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19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 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云海”)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宜安云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担保。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安云海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宜安云海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宜安云海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海金属”)为宜安云海参股股东,同意按其出资比例为宜安云海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控股子公司宜安云海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15,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宜安云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7月5日(星期三)下午3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