、公司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
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管理层决策。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鹏翔 胡 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