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目 录
一、 会议须知------------------------------1
二、 会议议程------------------------------2
三、 会议议案------------------------------3
特别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普通决议案
2.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 审议及批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共计人民币140万元。如2023年度审计业务量发生重大变化,授权公司董事会届时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
9. 审议及批准委任何清波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现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数位人士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二、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大会需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则股东代理人须同时出示其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三、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认真行使法定权利并履行法定职责。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股东会议发言,请于会前十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内容应主要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回答提问和作出说明。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现场表决在本次大会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会议地点: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会议主持:董事长 谢军先生出席人员:
1、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会议其他相关人员;
3、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报告大会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大会各项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五、大会现场表决(记名投票表决)
六、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共同点票、计票
七、见证律师对现场投票结果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宣布现场
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1
审议及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三之核心股东保障标准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需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修订如下:
序号 | 修订前章程 | 修订后章程 |
1. | 第一条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1月22日公司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148088992。 | 第一条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1月22日公司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148088992。 2023年2月16日公司名称由“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修订前章程 | 修订后章程 |
2. |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可以依据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达成的谅解、协议,将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存放在境外,并委托境外代理机构管理。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本的存放地为香港。公司应当将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的副本备置于公司住所;受委托的境外代理机构应当随时保证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副本的一致性。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副本的记载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可以依据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达成的谅解、协议,将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存放在境外,并委托境外代理机构管理。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本的存放地为香港。并必须可供股东查阅,但公司可行使香港法例《公司条例》第632条下闭封成员登记册的权力等同的条款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公司应当将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的副本备置于公司住所;受委托的境外代理机构应当随时保证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副本的一致性。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副本的记载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3.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额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年会每会计年度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额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 |
序号 | 修订前章程 | 修订后章程 |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或者监事会提出召开时;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或者监事会提出召开时;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
4. | 第八十七条 任何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人或者数人(该人可以不是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依照该股东的委托,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一)该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自行或者与他人共同要求以投票方式表决; 以举手或者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是委任的股东代理人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第八十七条 任何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即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一)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三)自行或者与他人共同要求以投票方式表决; 除非个别股东受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须就个别事宜放弃投票权。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须有权委任代表或公司代表出席股东大会,而这些代表或公司代表须享有等同其他股东享有的法定权利,包括发言及投票的权利,以及在公司解散和清算时须享有第二十四章所列的其他同类别债权人的同等权利。 任何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亦有权委任一人或者数人(该人可以不是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依照该股东的委托,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一)该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自行或者与他人共同要求以投票方式表决; 以举手或者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是委任的股东代理人超过一人时, |
序号 | 修订前章程 | 修订后章程 |
该等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
5. | 第八十八条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该等书面委托书须列明代理人所代表的委托人的股票数目。 | 第八十八条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其正式授权的人员签署。该等书面委托书须列明代理人所代表的委托人的股票数目。 |
6. | 第八十九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 第八十九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被视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
7. | 第一百零四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种类股票、认股证和其他类似证券; (二)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百零四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种类股票、认股证和其他类似证券; (二)发行公司债券; |
序号 | 修订前章程 | 修订后章程 |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七)股权激励计划。 |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分拆、解散、清算和自愿清盘;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七)股权激励计划。 | |
8. |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前述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如果董事会在收到上述书面要求后30 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该要求的股东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四个月内自行召集会议,召集的程序应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其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并从公司欠付失职董事的款项中扣除。 |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在一股一票的基准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亦可在会议议程中加入议案。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前述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如果董事会在收到上述书面要求后30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该要求的股东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四个月内自行召集会议,召集的程序应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其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并从公司欠付失职董事的款项中扣除。 |
序号 | 修订前章程 | 修订后章程 |
9.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表决权不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股东大会就(i)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各股东,以及(ii)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须就个别事宜放弃投票权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表决权不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任何股东须就某议决事项放弃表决权、或限制任何股东只能够投票支持(或反对)某议决事项,若有任何违反有关规定或限制的情况,由该等股东或其代表投下的票数不得计算在内。 |
10. | 第一百七十八条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非执行董事按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执行。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 第一百七十八条 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在任何董事(包括董事总经理或其他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将其免任;但此类免任并不影响该董事依据任何合约提出的损害赔偿申索。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以普通决议将其免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按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执行。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
11. | 第二百三十九条 | 第二百三十九条 |
序号 | 修订前章程 | 修订后章程 |
公司分立,其财产应当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天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 公司分立,其财产应当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变化。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请予审议。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2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贯彻实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稳定运营、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业绩和重点工作
2022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超预期因素冲击,中国经济在波动中回稳向好,经济总量持续提高,突破120万亿元,仍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稳定力量;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继续位居世界前列,制造业第一大国的地位更加巩固。
在上游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冲击的大背景下。2022年,公司持续强化战略引领,稳步推进并购整合、业务优化和项目建设,扎实做好补短板、保价格、降成本各项工作,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0亿元,同比增长38.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亿元,同比增长59.93%;研发投入近2亿元,同比增长
26.77%。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5.6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2.32亿元,较期初分别增长14.19%、10.37%。报告期主要经营举措如下:
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核心业务发展。
报告期,公司先后实施完成了一系列深度整合和并购项目,主要包括剥离全部信息显示玻璃板块业务;托管了凯盛科技集团薄膜太阳能电池业务相关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时收购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剩余40%股权;收购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更名为凯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基本实现了公司主营业务向新能源材料领域全面转型的结构调整。为充分体现公司主营业务特征及未来发
展目标,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正式更名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积蓄发展动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报告期,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实现点火投产。其中,桐城新能源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一期项目,首次使用1200吨/日超白压延玻璃熔窑一窑八线两翼分流专利技术;首次在玻璃熔窑上使用熔窑阶梯式池壁专利技术;首次在超大型玻璃熔窑内使用熔窑多台阶池底节能技术;合肥新能源项目,采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与成套设备,配备了行业首个智能化立体仓库,可实现全自动连线生产及大数据平台互联,同时率先将玻璃熔窑二氧化碳捕集与提纯技术应用在该生产线上,助力打造行业减碳、固碳、管碳的典范。
在建项目有序推进。洛阳新能源一期项目,两条1200吨/日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基片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已正式开工建设;宜兴新能源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工程进度约23%,预计将于2023年上半年点火投产。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产光伏玻璃原片产能4650吨/日,同比增加
116.28%。全年光伏玻璃累计销量超2亿平方米,同比增加80%以上。
深化提质增效,激发管理创新活力。
一是全面整合营销资源,推进各生产基地资源共享,实施产品统一销售,强化市场研判,形成竞争优势,提升市场份额。报告期,公司与主要组件客户签订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稳定的产品供货关系,为公司产能释放,成本下降奠定基础。二是稳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2022年研发投入近2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97%;年度申请专利75项,其中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44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31项。三是持续开展“对标一流”管理提升,“颗粒归仓”行动和“增节降”创新立项活动,推进管理精细化,狠抓降本增效,取得较好降本成果。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 | 2020年 |
数据 | 调整后 | 调整前 | 上年同期增减(%)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5,030,111,246.27 | 3,625,851,456.04 | 3,605,601,992.64 | 38.73 | 3,381,105,357.02 | 3,045,614,913.6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5,006,346,937.18 | 3,616,946,743.08 | 3,596,697,279.68 | 38.41 | 3,328,564,533.56 | 3,011,793,50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9,038,651.70 | 255,755,695.03 | 264,595,142.78 | 59.93 | 372,861,545.19 | 327,361,858.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1,741,061.75 | 183,260,611.72 | 192,100,059.47 | -44.48 | 302,894,302.07 | 302,894,302.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045,232.39 | 136,314,148.15 | 136,314,148.15 | -392.01 | 470,552,220.97 | 354,080,797.78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32,430,907.35 | 3,834,809,285.82 | 3,843,648,733.57 | 10.37 | 1,767,526,442.24 | 1,626,578,221.81 |
总资产 | 10,565,902,910.42 | 9,253,057,019.24 | 9,267,756,778.49 | 14.19 | 6,525,929,440.38 | 5,604,575,811.17 |
2.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44 | 0.46 | 43.18 | 0.68 | 0.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44 | 0.46 | 43.18 | 0.68 | 0.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32 | 0.33 | -50.00 | 0.55 | 0.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10.13 | 10.59 | 10.63 | 减少0.46个百分点 | 24.32 | 22.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2 | 7.57 | 7.93 | 减少5.05个百分点 | 20.88 | 20.71 |
3.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06,273,081.19 | 1,350,205,480.78 | 1,016,477,871.57 | 1,657,154,812.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2,035,584.54 | 135,850,190.37 | 13,096,746.64 | 148,056,130.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097,158.83 | 18,969,027.78 | 862,840.99 | 77,812,034.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032,055.79 | 37,856,811.34 | -78,122,066.98 | -127,747,920.96 |
(二) 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89,022,322.44 | 6.52 | 1,116,571,580.99 | 12.07 | -38.29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专项资金于本报告期使用完毕 |
应收票据 | 607,645,160.15 | 5.75 | 204,999,510.62 | 2.22 | 196.41 | 本报告期一方面销售收入增加,另一方面是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票据还原 |
应收账款 | 981,111,286.02 | 9.29 | 438,504,721.48 | 4.74 | 123.74 | 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754,316,996.75 | 7.14 | 369,857,635.69 | 4.00 | 103.95 | 本报告期一方面销售收入增加,另一方面是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票据还原 |
预付账款 | 176,309,507.09 | 1.67 | 127,452,119.00 | 1.38 | 38.33 | 本报告期预付原、燃料款等款项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06,661,629.98 | 1.01 | 35,054,042.55 | 0.38 | 204.28 | 本报告期应收关联方处置股权款项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59,289,265.40 | 0.56 | 190,034,599.15 | 2.05 | -68.80 | 本报告期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 |
使用权资产 | 13,007,301.50 | 0.12 | 9,679,048.81 | 0.10 | 34.39 | 本报告期并购子公司引起的增加 |
商誉 | 17,583,473.33 | 0.17 | 100.00 | 本报告期并购子公司 | ||
其他非流动 | 559,257,426.12 | 5.29 | 185,935,267.61 | 2.01 | 200.78 | 本报告期预付工程及 |
资产 | 设备等款项增加 | |||||
应付票据 | 429,242,468.26 | 4.06 | 650,930,930.94 | 7.03 | -34.06 | 本报告期已经到期兑付的应付票据增加 |
应付账款 | 1,728,154,819.46 | 16.36 | 645,516,087.58 | 6.98 | 167.72 | 本报告期产能及业务规模扩大,未结算采购款项增加 |
合同负债 | 18,314,969.87 | 0.17 | 46,718,841.37 | 0.50 | -60.80 | 本报告期对预收客户款项履约 |
应交税费 | 19,546,491.47 | 0.18 | 12,827,698.25 | 0.14 | 52.38 | 本报告期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232,485,514.56 | 2.20 | 701,248,471.31 | 7.58 | -66.85 | 本报告期偿还往来款项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813,133.81 | 0.55 | 258,656,910.02 | 2.80 | -77.65 | 本报告期一年内应偿还的长期借款减少 |
其他流动负债 | 514,209,429.62 | 4.87 | 20,064,405.18 | 0.22 | 2,462.79 | 本报告期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票据重分类还原 |
长期借款 | 1,703,779,270.66 | 16.13 | 1,032,800,000.00 | 11.16 | 64.97 | 本报告期调整融资结构,长期借款增加 |
租赁负债 | 9,405,001.94 | 0.09 | 6,771,924.40 | 0.07 | 38.88 | 本报告期并购子公司引起的增加 |
递延收益 | 51,344,031.93 | 0.49 | 132,719,249.92 | 1.43 | -61.31 | 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股权引起的减少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568,717.91 | 0.38 | 18,547,379.56 | 0.20 | 118.73 | 本报告期并购子公司引起的增加 |
(三) 持续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各项持续关联交易金额均未超过经审议批准之年度上限。年度所有持续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不能分离,且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或交易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交易价格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2022年持续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香港联交所、上交所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会会议情况及董事参会情况
1、报告期累计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各次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如下:
(1) 2022年01月19日,第九届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安徽盛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受托管理江苏光年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2) 2022年3月29日,第九届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持续关联交易报告、公司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2022年4月29日,第九届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 2022年5月27日,第十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 2022年6月2日,第十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6) 2022年6月16日,第十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7) 2022年8月8日,第十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等五项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8) 2022年8月30日,第十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9) 2022年9月14日,第十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10) 2022年10月27日,第十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提名孙仕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1) 2022年11月23日,第十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年度上限金额的议案、关于向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关于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及委任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12) 2022年12月29日,第十届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关
于续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2、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冲 | 否 | 12 | 12 | 5 | 0 | 0 | 否 | 4 |
谢军 | 否 | 12 | 12 | 5 | 0 | 0 | 否 | 4 |
马炎 | 否 | 12 | 12 | 5 | 0 | 0 | 否 | 4 |
王国强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2 |
章榕 | 否 | 12 | 12 | 5 | 0 | 0 | 否 | 4 |
陈勇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2 |
任红灿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2 |
晋占平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2 |
叶树华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2 |
何宝峰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2 |
张雅娟 | 是 | 12 | 12 | 5 | 0 | 0 | 否 | 4 |
刘宇权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4 |
王蕾蕾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2 |
陶立纲 | 否 | 6 | 6 | 2 | 0 | 0 | 否 | 1 |
范保群 | 是 | 9 | 9 | 3 | 0 | 0 | 否 | 2 |
赵虎林 | 是 | 9 | 9 | 3 | 0 | 0 | 否 | 1 |
陈其锁 | 是 | 9 | 9 | 3 | 0 | 0 | 否 | 2 |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其锁、赵虎林、张雅娟 |
提名委员会 | 范保群、谢军、陈其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虎林、谢军、张雅娟 |
战略委员会 | 谢军、马炎、张冲、章榕、范保群 |
合规委员会 | 张雅娟、马炎、王蕾蕾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2年3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公司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3、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22年4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2年5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2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公司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
2022年10月24日 | 审核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2年11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1、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年度上限金额事项;2、关于向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项;3、关于收购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40%股权事项。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2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
2022年5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2022年10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孙仕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4).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2年3月25日 | 审阅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评价情况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2年9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2022年11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
(6).报告期内合规委员会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2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二) 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董事会审计(或审核)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制度的执行和效果及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负责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或审核)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拟定、完善和实施与部门业务有关的管理制度,规范相应的业务流程;负责督导子公司的对口业务部门规范管理流程、拟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协助完成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估;各子公司在公司总部的督导下,制定、完善和实施子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向和一致宏大行动,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发展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快速增长。国际能源署(IEA)数据显示,到2027年,光伏累计装机量将超越其他所有电源形式。
中国是全球第一大光伏组件生产国,具有全球最大的需求市场和供给市场,中国光伏企业在核心技术、产能扩大和成本优势等方面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未来增长潜力巨大。2022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再创新高,连续10年位居世界第一;累计装机量达到392.61GW,同比增长28.1%,超越风电成为国内第三大电源。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230GW,同比增长35.3%,中国新增装机量占全
球光伏新增装机量的比例为38.0%。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计280GW~330GW,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预计95GW~120GW。
(二) 公司发展战略
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以新能源市场为导向,拓展应用领域,优化产品结构;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不断提高和完善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水平和装备水平,发挥公司超薄光伏玻璃生产技术优势,引领行业大尺寸化、薄型化的发展趋势,促进行业低碳发展,成为新能源关键材料的产业集团,为国家绿色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 2023年经营计划
2023年是集团战略落地的大考之年。公司将锚定发展目标,聚焦主营主业,全力做好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公司将继续坚持“抓对标,促管理;抓创新,促质量;抓经营,促效益;抓资本,促市值;抓项目,促发展;抓改革,促激励”各项经营措施,力争实现年度规模效益双增长。
本议案已经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3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向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内容 |
2022年3月29日 | 2022年第一次会议 | 1、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公司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4、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2年4月29日 | 2022年第二次会议 |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22年5月27日 | 2022年第三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22年8月30日 | 2022年第四次会议 |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22年10月27日 | 2022年第五次会议 |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报告期内监督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其合法性以及保障股东权益等方面实施有效的监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提出建议,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和制度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内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主要检查了公司年度、季度及中期财务报告,并对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较为完备、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制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1)2022年9月1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凯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2022年10月,凯盛(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2022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40%股权。2022年12月,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2022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2023年1月3日,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对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相关行为给予充分关注。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过程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转移或交易有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及其运行,自查和评估等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及充分关注。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体系运行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董监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该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3年工作重点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重点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项目投资开展监督活动,以公司财务监督为核心,及时有效地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切实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权力运作,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4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大会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 2022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及财务指标
1、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经营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030,111,246.27 | 3,625,851,456.04 | 38.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9,038,651.70 | 255,755,695.03 | 59.93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32,430,907.35 | 3,834,809,285.82 | 10.37 |
总资产 | 10,565,902,910.42 | 9,253,057,019.24 | 14.19 |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44 | 43.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13 | 10.59 | 减少0.46个百分点 |
二、影响2022年度利润的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
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6,346,937.1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89,400,194.10元,同比增加38.41%;主营业务成本4,425,678,789.6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60,086,731.42元,同比增加60.03%。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
加的主要原因是光伏玻璃销量大幅增长,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光伏玻璃销量增加,另一方面原、燃料价格上涨带动成本上涨。
2、期间费用
2022年全年期间费用支出391,018,970.66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2,585,345.55元,同比减少17.44%。其中:
(1)销售费用2022年发生17,430,076.2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874,754.84元,同比减少9.7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股权合并范围变动。
(2)管理费用2022年发生126,261,780.5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8,638,170.95元,同比减少27.8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股权合并范围变动。
(3)研发费用2022年发生173,792,882.3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460,953.75元,同比增加12.6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研发投入持续增加。
(4)财务费用2022年发生73,534,231.49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1,533,373.51元,同比减少41.2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贷款利率下降。
3、其他影响利润的项目
(1)其他收益2022年发生157,399,524.4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0,477,708.19元,同比增加326.3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2)投资收益2022年发生160,659,078.9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2,215,121.80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股权。
(3)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发生16,772,916.6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853,318.89元,同比增加53.6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部分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三、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流动资产 | 4,069,864,365.45 | 3,168,635,439.19 | 28.44 |
非流动资产 | 6,496,038,544.97 | 6,084,421,580.05 | 6.77 |
资产总计 | 10,565,902,910.42 | 9,253,057,019.24 | 14.19 |
流动负债 | 4,147,163,623.26 | 3,723,340,816.20 | 11.38 |
非流动负债 | 1,805,097,022.44 | 1,190,838,553.88 | 51.58 |
负债合计 | 5,952,260,645.70 | 4,914,179,370.08 | 2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32,430,907.35 | 3,834,809,285.82 | 10.37 |
资产负债率(%) | 56.33 | 53.11 | 上升3.22个百分点 |
2、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689,022,322.44 | 1,116,571,580.99 | -38.29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专项资金于本报告期使用完毕 |
应收票据 | 607,645,160.15 | 204,999,510.62 | 196.41 | 本报告期一方面销售收入增加,另一方面是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票据还原 |
应收账款 | 981,111,286.02 | 438,504,721.48 | 123.74 | 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754,316,996.75 | 369,857,635.69 | 103.95 | 本报告期一方面销售收入增加,另一方面是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票据还原 |
预付账款 | 176,309,507.09 | 127,452,119.00 | 38.33 | 本报告期预付原、燃料款等款项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06,661,629.98 | 35,054,042.55 | 204.28 | 本报告期应收关联方处置股权款项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59,289,265.40 | 190,034,599.15 | -68.80 | 本报告期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 |
商誉 | 17,583,473.33 | 100.00 | 本报告期并购子公司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9,257,426.12 | 185,935,267.61 | 200.78 | 本报告期预付工程及设备等款项增加 |
应付票据 | 429,242,468.26 | 650,930,930.94 | -34.06 | 本报告期已经到期兑付的应付票据增加 |
应付账款 | 1,728,154,819.46 | 645,516,087.58 | 167.72 | 本报告期产能及业务规模扩大,未结算采购款项增加 |
合同负债 | 18,314,969.87 | 46,718,841.37 | -60.80 | 本报告期对预收客户款项履约 |
应交税费 | 19,546,491.47 | 12,827,698.25 | 52.38 | 本报告期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232,485,514.56 | 701,248,471.31 | -66.85 | 本报告期偿还往来款项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813,133.81 | 258,656,910.02 | -77.65 | 本报告期一年内应偿还的长期借款减s少 |
其他流动负债 | 514,209,429.62 | 20,064,405.18 | 2462.79 | 本报告期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票据重分类还原 |
长期借款 | 1,703,779,270.66 | 1,032,800,000.00 | 64.97 | 本报告期调整融资结构,长期借款增加 |
租赁负债 | 9,405,001.94 | 6,771,924.40 | 38.88 | 本报告期并购子公司引起的增加 |
递延收益 | 51,344,031.93 | 132,719,249.92 | -61.31 | 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股权引起的减少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568,717.91 | 18,547,379.56 | 118.73 | 本报告期并购子公司引起的增加 |
四、2022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045,232.39 | 136,314,148.15 | -392.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1,818,579.92 | -1,710,583,296.0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527,880.92 | 2,384,619,268.87 | -75.57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8,045,232.39元,较去年同期的136,314,148.15元相比减少534,359,380.54元,主要原因本报告期一方面原、燃料价格上涨,购买商品等现金流出增加,另一方面收取客户应收票据及不满足
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661,818,579.92元,较去年同期的净流出1,710,583,296.00元相比减少1,048,764,716.08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一方面收到处置子公司股权款,另一方面构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现金流出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582,527,880.92元,较去年同期的净流入2,384,619,268.87元相比净流入减少1,802,091,387.95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总体融资增量同比下降。
请予审议。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5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披露。详细内容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凯盛新能2022年年度报告》、《凯盛新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香港联交所网站《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
请予审议。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6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903.87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5,446.72万元,2022 年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542.85万元。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1,610.9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4,367.45万元,2022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756.54万元。
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2年度公司实现盈利,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请予审议。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7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大会审议。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认真分析了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同时结合凯盛科技集团的战略布局与公司实际情况,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与2022年度不同。2023年度重大预算事项:
1、于2022年12月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建材(濮阳)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2、于2022年12月收购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剩余 40%股权,收购后持有其100%股权;
3、收购安徽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江苏光年新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新增三家子公司,实际合并范围以三家公司并购进度为准。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3年度销售的产品涉及的市场无重大变动;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信贷利率、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7、公司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8、没有发生其他不可抗拒力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三、主要预算指标
1、营业收入
2023年预计营业收入811,600.31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811,378.56万元,同比增加62.07%。主要原因是新建项目点火投产,带来产能提升,同时新并购三家光伏玻璃企业。销量同比上升,销售收入增加。
2、三项费用
2023年预计管理费用等三项期间费用合计31,979.22万元,同比增加47.22%。主要原因:一是产品产销量增加,相关费用随之增加;二是扩大产能,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3、研发费用
2023年预计研发费用28,588.48万元,同比增加64.5%。主要原因是为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大研发投入。
四、确保完成2023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公司将以凯盛科技集团“3+1”战略为引领,坚定信念、保持定力不动摇,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坚持“抓对标,促管理;抓创新,促质量;抓经营,促效益;抓资本,促市值;抓项目,促发展;抓改革,促激励”的六抓六促经营管理措施,努力践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三精管理” 和“增节降”活动,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核心业务发展,力争实现规模效益双增长。
五、特别提示
本预算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产业链上下游市场的变化情况等诸多因素,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请予审议。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8
审议及批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共计人民币140万元。如2023年度审计业务量发生重大变化,授权公司董事会届时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
决定其酬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如2023年度审计业务量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届时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有关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已于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
请予审议。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议案9 审议及批准委任何清波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执行董事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刘宇权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务,根据间接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何清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建议补选何清波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何清波先生简历:
何清波,男,54岁,本科,高级政工师,现任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组织部长,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请予审议。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