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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6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3-06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6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述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原股东大会(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和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相关事项正在办理中,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的截止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利于保障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基于此,我们同意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原股东大会(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效期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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