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及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2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顺华、朱国英、张井东回避表决。
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及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将减少66.8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公司股本由原来的118,118,438股减少至117,450,43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8,118,438元变更为人民币117,450,438元。
根据上述事项的变更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并由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6月)、《公司章程》(2023年6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2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顺华、朱国英、张井东回避表决。
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7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涉及的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