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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6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目前有较好的现金储备,本着稳健经营的理念,力争使资产保值增值,为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组建了资产管理部门,聘请了在资产管理领域从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团队,以稳健的投资策略为核心,参考国际上较为主流的机构投资者的投资方式进行包含固定收益为主,权益、另类资产等多资产多策略多元分散化的大类资产配置。同时,将全资子公司九安香港有限公司(ANDON HONG KONG CO., LIMITED)作为专门投资子公司,并在香港注册成立新的子公司,承接其贸易职能。公司拟增加投资类业务经营范围,即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此外,因公司业务及发展规划需要,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0)及《公司章程》。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完成,根据公司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0.87元/股调整为8.44元/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83元/股调整为3.40元/股。上述调整事宜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价格调整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后实施)。

公司董事王湧先生、丛明先生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C/D,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部分或全部不可行权,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现对该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共计729,250份。其中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45,000份。另外,根据公司2022年度绩效考评结果,2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80%;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60%;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第一期不具备行权条件不可行权。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无法行权的股票期权84,250份进行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注销以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29,250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353人调整为327人,本次注销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37.00万份调整为504.38万份。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的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王湧先生、丛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2022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结合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中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及各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有当年度行权资格的共计32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计划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97,000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3.40元/股。

公司董事王湧先生、丛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制度》。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制度》。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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