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员工培训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6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工会主席宋李兵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50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 5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徐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徐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