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5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6月13日以电话、书面函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柏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已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以2023年6月15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536.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40元/股。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
查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张柏军先生、孙卫民先生、高鹏先生、张韬先生、雍世平先生、符宁先生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6月15日。
本次授予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确定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日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高鹏先生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