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达信息”)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匡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965.55万元,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66.56万元,置换金额合计为15,532.1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万达信息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521号)。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将“智能医疗数据能力开放服务平台 (Wise-HDP) 及应用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金唐软件有限公司变更为万达信息,相应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变更为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桂平路481号20号楼5层。除上述变更事项外,本次募投项目无其他变更事项。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范围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所在地区)之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