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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涉及诉讼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6

公告编号:2023-076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6月15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4月11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传票》,本案件计划于2023年 9月7日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浙江黄岩永宁塑料模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缪永华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秀珠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和控股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

2022年8月,原、被告订立《模具制造协议》,约定由原告定作项目模具,价款126万元。定作过程中,因被告产品设计变更,对应模具设计变更,取消了模具定作合同附件中的两副模具,增加了模具定做价款5万元。模具定作完成,经双方清点及认定合格后出运交接,但被告仅支付了部分价款。

现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尚欠模具定作款93.2万元及资金占用的银行利息。

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如下:

1、被告向原告支付模具定作款93.2万元;

2、被告向原告已支付以93.2万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50%,计算自案件受理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如下:

1、被告向原告支付模具定作款93.2万元;

2、被告向原告已支付以93.2万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50%,计算自案件受理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维护合法权益,聘请律师积极应诉。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306民初18521号案件《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及《举证通知书》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及

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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