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6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合计527,315,016.6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选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战略及ESG专业治理能力,明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同意公司增选董事王春彦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增选完成后,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为:
张剑、马军生、孙明贵、刘俊峰、王春彦。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