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及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
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穗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12日,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锦穗国际,原实际控制人刘智的通知,锦穗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项。考虑上述变化的影响,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并重新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重新筹划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拟发行不超过106,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为40,280.00万元(含本数),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青岛兮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兮茗投资”),系郑旭持股100%的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郑旭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股份转让持有公司股票96,058,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9%,占公司表决权的25.69%,郑旭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增加至202,058,555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43.01%,占公司表决权的43.0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深交所审核通过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