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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拟收购股权涉及的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说明附件奈曼旗融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坤元评报〔2023〕496号

评 估 说 明 附 件

(共一册 第一册)

奈曼旗融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目 录

一、被评估单位概况 ...... 1

二、评估目的 ...... 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3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4

五、评估基准日 ...... 5

六、评估依据 ...... 5

七、评估方法 ...... 7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7

九、 评估假设 ...... 63

十、评估结论 ...... 6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66

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附件:

资产评估说明

一、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 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 名称:奈曼旗融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曼旗融丰)

2.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镇工业园区内

3. 法定代表人:丁闵

4. 注册资本: 2,500.00万元人民币

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0QB7BD67

7. 登记机关: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及电力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电力、热力生产供应。

二) 企业历史沿革

奈曼旗融丰成立于2019年7月,由通辽市佳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通辽市佳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00100.00%
合计100.00100.00%

(1) 第一次股权变更

2019年12月,通辽市佳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奈曼旗融丰股权转让给通辽市玉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李绍华,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通辽市玉丰新能源有限公司99.0099.00%
李绍华1.001.00%
合计100.00100.00%

(2) 第二次股权变更

2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0年7月,李绍华将持有的奈曼旗融丰1%股权转让给通辽市玉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通辽市玉丰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100.00%
合计100.00100.00%

(3) 第一次增资

2020年7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400.00万,增资后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通辽市玉丰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4) 第二次增资

2020年10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000.00万,增资后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通辽市玉丰新能源有限公司2,500.002,500.00100.00%
合计2,500.002,500.00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奈曼旗融丰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 被评估单位前2年及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业绩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基准日
资产25,037,683.41116,226,029.51113,937,033.35
负债43,050.0090,765,999.5180,555,263.79
股东权益24,994,633.4125,460,030.0033,381,769.56
项目名称2020年2021年2022年
营业收入0.00511,155.3916,888,962.01
营业成本0.006,474.805,481,656.32
利润总额-7,126.99464,557.767,895,369.34
净利润-5,366.59465,396.597,921,739.56

2021年及基准日财务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且对基准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 被评估单位概况

奈曼旗融丰成立于2019年7月,公司建设的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内蒙古

3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东部。该项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5MW,共装设5台单机容量为3,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并于2021年12月投入运营,项目设计运营期为20年。

二、评估目的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需要对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此需要对奈曼旗融丰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以确定通辽玉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从而确定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通辽玉丰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奈曼旗融丰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评估范围为奈曼旗融丰申报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按照奈曼旗融丰提供的业经审计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13,937,033.35元,80,555,263.79元和33,381,769.56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一、流动资产34,334,041.11
二、非流动资产79,602,992.2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0.00
投资性房地产0.00
固定资产83,105,946.7978,843,951.36
在建工程0.00
无形资产730,071.43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730,071.43
长期待摊费用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28,969.45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

4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总计113,937,033.35
三、流动负债10,456,874.90
四、非流动负债70,098,388.89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0.00
负债合计80,555,263.79
股东全部权益33,381,769.56

其中:

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合计账面原值7,610,381.19元,账面净值7,108,879.55元,减值准备0.00元,包括围墙、事故油池、大门等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均位于通辽市经济开发区辽河镇升压站区内。评估基准日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编号科目名称项数建筑面积 (平方米)账面价值(元)
原值净值
1构筑物87,610,381.197,108,879.55
2减值准备0.00

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合计账面原值75,495,565.60元,账面净值71,735,071.81元,减值准备0.00元,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变桨系统、刹车系统、辅助系统、风力发电塔架(塔筒)、主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铁塔、电缆等风力发电、电力变配与传输设备,均分布于奈曼旗融丰各风场内。在评估基准日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编号科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账面价值(元)
原值净值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台(套/项)19775,495,565.6071,735,071.81
2减值准备0.00

列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730,071.43元,系被评估单位支付的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的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征地补偿款,上述土地已于评估基准日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使用权面积2,336.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一) 价值类型及其选取: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评估人员与委托人

5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最终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

(二) 市场价值的定义: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为使得评估基准日与拟进行的经济行为和评估工作日接近,由委托人确定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并在评估委托合同中作了相应约定。

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是委托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估基准日尽可能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日,尽可能减少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等因素后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 法律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法》;

2.《公司法》《民法典》《证券法》等;

3.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 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

6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3.《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三) 权属依据

1.奈曼旗融丰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2.与资产及权利的取得及使用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资金拨付证明(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3.发票、不动产权证等权属证明;4.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四) 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2.被评估单位相关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表;

3. 有关工程的原始资料、业务合同、询价记录等;

4.资产所在地的工程定额标准;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6.《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

7.《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及其他市场价格资料、询价记录;8.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有关设备的技术档案、检测报告、运行记录等资料;9.《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等评估参数取值参考资料;1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

1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生产经营资料、经营规划和收益预测资料;12.行业统计资料、相关行业及市场容量、市场前景、市场发展及趋势分析资料、定价策略及未来营销方式、类似业务公司的相关资料;13.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查询的相关数据;14.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LPR利率;15.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会计法规和制度、部门规章等;

7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核实、勘察、检测、分析等所搜集的佐证资料;17.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由于国内极少有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同时在市场上也难以找到与被评估单位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及盈利水平等方面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由于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故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奈曼旗融丰成立于2019年8月,成立至今主要从事风力发电,业务模式逐步趋于稳定,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次评估可选用收益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 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具体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各分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各分项负债的评估价值

一) 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4,282,071.57元,包括银行存款3,110,203.37元、其他货币资金1,171,868.20元。

(1) 银行存款

8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3,110,203.37元,由存放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奈曼支行、浦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的3个人民币账户的余额组成。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对主要银行账户余额进行函证,未发现影响股东全部权益的大额未达账款。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人民币户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银行存款评估值为3,110,203.37元。

(2) 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1,171,868.20元,系浦发银行保证金及相关利息。我们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对全部银行账户余额进行函证,确认各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其他货币资金评估值为1,171,868.20元。

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4,282,071.57元,包括银行存款3,110,203.37元、其他货币资金1,171,868.20元。

2.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859,230.35元,其中账面余额6,245,489.62元,坏账准备386,259.27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有6,117,379.70元,占总金额的97.95%;账龄在1-2年的有128,109.92元,占总金额的2.05%。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对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客户进行函证,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被评估单位的坏账准备政策为:对于单项金额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账龄 1年以内(含,下同)的,按其余额的6%计提;账龄1-2年的,按其余额的15%计提;账龄2-3年的,按其余

9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额的50%计提;账龄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 100%计提。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经核实,应收账款均系应收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电费,预计期后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386,259.27元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价值为6,245,489.62元,与账面净额相比评估增值386,259.27元,增值率为6.59%。

3.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16,885,333.82元,其中账面余额16,885,333.82元,坏账准备0.00元,系应收关联方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账龄在1年以内。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发函询证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被评估单位的坏账准备政策参见应收账款科目相关说明。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其他应收款系关联方款项,预计期后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为16,885,333.82元。

4.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7,307,405.37元,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评估人员检查了相关资料和账面记录等,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该项税金期后应可抵扣,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7,307,405.37元。

5.流动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34,334,041.11元

评估价值 34,720,300.38元

二) 非流动资产

1.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10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概况

1) 基本情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共计8项,合计账面原值7,610,381.19元,账面净值7,108,879.55元,减值准备0.00元。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明细表》,建筑物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编号科目名称项数建筑面积 (平方米)账面价值(元)
原值净值
1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87,610,381.197,108,879.55
2减值准备0.00

被评估单位对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0%-5%6.63-6.67

资产负债表日,被评估单位未对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评估人员通过核对明细账、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核实了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财务账面记录和折旧情况。经核实,委估建筑物的账面原值主要由建安成本、前期费用等构成。

2) 分布情况

委估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均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主要包括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避雷针塔、围墙、电缆沟等8项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建于2021年,施工质量较好、日常维护和管理情况较好。除风电场道路位于宗地红线外,其余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占用的土地已于评估基准日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使用权面积2,336.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3) 权属情况

评估人员采取核对原始入账资料等方式对上述建筑物的权属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除下列事项外,未发现委估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其他权属瑕疵情况。

1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委估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占用的土地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奈曼旗融丰已提供原始购建资料等相关资料,并承诺上述资产属其所有。本次评估以前述构筑物在经济耐用年限内能正常使用为前提。

4) 核实过程

在核实所有权归属和账面记录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着重核实了建筑物的外观、建筑结构、装修、设备等状况,对有关建筑物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对其使用、维修保养情况也认真进行了核实调查,并作了必要的记录。

(2) 具体评估方法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避雷针塔、围墙、电缆沟等,由于其邻近区域类似建筑物市场交易不活跃和工业类厂房未来预期正常收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选用成本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不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1) 重置成本的评估

重置成本一般由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建筑规费、应计利息和开发利润组成,结合评估对象具体情况的不同略有取舍。

A. 建安工程费用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合同及造价资料,采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建筑安装工程)调整法确定建安工程费用,根据建筑物建成日与评估基准日时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指数变化测定调价系数,经调整后确定评估基准日时的建安工程费用。

B. 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咨询论证费、勘测设计费用、建设管理费等,结合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被评估单位的实际发生情况,按建安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计取。

C. 建筑规费

建筑规费主要系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结合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被评估单位的实际发生情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的一定数量计取。

对于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不考虑建筑规费。

12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D. 应计利息应计利息计息周期按正常建设工期,利率取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RP),资金视为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

E. 开发利润开发利润指投资者在建设期的合理回报,在行业平均年投资利润率的基础上计算确定。

2) 成新率

房屋分别按年限法、完损等级打分法确定成新率后,经加权平均,确定综合成新率。A. 年限法年限法的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B. 完损等级打分法

即将建筑物分为结构、装饰和设备等部分,按具体情况确定其造价比例,然后将每部分中具体项目结合标准打分,综合打分情况确定每一部分成新,最后以各部分的成新和所占造价比例加权得出建筑物的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K2)=结构部分比重×结构部分完损系数+装饰部分比重×装饰部分完损系数+设备比重×设备完损系数

打分标准参照《有关城镇房屋新旧程度(成新)评定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

C. 成新率的确定

将上述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取加权平均值确定综合成新率。

K=A1×K1+A2×K2

其中A1、A2分别为加权系数,本次评估A1、A2各取0.5。

(3)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原值 7,610,381.19元

账面净值 7,108,879.55元

重置成本 8,305,010.00元

评估价值 8,043,530.00元

13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增值 934,650.45元增值率 13.15%2.设备类固定资产

(1) 概况

1) 基本情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共计197台(套/项、辆),合计账面原值75,495,565.60元,账面净值71,735,071.81元,减值准备0.00元。

根据奈曼旗融丰提供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设备类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编号科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账面价值(元)
原值净值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台(套/项)19775,495,565.6071,735,071.81
2减值准备0.00

奈曼旗融丰对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专用设备5-300-5%3.17-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35%31.67

被评估单位对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对有迹象表明机器设备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未对设备类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 主要设备与设备特点

奈曼旗融丰专业从事风力发电业务,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变桨系统、刹车系统、辅助系统、风力发电塔架(塔筒)、主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铁塔、电缆等风力发电、电力变配与传输设备,均分布于奈曼旗融丰各风场内。

3) 设备的购置日期、技术状况与维护管理

委估设备主要系国产,其原始制造质量较好,购置时间范围为2021年。被评估单位有较为完整健全的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设备维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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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场调查方法、过程和结果

本公司评估人员首先向被评估单位财务部门了解与查核设备的账面价值与构成有关的情况,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情况、主要设备及装置的购建过程、机器设备权属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听取企业有关部门对公司设备管理及分布的情况介绍,向设备管理部门了解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与被评估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一起,按照设备的工艺流程、配置情况,制订机器设备勘查计划,落实勘查人员、明确核查重点。对照《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评估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进行了抽样勘查,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建时间等内容进行了核对,对设备的新旧程度、使用状态、使用环境、防腐措施等情况进行了观察,了解了设备的使用、保养、修理、改造等情况,对机器设备所在的整个工作系统、工作环境和工作负荷进行了必要的勘查评价,并将勘查情况作了相应记录。评估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利用机器设备使用单位提供的技术档案、检测报告、运行记录等资料,对机器设备的技术状态进行了判断。经核实,经核实,委估设备的账面原值主要由购置价、安装材料及各项费用等构成,其整体状况良好,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3) 权属核查情况

评估人员查阅了设备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设备的权属资料进行了一般的核查验证,未发现委估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存在权属资料瑕疵情况。

(4) 具体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委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 重置成本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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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

A. 现行购置价

a. 机器设备:通过直接向生产厂家询价、查阅《机电产品报价手册》等资料获得现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必要的真实性、可靠性判断,并与被评估资产进行分析、比较、修正后确定设备现行购置价;对于不能直接获得市场价格信息的设备,则先取得类似规格型号设备的现行购置价,再用规模指数法、价格指数法等方法对其进行调整。

b.其他小型设备:通过查阅相关报价信息或向销售商询价,以当前市场价作为现行购置价。

B.相关费用

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如下:

a. 运杂费

运杂费以设备现行购置价为基数,一般情况下,运杂费费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的机器设备国内运杂费率参考指标,结合设备体积、重量及所处地区交通条件和运输距离评定费率;对现行购置价已包含运费的设备,则不再另计运杂费。

b. 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以设备现行购置价为基数,根据设备安装调试的具体情况、现场安装的复杂程度和附件及辅材消耗的情况评定费率。对现行购置价内已包含安装调试费的设备或不用安装即可使用的设备,不再另计安装调试费。

c. 建设期管理费

建设期管理费包括工程管理费、设计费等,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实际发生情况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标准,并结合相似规模的同类建设项目的管理费用水平,确定被评设备的建设期管理费率。

d. 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指投资资本的机会成本,计息周期按正常建设期,利率取金融机构同期LPR,资金视为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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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重置成本重置成本=现行购置价+相关费用

2)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委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A.对价值较大、重要的设备,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被评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n;再按照现场勘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其运行状况、使用环境、工作负荷大小、生产班次、使用效率、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研究,确定各项成新率调整系数,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根据以往设备评估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数据归类,本公司分类整理并测定了各类设备成新率相关调整系数及调整范围,如下:

设备利用系数B1 (0.85-1.15)

设备负荷系数B2 (0.85-1.15)

设备状况系数B3 (0.85-1.15)

环境系数B4 (0.80-1.10)

维修保养系数B5 (0.85-1.15)

则:综合成新率 K=n/N ×B1×B2×B3×B4×B5×100%

B.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 =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C.耐用年限根据被评设备自身特点及使用情况,并考虑承载力、负荷、腐蚀、材质等影响后综合评定。

3) 功能性贬值的确定

本次对于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不考虑功能性贬值。

4) 经济性贬值的确定

经了解,委估设备利用率正常,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产量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况,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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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原值 75,495,565.60元账面净值 71,735,071.81元重置价值 68,833,320.00元评估价值 65,384,250.00元评估减值 6,350,821.81元减值率 8.85%

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730,071.43元,其中账面余额730,071.43元,减值准备0.00元。

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系被评估单位支付的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的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征地补偿款。上述土地已于评估基准日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使用权面积2,336.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经了解,款项支出合理,相关征地补偿政策变化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730,071.43元。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28,969.45元,系被评估单位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经核实相关资料和账面记录等,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对应收账款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根据上述科目余额评估减值金额结合企业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该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0.00元,评估减值28,969.45元,减值率100.00%。

5.非流动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79,602,992.24元

评估价值 74,157,851.43元

评估减值 5,445,140.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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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率 6.84%三) 流动负债1.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账面价值2,438,189.81元,包括应付的运维费、设备款等。其中关联方往来系应付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52,480.56元。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选取部分款项进行函证,对未收到回函的样本项目,评估人员采用替代程序审核了债务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2,438,189.81元。

2.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7,440.65元,系应交的印花税。

被评估单位各项税负政策如下:

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3%计缴,城建税按应缴流转税的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3%计缴,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2%计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应纳税所得额“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评估人员取得相应申报资料及其他证明文件,复核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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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并了解期后税务稽查和税款缴纳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评估人员按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核实无误,该项税费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应交税费评估值为7,440.65元。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8,011,244.44元,系长期借款中需在一年内还款的金额与利息。系质押+保证担保借款,被评估单位以奈曼融丰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物提供担保,并由丁闵、张锐、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

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借款合同及相关资料,了解借款条件、期限,通过查阅账簿、记账凭证等了解借款、还款、逾期情况,并对借款进行了函证,回函相符。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借款利息按月(每月20日)支付,截至评估基准日应计未付的利息已足额计提入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经核实,借款与利息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价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8,011,244.44元。

4.流动负债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10,456,874.90元

评估价值 10,456,874.90元

四) 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价值70,098,388.89元,系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的质押+保证借款。被评估单位以奈曼融丰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物提供担保,并由丁闵、张锐、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

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借款合同及相关资料,了解借款条件、期限,通过查阅账簿、记账凭证等了解借款、还款、逾期情况,并对借款进行了函证,回函相符。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借款利息按月(每月20日)支付,截至评估基准日应计未付的利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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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计提入长期借款。经核实,借款与利息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价值。

长期应付款评估价值为70,098,388.89元。2.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账面价值 70,098,388.89元评估价值 70,098,388.89元

(二)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一) 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1.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2.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3.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进行合理估算。

二) 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股权现金流评估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式中:n——明确的预测年限

——第t年的股权现金流r——权益资本成本t——未来的第t年——经营期末的价值

三) 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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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对奈曼旗融丰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进行预测。奈曼旗融丰为风力发电项目公司主营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12月投入运行,运行期预计为20年,经营期结束后按期末资产剩余价值收回。因此,本次评估的收益期和预测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041年11月止。

四) 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 基本假设

(1) 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 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4)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 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内外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基本保持不变,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国家税收政策、税种及税率等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

(6)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 具体假设

(1) 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建立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

(2) 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及主营业务等保持相对稳定;

(3) 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其所有资产的取得、使用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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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改造等的支出,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5) 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 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3. 特殊假设

(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应纳税所得额“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奈曼旗融丰15MW风电项目于2021年12月并网发电,适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预测期内能持续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预测期能持续享受该政策。

(3) 根据2022年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与奈曼旗融丰就奈曼旗融丰风电场15MW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上网电价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购售电合同期限自2022年6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次评估假设合同到期之后续签。

(4) 根据《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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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及补充通知,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内所发电量,按照上网电价给予补贴。奈曼旗融丰风电项目位于通辽市,属于二类资源区,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44,000小时,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故该项目可以在上述补贴电量范围内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补贴。本次评估假设上述补贴政策在预测期内保持不变。

(5) 截至评估基准日,奈曼旗融丰处于补贴申请的电网初审阶段,尚未纳入补贴目录。本次评估假设奈曼旗融丰能在评估基准日后顺利通过审核,纳入补贴目录。另外,根据目前的国补账期的情况,假设当年形成的国补于两年后收回。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五) 收益法相关因素分析

1.影响企业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分析

(1) 我国宏观经济形势

初步核算,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1,210,20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8,345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483,164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638,698亿元,增长2.3%。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8%,二季度增长0.4%,三季度增长3.9%,四季度增长2.9%。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与三季度持平。

1) 全年粮食增产丰收,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

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8,653万吨,比上年增加368万吨,增长0.5%。其中,夏粮产量14,740万吨,增长1.0%;早稻产量2,812万吨,增长0.4%;秋粮产量51,100万吨,增长0.4%。分品种看,稻谷产量20,849万吨,下降2.0%;小麦产量13,772万吨,增长0.6%;玉米产量27,720万吨,增长1.7%;大豆产量2,028万吨,增长23.7%。油料产量3,653万吨,增长1.1%。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9,227万吨,比上年增长3.8%;其中,猪肉产量5,541万吨,增长4.6%;牛肉产量718万吨,增长3.0%;羊肉产量525万吨,增长2.0%;禽肉产量2,443万吨,增长2.6%。牛奶产量3,932万吨,增长6.8%;禽蛋产量3,456万吨,增长1.4%。年末生猪存栏45,256万头,增长0.7%;全年生猪出栏69,995万头,增长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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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业生产持续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较快增长

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6%。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7.3%,制造业增长3.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0%。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7.4%、5.6%,增速分别比规模以上工业快3.8、

2.0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3.3%;股份制企业增长4.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1.0%;私营企业增长2.9%。分产品看,新能源汽车、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产量分别增长97.5%、16.3%、15.0%。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环比增长0.06%。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7,180亿元,同比下降3.6%。

3) 服务业保持恢复,现代服务业增势较好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1%、5.6%。12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0.8%,降幅比上月收窄1.1个百分点。1-11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9%。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8.3%、8.3%、8.1%。

4) 市场销售规模基本稳定,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和网上零售增长较快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0,448亿元,下降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285亿元,与上年持平。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95,792亿元,增长0.5%;餐饮收入43,941亿元,下降6.3%。基本生活消费稳定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8.7%、5.3%。全国网上零售额137,853亿元,比上年增长

4.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9,642亿元,增长6.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8%,降幅比上月收窄

4.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4%。

5) 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较好

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38亿元,比上年增长5.1%。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9.4%,制造业投资增长9.1%,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0%。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37万平方米,下降24.3%;商品房销售额133,3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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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降26.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0.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0.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0%。民间投资增长0.9%。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8.9%,快于全部投资13.8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2.2%、12.1%。高技术制造业中,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7.6%、27.2%;高技术服务业中,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研发设计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6.4%、19.8%。社会领域投资增长10.9%,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7.3%、5.4%。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长0.49%。

6) 货物进出口较快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20,678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出口239,654亿元,增长10.5%;进口181,024亿元,增长4.3%。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58,630亿元。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11.5%,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3.7%,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2.9%,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0.9%,比上年提高

2.3个百分点。机电产品进出口增长2.5%,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9.1%。12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7,713亿元,同比增长0.6%。其中,出口21607亿元,下降0.5%;进口16,106亿元,增长2.2%。

7) 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涨幅回落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2.0%。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4%,衣着价格上涨0.5%,居住价格上涨0.7%,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2%,交通通信价格上涨5.2%,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8%,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6%,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6%。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价格下降6.8%,粮食价格上涨

2.8%,鲜菜价格上涨2.8%,鲜果价格上涨12.9%。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9%。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环比持平。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上涨4.1%;12月份同比下降0.7%,环比下降0.5%。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上涨6.1%;12月份同比上涨0.3%,环比下降0.4%。

8)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有所回落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超额完成1,100万人的全年预期目标任务。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4%;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7%,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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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失业率为5.4%。16-24岁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16.7%,比上月下降0.4个百分点;25-59岁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8%,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1%,比上月下降0.6个百分点。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

47.9小时。全年农民工总量29,562万人,比上年增加311万人,增长1.1%。其中,本地农民工12,372万人,增长2.4%;外出农民工17,190万人,增长0.1%。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4,615元,比上年增长4.1%。

9)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1,37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601元,中间偏下收入组19,303元,中间收入组30,598元,中间偏上收入组47,397元,高收入组90,116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53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2%。

10) 人口总量有所减少,城镇化率持续提高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5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77‰;死亡人口1,041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3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2,206万人,女性人口68,96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69(以女性为100)。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7,5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2.0%;60岁及以上人口28,00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97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9%。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2,0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9,104万人,减少731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65.22%,比上年末提高0.50个百分点。总的来看,2022年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稳住了宏观经济大盘,经济总量持续扩大,发展质量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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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影响企业经营的区域经济因素分析

奈曼旗融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地处中国北部,东北部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交界,南部与山西、陕西、宁夏相邻,西南部与甘肃毗连,北部与俄罗斯、蒙古接壤。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3,15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54亿元,比上年增长

4.3%;第二产业增加值11,242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9,263亿元,增长2.2%。

1) 粮丰农稳,再创新高,农牧业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彰显

粮食产量“十九连丰”。2022年,全区粮食总产量780.1亿斤,比上年增长1.6%,粮食作物平均单产达到748.1斤/亩,比上年提高4.3斤/亩,粮食总产和单产均创历史新高。畜牧业生产“十八连稳”。全区猪牛羊禽肉产量277.8万吨,比上年增长

2.8%。其中,猪肉73.7万吨,增长9.3%;牛肉71.9万吨,增长4.6%。奶业振兴稳步推进。全区奶牛存栏159.0万头,比上年增长10.9%;牛奶产量733.8万吨,增长9.0%。全区规模以上乳制品产量415.2万吨,比上年增长12.6%。

2) 稳中提质,贡献突出,工业生产保持快速增长

2022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1%。38个行业大类中,25个行业实现增长,增长面达65.8%,为稳定全区经济大盘奠定了坚实基础。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8%,制造业增长10.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5%。重点产业支撑有力。能源工业、冶金建材工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分别增长7.6%、10.3%和43.3%,合计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6.9个百分点。新动能加快成长。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9.9%,高技术制造业增长33.6%。工业新产品中,单晶硅、多晶硅、稀土化合物产量分别达到

41.2万吨、13.9万吨和10.7万吨,比上年分别增长25.7%、108.7%和22.7%。能源保供稳定有序。规模以上原煤产量11.7亿吨,比上年增长10.1%;发电量6,440.3亿千瓦时,增长7.0%。工业企业效益稳步提高。2022年1-11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860.0亿元,同比增长23.8%。

3) 总体增长,基本稳定,服务业运行好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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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0.0%,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25.8%。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5%,金融业增长5.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1.6%。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22年1-11月份,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4%。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0.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

7.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10.1%。

4) 活力增强,结构优化,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

2022年,在一系列精准有效稳投资政策推动下,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17.6%。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3.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44.8%,成为拉动全部投资增长的关键力量。分领域看,基础设施和制造业投资支撑有力,比上年分别增长35.3%和42.6%,均快于全部投资增速。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59.1%,装备制造业投资增长120.2%。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强劲,比上年增长49.2%。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91.6%,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17.5%。新能源产业加快布局,新能源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79.0%,快于全部投资增速61.4个百分点。

5) 政策靠前,保障有力,消费市场承压前行

2022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71.4亿元,比上年下降1.8%。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居民外出消费逐步增多,特别是在一系列促消费政策靠前发力下,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0%。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4.2%,日用品类增长16.3%,中西药品类增长

12.8%。网络零售占比提高。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

6.9%,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75.8%。新能源汽车消费强劲。在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政策显效发力下,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9倍。

6) 措施得力,市场平稳,物价涨幅温和可控

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2022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8%,低于年度物价调控目标1.2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市上涨1.7%,农村上涨2.0%。分类别看,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均呈不同程度上涨态势。工业生产者价格涨幅继续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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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上涨8.6%,涨幅比上年回落19.8个百分点。其中,生产资料出厂价格上涨9.0%,生活资料出厂价格上涨4.4%,涨幅较上年分别回落21.7个和2.3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上涨11.2%。

7) 收入增长,差距缩小,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2022年,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21元,比上年增长5.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295元,增长4.3%;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41元,增长7.1%。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36,较上年缩小0.06。

2.企业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

(1) 行业类别

奈曼旗融丰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风电发力(D4414)。

(2) 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

1) 行业主要监管部门

A.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部门,负责制定我国的能源发展规划、电价政策,并具体负责项目审批及电价制定。

B.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行业自律组织

行业全国性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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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致力于推动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进步和先进技术的推广,积极促进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商业化发展,是联系国内外产业界与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的重要纽带。

B.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是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下设光伏专委会、风能专委会等多个专业委员会,旨在成为科技工作者、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对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的窗口,致力于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3)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A.行业主要法律法规目前,与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序号名称发布单位实施日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1月1日 (2011年11月30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年4月1日 (2015年4月24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7年1月1日 (2004 年8月28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年12月26日 (2014年4月24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11月1日 (2014年8月31日修订)
6《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定》国务院2005年12月2日
7《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2005年5月1日

B.行业相关政策公司所处行业主要的相关政策如下: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日期相关内容
1《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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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2《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2020年(1)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现确定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如下:风电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2)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3《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4《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1年文件明确,各地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装机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文件要求省级能源主干部门就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项目展开竞争性配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以项目上网电价或同一业主在运补贴项目减补金额等为标准进行。其中,优先鼓励保障性并网规模与减补金额相挂钩,原则上各省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保障性并网规模定向用于存在欠补的企业以减补获得保障性并网资格。
5《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2023年加快填补风电、光伏等领域发电效率标准和老旧设备淘汰标准空白,为新型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提供技术依据。完善产品设备工艺技术、生产制造、检验检测、认证评价等配套标准。拓展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范围。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逐步完善落后产品设备淘汰要求。
6《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2022年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建设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7《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到2025年,电能占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30%左右。支持青海、宁夏等风能、太阳能丰富地区发展屋顶光伏、智能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在河南等省、区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为黄河流域工业企业提供高品质清洁能源。提前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
8《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2022年加快完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标准。抓紧完善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加快制定海上风电开发及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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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标准,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等就近开发利用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完善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标准体系。制定风电机组、光伏组件退役回收与再利用相关标准。
9《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年通过 5-8年时间,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能力累计超过2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备供给能力不断提高,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备满足12亿千瓦以上装机需求,核电装备满足7000万千瓦装机需求。
10《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2年优化近海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风电建设示范,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工程建设,探索集中送出和集中运维模式.

(3) 电力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生产消费也呈现新常态特征。电力供应结构持续优化,电力消费增长同比提高、结构不断调整,电力消费增长主要动力呈现由高耗能产业向新兴产业、服务业和居民生活用电转换,电力供需形势由偏紧转为宽松。

1) 经济结构调整催生用电新动能

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86,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1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第二产业用电量57,0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第三产业用电量14,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3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

第一产业用电量1,1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其中,农业、渔业、畜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3%、12.6%、16.3%。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以及近年来乡村用电条件明显改善、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拉动第一产业用电量保持快速增长。

第二产业用电量5.7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022年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0.9%。其中,新能源车整车制造用电量大幅增长71.1%,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2.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全年用电量增速超过5%。四大高载能行业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

0.3%。消费品制造业全年用电量同比下降1.7%,其他制造业行业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3.5%,可见新能源整车制造用量量剧增,反映出工业结构转型升级带来用电量增长的新动能正在形成。

第三产业用电量1.4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第三产业中的8个行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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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同比均为正增长,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批发零售业用电量增速均超过5.0%。电动汽车行业高速发展,拉动全年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38.1%。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速再次达到两位数,表现亮眼。居民用电高速增长是我国城镇化率和城乡居民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以及气温、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居民取暖“煤改电”的大力推进等因素的共同作用,而背后是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内在驱动。

2) 电力消费结构持续优化与升级

全社会用电量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电力消费结构正日益优化。第二产业用电比重略有收缩,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比重略微扩大。随着乡村用电条件持续改善,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充换电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等进一步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结构将进一步向一产、三产和居民倾斜。

年份 分类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一产1.10%1.10%1.10%1.23%1.33%
二产69.30%68.60%68.20%67.52%65.99%
三产15.60%16.30%16.10%17.12%17.20%
居民14.00%14.10%14.60%14.13%15.47%

(4) 风力发电行业发展概况

风能是一种清洁而稳定的新能源,在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日益严重的今天,风力发电作为全球公认可以有效减缓气候变化、提高能源安全、促进低碳经济增长的方案,得到各国政府、机构和企业等的高度关注。此外,由于风电技术相对成熟,且具有更高的成本效益和资源有效性,因此,风电也成为近年来世界上增长最快的能源之一。

1) 全球风电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风电行业主要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2001-2009年):全球风电高速增长期。新增风电装机CAGR达到22%;海上风电市场开始起步,荷兰、英国、德国、比利时等欧洲国家陆续开拓海上风电市场,受制于海上风电技术积累不足、度电成本较高,新增海上风电装机仅占新增风电装机的1%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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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2010-2013年):全球风电调整期。装机增速放缓,新增风电装机CAGR回落到-3%;欧洲国家持续发展海上风电,中国开始进入海上风电市场,新增海上风电份额提升至2%左右。第三阶段(2014至今):全球风电重回发展期。风电技术提升加速,度电成本优势凸显,新增风电装机CAGR达到7%;欧洲海上风电技术逐步完善,中国海上风电快速发展,新增海上风电份额提升至4%-8%。

2022年全球风电新增吊装容量达到77.6GW,其中陆上风电装机68.8GW;海上风电装机8.8GW。

2022年全球新增装机51.3GW,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46.8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4.5GW。截至2022年,全球累计风电装机容量为9.23亿千瓦。根据GWEC预计未来五年平均每年风电新增装机将达到136GW,实现15%的复合增长率。

数据来源:GWEC,2023

2) 我国风电行业概况

A.我国风能资源概况

我国幅员辽阔、海岸线长,陆地面积约为960万平方千米,海岸线(包括岛屿)达32,000千米,拥有丰富的风能资源,并具有巨大的风能发展潜力。根据中国气象局2014年公布的最新评估结果,我国陆地70米高度风功率密度达到150瓦/平方米以上的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72亿千瓦,风功率密度达到200瓦/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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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50亿千瓦;80 米高度风功率密度达到150瓦/平方米以上的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102亿千瓦,达到200瓦/平方米以上的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75亿千瓦。

我国的风能资源分布广泛,其中较为丰富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及附近岛屿以及北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内陆也有个别风能丰富点。此外,近海风能资源也非常丰富。其中:

(A) 沿海及其岛屿地区风能丰富带:沿海及其岛屿地区包括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等省(市)沿海近10千米宽的地带,年风功率密度在200 瓦/平方米以上,风功率密度线平行于海岸线。

(B) 北部地区风能丰富带:北部地区风能丰富带包括东北三省、河北、内蒙古、甘肃、宁夏和新疆等省(自治区)近200千米宽的地带。风功率密度在200-300瓦/平方米以上,有的可达500 瓦/平方米以上,如阿拉山口、达坂城、辉腾锡勒、锡林浩特的灰腾梁、承德围场等。

(C) 内陆风能丰富区:风功率密度一般在100瓦/平方米以下,但是在一些地区由于湖泊和特殊地形的影响,风能资源也较丰富。

(D) 近海风能丰富区:东部沿海水深5-20米的海域面积辽阔,但受到航线、港口、养殖等海洋功能区划的限制,近海实际的技术可开发风能资源量远远小于陆上。不过在江苏、福建、山东和广东等地,近海风能资源丰富,距离电力负荷中心很近,近海风电可以成为这些地区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清洁能源。

我国风能资源地理分布与现有电力负荷不匹配。沿海地区电力负荷大,但是风能资源丰富的陆地面积小;北部地区风能资源很丰富,电力负荷却较小,给风电的经济开发带来困难。由于大多数风能资源丰富区,远离电力负荷中心,电网建设薄弱,大规模开发需要电网延伸的支撑。

B.我国风电产业的发展及现状

我国风电场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其后的十余年中,经历了初期示范阶段和产业化建立阶段,装机容量平稳、缓慢增长。自2003年起,随着国家发改委首期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风电场建设进入规模化及国产化阶段,装机容量增长迅速。特别是2006年开始,连续四年装机容量翻番,形成了爆发式的增长。近年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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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电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明确的规划和不断更新升级的发展目标,使得地方政府、电网企业、运营企业和制造企业坚定了对风电发展的信心,并且有了一个努力的方向和目标;风电的快速发展,也促使规划目标不断地修正和完善。在2003 年召开的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部署开展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要求各地开展风能资源详查、风电场规划选址和大型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通过此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摸清了风能资源储量,结合风电场选址,提出了各自的规划目标,为风电的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A) 我国风电装机规模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风力发电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市场。2012-2022年陆上风电新增装机连续十年全球第一。2020、2021年我国新增均突破50GW容量,截至2022年上半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已超过350GW。预计至2025年单年新增99GW。2025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652.8GW。2022年风电招标数量大增,叠加当年受疫情拖累的存量项目,预计2023年风机交货量达70-80GW。

2022年上半年,全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0.77GW,累计装机26.66 GW。近年海上风电在新增装机中占比明显上升。风电行业2022年累计招标111.92GW,其中陆上85.92GW,海上26.00GW(含国电投10.5GW竞配项目招标)。各地出台的“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规模已达8,000万千瓦,“十四五”末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有望超过100GW,到2030年累计超过200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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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我国陆上风电发展情况截至2022年上半年我国陆风累计装机规模达315.34GW。2022年上半年新增装机12.06GW。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明确:2023年风电装机规模4.3亿千瓦(合430GW)。各证券报告给出的2023年陆上风电新增装机预测也均在60-70GW。

陆上风电在平价时代到来的局面下具有以下趋势:

a. 价格触底反弹:2021年起风电机组大幅降价。2022年11月触底后,陆风均价快速上修,并保持显著上行趋势。

b. 老旧风电机组改造:预计市场空间近约200 GW。

c. 分散式风电引起业内广泛关注:目前国内风电主要为大型集中式风电场,“十四五”规划提出发展乡村级风电土地利用。预计全国可实现10亿千瓦分散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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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机组大型化:2022年上半年新签订单中陆风平均单机容量已升至5.4MW,5MW以上陆上风电机组的占比超过八成。金风科技计划推出10MW以上陆上风电产品。

(C) 我国海上风电发展情况

2021年我国海上风电装机已达全球第一,累计装机规模27GW。预计2023年我国海上风电新增10GW以上,2022-2025年间国内海风新增CAGR达41.9%.

海上风电发展势头良好,总结行业发展态势如下:

a. 我国企业在海风机组大型化趋势下已达全球领先水平:明阳智能MySE16.0-242海上风电机组单机容量达16MW,成为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机组。

b. 海上风电距实现平价化尚有时日:海风价格波动下降中,国内大部分地区无法达到平价。

c. 深海化、远海化:目前我国海上风电以近海项目为主,正持续向深远海推进。

d. 机组大型化:2022 年上半年新签订单中海风平均单机容量已经上升至 8.9MW,8 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的占比已经超过了75%。

海风发展带来相关部件市场的大热及良好发展。

(5) 行业的主要壁垒

1) 政策壁垒

新的风电场开发建设项目需要经过相当严格的审批程序。通常首先需要通过当地(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各职能主管单位对土地、环保、地灾、水保、林业、军事、文物、电网接入等方面的审查并获得所有前期支持性批复文件,在取得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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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文件的基础上,取得发改委核准之后,仍需要履行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以及办理后续项目开工建设权证等。待所有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

2) 技术壁垒

风力发电开发项目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风电项目开发及运营全过程对技术上要求都非常高。以风电项目开发为例,开发全过程通常分为三个阶段:①风场选址、签订开发协议及风能资源评估;②内部评估及政府审批;③设计、建造及调试。以其中的风场选址与风资源评估为例,风场选址需要对众多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包括风能资源及其他气候条件、可施工性、运输条件、风电场的规模及位置、风机初步选型及分布位置、上网电价、升压站等配套系统、并网条件、电网系统的容量等。在风资源评估环节中,通常运营企业需要首先建造测风塔,收集特定场址的风力数据并进行反复的分析与论证。通常测风过程需要至少12个月以收集相关风力数据。风电项目开发需要开发企业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属于行业专有的技术诀窍,对缺乏技术积累的新进入者构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3) 资金壁垒

风力发电行业投资规模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般陆上风电场的建设成本都在7,000-9,000元人民币每千瓦,单个风电开发项目至少需要几个亿,甚至十几亿的投资规模,并且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自2009年5月25日起发布并实施)第一条的规定,风电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为20%,因此,风电运营企业需要大量资金作为项目开发资本金。通常,在风电场开发的前几年,尤其是开发、建设期,风电场项目回报率较低,风电运营企业将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融资能力已经成为风电运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4) 人才壁垒

我国风电产业刚刚起步,与火电、水电相比,风电产业缺乏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运营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近几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爆发式的增长,对专业风电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全国风电技术研发和管理人才不足,特别是系统掌握风电理论并具有风电工程设计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匮乏,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人才壁垒。

(6) 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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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A.能源需求快速增长,需要增加新的能源来源,缓解能源供需矛盾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能源需求快速增长,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根据2017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2011年以来我国持续成为全球第一大能源消费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全球最高。估计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我国的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赖程度将会持续增加。增加能源的多元化供应、确保能源安全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成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B.国家设定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以及节能减排的发展目标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能源消费快速增长,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尤其是大气污染状况愈发严重,既影响经济发展,也影响人民生活和健康。根据2017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的统计,我国为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能源和环境对可持续发展的约束将越来越严重,发展清洁能源技术、特别是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C.我国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对按照规划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电量,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

D.我国风电定价机制不断完善风电价格政策是影响风电运营企业投资和风电市场增长水平的关键因素。多年来,我国风电定价机制不断调整完善,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A) 1986-1993 年,我国风电发展处于初期示范阶段。该时期的风电上网电价参照当地燃煤电价,约为0.28元/kWh。(B) 1994-2003 年,我国风电处于产业化建立阶段。该时期的风电电价由发电场与电网公司所签订的购电协议确定。通过购电协议确定的电价还需由各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国家物价部门备案。

(C) 2004-2009 年,我国风电处于规模化及国产化阶段。该时期招标电价与核准电价共存,其中风电特许权项目实行竞争性招标电价,其他项目由各地核准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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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电价一般为当地脱硫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加不超过0.25 元/kWh 的补贴。同时,该时期实行风电价格费用分摊制度,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如果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风电上网电价中由当地电网负担的部分相应调整。(D) 2010年开始,我国风电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现阶段,我国继续实行风电价格费用分摊制度,并对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的价格进行分开管理。对于陆上风电,我国采用区域性固定电价制度,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分四类资源区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而海上风电将根据建设日程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在2016 年《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文件中,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近海风电和潮间带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近海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 元,潮间带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 元。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风电定价机制的规范和完善,使投资商可以预先了解项目收益,大大降低了投资风险。同时,标杆电价水平可以保证全国大部分风电场都可获得行业基准收益率以上的收益水平,提高了运营企业建设风电场的热情。在电价政策发布后,全国范围内的风电场的前期工作纷纷启动,为我国的风电开发带来了新的增长。

E.我国财政对风电扶持力度大

我国政府把财政支持作为扶持风电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尤其是对上网电价和费用分摊的资金管理提供保障制度。此外,我国还利用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资助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等。

F.我国风电税收优惠覆盖面广

我国在增值税、所得税对风电开发、运营等方面实施税收优惠,覆盖面广。国家推行的针对风电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在价格及费用分摊和财政支持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扶持风电产业发展的经济激励政策,其作用效果最为直接和明显。主要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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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包括:对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风电企业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G.风能与其他可再生能源产品相比存在比较优势风能的替代品主要是其他可再生能源产品,如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风能与其他能源相比有着明显的优点:储量巨大,分布广泛,技术更为成熟、成本更低、对环境破坏更小。2011年日本发生的核泄漏事件引起人们对于核能安全性的关注,我国政府对新增核电项目的审批更趋于谨慎,为了填补核电项目停滞的空缺,新能源特别是风电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H.技术进步降低风电开发成本随着技术进步,风电机组价格降低,风电成本逐渐降低。同时,风电场选址的优化,风场运营效率的提高,风机质量和维护水平的提升等同样起到了降低风电成本的作用。

2) 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A.风电发展与电网规划和建设不协调随着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风电上网问题正日益凸显。按照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电网企业必须接纳并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然而,由于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三北”等偏远地区,绝大部分处于电网末端,为电网建设相对薄弱的地区或远离电网,容纳风电能力很小。同时,相比火力发电,风电稳定性较弱,也间接造成了风电上网难。电网建设滞后已经成为制约风电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B.融资渠道缺乏风力发电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风力发电项目回收期较长,风电运营企业资金压力较大。目前风电运营企业主要采取自有资金加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项目投资资金,融资渠道较为匮乏,只有少数上市风电运营企业得以通过股权融资等形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7) 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就行业周期性而言,影响风电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风资源、国家政策和电网条件,现阶段本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无明显的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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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行业的区域性而言,我国风电场项目具有区域性的特点,主要集中于风资源比较丰富的内蒙古、新疆、甘肃、吉林、河北、山东、广东、江苏等省份。

就行业的季节性而言,由于我国所处地理位置,一般春、秋和冬季风资源丰富,夏季贫乏,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8) 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 风力发电产业链流程

2) 风力发电的上游产业情况

风电产业链的上游行业主要是风电设备制造行业,主要包括风电机组整机制造企业以及风电机组零部件供应商。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风电设备市场的大部分份额被国外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所占据的格局在2008 年得到了扭转,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风电、联合动力等迅速崛起。目前国内风电整机制造市场较为集中,前十大整机供应商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

3) 风力发电的下游产业情况

奈曼旗融丰所处电力行业的下游主要客户是电网公司。奈曼旗融丰所发电力通过电网公司供应到民用及工业用户,发电行业下游还延伸至高能耗的工业企业,如电解铝和钢铁企业等。一直以来,工业用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中所占的比例一直在70%以上,其中尤以重工业为最大的电力消耗产业。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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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收购电价根据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标杆电价执行。

3. 企业的业务分析情况

奈曼旗融丰现有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东部。该项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5MW,共装设5台单机容量为3,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并于2021年12月投入运营,项目设计运营期为20年。

4. 企业的资产、财务分析和调整情况

(1) 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的分析确定

企业资产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关的资产(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正常经营需要的资产规模的那部分经营性资产,包括多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价证券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奈曼旗融丰存在以下非经营性资产:

1) 奈曼旗融丰的溢余资产主要为溢余的货币资金,经测算,溢余货币资金3,920,800.15元。

2) 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6,885,333.82 元,与经营不相关,本次确定为非经营性资产。

(2) 企业前两年会计报表

表一: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483,705.034,282,071.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0.00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922,949.265,859,230.35
预付款项3,781.040.00
其他应收款30,080.0016,885,333.82
存货0.000.00
持有待售资产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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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7,937,203.007,307,405.37
流动资产合计32,377,718.3334,334,041.1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0.000.00
长期应收款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
固定资产83,100,715.7278,843,951.36
在建工程0.0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0.000.00
油气资产0.000.00
无形资产744,996.23730,071.43
开发支出0.000.00
商誉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2,599.2328,969.45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83,848,311.1879,602,992.24
资产总计116,226,029.51113,937,033.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0.000.00
衍生金融负债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2,582,599.512,438,189.81
预收货款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0.000.00
应交税费0.007,440.65
其他应付款38,183,400.000.00
持有待售负债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8,011,244.44
其他流动负债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90,765,999.5110,456,874.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0.0070,098,388.89
应付债券0.000.00
长期应付款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0.000.00
预计负债0.000.00
递延收益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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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负债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0.0070,098,388.89
负 债 合 计90,765,999.5180,555,263.79
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
股本(或实收资本)25,000,000.0025,000,000.00
资本公积0.000.00
减:库存股0.000.00
盈余公积46,003.00838,176.96
其他综合收益0.000.00
未分配利润414,027.007,543,592.60
股东权益合计25,460,030.0033,381,769.56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116,226,029.51113,937,033.35

表二:利润表

金额单位:元

项 目2021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511,155.3916,888,962.01
减:营业成本6,474.805,481,656.32
税金及附加0.0020,111.33
销售费用0.000.00
管理费用0.0016,852.25
财务费用3,643.513,125,289.84
信用(资产)减值损失36,479.32349,682.9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000.00
投资收益0.000.00
资产处置收益0.000.00
其他收益0.000.00
二、营业利润464,557.767,895,369.34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
三、利润总额464,557.767,895,369.34
减:所得税费用-838.83-26,370.22
四、净利润465,396.597,921,739.56

对于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在未来年度收益预测时,评估人员已剔除与其相关收益,在此未对上述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六) 评估过程

1. 未来收益的确定

(1) 项目简介

奈曼旗融丰现有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该项目位于奈曼旗中部,旗政府大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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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镇东部约13km处,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5MW,共装设5台单机容量为3,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该项目于2021年12月投入运营,项目设计运营期为20年。

(2) 营业收入的预测

奈曼旗融丰的营业收入为售电收入。

1) 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

A.发电量、售电量的预测发电量=项目规模×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售电量=发电量×(1-综合损耗率)a.项目规模奈曼旗融丰的总装机容量合计为15MW。b.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可利用小时是由发电量、设备可利用率、风速等多个指标综合得出。本次评估参考企业提供的历史运营数据以及微观选址复核报告中披露的风电场发电平均年可利用小时数进行预测。c.综合损耗率该风电场项目存在内损耗及输电线路损耗等,本次测算结合企业历史期相关损耗等情况确定损耗率。

综上分析,并结合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对预测期内电量情况进行了预测。B.电价的预测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奈曼旗融丰风电场处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该地区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为0.39元/kW?h(含税),包括标杆单价

0.3035元/kW?h(含税)和补贴单价0.0865元/kW?h(含税)。经换算,该地区的风力发电上网不含税电价为0.3451元/kW?h,包括标杆单价0.2686元/kW?h,补贴单价0.0765元/kW?h。

综上分析,由上述上网电量和电价即可计算出每年的发电收入。

(3) 营业成本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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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对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运维费用、折旧摊销、维修费、站用电费、财产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对于运维费用,本次参考已签订的运维合同,同时考虑物价上涨、消费水平上升、设备使用年限的增长会增加维护费用等因素,进行预测。

对于折旧与摊销,具体预测详见“折旧与摊销”预测。

对于维修费,系风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评估人员经过与企业管理层及相关员工的沟通,根据公司管理层的设备维护规划,综合确定未来年度的维修费。

对于职工薪酬,结合公司未来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同时考虑未来薪酬水平按一定比例增长进行测算。

对于财产保险费、站用电费等其他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关系相对不大,本次预测时对历史金额进行分析,同时考虑物价上涨、消费水平上升等因素,综合确定未来各项费用的金额。

综上所述,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项目合计收入1,569.931,483.051,483.051,483.051,483.05
项目合计成本536.92538.51539.44534.78604.91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项目合计收入1,483.051,483.051,483.051,483.051,483.05
项目合计成本606.46608.03609.64611.28655.32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项目合计收入1,483.051,483.051,306.391,154.111,154.11
项目合计成本657.03629.25631.02632.83677.40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
项目合计收入1,154.111,154.111,154.111,057.94
项目合计成本679.29681.21683.17628.22

(4) 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奈曼旗融丰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本次预测时,按营业收入与适用的销项税税率计算销项税,营业成本与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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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税率计算进项税,并考虑购置固定资产形成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得到应交增值税,然后结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税率等到各附加税金额。奈曼旗融丰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5%、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2%。

对于印花税,按未来各年适税收入应纳税金额测算。对于土地使用税,按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故对未来各年的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税金及附加1.161.381.385.1719.54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税金及附加19.5419.5419.5319.5318.16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税金及附加19.0819.0816.7314.7014.24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
税金及附加14.2414.2414.2413.05

(5) 期间费用的预测

1) 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由办公费用、培训费等构成。本次预测时结合历史年度发生金额,同时考虑物价上涨、消费水平上升等因素,按一定比例增长进行预测。

具体预测数据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管理费用1.721.751.791.821.86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管理费用1.901.941.972.012.05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管理费用2.102.142.182.222.27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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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2.312.362.412.25

2) 财务费用的预测

对于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未来预计的平均最低现金保有量以及基准日时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得出。对于手续费,经分析与收入的关系较为紧密,按占收入的比重进行预测。对于利息支出,评估人员调查了公司基准日的借款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借款余额合计7,800万元,评估人员在企业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按借款合同约定对公司未来各年资金归还进行了分析预测。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并结合公司适用的贷款利率相应计算了利息支出,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财务费用356.04319.63281.43244.13206.81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财务费用169.99132.2094.8957.5911.77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财务费用0.040.040.040.040.03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
财务费用0.030.030.030.03

(6) 信用(资产)减值损失的预测

由于奈曼旗融丰以前年度未发生信用(资产)减值损失,且考虑到国家电网公司的支付能力较强,一般不会发生坏账,故本次预测时未予考虑。

(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预测

由于奈曼旗融丰没有涉及公允价值变动的相关资产,故预测时不予考虑。

(8) 投资收益的预测

公司未进行投资,也无投资计划,故预测时未考虑投资收益。

(9) 其他收益的预测

其他收益系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返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故本次按应交增值税的50%计算补贴收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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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他收益,应交增值税的具体预测过程见税金及附加科目相关说明。具体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其他收益0.000.000.0018.9490.80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其他收益90.7990.7990.7890.7783.91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其他收益88.5088.4977.0067.1064.81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
其他收益64.8064.7964.7859.37

(10) 营业外收入、支出

对于营业外收支,由于不确定性太强,无法预计,预测时不予考虑。

(11)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应纳税所得额“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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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预测的利润情况并结合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预测未来各年的所得税费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所得税费用0.0093.2798.85107.41111.11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所得税费用116.39121.82127.17220.85219.91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所得税费用223.33230.26183.35142.85131.24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
所得税费用130.76130.27129.76118.44

(12) 净利润的预测

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具体过程及数据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一、营业收入1,569.931,483.051,483.051,483.051,483.05
减:营业成本536.92538.51539.44534.78604.91
税金及附加1.161.381.385.1719.54
销售费用0.000.000.000.000.00
管理费用1.721.751.791.821.86
财务费用356.04319.63281.43244.13206.81
资产减值损失0.000.000.000.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000.000.000.000.00
投资收益0.000.000.000.000.00
其他收益0.000.000.0018.9490.80
二、营业利润674.09621.78659.01716.09740.73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
三、利润总额674.09621.78659.01716.09740.73
减:所得税费用0.0093.2798.85107.41111.11
四、净利润674.09528.51560.16608.68629.62
(续上表)

53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一、营业收入1,483.051,483.051,483.051,483.051,483.05
减:营业成本606.46608.03609.64611.28655.32
税金及附加19.5419.5419.5319.5318.16
销售费用0.000.000.000.000.00
管理费用1.901.941.972.012.05
财务费用169.99132.2094.8957.5911.77
资产减值损失0.000.000.000.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000.000.000.000.00
投资收益0.000.000.000.000.00
其他收益90.7990.7990.7890.7783.91
二、营业利润775.96812.13847.78883.40879.65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
三、利润总额775.96812.13847.78883.40879.65
减:所得税费用116.39121.82127.17220.85219.91
四、净利润659.57690.31720.61662.55659.74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一、营业收入1,483.051,483.051,306.391,154.111,154.11
减:营业成本657.03629.25631.02632.83677.40
税金及附加19.0819.0816.7314.7014.24
销售费用0.000.000.000.000.00
管理费用2.102.142.182.222.27
财务费用0.040.040.040.040.03
资产减值损失0.000.000.000.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000.000.000.000.00
投资收益0.000.000.000.000.00
其他收益88.5088.4977.0067.1064.81
二、营业利润893.30921.03733.42571.41524.97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
三、利润总额893.30921.03733.42571.41524.97
减:所得税费用223.33230.26183.35142.85131.24
四、净利润669.98690.78550.06428.56393.73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
一、营业收入1,154.111,154.111,154.111,057.94
减:营业成本679.29681.21683.17628.22
税金及附加14.2414.2414.2413.05
销售费用0.000.000.000.00
管理费用2.312.36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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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0.030.030.030.03
资产减值损失0.000.000.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000.000.000.00
投资收益0.000.000.000.00
其他收益64.8064.7964.7859.37
二、营业利润523.04521.06519.05473.76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
三、利润总额523.04521.06519.05473.76
减:所得税费用130.76130.27129.76118.44
四、净利润392.28390.80389.29355.32

(13) 折旧费及摊销的预测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对基准日现有的固定资产(存量资产)按企业会计计提折旧的方法(直线法)计提折旧、对基准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增量资产),按完工或购入年份的中期作为转固定资产日期开始计提折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年折旧率故对未来各年的折旧费及摊销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折旧摊销413.47413.63413.11406.96402.62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折旧摊销402.62402.62402.62402.62402.62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折旧摊销402.62373.10373.10373.10373.10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
折旧摊销373.10373.10373.10342.15

(14) 营运资金增减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主要为流动资产减去不含有息负债的流动负债。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变化,公司的营运资金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应付、预收款项的变动上以及其他额外资金的流动。

评估人员根据公司历史资金使用情况,对未来各年经营所需的最低现金保有量

55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进行了测算。对于其他营运资金项目,评估人员在分析公司以往年度上述项目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关系,并考虑了基准日待抵扣增值税、企业尚未支付的工程款、设备款等(账列应付账款)的影响,补贴款存在一定的拖欠周期,根据历史数据和行业未来相关情况综合考虑,预计未来补贴款欠款周期将维持在两年左右 ,故本次预测时对补贴电价涉及的现金流入在营运资金中进行调整。综上计算公司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的变化,从而得到公司各年营运资金的增减额。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营运资金增加额457.08-256.52-216.57-154.55-3.11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营运资金增加额-3.07-3.15-3.11-3.11-3.82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营运资金增加额-0.970.00-163.26-423.40-262.18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
营运资金增加额0.000.000.00-8.01

(15) 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包括追加投资和更新支出。追加投资主要为公司规模扩张需要发生的资本性支出。评估人员经过与企业管理层及相关员工的沟通,根据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规划,2023年需支付相关土地出让金,合计金额23.45万元(不含税)。

更新支出是指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而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更新支出等。评估人员经过与企业管理层和设备管理人员沟通了解,按照企业现有设备状况和生产能力对以后可预知的年度进行了设备更新测算,形成各年资本性支出。

故对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56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本性支出23.450.000.000.000.00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资本性支出0.000.000.000.0070.71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资本性支出0.000.000.000.000.00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
资本性支出0.000.000.000.00

(16) 借款的增加及偿还

根据“财务费用”项目中的相关说明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计划,来预测未来各年的借款。未来各年的借款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借款的增加0.000.000.000.000.00
借款的减少800.00800.00800.00800.00800.00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借款的增加0.000.000.000.000.00
借款的减少800.00800.00800.00800.00600.00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借款的增加0.000.000.000.000.00
借款的减少0.000.000.000.000.00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
借款的增加0.000.000.000.00
借款的减少0.000.000.000.00

(17) 资产剩余价值的预测

资产剩余价值主要根据期末可收回的资产价值来确定,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残值、土地可回收价值和占用的营运资金回收价值。

期末可回收资产价值=固定资产残值+土地可回收价值+占用的营运资金回收

对于风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等无形资产,根据预计可回收净值确定上述固定资产和土地的期末回收价值。

另外,由于公司的存续期到期后不再继续经营,故在经营期结束时考虑营运资

57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金的回收。

经测算,资产剩余价值为429.13万元。

(18) 现金流的预测

股权自由现金流=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借款的增加-借款的减少-营运资金增加额+期末资产剩余价值具体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净利润674.09528.51560.16608.68629.62
加:折旧及摊销413.47413.63413.11406.96402.62
减:资本性支出23.450.000.000.000.00
加:借款的增加0.000.000.000.000.00
减:借款的减少800.00800.00800.00800.00800.00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457.08-256.52-216.57-154.55-3.11
加:期末资产剩余价值0.000.000.000.000.00
股权自由现金流-192.96398.66389.83370.18235.35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净利润659.57690.31720.61662.55659.74
加:折旧及摊销402.62402.62402.62402.62402.62
减:资本性支出0.000.000.000.0070.71
加:借款的增加0.000.000.000.000.00
减:借款的减少800.00800.00800.00800.00600.00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3.07-3.15-3.11-3.11-3.82
加:期末资产剩余价值0.000.000.000.000.00
股权自由现金流265.26296.08326.34268.28395.47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净利润669.98690.78550.06428.56393.73
加:折旧及摊销402.62373.10373.10373.10373.10
减:资本性支出0.000.000.000.000.00
加:借款的增加0.000.000.000.000.00
减:借款的减少0.000.000.000.000.00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0.970.00-163.26-423.40-262.18
加:期末资产剩余价值0.000.000.000.000.00
股权自由现金流1,073.571,063.871,086.421,225.051,029.01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2041年12月
净利润392.28390.80389.29355.320.00

58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加:折旧及摊销373.10373.10373.10342.150.00
减:资本性支出0.000.000.000.000.00
加:借款的增加0.000.000.000.000.00
减:借款的减少0.000.000.000.000.00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0.000.000.00-8.010.00
加:期末资产剩余价值0.000.000.000.00429.13
股权自由现金流765.38763.90762.38705.49429.13

2. 折现率的确定

(1) 折现率计算模型

权益自由现金流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对应的折现率是权益资本成本。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CAPM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efc

KRBetaERPR=+?+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目前的无风险利率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ERP—市场风险溢价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 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1) 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人员查询了中评协网站公布的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10年和30年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3.02%,将其平均后作为无风险报酬率。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2) 资本结构

通过“同花顺iFind”终端查询,沪、深两市相关上市公司至2022年12月31日资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表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D/E
1600163.SH中闽能源44.03%
2601016.SH节能风电97.94%
3601619.SH嘉泽新能100.09%

59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603693.SH江苏新能60.81%
5000155.SZ川能动力30.26%
6000537.SZ广宇发展70.99%
7000862.SZ银星能源59.20%
平均66.19%

3) 企业风险系数Beta

通过“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地行业上市公司含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后,通过公式?

?

=

??÷[1+(1-T)×(D÷E)](公式中,T为税率,?

?为含财务杠杆的调整后Beta系数,?

?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Beta系数,D÷E为资本结构)对各项beta调整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Beta系数。

本次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选取综合考虑可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多方面的可比性,最终确定通富微电等作为可比公司。考虑到上述可比公司数量、可比性、上市年限等因素,选取以周为计算周期,截至评估基准日前156周的贝塔数据。对于资本结构,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采用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作为被评估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具体计算见下表:

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Beta系数表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D/EBETAT修正BETA
1600163.SH中闽能源44.03%0.929725%0.6989
2601016.SH节能风电97.94%0.745325%0.4297
3601619.SH嘉泽新能100.09%0.603725%0.3448
4603693.SH江苏新能60.81%0.867725%0.5959
5000155.SZ川能动力30.26%1.184725%0.9656
6000537.SZ广宇发展70.99%0.932425%0.6084
7000862.SZ银星能源59.20%0.694715%0.4622
平 均66.19%0.5865

通过公式?

?′

?

×[1+(1-t)D/E],计算产权持有人带财务杠杆系数的Beta系数。

其中:取同类上市公司平均数0.5865,资本结构D/E按66.19%计算。

奈曼旗融丰目前正在享受相关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按照其各年实际税率确定,则各年贝塔系数具体计算如下:

项目/年度2023年-2030年2031年-2041年
所得税税率15.00%25.00%

60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修正EBETA0.58650.5865
BETA系数0.91650.8777

4) 计算市场的风险溢价

a.衡量股市ERP指数的选取: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量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评估专业人员选用沪深300指数为A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b.指数年期的选择: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2013年到2022年。c.指数成分股及其数据采集由于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是每年发生变化的,因此评估专业人员采用每年年末时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d.年收益率的计算方式: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方法。e.计算期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Rfi的估算:为估算每年的ERP,需要估算计算期内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Rfi,评估专业人员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f.估算结论

经上述计算分析调整,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估算的ERP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溢价,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81%。

5)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反映企业的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企业特定因素而要求的风险回报。

本次测算企业风险系数Beta时选取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因此通过分析奈曼旗融丰在风险特征、企业规模、发展阶段、市场地位、核心竞争力、内控管理、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度、融资能力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以评估师的专业经验判断量化确定奈曼旗融丰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具体风险因素的分析及量化取值见下表:

风险因素对比差异情况分析风险调整取值
风险特征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业务类型较为单一,风险控制成本较高0.10%

6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公司的企业规模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较小0.20%
发展阶段可比上市公司普遍在扩建产能,公司目前经营正处于投产发展阶段,风险一般0.20%
市场地位公司风电市场占有率较低0.20%
核心竞争力公司核心竞争力相对较弱0.10%
内控管理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0.10%
对主要客户的依赖度公司对客户的依赖性较强0.30%
对主要供应商的依赖度公司对供应商的依赖性较弱0.00%
融资能力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较少,融资能力较弱0.30%
小 计:1.50%

6) 的确定

efc

KRBetaERPR=+?+

结合前述无风险报酬率、各年BETA系数、市场风险溢价ERP及企业特定风险的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项目/年度2023年-2030年2031年-2041年
无风险报酬率3.02%3.02%
BETA系数0.91650.8777
市场风险溢价ERP6.81%6.81%
企业特定风险1.50%1.50%
权益资本成本Ke10.76%10.50%

七) 评估结果

1. 股权自由现金流价值的计算

根据前述公式,股权自由现金流价值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股权自由现金流-192.96398.66389.83370.18235.35
折现率10.76%10.76%10.76%10.76%10.76%
折现期0.501.502.503.504.50
折现系数0.95020.85790.77450.69930.6313
现金流现值-183.35342.01301.92258.87148.58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
股权自由现金流265.26296.08326.34268.28395.47

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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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10.76%10.76%10.76%10.50%10.50%
折现期5.506.507.508.509.50
折现系数0.57000.51460.46460.42810.3874
现金流现值151.20152.36151.62114.85153.21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
股权自由现金流1,073.571,063.871,086.421,225.051,029.01
折现率10.50%10.50%10.50%10.50%10.50%
折现期10.5011.5012.5013.5014.50
折现系数0.35060.31730.28720.25990.2352
现金流现值376.39337.57312.02318.39242.02
(续上表)
项目/年度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1-11月2041年12月
股权自由现金流765.38763.90762.38705.49429.13
折现率10.50%10.50%10.50%10.50%10.50%
折现期15.5016.5017.5018.4618.92
折现系数0.21280.19260.17430.15840.1513
现金流现值162.87147.13132.88111.7564.93
现金流累计值3,797.22

2.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

根据前述说明,对上述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具体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值
1货币资产3,920,800.153,920,800.15
溢余资产合计3,920,800.153,920,800.15
2其他应收款16,885,333.8216,885,333.82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16,885,333.8216,885,333.82

3.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37,972,200.00+3,920,800.15+16,885,333.82-0.00

=58,800,000.00元(已取整)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采用收益法时,奈曼旗融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8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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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估假设

(一) 基本假设

1. 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 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4.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 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6.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二) 具体假设

1. 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建立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

2. 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及主营业务等保持相对稳定;

3. 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其所有资产的取得、使用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4. 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改造等的支出,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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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 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3. 特殊假设

(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应纳税所得额“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奈曼旗融丰15MW风电项目于2021年12月并网发电,适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及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预测期内能持续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预测期能持续享受该政策。

(3) 根据2022年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与奈曼旗融丰就奈曼旗融丰风电场15MW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上网电价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购售电合同期限自2022年6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次评估假设合同到期之后续签。

(4) 根据《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及补充通知,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内所发电量,按照上网电价给予补贴。奈曼旗融丰风电项目位于通辽市,属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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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资源区,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44,000小时,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故该项目可以在上述补贴电量范围内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补贴。本次评估假设上述补贴政策在预测期内保持不变。

(5) 截至评估基准日,奈曼旗融丰处于补贴申请的电网初审阶段,尚未纳入补贴目录。本次评估假设奈曼旗融丰能在评估基准日后顺利通过审核,纳入补贴目录。另外,根据目前的国补账期的情况,假设当年形成的国补于两年后收回。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十、评估结论

(一)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奈曼旗融丰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113,937,033.35元,评估价值108,878,151.81元,评估增值5,058,881.54元,增值率为4.44%;

负债账面价值80,555,263.79元,评估价值80,555,263.79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3,381,769.56元,评估价值28,322,888.02元,评估增值5,058,881.54元,增值率15.15%。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一、流动资产34,334,041.1134,720,300.38386,259.271.13
二、非流动资产79,602,992.2474,157,851.43-5,445,140.81-6.8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8,843,951.3673,427,780.00-5,416,171.36-6.87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730,071.43730,071.43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730,071.43730,071.4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8,969.450.00-28,969.4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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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113,937,033.35108,878,151.81-5,058,881.54-4.44
三、流动负债10,456,874.9010,456,874.90
四、非流动负债70,098,388.8970,098,388.89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负债合计80,555,263.7980,555,263.79
股东全部权益33,381,769.5628,322,888.02-5,058,881.54-15.15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 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奈曼旗融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58,800,000.00元。

(三)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奈曼旗融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为28,322,888.02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58,800,000.00元,两者相差30,477,111.98元,差异率为107.61%。

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差异产生原因主要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资产基础法是以重置各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其结果能比较合理地反映理性的资产持有者在目前市场情况下持有委托评估资产可能获得的利益;而收益法是对企业未来的盈利情况进行合理预测,通过未来净现金流入折现加总得出评估结论。

以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在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人力资本、管理效率等,且资产基础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取得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的获利能力的可能性,由此导致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下的评估结果产生差异。以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58,800,000.00 元(大写为人民币伍仟捌佰捌拾万元整)作为奈曼旗融丰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在对奈曼旗融丰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评估人员对奈曼旗融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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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除下列事项外,未发现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其他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奈曼旗融丰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奈曼旗融丰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果和奈曼旗融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会受到影响。委估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占用的土地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奈曼旗融丰已提供原始购建资料等相关资料,并承诺上述资产属其所有。本次评估以前述构筑物在经济耐用年限内能正常使用为前提。本次评估以奈曼旗融丰提供的相关原始取得资料、情况说明等作为产权依据,以奈曼旗融丰提供的长度、面积等测量数据作为计算依据,若该测量数据如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将影响评估结果。2.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在下列资产质押事项,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但评估时难以考虑:

奈曼旗融丰以奈曼融丰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截至基准日,借款余额为7,800万元。奈曼旗融丰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质押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3. 本次评估中,评估师未对各种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4. 本次评估中,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5.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

6.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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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7.本次评估利用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3〕7809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8.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果的责任。9.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果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师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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