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4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和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和注销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和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鉴于该地块所在地理位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7,585万元人民币(最终以成交金额为准)参与台土告字【2023】054号地块竞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购买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决议。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