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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拟收购股权涉及的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说 明
坤元评报〔2023〕496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 1

第二部分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 2

第三部分 资产评估说明正文 ...... 8

附件一 奈曼旗融丰新能源有限公司评估说明

第二部分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概况

委托人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 委托人概况

1. 名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

2. 住所: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

3. 法定代表人:何文健

4. 注册资本:16,900.00万元

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2587440XX

7. 发照机关: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经营范围:电光源、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电子电路及电子专用材料、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模具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 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名称: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麒麟)

2.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巴山路48-2号

3. 法定代表人:丁闵

4.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5MA10AQH108

7. 发照机关: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技术开发;太阳能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企业历史沿革

辽宁金麒麟成立于2020年4月,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由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2020年10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增资2,000万元,增资后辽宁金麒麟注册资本为2,500.00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辽宁金麒麟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 被评估单位前2年及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业绩(母公司报表口径)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基准日
资产25,001,997.3625,007,430.7025,006,870.36
负债4,125.0011,000.0011,000.00
股东权益24,997,872.3624,996,430.7024,995,870.36
项目名称2020年2021年2022年
营业收入0.000.000.00
营业成本0.000.000.00
利润总额0.00-1,441.66-560.34
净利润0.00-1,441.66-560.34

2021年及基准日财务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且对基准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 公司经营概况

辽宁金麒麟成立于2020年4月,系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其二级子公司奈曼旗融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东部。该项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5MW,共装设5台单机容量为3,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并于2021年12月投入运营,项目设计运营期为20年。

五) 目前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会计期间: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资产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基础;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为:直线法;

主要税项及税率:增值税13%、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

附加2%、企业所得税25%。

辽宁金麒麟生产经营不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

(三)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拟收购被评估单位的股权。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晨丰科技拟收购辽宁金麒麟的股权,为此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辽宁金麒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辽宁金麒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关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说明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辽宁金麒麟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辽宁金麒麟申报的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按照辽宁金麒麟提供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母公司报表口径)反映,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5,006,870.36元、11,000.00元和24,995,870.36元。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为使得评估基准日与拟进行的经济行为和评估工作日接近,由委托人确定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并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作了相应约定。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存在下列资产质押事项,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

二级子公司奈曼旗融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奈曼旗融丰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截至基准日,借款余额为7,800万元。

辽宁金麒麟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委估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重大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六、资产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

(一) 资产负债清查情况说明

为配合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辽宁金麒麟进行的资产评估工作,摸清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辽宁金麒麟在2023年5月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负债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盘点,现将清查情况说明如下:

1.列入清查范围的资产总计25,006,870.36元,清查对象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负债合计为11,000.00元,清查对象系流动负债。

2.为使本次清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2023年5月,辽宁金麒麟由主要领导负责,组织财务和基建、设备管理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清查工作。对往来款项进行清查、对账、并准备了相关资料。对实物资产,相关人员进行了抽查盘点。

在清查核实相符的基础上,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填写了有关资产评估申报表。

3.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按评估公司所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清单的要求收集准备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资产质量状况、历史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资料及其他财务和经济指标等相关评估资料。

七、资料清单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声明已提供了资产评估所必须的以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1.资产评估申报表;

2.相关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表;

3.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产权证明文件;

4.重大合同、协议等;

5.其他资料。

8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资产评估说明正文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说明

(一)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容

1.评估对象为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麒麟)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辽宁金麒麟的申报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2.委托评估的资产类型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流动负债。按照辽宁金麒麟提供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母公司报表口径)反映,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5,006,870.36元、11,000.00元和24,995,870.36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辽宁金麒麟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该事务所于2023年6月5日出具了天健审〔2023〕7809号《审计报告》,报告类型为无保留意见。

3.根据辽宁金麒麟提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未发现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存在权属资料瑕疵情况。

(二) 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企业未申报实物资产。

(三)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

企业未申报表外资产。

二、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一) 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为本次经济行为,辽宁金麒麟按有关规定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组织财务、基建、设备管理等部门的相关人员,按照评估要求具体填写了委托评估资产清册和负债清册,收集了有关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本评估公司的专业人员根据资产类型和分布情况分小组进行现场核实,具体过程如下:

1.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被评估单位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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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并协助其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2.了解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及委估资产状况,并收集相关资料;3.审查核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和有关测算资料;4.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进行现场核实,查阅资产购建等相关资料,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勘查、记录;

5.查阅委估资产的合同、发票等产权证明资料,核实资产权属情况;6.收集并查验资产评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 资产核实结论

1.经核实,评估人员未发现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的实际情况与账面记录存在差异,企业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能较正确、全面地反映委托评估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情况。

2.根据辽宁金麒麟提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评估人员没有发现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但评估人员的清查核实工作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或保证。

三、评估技术说明

(一)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具体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具体过程说明如下。

一) 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系银行存款,账面价值6,870.36元,系存放于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北市支行的1个人民币账户的余额。我们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对该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函证,了解了未达款项的内容及性质,未发现影响股东权益的大额未达账款。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银行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货币资金评估价值6,870.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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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账面价值 6,870.36元评估价值 6,870.36元二) 非流动资产1.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5,000,000.00元,其中账面余额25,000,000.00元,减值准备0.00元

(1) 概况

被投资单位系2家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股权比例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通辽市玉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00.00%25,000,000.000.0025,000,000.00
2通辽联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4月100.00%0.000.000.00

评估人员查阅了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协议、合同、章程、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等,了解了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获取了被投资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2) 具体评估方法

1) 对于通辽市玉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辽市玉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丰新能源)成立于2019年12月5日,系辽宁金麒麟的全资子公司。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591MA0QKDC60Y的《营业执照》记载,其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都国际酒店、金都购物广场B座505,现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丁闵,经营范围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电力及可再生资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电力、热力生产供应。

按照该公司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5,005,117.20元,11,000.00元和24,994,117.20元;2022年的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 -878.17元。

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以该家子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价值中辽宁金麒麟所占份额为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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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股权比例截至评估基准日,玉丰新能源资产构成主要包括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付款。其中: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5,117.20元,系银行存款,由存放于中国银行通辽市西拉木伦支行的1个人民币账户余额组成。我们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对该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函证,了解了未达款项的内容及性质,未发现影响股东权益的大额未达账款。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系奈曼旗融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丰新能源)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5,000,000.00元。玉丰新能源系平台公司,自身不开展具体的经营活动,具体风力发电业务通过融丰新能源开展,评估人员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融丰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最终以该家子公司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中玉丰新能源所占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融丰新能源的具体评估过程举例见本评估说明附件。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11,000.00元,系与关联方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往来款,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该款项期后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则玉丰新能源股权评估值为58,794,117.20 元。

按100%的股权比例计算,辽宁金麒麟对玉丰新能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为58,794,117.20元。

2) 对于通辽联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辽联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能太阳能)成立于2022年4月28日,系辽宁金麒麟的全资子公司。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502MABLQM016M的《营业执照》记载,其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木里图工业园区内,现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丁闵,经营范围为: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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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都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按照该公司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1,105.53 元,153,000.00元和-1,894.47元;2022年的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 -1,894.47元。

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以该家子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价值中辽宁金麒麟所占份额为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股权比例

截至评估基准日,联能太阳能资产构成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90,908.53元,包括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其中:

库存现金均为人民币现金,存放于公司财务部。我们对现金账户进行了实地盘点,通过核查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日记账及未记账的收付款凭证倒推至评估基准日的库存数量,账实相符。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库存现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银行存款系由存放于建设银行通辽铁南支行的1个人民币账户的余额组成。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了解了未达款项的内容及性质,对该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函证,未发现影响股东权益的大额未达账款。对人民币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60,197.00元,系货款,账龄在1年以内。评估人员抽查了原始凭证、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期后能形成相应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系与关联方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往来款,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该款项期后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联能太阳能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894.47 元。

按100%的股权比例计算,辽宁金麒麟对联能太阳能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为-1,894.47 元。

13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58,792,222.73元,评估增值33,792,222.73元,增值率为135.17%。

2.非流动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25,000,000.00元

评估价值 58,792,222.73元

评估增值 33,792,222.73元

增值率 135.17%

三) 流动负债

1.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11,000.00元,系应付关联方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该款项期后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价值为11,000.00元。

2.流动负债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11,000.00元

评估价值 11,000.00元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既定的程序和公允的方法,对辽宁金麒麟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询证和评估计算,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得出委估的辽宁金麒麟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一)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及变动原因分析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辽宁金麒麟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25,006,870.36元,评估价值58,799,093.09元,评估增值33,792,222.73元,增值率为135.13%;

负债账面价值11,000.00元,评估价值11,000.00元;

14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4,995,870.36元,评估价值58,788,093.09元,评估增值33,792,222.73元,增值率135.19%。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一、流动资产6,870.366,870.36
二、非流动资产25,000,000.0058,792,222.7333,792,222.73135.1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25,000,000.0058,792,222.7333,792,222.73135.1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25,006,870.3658,799,093.0933,792,222.73135.13
三、流动负债11,000.0011,000.00
四、非流动负债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负债合计11,000.0011,000.00
股东全部权益24,995,870.3658,788,093.0933,792,222.73135.19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2.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33,792,222.73元,主要原因系二级子公司融丰新能源经营状况良好,产生的投资收益未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体现。

(二) 特别事项

本次评估对象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的折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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