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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6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3-069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签订三方《买卖合同》,为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就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13日

法定代表人:高海宣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小川镇水磨沟村二社2号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房屋拆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农业园艺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自然人张峰和高海宣出资设立,其中张峰占股55%,高海宣占股45%。自然人高海宣为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899,789.1511,359,738.48
负债总额1,316,831.001,339,973.14
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1,316,831.001,339,973.14
净资产9,582,958.1510,019,765.34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7,145,806.752,015,458.84
利润总额1,623,546.82459,797.04
净利润1,582,958.15436,807.19

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资产负债率为12.08%(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计算),未超过7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与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4、资信情况

经核查,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叁佰壹拾柒万陆仟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24个月

6、担保范围:客户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货价(名义货价为一元或者一百元,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需支付的名义货价为准);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

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张峰、高海宣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信用为公司该项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与销售,有利于拓宽销售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担保条件筛选,并要求客户关联股东就公司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措施,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相关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信誉良好且具备公司对外担保条件的客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能够有效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挖掘客户资源,促进公司经营资金的回笼。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担保条件筛选,并要求客户关联股东就公司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措施将担保信用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风险总体可控。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客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资源,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按照对外担保的条件严格筛选、谨慎管理,要求被担保对象即公司客户就公司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措施以加强风险控制。目前公司客户陇南市琨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常开展经营,资产、资金、资信状况良好,风险总体可控,公司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风险。公司董事会审议为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用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相关事项的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503.1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公司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一项逾期担保,公司已履行担保代偿义务,同时通过诉讼方式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相关诉讼已胜诉,被担保人尚需向公司支付187.56万元及资金利息。

八、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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