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达信息”)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孟莉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以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妥善实施。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范围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所在地区)之间,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以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