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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硕贝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的拓展,外币结算需求增加,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套期保值的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即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余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且可循环使用)。

(三)套期保值的方式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业务。

(四)套期保值的期限及授权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的应收账款发生逾期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公司已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处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行为。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硕贝德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公司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2023年6月15日硕贝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六、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23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硕贝德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坚 印 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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