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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船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6-21
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将所属船舶“明州 28”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浙江宏鹰拆船钢铁有
限公司并由该公司进行拆解,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2,845.452 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2012 年 6 月 14 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明州 28 轮”予以报废处置的议案》。2012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与浙江宏鹰拆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鹰拆
船”)签订了《废钢船买卖合同》,将“明州 28”轮(以下简称“该
轮”)以 2,845.452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宏鹰拆船拆解该轮。截止 2012
年 5 月 31 日,该轮帐面资产净值为 3,012.22 万元。
     二、 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宏鹰拆船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2 日,公司住所:岱山县岱西镇仇
江门;法定代表人:虞元杏;注册资本:21,000 万元。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船舶拆解及钢材加工;钢材、机电设备、船舶物资销售。
     本公司与宏鹰拆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明州 28”轮系 1984 年 6 月丹麦建造的 64,145 载重吨散货轮。
公司于 2001 年 3 月购入该轮,主要经营国内沿海航线。截止 2012 年
5 月 31 日,该轮帐面资产值为 3,02.22 万元。
     “明州 28”轮已届船龄满 28 年须每年实施船舶特检阶段的老旧
船舶,船况每况愈下,油耗大、日常保养与修理费用呈较快上升态势。
在当前航运市场低迷、运价下探、企业经营成本高企的情况下,该轮
处于亏损营运状态。2012 年 6 月底,该轮船级证书将期满,需进行
特检维修,满足特检要求须投入大额的修理费用,据估算,本次特检
修船费用将超过 400 万元。
    公司经营层根据当前航运市场的实际,结合运价、油价等因素,
对“明州 28”轮在船况、能耗、效益、营运安全及每年特检投入等
方面进行了综合考量,并进行了论证。认为:每年持续投入较大额度
的特检维修费用于“明州 28”轮维持营运,其高能耗及高维修费导
致其经济效益低下,以当前的航运景气度,已无继续特检维修的价值,
也不符合交通部、财政部等四部委《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
废更新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公司船队结构的调整,淘汰高
耗低效老龄船,使公司的船队朝大型化、现代化、年轻化方向发展。
2012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将
“明州 28”轮予以报废处置,该轮出售后仅予以拆解,不得流入航
运市场。
    公司根据当前废钢船的市场价格,以邀请有意向买家报价竞买的
方式出售该轮。根据 3 家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本公司最终将该轮出
售给宏鹰拆船,出售价格为 2,845.452 万元,并由宏鹰拆船拆解该轮。
    2012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与宏鹰拆船签订《废钢船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交船期限为 2012 年 6 月 18 日至 6 月 25 日;合同签订当
天,宏鹰拆船支付 5%总船价的定金,其余 15%总船价的定金合同签订
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支付;交船通知发出后(交船前)1 个工作日内,
宏鹰拆船将剩余 80%的船款以电汇形式付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轮已届船龄满 28 年,须每年实施船舶特检阶段的老旧船舶,
船况每况愈下,油耗大、日常保养与修理费用呈较快上升态势。因此,
本公司将该轮作为废钢船出售。同时,该轮的出售有利于加快本公司
船队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步伐,落实淘汰高耗低效单船的目标,促进船
队朝大型化、现代化、年轻化方向发展。
    该轮的出售可为本公司提供 2,845.452 万元的营运资金,预计影
响公司当期利润-310 万元左右。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废钢船买卖合同》。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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